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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色孽的核心

    过了几分钟,李叔从成堆物件中翻出一幅半米见方的油画。

    画中的两人正值青春年少,依偎在山顶看海。

    “夫人年轻时可真漂亮。”出于对李叔的尊重,桑横镇的每个流浪者都称画中的女人为夫人。

    李叔笑呵呵地转动画板,“我觉得也是,这幅画是我这辈子最满意的作品。”

    林恩看着他脸上明朗的笑容。

    时间长了,厨子李叔和画家李叔的影子竟逐渐重合,他的灵魂也变得优雅起来。

    “她跟我一样,老了。”李叔笑着感叹,“儿子前两天打电话还说,她的琴比原来弹得慢了。”

    林恩蹲下身,仔细揣摩那幅画。

    “或许色孽有更多对的东西。”他这样想。

    尽管色孽存在于所有享受与快感中,但色孽对自己信徒却有着严格的要求。

    这是被反复强调、以至令人生厌的问题。

    也是打造战锤游戏色孽故事线时一定要把握的核心。

    如果用一个字概括色孽的精髓,那就是,“度”。

    智慧生物可以从日常生活的多方面寻找快乐,此乃常理。

    但只有那些不满足于稳定快乐,想要把快感逐渐升级、并将其推到极致的生灵,才会成为色孽的信徒。

    或许从这个角度,才能更加深入地解释为什么阿巴顿没有与色孽签订契约,色孽却肯赐福于他。

    因为阿巴顿能够控制自己的个人欲望,保持理智,不被感情冲昏头脑。

    这是色孽欣赏的点。

    “有什么例子吗?”林恩大脑飞速运转。

    “阿巴顿,荷鲁斯......”

    荷鲁斯可以说是阿巴顿真正意义上的父亲,而阿巴顿对荷鲁斯的忠诚和爱戴无人可比。

    荷鲁斯如有需要,阿巴顿肯定万死不辞。

    当荷鲁斯被帝皇击杀后,阿巴顿冒死突围,夺回了荷鲁斯的遗体。

    但当法比乌斯克隆了荷鲁斯后,阿巴顿又愤怒异常,他攻击法比乌斯,摧毁克隆体,甚至彻底消灭了荷鲁斯的遗体。

    这让所有熟悉阿巴顿的人都感到不解。

    既然阿巴顿与荷鲁斯父子情深,为何不留下遗体当个念想。

    “这正是阿巴顿理智的地方。”林恩恭敬地将油画放到墙边,“他知道荷鲁斯的灵魂早已彻底湮灭,留下这具躯壳反而是对他的侮辱。”

    “阿巴顿,是一个有‘度’的人”。

    “兄弟,你在想啥呢,怎么又在发呆。”陶雅用手在林恩面前使劲晃了几下,“昨晚没睡好?”

    林恩抖了抖脚,“或许是天气有点热。”

    陶雅拍了拍他的肩膀,“把水喝完,咱帮李叔搬家。”

    李叔的东西不多,就是很杂乱,10几年前的破锅都不舍得扔,修修补补还在用,看得出是个念旧的人。

    陶雅熟练地给那些杂物打包,他在桑横镇这些年,手脚已经相当麻利,在搬运的间隙,还能与李叔继续交流。

    “那边房租多少,李叔?”

    “两千一个月,现在桑横镇都没这个价了。”

    “听八卦说,那里好像是个凶宅,要不要我们今晚集体打个地铺,去去那里的晦气。”陶雅笑道。

    “不需要,我之前也看过那个八卦新闻了,新店所在地,排名落日城凶宅第九。”李叔摆了摆手。

    “你怕吗?”陶雅玩笑道。

    林恩将最后一包杂物放到车上,“我啊,不在意。”

    毕竟他之前居住的房屋,可是排名落日城第一的凶宅。

    而且自己体内又有不知名亚空间的基因种子,现在不是他怕诡,而是诡怕他了。

    引擎声响起,皮卡在桑横镇狭窄不平的道路左右穿梭。

    “这车居然还能开啊。”李叔有些诧异,“如果我没记错,这皮卡差不多有二十年了。”

    “当时你买它花了多少钱?”

    “八千。”陶雅说,“托李叔的福,它现在还能开。”

    “好啊,这车也算是你的招财树了。”

    又过了10分钟,皮卡停在一片废弃的厂房区。

    李叔指了指角落的店铺,“就是那了。”

    陶雅下车,走近看了看,“这地方能行吗,李叔?”

    “没问题,别看现在荒,再过一周,什么发廊、洗脚城、烧烤啥的就都开起来了。”

    “再过一个月,网吧、旅馆也不会少。”

    “既然这样,先把水喝了,再搬东西吧。”陶雅对林恩说。

    林恩环顾四周。

    这里的环境不算差,有几颗树都有十来米高,树冠茂盛,阳光只能从树叶的缝隙渗透下来。

    即使炎炎夏日,这里也算凉爽。

    不过可以预见的是,这里夜晚的阴气应该很重,睡久了对身体不好。

    喝完手中的水,林恩将两包杂物扛在肩上,大阔步走进店铺。

    屋子是狭长型设计、背后靠山,采光并不好,而且角落潮湿,这些都是降价因素。

    “东西放哪,李叔?”林恩问。

    “就随便放地上,明天还得搞个大扫除呢。”

    林恩和陶雅把东西整齐堆在一边,只用了三个来回便完成了卸货。

    “辛苦了。”李叔拉下卷闸门,从兜里掏出五张大钞,“钱收好,少睡点桥洞。”

    陶雅勉强收下钱,“睡桥洞不是为了和兄弟们乐呵乐呵嘛,平时还是睡宾馆的。”

    “就是李叔给这么多钱,兄弟是真过意不去,你找外面的人,两百也能把这活给干了。”

    李叔点燃一支烟,“肥水不流外人田嘛,以后记得多来光顾就是了。”

    “除了炒饭,也可以来点家常。”

    “好勒,李叔!”陶雅也不是那种矫情的人。

    接着,他将三张钞票放到林恩手中。

    这次换林恩不解了。

    “这是?”

    陶雅用手梳理了一下自己的刘海,“我知道你不会在这里久留,既然是赚快钱,那肯定要尽量赚多一点喽。”

    林恩没有多说什么,爽快地接下钱。

    这种时候拒绝,对陶雅反而是一种侮辱。

    多一两百块钱不会改变他的物质生活,但这份义气可能是他仅存的骄傲了。

    见林恩收下钱,陶雅试着踮起脚揽了一下林恩的肩膀。

    “按照原计划,今晚带你去网吧长长见识。”

    “这桑横镇的网吧,可算得上是一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