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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霍休

    陆小凤还是被那个“丹凤公主”给吓跑了。

    路遥在城外碰到他的时候,他平时那整洁的衣服已经被酒水浸湿,他的手里还拿着那个酒杯,杯子里还剩下了一小半的酒。

    路遥揶揄道:“呦,这不是陆大侠吗。怎么整的这么狼狈,这是又被你的哪个红颜知己给堵上门了?”

    众所周知,陆小凤是一个风流的人,他的红颜知己那可是多不胜数。

    陆小凤没理会路遥的调笑,道:“没,确实是个女人,很漂亮的女人,但是我之前可从没见过她。那个女人绝对是个大麻烦,我可不想惹麻烦。

    对了,朱停那件事,多谢了。”

    没错,来找朱停定制东西,不光是路遥的心血来潮,陆小凤之前也来找过他,想让他帮这个忙。作为江湖中少有被公认的高手,一加一的影响力,是更大的。

    “别,朋友吗,本身就是要互相帮忙的。而且,我要做的那件东西,除了朱停,我也想不出还有谁能做得出来了。”

    “和你做朋友,还真是可靠啊。不过虽说朱停因该能猜到你是要保护他,但是他可从来不会免费出手,这次花了多少啊?”

    “九万两,还可以。那件东西制作起来本来就很难,而且用料也不能是普通的物件,我本来是想给十万两的,但是他犹豫了一下没所以我就扣了一万两。

    你们俩还真是奇怪,明明互相连话都不想说,但是你为了保护他却还费这么大的心,甚至于还来找我。”

    “你不也是吗。这十万两又是从大通钱庄拿的吧。”

    “废话,我又没有那么多钱,不从那拿,难不成我会变戏法,能自己变出钱来。”

    “所以说,有什么奇怪的呢,你不也是这样的人吗。你我花满楼还有花伯父家其他人都不是傻子,你这么做不也是为了保护老花他们吗。

    虽说现在花家看着是鲜花着锦,富甲一方,但是背后呢,却是数不尽的刀光剑影。从之前两件事就能看得出来,有人想对他们动手。

    在这个时候,你出来了。就像我不喜欢寡妇,所以朱停就一定不能死一样。你路遥没钱却又花钱如流水,所以作为你“钱袋子”的花家,就一定不能有事。换而言之,现在你花钱花的越多,花家反而就越安稳。”

    “没错。花满楼是我的朋友,从见他第一眼的时候,我就知道,我们能成为朋友,而且是那种很好的朋友,就像我第一次见到你一样。

    我不希望花满楼出事,但是花家现在的情况实在是有点尴尬。花伯父是一个天才,一个经商的天才,花家变得越来越富有。但偏偏花家并没有出现一个真正的高手。在没有足够实力的情况下,拥有的太多,反而是一种罪过。”

    “所以你在花伯父寿宴的时候接受了那个令牌。你在之前假银票案后,在江湖中就已经传出了你的名号,之后又破了铁鞋的阴谋。

    一个没有加入任何势力的高手,挣钱能力一般,却又偏偏花钱如流水,再之后你又频频的在大通钱庄取钱,其他人理所应当的会认为,你加入了花家。或者说花家投靠了你,你成了花家的靠山。”

    “没错。稚子怀金行于闹市,会引来不怀好心的人,但若是那个稚子身后有一个持刀大汉呢。花家那些人我都见过,有能力变成那持刀大汉的,只有花满楼。我要做的,就是在花满楼成为那持刀大汉前,保证他不会出什么意外。”

    “所以你在那次寿宴后,游历江湖,连抓数十名官府通缉令上的罪犯,并且接连荡平了岭南山中的三十六寨也是因为这个。”

    “对,如果说光是破了假银票案和铁鞋大盗那件事,能够证明的只有我是一个聪明人。

    两件事里我都没有出过手,铁鞋大盗我做的只是提前揭露了他的阴谋,并从他的嘴里交代出来剩下的那些事。假银票案呢,最终动手的也是你陆小凤。

    是能参与到这种案子里的人决计不会是个泛泛之辈。但是那又如何呢,一个普通的江湖高手可抵挡不住那么多人的窥视。”

    “所以你开始疯狂的接官府的悬赏,又屠了那些恶名已久的山寨。一个普通的江湖高手对于那些大势力来说没有什么威慑力,但是一个江湖中的顶尖高手,确实谁也都不能也不敢忽视的。”

    “不过也快了,我有感觉老花心境上的那一点不足,很快就要圆满了。”

    “哦?”

    “昨天我从老花那离开,他那来了一个躲避别人追杀的女人,我感觉的出,老花动心了。”

    “倒是难得啊,花满楼那个木头也会开花。”

    “不过可惜,那朵花,有毒啊。”

    “怎么说。”

    “虽说她隐藏的很好,但是我能感觉到,她只是想要利用花满楼。”

    “啧啧啧。”陆小凤在那摇头笑道:“可怜的花满楼啊,要尝一尝爱情的苦了。”

    路遥看着陆小凤,心说笑吧,等下你就笑不出来了。

    “咳咳。”路遥清了清嗓子说:“这件事或许还和你有关呢。”

    “我?”陆小凤指了指自己疑惑的问。

    “对,刚才找你的那个女人和花满楼拿的那个人,长得很像啊,或许是什么表姐妹吧。

    她们能这么大费周章的找到你,又牵扯到花满楼,估计不是个小事啊。你也躲不过去。”

    “这不合理啊,为什么她没去找你。”

    “因为这个。”说着路遥从自己的怀里掏出了一张悬赏令。

    “我昨天从老花那出来之后,我就去官府接了一个悬赏令。采花大盗,采花蜂。上次出现在离这三百里外的一个小镇子。

    好了,既然那个女人大费周章的找到了你,就一定不会放弃的。估计她们也快追踪到这了吧,我先走了。”

    说着,眨眼的功夫,路遥就消失在了原地。

    那说路遥就真的不管这件事了吗。并不是,但这件事,和花满楼是否能真的成为江湖上的顶尖武者关系过大。路遥并不想因为自己而太过影响了剧情走向,所以这次,他准备在暗处,并不会太多的出现在众人面前。

    至于说那采花蜂,路遥也是不会放过。你精力太过旺盛,你结个婚呢,再不济你去嫖呢,就花俩钱怎么了。你去当采花贼,下九流的玩意,祸害了人家一辈子。这次你被盯上,落到路遥手里,你可就遭老罪喽。

    三百里的距离会不会对路遥有影响?开玩笑,路遥轻功全力运转下,三百里,一个时辰不到就能走个来回。

    路遥现在的轻功绝对称得上是江湖上的第一,就光在速度这一方面上,谁也对他造不成威胁。他的轻功主要来自四方面。一是他自创的无名轻功,二是临出客栈时柳乘风教给他的《电光神行步》,三是来自司空摘星的轻功,四是陆小凤的《凤舞九天》。

    除去他自创的那轻功稍差一点,剩下的这些那个不是江湖上一等一的轻功绝学,四者合一下,实在是想不出谁还能在轻功这一方面能对路遥造成威胁。

    陆小凤在路遥离开后,虽然知道这个局自己是逃不出去了,但他也没太过放在心上。人还能让尿憋死不成,更何况陆小凤自己本身也是一个绝顶高手,论及智力的话,更是不必都说。

    事情总会向下发展,就也还是要喝的。

    陆小凤刚进霍休屋里来的时候,霍休也正在喝酒。

    这是个很简陋的小木屋,孤孤单单的建筑在山腰上的一片枣树林里。

    屋子虽陈旧,里面却打扫得很干净,布置得居然也很精细。

    霍休的人也正像这木屋子一样,矮小,孤独,干净,硬朗,看起来就像是被风干了的硬壳果。按照陆小凤原著里说的,他是陆小凤承认的江湖上六个武功达到巅峰的人之一。

    酒很香,屋子里摆着大大小小,各式各样的酒坛子,看来居然全都是好酒。

    霍休看到陆小凤手里的酒杯,就忍不住笑了,摇着头笑,道:“你难道还怕我不知道你是来喝酒的?还带着个酒杯来提醒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