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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舔狗日记

    “我爱李思雨一万年!”

    看到这句话的时候,曹白鸡皮疙瘩掉了一地。

    “这真的是我的日记吗?”

    “还TMD一万年,我上辈子那身体,能活七十年都烧高香了。”

    曹白没想到自己年少时期如此纯情。

    爱一个渣女都爱的如此专一,也算是痴情过,爱过。

    想到李思雨,

    他脑海中再次蹦出两个画面。

    早上时候李思雨那欲拒还迎,嘴上问着爱不爱我,沟壑却早已泥泞不堪。

    尤其是最后他离开的时候,李思雨虽然看起来可怜兮兮,但是眼神中却充满了满意之色。

    另一个画面则是在同学聚会后,与李思雨云雨过后,曹白问她后不后悔出轨。

    李思雨当时的回答是,“老公不耕,还不允许别人施肥浇水,那这块地不就荒了。”

    也正是这句话,吓的曹白三个月内体检了三次。

    让负责抽血的护士看他都透着一股耐人询问的眼神。

    再次看向日记本上第一页的这行字。

    他伸手想要抽自己一巴掌,手举起来又放下去了。

    没必要拿别人犯的错惩罚自己。

    “刺啦......”

    日记本的第一页被撕掉。

    懵懂时期的爱情,被无情的撕碎,揉成三个纸团。

    他之所以这样做,为的就是分开抛“尸”。

    他一个根正苗红的纨绔子弟,怎么能有这样的黑历史。

    扔一个地方,万一被谁拼凑起来,那就真的社死了。

    虽然这种概率比中彩票还要低,但是曹白可不会做这种君子立于危墙之下的事情。

    随着日记本第一页被撕掉,后面的内容也显示出来。

    2008年九月一号,晴。

    今天是高中开学。

    虽然我考了全市第113名,顺利的进入了许都市一中,但是我却不开心。

    因为老爹和大哥非要亲自送我来报道。

    校门口停了许多车,也不知道什么牌子,反正都不是老爹那辆三轮可比的。

    别人都是拉着行李箱,看着就很漂亮。

    差点的也是规整的蛇皮袋装着行李。

    我的行李在大哥肩上,是用一条蓝白相间的床单裹着。

    这一路上,我都低着头。

    感觉丢人,学习再好都不能让我抬起头走路。

    尤其是交学费的时候。

    排在我前面的是个很漂亮的女生,一袭白色长裙,隐约看到那双匡威步鞋上露出的洁白脚腕。

    她身边则是跟着父母,看穿着就是有钱人。

    而且他妈妈身上味道好香。

    不敢多闻,怕呛着,也怕被人发现更丢人。

    轮到她交学费的时候。

    我看到她爸拿出一个厚厚的长款钱包,直接数出了十张百元大钞。

    潇洒的递给收学费的老师,领着她就离去了。

    但是,

    轮到我的时候,一切都变了。

    老爹对着收学费的老师歉意笑笑,从贴着胸口的口袋里翻出了一个红色塑料袋。

    他直接把塑料袋交给了收学费的老师。

    那里面正好一千元,他们在家里已经数了好几遍了。

    收学费的老师诧异的接过,打开后看到袋子里面一沓零钱。

    一百元只有五张,还皱巴巴的。

    其他都是五十,二十,十块,五块的钱。

    皱着眉头,收学费的老师把钱数了三遍,我的学费才算是交过了。

    好丢人!

    我抓起老师递过来的学费条就跑了。

    曹白看到这里,心里开始有点堵了。

    他想起老爹和大哥那个时候好像笑了,笑声还有点大。

    隐约记得那个时候老爹对大哥还说了一句,“老二终究还是脸皮太薄。”

    现在想想,恐怕那个时候自己的任何想法,都被老爹和大哥一眼看穿了。

    对于他们两人来说,这可能就是一场游戏。

    但是,

    对于曹白来说,这段经历让他好长一段时间抬不起头。

    子不嫌家贫,儿不嫌母丑。

    这句话他是懂的。

    但是这么玩,确实有点离谱了。

    如果是真穷,那他也就认了。

    关键是他们家不穷。

    也就是收费的老师不认识曹正德,换做是一中的校长,恐怕能从学校门口开始跪舔他们。

    许都市的首富,在11年的时候,已经坐拥几十亿资产。

    这是什么概念。

    当官的都排着队舔,更何况一个高中的校长。

    曹白此时气的牙痒痒。

    老爹和大哥这么爱玩是吧!

    那咱们就好好玩玩。

    如果早知道家里这么有钱,他也不至于大学毕业后开始报复性消费。

    也不至于最开始在杭城玩的时候被人背后喊土包子,冤大头。

    虽然老爹和大哥都是好意。

    但是也给他带来了不少成长时期的痛苦。

    例如爱情。

    原本曹白不想继续看下去了。

    结果他刚刚准备合上日记本,就看到了李思雨三个字。

    接着看下去,

    他也就明白怎么回事了。

    李思雨算是曹白的初恋,交完学费分好班,他就遇到了李思雨。

    正是排在他前面交学费的那个女孩。

    这一下,他就感觉自己恋爱了。

    高中三年,

    前两年他都是暗恋,任何心思都没有表露过。

    李思雨也没有关注过班里这个腼腆且学习好的男生。

    原本这一切都会随着高考结束而无疾而终。

    但是,

    在临近高考一百天的誓师大会上,一切都变了。

    不知道是曹大老板的安排,还是学校觉得曹白高大英俊还学习好的原因。

    竟然安排他做领誓人。

    也就是在这个时候,

    李思雨注意到班上竟然还有这么一个宝藏男孩。

    穷是穷了点,但是帅啊!

    有心观察下,她发现曹白打篮球的时候还特别有范儿,酷似流川枫。

    男追女隔座山,女追男隔层纱。

    两人的火花也从李思雨主动开始擦亮。

    耐着心看到日记最后一篇。

    曹白才知道他和李思雨真正相处也就三个月时间。

    到现在也没有确认恋爱关系。

    而且最后一篇日记还是在高考前夜写的。

    李思雨说高考结束后要和他一起庆祝一下。

    所以也就有了他醒来发生的事情。

    曹白看完日记,里面记录了他年少事情的所有暗恋和恋爱经历。

    以他现在来看,还真的特别纯情。

    那种年少懵懂的感情,得到喜欢女孩的青睐,兴奋中又带了一丝的胆怯。

    兴奋自然不必多说。

    胆怯应该还是因为自身贫穷所带来的自卑感。

    “唉!”

    “终究是太年轻。”

    叹息一声,曹白长长出了口气。

    合上日记本,他重新找了一个本子。

    都重生了,谁还写日记啊!

    哪个正经人没事写日记,还是这种舔狗日记。

    这本日记注定要消失在他的生命中,绝对不允许它继续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