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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六章 科举贿赂

    咸平年间,河阴的百姓常德方举报临津县尉任懿通过贿赂王钦若科举及第,朝廷派人查案,一场寻找替罪羊的表演开始。

    当初,任懿在科举前住在僧侣仁雅屋里,仁雅认识僧侣惠秦,惠秦又与负责科举的王钦若关系很好,于是任懿与惠秦约定用三百五十两白银搞定王钦若。

    惠秦来到王钦若府上,结果王钦若已在贡院,没法出来,王若钦的妻子李氏就派家奴祁睿去贡院传话,但贡院里管理严格,祁睿的手臂上写有任懿的名字,并把约定的二百五十两告诉王钦若,少掉的一百两被中间人惠秦准备私吞。

    科举到了第五场时,王钦若派祁睿去找任懿索取白银,任懿没有立刻给,科举及第就回河阴了。仁雅就写书到河阴,任懿就付了赃款。书到了常德方手里,常德方直接告到负责律法的御史中丞处,开始着手逮捕祁睿,并申请逮捕王钦若的下属。

    事情发展到这里,不出意外的话就该出现意外了。王钦若眼看火要烧到自己身上,凭借皇帝宠幸的滔天权势开始耍起手段。

    任懿与王钦若的证据链条之间依次隔着仁雅、惠秦、王府的祁睿。惠秦到府上,接待他的是祁睿。王钦若并没有直接见过惠秦,并且祁睿的编制在亳州,于是王钦若让祁睿跑了,本人坚决否认祁睿在自己府里,也不认识祁睿或者惠秦。官府也没有抓到两个僧人,所以只剩下任懿一个孤证,中间关键的三人缺失在证据链上。

    真宗任命邢昺、阎承翰等负责审问任懿,真宗的安排是故意给王钦若脱罪,因为邢昺、阎承翰等人都是向着王钦若。任懿也非常聪明,知道自己惹不起王钦若,只说出部分事实,但一半的真话与欺骗没有区别。

    任懿首先提出妻子的哥哥张驾认识另一名考官洪湛,并一起造访过洪湛,此时张驾已经去世,也就是此事只有任懿与洪湛能互相对证,而此时洪湛还在陕西出公差没有回来。种种巧合只能说明审问的官员在背地指示任懿如何做,从而找到替罪羊帮王钦若脱罪。对于贿赂,任懿只承认给了两个僧侣,至于僧侣给了哪个考官就不得而知,关键是僧侣现在也找不到了。

    等到洪湛回来时,他的罪已经定了,被削除官籍,流放儋州,王钦若啥事没有。很多人都知道洪湛被冤枉,任懿当时考完第三场后洪湛才临时替人当考官的,根本来不及受贿舞弊。官府到洪湛家查收赃款时发现并没有,为了向上级交差竟然把洪湛从别人那借的白金器物充公,洪湛也死在了儋州。

    漏洞百出的诬陷,人人都知道洪湛冤死,但人人都不敢发声,因为王钦若的权势,因为都知道这是皇帝的意思。

    值得一提的是,没过几年,到了大中祥符年间,糊名法在省试中开始实行,糊名就是要把试卷卷首的考生姓名、籍贯和初定等第都要封住或者裁去,以防评卷官徇私作弊采用。造成洪湛冤案的是宋真宗,后来糊名法得以广泛推行也是从宋真宗开始。

    自古没有无缘无故的恨,宋真宗在被立为皇太子前,洪湛等人请立许王赵元僖,宋太宗一怒之下把他们都贬官到五岭以南地区,洪湛自此算是上了宋真宗的黑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