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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一刀两片

    沈落日随大军出塞巡回突击了三次,遇到的都是小规模的抵御。因马匹所限,只能小规模的近塞突击,每次往返只有十天的时间,活动范围也仅限于塞外三百里之内。

    经历了几番浴血杀戮浸润,躁动的残月刀越来越平静,定期的悲鸣也渐渐消失。残月刀出手时,体内的血气不再翻涌,每一次出刀,可以清楚看到刀光划过的每一个滴血瞬间,倒在刀光之下的每一张扭曲的脸。

    沈落日握着漆黑的刀,自信地一划而过,幻化出一层犀利的刀影,面前的木桩留下几条均匀排列的细微刀痕。

    “小子,一刀划过,木桩纹丝未动,进步不小啊!”老兵拎着空酒壶摇晃着过来,飞起一脚。

    那一段立着的木桩,顿时散落为四片薄薄的木板。

    “瞬间三刀,木桩已劈为四片,而每片薄厚几乎相同。”沈落日如此神速的进步,竟让老兵赞叹不已。

    “老哥,最近一次出击,已寻不到胡人穹庐,他们应该已经迁徙到三百里以外了,传说中边城的战争也不过如此。”沈落日有些失落起来。

    “小子,别急,真正的残酷搏杀很快就要到了。”

    “残酷搏杀?”

    “胡人善骑射,马匹众多,游弋不定,却分为九部,散落各处,才能保证足够的草地放牧,我军骑兵少,步兵多,不利大规模远攻。”

    “所以必须步步为营,先利用骑兵近距离轮番突击,迫使边城外三百里游牧的胡人北撤,然后步兵向前推近扎营。”沈落日恍然大悟。

    “说的好,然后我军再迁移百姓在这三百里内开荒种田,修建房屋,构筑城堡,破坏胡人赖以生存的天然草场,然后以此为据点继续向北三百里突击,胡人必然会出现恐慌,九部再次联合,选出全部精壮的士卒,拼死南下与我主力决战。”

    “那一定会是一场波澜壮阔,血漫天地的决杀。”沈落日一脸神往地憧憬。

    “哎,杀人这玩意,有时也会上瘾。”老兵叹着气,直奔厨房去了。

    “我就要调走了,一起出去喝几碗。”孟小山有些伤感地与沈落日告别,却掩饰不住内心的兴奋。

    “调走?”

    “是啊,我要升任赵校尉的护卫队长。”

    “你不是要擢升为我们第三小队的队长吗?”

    “第三小队要归朱尔丹接管。”

    “朱尔丹?”

    “就是朱二旦,升官了,嫌名字土,找军中的杨先生改了一个儒雅的名字。”

    “原来是他。”沈落日陷入了沉默,孟小山也沉默不语,二人一起进入军营外的小酒馆。

    “来,干一碗,感谢你在战场上的保护。如果不是你,我早被胡人砍死了。

    我们这一队最初的十个军头,几次搏杀,现在至剩下两个。”一碗酒下肚,孟小山有些感伤起来。

    “你也为我挡过几次刀,就算扯平了,以后的日子会更加凶险。两军作战时,地位越高,更容易招来攻击,你自己要格外小心。”沈落日将老邢分享的作战经验,分享给少年伙伴。

    “你也要小心些,朱尔丹宁愿舍弃护卫队长这个肥缺,主动要求接管第三小队,恐怕是有所图谋。”

    “他的目的不是我,是老邢,跟你一样,他看到我的刀法进步太快了,也想找机会跟老邢学几招。”

    “他是为了跟老兵学习刀法?”

    “他跟你一样,从军是为了建功立业,不会放过任何进步的机会。一个野心勃勃,一心进取的人,是不会为一些个人恩怨牺牲自己的前途,起码现在还不会轻易冒险残杀自己人。”

    “那你呢?难道你准备一辈子都做一个小兵,跟老邢一样。”

    “我也不知道,至少我现在喜欢做一个边城小兵,喜欢跨马在风沙里驰骋的感觉,喜欢刀光剑影里弥漫着的杀气,喜欢鲜血飘洒在西风黄沙里的血腥味道……”沈落日很陶醉地描述自己的壮丽梦想。

    “仗迟早会打完的,无论胜负如何。等战争结束了,你还会留在军营里?

    戍边将士没有战争时的生活,是一种平淡,枯燥,寒冷,艰苦的生活。”

    “如果有一天,真得没有仗打,我就退役回到中原,加入黑社会,可以继续过砍砍杀杀的日子。”

    “你没病吧?难道你活着就为了杀人?”孟小山疑惑地看着眼前的儿时伙伴。

    “从我拿起这把刀那一刻,注定要为这把刀而活。”沈落日轻轻摸了一下手中的残月刀,端起一碗酒,一饮而尽,起身大步消失在夕阳下的军营深处。

    边城的军营开始陆续向北迁移,驻守的士兵和边民开始开荒筑城。

    沈落日随着大军继续向更深入的地方突击,驰骋在白云青草间的沈落日开始感觉空气里有一种奇异的味道。

    一种压抑,紧张的感觉在积聚升腾,越来越强烈。

    “老邢,我感觉有些压抑,全身都不自在。”他主动跟伙伴交流了心中的恐慌。

    “是感应,因为敌人就在附近。”

    “敌人就在附近?”沈落日一下子兴奋起来。

    “不错,而且我们已经被包围。”老邢苦笑着。

    噢——噢——噢——

    一阵犀利的呼号,夹带了漫天尘沙。成千上万的胡骑突然,挥动着明晃晃的弯刀冲杀过来,一千士卒已陷入了包围,赵大壮一边指挥部队突围撤退,一边向空中发出响箭求援。

    沈落日却并不后退,一马当先,独自冲向胡人马队。

    离胡骑百步之内一刻,突然翻身落马,拖着那柄漆黑的刀快步冲向突击在前的胡骑。

    黑光闪过,突击在最前面的那一骑与沈落日交错而过。

    沈落日傲然立在漫天沙尘之间,手中的黑刀低垂,刀尖的血一滴一滴地落在草丛中。

    那一骑呼啸的胡骑自沈落日左右两侧分开,失去平衡的半匹马驮着半个人冲出几步便栽倒在地上。

    一个独立天地的人,一把滴血的漆黑的刀。一条血痕从伫立之处分为两条血痕,血痕尽处是半匹马和半个人的尸体。

    奔驰如飞的胡骑突然凝固,唐兵也停止了退却。

    那一刻,天地一片死寂,时间仿佛停滞。

    “快撤!”沈落日飞身跨马,拨马回头,箭一般逃逸而去。

    奋起突击快,抽身逃跑更快。等赵大壮反应过来,带领全军退却一刻,沈落日早已遥遥领先,将合围的胡骑撕开了一道缺口。

    反应过来后的胡琦,噢噢狂号,发疯般挥刀追杀而上。

    败退的突击骑兵陆续撤回西风营,十部军马几乎同时受到攻击,根本无法相互救援。除赵大壮部只折了数十人,其余各部均损失过半,各部校尉级将领也折损了六七名。

    孟小山因祸得福,被调去接任了一名战死沙场的校尉,一下子进入了中层将领之列。

    朱尔丹也荣升为本部副校尉,人也变得更加谦卑起来,隔三差五就到沈落日的军帐向老兵请教刀法,偶尔也微笑着跟沈落日开开玩笑。在老邢面前,二人俨然一对同乡兄弟。

    中军大帐里,几位高级将领和几名随军幕僚正同云大将军计划下一步的决战,最近晋升飞快的金羽也加入了高级别会议。

    根据狼九的谍报,九部胡人除了忽图酋长外,其余八部的精壮骑兵已集合完毕。

    估计有五万余名,统一归萨布可汗指挥,正气势汹汹地向边城方向逼近。

    “杨先生,参与决战的边城军队集结了多少?”云遮月询问。

    “精壮士兵共一十五万,战马二万五千匹。”

    “各位,回去按杨先生的部署速去准备,三日后决战。”云遮月信心十足地下达了作战指令。

    “小子,今天在战场表现不错,出击快,逃跑更快。”

    “嘿嘿,老兵的经验居然很管用。”

    “管用是你出刀的凶狠霸气和凌厉杀气,你这一招的震慑威力远远大于杀伤威力。震慑有余,杀伤不足。”

    “如何提升杀伤,请老哥赐教。”沈落日虚心请教。

    “瞬间之内,以一击十,一击致命。”老兵转变了话题,“三天后就是大决战,几十万人的对决,这样的大战已经十几年没有发生了。”

    “老哥哥,这样的大战你以前参加过吗?”

    “只有一次”

    “谁胜了?”

    “没有胜负,胡人死了三万人,我们死了五万人,胡人自那一战后遁入大漠深处,二十多年没敢南下。

    那一战,我身边的兄弟大多数都没了。”老兵感慨往昔,眼神多了一丝湿润。

    “老哥,你还没教我以一击十的刀法。”

    “还有三天,急个鸟?先睡觉。”老兵不耐烦地撂下一句,已呼呼入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