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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搬进大别墅,诛仙俨然一部火书

    长峰山庄。

    别墅区。

    一辆黑色轿车,缓缓开进来,余胜坐在车上,看着窗外别墅园区。

    有钱真好!

    至今依然觉得梦幻!

    半个月前,刚刚来到这个世界,他只是一个苦逼的打工狗仔。

    仅仅半个月时间过去,他就住进了大别墅,这个冬天再也不怕冷了。

    如果今天这件事传出去,让公司的同事知道,肯定会羡慕死,他即将住进去的这栋别墅,不是自己购置,而是公司心甘情愿为他提供的,你敢信吗?!

    本来说好只是换个有暖气的大房子,没想到这个大房子指的是别墅。

    余胜还是大为意外,黄组长,或者说公司这下对他也太好了。

    当然了,成年人讲利益。

    余胜明白自己卧底的价值,有了《诛仙》的傲人成绩,等于是在起源中文网往前迈出了一大步,距离拿到【鼠标电脑】录音的那一天,不会太远了。

    这是余胜对公司的用处。

    公司对于余胜,也不是毫无用处,《诛仙》的序章是黄组长给他的,余胜其实很期待下一个序章,试试看能否激活系统,如果不行,撕票辞职也不是不可以!

    “余胜同学,没想到,你的才气比我预想当中,还要更加出色!”黄组长看了眼车内的余胜,忍不住这般赞叹道,他说的是实话,这一天比他预想当中更快。

    余胜今天搬进大别墅,路上还是直属领导亲自护送。

    就是这么拽!

    “主要还是黄组长提供的序章,为我后续的创作提供了大量的灵感!”余胜并没有被近在眼前的大别墅冲昏了头脑,反而是清醒而谦虚的说道。

    “区区一个短小的序章,不值一提!”黄组长笑道。

    “公司能写出这样序章的大神前辈,莫不是能够在才华上和黄组长掰掰手腕。”余胜眼眸一沉,道:“我有些好奇,写出这个诛仙序章的人,是谁啊?”

    “哈哈哈哈……”

    黄组长就喜欢和余胜呆在一起,心情畅快,道:“公司拿给我的,我不生产序章,我只是序章的搬运工,加油完成任务,以后我向公司推荐让你们认识!”

    “那就先在这里谢过黄组长了……”余胜目中闪过一抹思索。

    “啊啊啊,度日如年啊!”

    “没有诛仙的日子看,我真的翻遍起源中文网都找不到一个替代品。”

    “兄弟们,看了诛仙,我再去看仙王,总感觉少了些滋味!”

    “别说那么多,兄弟们,站队碧瑶还是陆雪琪!?”

    “别问,问就是碧瑶!”

    “昨天晚上梦到碧瑶了!”

    “她真的好美啊!”

    “催更!”

    “夜不能寐!”

    “我有一个朋友,身患绝症,在医院躺了一个月了,他这辈子最大的梦想就是看到诛仙的大结局,张小凡和碧瑶幸福快乐的生活在一起,如果连这个都没法满足,没事儿,作者你帮忙更新二十万字就好,帮忙让他暂缓一下绝症的不适感!”

    《诛仙》书评区,相当的热闹。

    除了催更就是讨论剧情,碧瑶党和陆雪琪党,你追我赶,几乎是被读者们认定为了女主,到底张小凡最终该和谁在一起,广大读者在帮忙出谋划策!

    短短半个月时间,帖子总数就到了1.1万!

    因为发帖绑定手机号,实名制等关系,帖子增长速度非常慢,有些书哪怕是走完自己的一生,到完本的那一天,帖子数才堪堪数千,根本摸不到上万的门槛。

    光是这一项……

    就足以让人刮目相看!

    更不说,更新首日,《诛仙》就拿下了【均订过万】【均订三万】【均订五万】【均订十万】【日进斗金】【百盟成就】【一字千金】等等成就徽章!

    余胜一天走过的路,别的作者,三五个月,乃至数年,一辈子都有可能走不完,光是一个均订十万的成就,几乎就把别的作者脖子给卡死了。

    众作者:臣妾做不到啊!

    前有《仙王》珠玉在前,独自扛起仙侠分类的大旗,让仙侠成为起源中文网上大火的一个分类,现在《诛仙》的横空出世,更是让仙侠分类焕发光彩。

    一些迷茫的,不知道该怎么下笔写书的作者,纷纷瞅准仙侠!

    光是昨天一天,单单一个编辑手里,收到的仙侠新书讨论就不下三十位作者,让编辑感到非常震惊的是,他么的一个写文娱的老作者,居然说要写仙侠!

    敢信?

    新人新书当中的仙侠比例,昨天开书的,更是占到了恐怖的九层!

    仙侠,一统起源中文网!

    “干脆改名起源仙侠网得了!”有人欢喜有人愁还有人吐槽。

    总的说来。

    现在起源中文网上,《诛仙》俨然一部火书!

    三组九渔因为这本书,从编辑部路过的时候,莫说是三组,就算其他组的成员,看向她的目光当中,那种羡慕的情绪,真的是不要太浓厚,满溢爆表。

    《诛仙》火爆,九渔作为对应的编辑,绩效自然也会受益。

    唯独一个人,看到九渔的身影,他就感觉到浑身的肠子不舒服,因为悔青了,他就是水瓶,当初凭借一己之力,断定《诛仙》老套,没给签约的编辑。

    这件事,他在偶然的机会下说出来显摆:《诛仙》曾经我审到过!

    那是他距离《诛仙》最近的一次。

    但是……

    那又怎样?

    水瓶错失大火之作《诛仙》,已经成为编辑部的一个笑话。

    “碧瑶,我的梦中女神!”

    “碧瑶,太像我女朋友了!”

    “碧瑶,本书最爱!”

    “塑造的太好了,碧瑶并不是完美的没有缺点,但正因为这样她更鲜活,仿佛是真的在这个世界上存在过,好喜欢她的故事,作者什么时候写个碧瑶的番外啊!”

    “嘿,注意措辞,什么叫在这个世界上存在过?”

    “不会说话就别说!”

    “碧瑶,等着更新和你会面!”

    余胜翻看了一下书评区,看到大家对碧瑶的喜欢,甚是欣慰。

    其实,我当初也很喜欢碧瑶!

    但……

    有些事情,一旦注定,成为宿命,这辈子都是无法改变的!

    余胜转头看了眼今天要更新到的章节,面露愁容。

    ——第八十四章:血咒!

    抱歉了,家人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