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海岛之战
一日两夜后,马车过山海关。
辽东经略高第奉命镇守关口,他一早收到魏忠贤传书:
秘密解决李寻欢、陆小凤。
高第思来想去,决定把二人直接砍了,扔隔壁蒙古喇沁部的领地上。
完。
于是高第离了经略府,骑着战马,亲自去往城门口抓人。
但当陆小凤下了马车,左手持尚方宝剑,右手掌免死金牌,走向高第时,高第就慌了。
立刻滚下马鞍:
“臣高第,参见陛下!”
毕竟,持上方宝剑如圣上亲临,见免死金牌如见皇上。
尚方宝剑还可以先斩后奏。
高第心道惹不起。
就这样,聋哑老仆驾车,载着威风凛凛的陆小凤和昏迷不醒的李寻欢,轻轻松松过了山海关。
魏忠贤接到高第的回传,大骂废物。
皇帝收到消息,十分感动。
按照皇帝的计划,李、陆本该继续往东北而去。
去宁远前线部队找袁崇焕。
唠唠嗑,表明来意:大王派俺来巡山。
对了,我方间谍是哪个?暗号是什么?
给我们搞几身衣服,乔装打扮成金人,混进去刺杀努尔哈赤。
袁将军,你负责在外部扰乱敌军视线就行。
派人在指定地点候着,接应我们。
最最重要的一点,记得备酒!
“风萧萧兮辽水寒,勇士一去兮不复还……”
那啥,袁将军你别念了,杀个努尔哈赤而已。
我们一定会活着回来。
走了。
一切小皇帝都费尽心思地计划好了。
也本该如此进行。
但小皇帝没料到的是,半路杀出个陆小凤。
陆小凤大摇大摆过了山海关,向皇帝表明自己的确是去辽东办事了,没有偷懒。
然后就弃了马车,乘船东渡海。
直抵辽南。
……
李寻欢睁开眼睛。
直觉告诉他,他已不在大明的土地。
果然他听到了涛声。
李寻欢坐起身,觉得屁股下很软。
伸手摸了摸,绿色的铺罩里,似乎填充了柔软的羽毛。
他的床顶吊着绿色的纱帐,瀑布似的,倾泻到地板。
地板上铺着华丽的绿地毯。
墙壁上挂着一个西洋女人像,似笑非笑。
那笑容,细思极恐。
李寻欢皱了皱眉:西洋画?难不成龙头是个西洋人?
这西洋画里的女人,在笑什么呢?
又在蔑视着什么?
他下了床铺,打量四周:
木质构造的绿房间。
铺满了华美的绿地毯。
严丝合缝。
柜子、桌具、墙壁也漆满了绿。
他想龙头原来喜欢绿。
但是门窗却是典型的东方款式——朱漆的花格门窗,上面糊了白纸。
有一扇窗子正开着。
清晨的雨气从那里钻入房间,夹杂着大海的盐味、仲秋的冷意,扑面而来。
他透过那扇窗看去,天地间布满了密密麻麻的雨线。
但天空依旧如年久的白蜡烛,干枯的晦暗。
秋雨虽浸润了大地的表层,但内里的土地,依旧埋着潮腐的树叶,并不顶新鲜。
压抑。
秋雨总让李寻欢感觉到压抑。
好在李寻欢懂得看向远方。
自远方海天一线之处涌来了一道道小海潮,正尽情拍打着礁石。
迸碎成无数朵水花,李寻欢观一霎时的绚烂。
细碎的水花溅射在礁石上。
礁石上有两道身影,持剑站定,宛如岩做的雕像,一动不动。
唯海风吹荡着他们的衣袂和发丝。
证明他们是活生生的人。
于是李寻欢跃过窗子,施展蜻蜓三点水的轻功,跃过湿漉漉的山坡,一路俯冲,朝着海边礁石上的二人掠去。
刚飞掠到沙滩,距离礁石十丈处,一道黑影倏然拦住了他。
李寻欢如蜻蜓点水般无声落地。
他脚下的一只贝壳,承受着他的体重,竟然没碎。
“没想到同行的聋哑老仆,竟然是一个绝世美女。”李寻欢微笑道。
原来拦路的是一个赏心悦目的女子。
女子身穿黑衣,已淋了很久的雨,额头的发丝黏成了绺。
显得有些可怜。
那女子似未听闻,表情甚是冷艳,面无表情地盯着李寻欢。
大拇指弹刀出鞘。
三分。
刀光凛然。
李寻欢苦笑:“我不捣乱。”
那女人收刀回鞘,在距离李寻欢三丈外站定。
二人在淅淅沥沥的秋雨中,一同观战持剑的二人——
陆小凤和白衣男子。
白衣男子十分俊俏,俊到林茵茵想找他要签名。
面容和黑衣女人一样冷。
就在你笑的一瞬间,白衣男子忽然动了,围绕他落下的雨滴瞬间崩碎。
陆小凤瞳孔骤缩。
毫不迟疑地使出了绝学轻功——凤舞九天。
他的身形在空中不断地躲闪挪移,如生了翅膀一般。
上冲下落或左翻右跃,而又极其灵动。
传言,这门名为“凤舞九天”的绝学轻功,乃是“盗帅”楚留香将自己的轻功改良而成。
然后传授给陆小凤。
不管传言真假,足以表明“凤舞九天”的精妙绝伦。
李寻欢也赞叹陆小凤绝顶的轻功。
质量远比自己的“蜻蜓三点水”上乘。
如果用美人来比喻轻功,也许“蜻蜓三点水”是小家碧玉,算得中人之姿。
那么或许凤舞九天就是名门闺秀,天生上等风采。
但是比武功更奇妙的,是人。
庖丁解牛。
老翁卖油。
他们都是人,却把简单的事做到了极致。
尽管没有太大的意义。
但却养成了一种超人的能力。
李寻欢就拥有这样一种能力——能把任何一门功夫发挥到极致。
飞刀如此。
轻功也是如此。
因此李寻欢的蜻蜓三点水,丝毫不比绝顶的轻功差。
李寻欢很快发现,那无名白衣男子的轻功竟然丝毫不比他和陆小凤弱。
剑术更是稳上一层楼。
当!
就在一眨眼的刹那,陆小凤手中的长剑已被挑开。
白衣男子一剑西来。
“好快!”
李寻欢大吃一惊!
阿飞的剑,已是他平生所见最快的剑。
但白衣男子的剑,两个阿飞恐怕也比不上。
只因白衣男子的剑刺过雨滴,而雨滴竟然完好无损……
穿而不刺,爱而不伤。
多情却似无情,剑道真谛,莫过于此。
“此人虽然剑速极快,但剑势和剑意比起阿飞,却差了太多,怕是如那迸碎的浪花,绚烂而不能长久。”
李寻欢暗中摇头。
面对白衣男子的快剑,陆小凤居然苦笑。
避无可避,无奈地拿出了自己另一项看家本领——灵犀一指。
这一指曾无所不克。
就连西门吹雪的第一招快剑,也破不掉。
但那是曾经了。
此刻,白衣男子一剑就刺进了陆小凤的胸口。
陆小凤败了。
“你的剑很像我一个朋友……但你青出于蓝而远胜于蓝。”陆小凤叹气道。
白发男子却只是淡淡收剑,并没有言语。
就在李寻欢想要上前安慰陆小凤时,那黑衣女子却是突然发难。
骤然拔刀劈向李寻欢!
这一刀极其刚猛,有风雷吞天之势。
李寻欢当下张开双臂,极致施展蜻蜓三点水,一步后退五丈远。
却依旧是避无可避。
只因那女子轻功比白衣男子还要高。
李寻欢眨眼被黑衣女子逼到了小岛的边缘,身后就是礁石滩和大海。
但是迄今为止,李寻欢握着飞刀,竟然没有找到出手的机会。
只见那女子将刀耍的密不透风,别说飞刀,漫天雨滴都无一丝渗入。
甚至她额头的那一绺湿发,都被刀风吹干,分散开来。
李寻欢碧绿的眼睛锐利如鹰。
大脑运转比陀螺还快。
额头都已经渗出了细密的汗珠。
他在努力寻找敌人的破绽。
“一个人倘若动了,那就会有破绽。”
“这是必然,因为攻守也遵循阴阳兴衰之道。”
“此消彼长,此长彼消。”
李寻欢的飞刀例不虚发,就因为他懂得‘此长彼消’之道——
攻击强盛之时,防守必然衰弱;
向右侧攻击时,必然暴露左侧;
向前方进攻时,后方必然空虚。
善于抓住微小的破绽,是李寻欢克敌制胜的法宝。
李寻欢紧紧盯着黑衣女子的刀影。
她的刀很快,残影又生残影,将周围笼罩得密不透风。
但依旧有破绽可抓。
只是有一根发丝那么细的间隙,容李寻欢将飞刀射进去。
李寻欢前半生的飞刀,厚度堪比菜刀。
他说随便一个铁匠,花三个小时就可以打造。
是如此的普通。
而李寻欢的后半生,却是达到了前所未有的心境,内力更是大有精进。
所以他可以驾驭更轻的东西。
眼下他袖中藏着的飞刀,轻飘飘,薄如蝉翼。
李寻欢离不拘泥于器物形状,离飞花摘叶皆可伤人,只差最后一步。
但很可惜,眼下的李寻欢还未达到那种境界。
一番后退。
退无可退。
李寻欢已被黑衣女子逼到了海边,身后就是大海,再无处借力。
于是李寻欢脚尖猛点礁石,身形朝海面暴退的同时,对着女子的咽喉,全力射出了自己的完美一击。
飞刀出手,紧绷的神经彻底松弛。
李寻欢预感,如果这一刀成功,那么自己或许就可以弃刀了。
眨眼之间,黑衣女子却是连人带刀,劈到了李寻欢的面门。
冰凉的刀锋,几乎贴到了李寻欢的鼻梁。
刀风吹得李寻欢皮肤生疼。
“我败了。”李寻欢闭上眼睛,轻叹。
因为李寻欢看到,自己射向女子喉咙的飞刀,竟被黑衣女子用牙齿紧紧咬住!
“汝人否……”李寻欢当时这么想。
此时此刻,李寻欢身处半空无处借力,只能任由自己坠向海面。
黑衣女子却一把抓住了李寻欢的手腕。
李寻欢愣愣地看着她:“姑娘,我会水,死不了。”
李寻欢怀疑自己是不是看错了。
那黑衣女子似乎微不可见地皱了下瑶鼻,眼底夹杂着一丝温柔的嗔怒。
“一定是我太累了,看花眼了……”
黑衣女子却依旧紧握着李寻欢的手腕。
她从怀中掏出一根软绳,朝岸上一甩,一把勾住了陆小凤。
同时手腕用力,将李寻欢甩上了岸。
女子自己也跟着跳了上去。
李寻欢落地抱拳:“多谢姑娘出手相……”
黑衣女子收回软绳,不等李寻欢说完,转身走了。
“……李兄,你也败了。”陆小凤看着黑衣女子,呆若木鸡,最后走向李寻欢。
“是啊,我也败了。”李寻欢苦笑。
李寻欢心道纵横江湖几十余载,无一败绩。
不曾想时隔经年,竟然败给了一个女人。
看着白衣男子和黑衣女子回山的背影,李寻欢和陆小凤淋着冷雨,站在礁石滩上,都是无奈地摊了摊手。
李寻欢问:
“陆兄,这两人哪个是龙头?”
“都不是。”
“他们是谁?”
“白发男子,苍海七杀,龙头左护法;黑衣女子,神谷樱花,龙头右护法。”
“东瀛人?”
“没错。”
辽东经略高第奉命镇守关口,他一早收到魏忠贤传书:
秘密解决李寻欢、陆小凤。
高第思来想去,决定把二人直接砍了,扔隔壁蒙古喇沁部的领地上。
完。
于是高第离了经略府,骑着战马,亲自去往城门口抓人。
但当陆小凤下了马车,左手持尚方宝剑,右手掌免死金牌,走向高第时,高第就慌了。
立刻滚下马鞍:
“臣高第,参见陛下!”
毕竟,持上方宝剑如圣上亲临,见免死金牌如见皇上。
尚方宝剑还可以先斩后奏。
高第心道惹不起。
就这样,聋哑老仆驾车,载着威风凛凛的陆小凤和昏迷不醒的李寻欢,轻轻松松过了山海关。
魏忠贤接到高第的回传,大骂废物。
皇帝收到消息,十分感动。
按照皇帝的计划,李、陆本该继续往东北而去。
去宁远前线部队找袁崇焕。
唠唠嗑,表明来意:大王派俺来巡山。
对了,我方间谍是哪个?暗号是什么?
给我们搞几身衣服,乔装打扮成金人,混进去刺杀努尔哈赤。
袁将军,你负责在外部扰乱敌军视线就行。
派人在指定地点候着,接应我们。
最最重要的一点,记得备酒!
“风萧萧兮辽水寒,勇士一去兮不复还……”
那啥,袁将军你别念了,杀个努尔哈赤而已。
我们一定会活着回来。
走了。
一切小皇帝都费尽心思地计划好了。
也本该如此进行。
但小皇帝没料到的是,半路杀出个陆小凤。
陆小凤大摇大摆过了山海关,向皇帝表明自己的确是去辽东办事了,没有偷懒。
然后就弃了马车,乘船东渡海。
直抵辽南。
……
李寻欢睁开眼睛。
直觉告诉他,他已不在大明的土地。
果然他听到了涛声。
李寻欢坐起身,觉得屁股下很软。
伸手摸了摸,绿色的铺罩里,似乎填充了柔软的羽毛。
他的床顶吊着绿色的纱帐,瀑布似的,倾泻到地板。
地板上铺着华丽的绿地毯。
墙壁上挂着一个西洋女人像,似笑非笑。
那笑容,细思极恐。
李寻欢皱了皱眉:西洋画?难不成龙头是个西洋人?
这西洋画里的女人,在笑什么呢?
又在蔑视着什么?
他下了床铺,打量四周:
木质构造的绿房间。
铺满了华美的绿地毯。
严丝合缝。
柜子、桌具、墙壁也漆满了绿。
他想龙头原来喜欢绿。
但是门窗却是典型的东方款式——朱漆的花格门窗,上面糊了白纸。
有一扇窗子正开着。
清晨的雨气从那里钻入房间,夹杂着大海的盐味、仲秋的冷意,扑面而来。
他透过那扇窗看去,天地间布满了密密麻麻的雨线。
但天空依旧如年久的白蜡烛,干枯的晦暗。
秋雨虽浸润了大地的表层,但内里的土地,依旧埋着潮腐的树叶,并不顶新鲜。
压抑。
秋雨总让李寻欢感觉到压抑。
好在李寻欢懂得看向远方。
自远方海天一线之处涌来了一道道小海潮,正尽情拍打着礁石。
迸碎成无数朵水花,李寻欢观一霎时的绚烂。
细碎的水花溅射在礁石上。
礁石上有两道身影,持剑站定,宛如岩做的雕像,一动不动。
唯海风吹荡着他们的衣袂和发丝。
证明他们是活生生的人。
于是李寻欢跃过窗子,施展蜻蜓三点水的轻功,跃过湿漉漉的山坡,一路俯冲,朝着海边礁石上的二人掠去。
刚飞掠到沙滩,距离礁石十丈处,一道黑影倏然拦住了他。
李寻欢如蜻蜓点水般无声落地。
他脚下的一只贝壳,承受着他的体重,竟然没碎。
“没想到同行的聋哑老仆,竟然是一个绝世美女。”李寻欢微笑道。
原来拦路的是一个赏心悦目的女子。
女子身穿黑衣,已淋了很久的雨,额头的发丝黏成了绺。
显得有些可怜。
那女子似未听闻,表情甚是冷艳,面无表情地盯着李寻欢。
大拇指弹刀出鞘。
三分。
刀光凛然。
李寻欢苦笑:“我不捣乱。”
那女人收刀回鞘,在距离李寻欢三丈外站定。
二人在淅淅沥沥的秋雨中,一同观战持剑的二人——
陆小凤和白衣男子。
白衣男子十分俊俏,俊到林茵茵想找他要签名。
面容和黑衣女人一样冷。
就在你笑的一瞬间,白衣男子忽然动了,围绕他落下的雨滴瞬间崩碎。
陆小凤瞳孔骤缩。
毫不迟疑地使出了绝学轻功——凤舞九天。
他的身形在空中不断地躲闪挪移,如生了翅膀一般。
上冲下落或左翻右跃,而又极其灵动。
传言,这门名为“凤舞九天”的绝学轻功,乃是“盗帅”楚留香将自己的轻功改良而成。
然后传授给陆小凤。
不管传言真假,足以表明“凤舞九天”的精妙绝伦。
李寻欢也赞叹陆小凤绝顶的轻功。
质量远比自己的“蜻蜓三点水”上乘。
如果用美人来比喻轻功,也许“蜻蜓三点水”是小家碧玉,算得中人之姿。
那么或许凤舞九天就是名门闺秀,天生上等风采。
但是比武功更奇妙的,是人。
庖丁解牛。
老翁卖油。
他们都是人,却把简单的事做到了极致。
尽管没有太大的意义。
但却养成了一种超人的能力。
李寻欢就拥有这样一种能力——能把任何一门功夫发挥到极致。
飞刀如此。
轻功也是如此。
因此李寻欢的蜻蜓三点水,丝毫不比绝顶的轻功差。
李寻欢很快发现,那无名白衣男子的轻功竟然丝毫不比他和陆小凤弱。
剑术更是稳上一层楼。
当!
就在一眨眼的刹那,陆小凤手中的长剑已被挑开。
白衣男子一剑西来。
“好快!”
李寻欢大吃一惊!
阿飞的剑,已是他平生所见最快的剑。
但白衣男子的剑,两个阿飞恐怕也比不上。
只因白衣男子的剑刺过雨滴,而雨滴竟然完好无损……
穿而不刺,爱而不伤。
多情却似无情,剑道真谛,莫过于此。
“此人虽然剑速极快,但剑势和剑意比起阿飞,却差了太多,怕是如那迸碎的浪花,绚烂而不能长久。”
李寻欢暗中摇头。
面对白衣男子的快剑,陆小凤居然苦笑。
避无可避,无奈地拿出了自己另一项看家本领——灵犀一指。
这一指曾无所不克。
就连西门吹雪的第一招快剑,也破不掉。
但那是曾经了。
此刻,白衣男子一剑就刺进了陆小凤的胸口。
陆小凤败了。
“你的剑很像我一个朋友……但你青出于蓝而远胜于蓝。”陆小凤叹气道。
白发男子却只是淡淡收剑,并没有言语。
就在李寻欢想要上前安慰陆小凤时,那黑衣女子却是突然发难。
骤然拔刀劈向李寻欢!
这一刀极其刚猛,有风雷吞天之势。
李寻欢当下张开双臂,极致施展蜻蜓三点水,一步后退五丈远。
却依旧是避无可避。
只因那女子轻功比白衣男子还要高。
李寻欢眨眼被黑衣女子逼到了小岛的边缘,身后就是礁石滩和大海。
但是迄今为止,李寻欢握着飞刀,竟然没有找到出手的机会。
只见那女子将刀耍的密不透风,别说飞刀,漫天雨滴都无一丝渗入。
甚至她额头的那一绺湿发,都被刀风吹干,分散开来。
李寻欢碧绿的眼睛锐利如鹰。
大脑运转比陀螺还快。
额头都已经渗出了细密的汗珠。
他在努力寻找敌人的破绽。
“一个人倘若动了,那就会有破绽。”
“这是必然,因为攻守也遵循阴阳兴衰之道。”
“此消彼长,此长彼消。”
李寻欢的飞刀例不虚发,就因为他懂得‘此长彼消’之道——
攻击强盛之时,防守必然衰弱;
向右侧攻击时,必然暴露左侧;
向前方进攻时,后方必然空虚。
善于抓住微小的破绽,是李寻欢克敌制胜的法宝。
李寻欢紧紧盯着黑衣女子的刀影。
她的刀很快,残影又生残影,将周围笼罩得密不透风。
但依旧有破绽可抓。
只是有一根发丝那么细的间隙,容李寻欢将飞刀射进去。
李寻欢前半生的飞刀,厚度堪比菜刀。
他说随便一个铁匠,花三个小时就可以打造。
是如此的普通。
而李寻欢的后半生,却是达到了前所未有的心境,内力更是大有精进。
所以他可以驾驭更轻的东西。
眼下他袖中藏着的飞刀,轻飘飘,薄如蝉翼。
李寻欢离不拘泥于器物形状,离飞花摘叶皆可伤人,只差最后一步。
但很可惜,眼下的李寻欢还未达到那种境界。
一番后退。
退无可退。
李寻欢已被黑衣女子逼到了海边,身后就是大海,再无处借力。
于是李寻欢脚尖猛点礁石,身形朝海面暴退的同时,对着女子的咽喉,全力射出了自己的完美一击。
飞刀出手,紧绷的神经彻底松弛。
李寻欢预感,如果这一刀成功,那么自己或许就可以弃刀了。
眨眼之间,黑衣女子却是连人带刀,劈到了李寻欢的面门。
冰凉的刀锋,几乎贴到了李寻欢的鼻梁。
刀风吹得李寻欢皮肤生疼。
“我败了。”李寻欢闭上眼睛,轻叹。
因为李寻欢看到,自己射向女子喉咙的飞刀,竟被黑衣女子用牙齿紧紧咬住!
“汝人否……”李寻欢当时这么想。
此时此刻,李寻欢身处半空无处借力,只能任由自己坠向海面。
黑衣女子却一把抓住了李寻欢的手腕。
李寻欢愣愣地看着她:“姑娘,我会水,死不了。”
李寻欢怀疑自己是不是看错了。
那黑衣女子似乎微不可见地皱了下瑶鼻,眼底夹杂着一丝温柔的嗔怒。
“一定是我太累了,看花眼了……”
黑衣女子却依旧紧握着李寻欢的手腕。
她从怀中掏出一根软绳,朝岸上一甩,一把勾住了陆小凤。
同时手腕用力,将李寻欢甩上了岸。
女子自己也跟着跳了上去。
李寻欢落地抱拳:“多谢姑娘出手相……”
黑衣女子收回软绳,不等李寻欢说完,转身走了。
“……李兄,你也败了。”陆小凤看着黑衣女子,呆若木鸡,最后走向李寻欢。
“是啊,我也败了。”李寻欢苦笑。
李寻欢心道纵横江湖几十余载,无一败绩。
不曾想时隔经年,竟然败给了一个女人。
看着白衣男子和黑衣女子回山的背影,李寻欢和陆小凤淋着冷雨,站在礁石滩上,都是无奈地摊了摊手。
李寻欢问:
“陆兄,这两人哪个是龙头?”
“都不是。”
“他们是谁?”
“白发男子,苍海七杀,龙头左护法;黑衣女子,神谷樱花,龙头右护法。”
“东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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