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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鸿鹄高飞

    天幕降临,空中那一抹昏黄也随之消淡,明月渐显婀娜身姿,在乡道上洒落清冷光辉。

    韦乡南部坐落着一座坞堡,占地极大约莫十几亩,灰黑色的围墙高约三丈左右,像是穿着一副坚硬的铠甲,将庄园严严实实地围了起来。

    有座高七八丈的望楼立在坞堡内,楼上闪耀着火光,有三两个人影来回瞭望巡视。

    站在坞堡前的陈盛,看着也不免有些吃惊。

    这哪是庄园?明明就是座军事城堡!

    从白马县回来已经到了晚上,他找到张伯想要赎回卖身契,张伯便把他带到了这里。

    这座雄壮坞堡就是韦乡张家的庄园。

    之前听江苞说张家坞堡里藏着十几万石的粮食,还有专门放武器的仓库,陈盛不免有些质疑,如今见到这坞堡的规模,也不得不相信。

    江苞和江旺等游侠就是张家的门客,他们负责帮张家私贩马匹和盐铁,亦或者是守墙护院,而像这样的门客张家养了百号人。

    从江苞口中得知,张家的家主名叫张卓,如今已经六十岁的高龄,基本上不理家中事务,他年轻时便家资巨亿,在灵帝时期买了个郡丞的官,不过没多久就被撸了下去。

    如今家中管事做主的是张卓的儿子张林,既是独生又是晚来得子,张林就是张家毫无疑问的实际掌舵人,他也乡里也颇具声名,广施恩义蓄养游侠,家中依附的佃农成百上千。

    张卓的女儿嫁给本县士族的黄家,黄家的黄武就是如今本县的功曹。

    功曹主管人事任免,总揆诸曹实权很大,一般都是由本地士族担任。

    张家富家巨室,结坞自保,蓄百号门客养上千佃农,又有官面上的关系,实力可见一斑。

    这简直就是陈盛苦苦追求的立身之本,“若有此坞堡,便可聚兵数千,适时以待。”

    他从来没有否认过自己的野心,费尽心思的出名也不过是想要聚众自保。

    突然间他留意到,广施恩义的张林怎么会养了个剥削乡里的张伯呢?

    说张伯张伯到。

    “阿盛呐!”

    坞堡墙门里跑出来张伯,他跑得气喘吁吁像个肉球一样滚了过来。

    “这就是你家的卖身契。”张伯一脸笑呵呵,殷勤至极,“阿盛果然是守信之人,没想到这短短一个月就凑齐两千钱,我早就跟刘树麻七说过,他们不信来着......”

    看着张伯热切不已的样子,陈盛也就由得他喋喋不休。

    “此事多谢张管事。”陈盛很客气的道谢,却不显亲近。

    随后一手交钱一手交契。

    “嘿!慢走慢走!”张伯哈着大气恭送陈盛离去。

    面对陈盛冷冷淡淡的态度,张伯就算是热脸贴冷屁股也乐在其中。

    有本事的人冷淡一点是没错的,正如他自己说过,他可是从来都佩服有本事的人。

    更重要的是陈盛名声渐显,张家的张林有意结识他,如此张伯怎么能不上心?

    ......

    赎回了卖身契,陈盛总算是了了一桩事。

    回到家中,陈卫和陈兰早已捣鼓好了晚饭。

    一如往常,三人其乐融融将陶碗消灭得干干净净,然后猜拳输了去洗碗。

    猜拳是陈盛教他们的小游戏。

    没想到弟弟妹妹早已密谋好,商量一人出石头,一人出剪刀,反正就是出不一样的,目的就是不让陈盛洗碗。

    这种小把戏早就被陈盛看穿,但也不好阻拦他们的良苦用心。

    晚饭过后,陈盛拿出今日买的笔墨竹简,将粗糙黝黑的砚台搁在矮桌上,旁边是铺开着的竹简。

    门缝外不时吹进来冷嗖嗖的风,吹得油灯摇曳。

    陈兰舀了一瓢水,小心翼翼地倒在砚池里,掺着墨水用嘴轻轻地吹。

    陈卫像是平日里磨石头玩一样,细细地磨着砚台。

    “大兄,你还会写字吗?”陈兰好奇又欣羡地问道。

    “嗯。”陈盛轻声道,随后找了个理由解释说:“还记得三年前大兄去过陈留郡吗,当时是去帮刘叔的陶厂做土陶,待了一段时间跟记账的管事学了字。”

    “噢。”陈兰懵懵懂懂,又期待地问道:“大兄想写什么?”

    见陈卫把砚墨磨得差不多了,陈盛从包袱里拿出一包蔗糖,用小根的竹签窜着,笑着道:“你们先吃会糖果,写出来了就教你们。”

    “好甜!”陈兰轻轻舔了舔蔗糖,瞪大双眼,乌黑的眼珠在昏暗灯光下更加明亮。

    “呜......”陈卫嗦着竹签,把蔗糖一下子咬在嘴里,总是绷着的脸一下子化开了。

    陈盛乐得呵呵笑,看到弟弟妹妹很喜欢的样子,自己也感到满足。

    二人靠近陈盛的肩膀左右,嘴里吃着糖,眼睛却一直在矮桌的竹简上。

    翘首以盼,倒是像两个小书童。

    陈盛端坐身体,手中毛笔的毫毛又粗且分叉,他右手执笔蘸了蘸砚台的墨水,将毫毛充墨捋顺,随后打算落笔又停住片刻。

    他前世虽然是个文科生,但也不能出口成章呀。

    握笔沉思片刻,写道:“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

    笔画飘逸,行云流水,字如游龙,一气呵成。

    陈盛的情绪酝酿到位,乃有感而发,字嘛也算是有点行书的味道,但算不得书法行家。

    前世上学时上过课外书法班,学了一手行书,然而人的精力是有限的,他大部分的时间都倾注在弓箭爱好上,这书法也就渐渐落下。

    他点了点头自我感觉良好,随后将移动油灯靠近竹简,一字一句地念了出来。

    陈兰不认识字,看着却觉得大兄写的极好,问道:“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呢?”

    陈盛转头带着鼓励的表情看向陈卫,陈卫有些害羞,试着回道:“是不是迎难而上的意思......”

    “不错。”陈盛摸了摸他的脑袋。

    “可是大虎比人厉害,这样也要上吗?”陈兰不解问道。

    “当然要上!大虎算什么!”陈卫被妹妹反驳,有点不高兴地嚷道。

    从这里便可以看出二人大致性格的差别,陈卫较为直莽,陈兰更加心细。

    “这个自然要分情况,凡事量力而行,但该迎难而上时便不能退缩。”陈盛笑着解释道。

    虽然二人对此有些理解上的分歧,但毫无疑问的是他们都很聪慧,都能从这句话里看出自己的见解,也就说明他们有读书的潜质。

    若是能将他们培养成优秀的人,陈盛想想都会觉得有满满的成就感。

    随后再次落笔,写道:“天地玄黄,宇宙洪荒。日月盈昃,辰宿列张。”

    这是“千字文”的开头前两句,前世陈盛练习书法时就是从千字文开始练,如今凭着印象还能写出一些,于是便想到多少写多少。

    接着他又一个一个字地念出来,稍微解释每个字的意思。

    不求他们能明白意思,只要记住字就行。

    陈兰和陈卫斗气似的铆足了劲,学的很认真。

    只要陈盛能夸他们一句,就已经是十分的满足。

    咿咿呀呀的声音像两只黄鹂鸣唱,陈兰一作思考状,眼珠子就不由得往上飘,陈卫则是绷着脸像是哪里很疼一样,这让陈盛想起前世小时候被老师检查背诵时的场景。

    渐渐地,油灯快要熄灭,陈盛也打算点到即止,学习应该循序渐进,便打发他们去睡觉。

    此时房间里灯光微弱,光照亮的地方只有巴掌大小,竹简上也只剩两行可写的空处。

    陈盛提笔再次写道:“鸿鹄高飞,一举千里,陈盛,陈鸿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