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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青梅竹马

    校门口,李晴背着粉色双肩背包站在围墙边的空地上,清秀的鹅蛋脸,中分的刘海,高高竖起的马尾,素白的棉服,洗的有些泛白的牛仔裤和一双小白鞋,和身后的红砖墙一搭,便是一张关于青春的图画。

    看见林皓在涌出校园的人流中露头,连忙跟了上去,两人一前一后往县里的汽车站走,大概得走过5、6条街道,二十分钟的路程。

    林皓是不会主动说话的,只有当李晴搭话提起一个话题,两人才会有一搭没一搭的聊天。

    车站门头‘汐海县汽车站’有些锈迹斑斑,毕竟是老车站,新车站已经投入使用了,只是那边没有这条线路的班次。

    平时根本没几个人,学校一放假就得排起长队买票,两人也不急不躁,早已习以为常。

    排到两人时,李晴排在前面直接付了两张票钱(汐海县-石头镇3元/人),这三年来总是如此,只要是放假回家。

    检票进站后,两人径直走向站内小卖部。

    “今天想吃什么?”林皓问。

    “难得还有糖葫芦,就糖葫芦吧。”

    “行,老板,拿两串糖葫芦。”林皓递过5元钱,接过老板包好的两串糖葫芦。每次林皓也会买和票价差不多的零食,有时候是可乐,或者面包辣条之类的。

    这是两人一直以来的默契。

    两人上了中巴车,车厢内部一排4个位置,中间是过道,所以座位都是两两一起的,除了最后一排5个座。

    李晴把书包放到座位上方的置物架上,坐进靠窗的位置。

    “要现在吃吗?”

    “嗯。”

    林皓从塑料袋中拿出一串糖葫芦递给李晴,另一串用塑料袋包好塞进书包,将书包放到架子上,坐到靠过道的座位。

    李晴吃得糖渣直掉,咬下一颗山楂后,将糖葫芦横在林皓面前。

    林浩摇摇头示意不吃,从兜里掏出两张纸递了过去,“化在衣服上可不好洗。”

    “谢谢。”

    车上的座位快坐满了,不过还得等到发车时间才会走。

    李晴处理完衣服上的渣子,将纸垫在衣服上,左手拿着糖葫芦,右手从兜里掏出手机,示意林皓帮忙拿着,又掏出耳机线,让林皓将插头插上,然后将一只耳机塞到林浩耳朵里,另一只自己戴上,拿过手机,手指在屏幕上轻点。

    “阳光下泡沫是彩色的

    就像被骗的我是幸福的

    追究什么对错

    你的谎言

    基于你还爱我......”

    邓紫棋的歌声从耳机里透出,正好中巴车也启动开始出发。

    “嗡嗡~”感受到裤头震动,林皓从裤兜里掏出手机,点击键盘解锁,是欧羽发来的QQ消息。

    ‘你又是和她一路回家的?’

    ‘嗯。’

    ‘路上注意安全!’

    对话框不再跳动,林皓将手机塞进裤兜,看了眼身旁边看窗外风景边吃糖葫芦的李晴,闭上眼睛养神,思绪飞了老远老远。

    有时候林皓真的觉得在学校里面,一个手机就能把每个人分门别类。

    自己用着诺基亚E71,与环境格格不入的塞班系统和没有触屏全键盘输入模式,是高一时,叔叔淘汰不用了给他的,最大的优点就是不锈钢机身非常皮实抗用,一点不像自己现在病恹恹的残破躯体。

    李晴的OPPOr830,是去年过年妈妈送的新年礼物,她高兴了整个新年,寒假在村子里拍了好多照片,田里的菜、树上的鸟、村旁的河,院里的井,回学校就和朋友分享这些简单的美好。

    欧羽和钱正用的都是iPhone5s,林皓觉得自己和他们单独每一个都是两条平行线,永远不会有交集,因为不是一路人。但就是这么机缘巧合,两个都认识了,他们绝对是全校最傻的俩富二代。

    就拿钱正来说吧,全校拼爹,他爸绝对是最有钱的一个,却和自己坐了3年同桌,一开始还以为是他俩长得都还挺高的,后来想想应该是他爹打了招呼,毕竟自己成绩一直全班第一,近朱则赤,近墨者黑,结果俩人谁也没影响到谁,基本也没啥交流。

    说实话钱正这傻大个是个地地道道的好人,虽然成绩垫底完全摆烂,但是看不得别人不学,经常帮着女班长维持纪律;爱好打抱不平,不只是在林皓被排挤欺负时出头,见到谁有难都要帮上一把;扶贫路上的中流砥柱,乐善好施得很,常常强行分享吃不完的美食,可以说林皓在学校吃过的所有鸡腿都是他塞嘴里的。

    想着想着林皓竟然睡着了,脑袋不由自主地靠在了李晴肩头。

    李晴刚把吃完的糖葫芦的木签子用废纸包起来,忽的感到肩头一重,扭头一看,林皓睡着了,甚至能感受到他一起一伏平缓的呼吸。

    自己是什么时候喜欢上他的呢?

    他和自己相遇在十年前。

    那年自己7岁,爸爸妈妈去了外地打工,自己成了留守儿童,要么住在朱下村的爷爷奶奶家,要么住在朱上村的外公外婆家,两个村相距不远中间隔了一条浅浅的河。

    林皓就住在朱上村。

    有一次在朱上村口不远山坡上晒谷子的坝子上玩,被嘲笑没有爸爸妈妈,不知道自己哪来的勇气和3个同龄的小男孩打了起来。

    本来在一旁挖红薯的林皓冲了过来,拳拳到肉的扭打起来,数他打的最卖力,也数他被打得最惨,脸上青一块紫一块,连裤子都被当做战利品扒走了,平角裤头都被扯烂了条口。

    那年他才8岁,虽然很狼狈,却像个征战沙场的大英雄。

    后来才知道,这个和自己同在朱村小学读同一个年级唯一一个班的男孩,在他的8岁那年,爸妈因为意外都走了。

    ......

    那年自己9岁,不知道从哪里跑来了一条大黄狗,天天在村里乱逛,有一天它追着自己不放,直到被拿着木棍挥舞的林皓吓跑。

    10岁的他已经一个人上学,一个人吃饭,一个人睡觉,靠着在村里吃百家饭、穿百家衣,在爸妈留给他的小平房里独自生活两年了。

    后来,这条狗成了他的小弟,为他看家护院。

    ......

    那年自己11岁,从朱下村走去朱上村的路上,从小石桥上跌下河,他正在河边的田里干活,跑过来一把将自己拽了上来。

    12岁的他为了在镇上念初中,户口划到了村主任户口下,被正式收养了,他有空就帮着家里干农活。

    因为按地区分班,他还是和自己同一个班,两个人都开始了住校生活。

    ......

    那年自己13岁,周末回家路上,街边的流浪汉骚扰自己,被同行的他看到,抄起超市门口的铁锹撵了流浪汉好几条街。

    14岁的他年年都是班上成绩第一的好学生,是村里面人人都羡慕的别人家的孩子。

    后来,只要放假回家,自己都跟在他的屁股后面。

    ......

    或许在别人眼中他是个身世可怜的苦命人,是个只会读书的书呆子,是穷苦贫困的乡下人......

    但在自己眼中,他就是那个脚踏七色彩云的真命英雄。

    只是真的会好心疼他!

    “到站了,睡着的醒一醒喂!”售票员高声喊道。

    林皓抬起头晃了晃,将耳机取下还给李晴,“不好意思,睡着了。”

    两人拿上包下了车,一道红色的身影奔了过来。

    “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