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回忆
夜晚我倏地发起低烧,好在家里有常备药。
我吃下后,沉沉睡去。
我本以为是一场小感冒,吃点药就好了。
但是第二日,我脑袋依旧昏沉。
思考再三还是给孟寻南请了一个假。
“沈总又去约会啊?”
我有气无力得在屏蔽上敲击着:“生病。”
孟寻南却回了一句:“祝你约会顺利。”
呵。
我心里对孟寻南的一丝愧疚感,倏得没了。
夜半时分,房门突然被敲响,我起身时感觉脑袋十分迷糊。
昏昏沉沉的,视线一片模糊。
迷迷糊糊之间,我沙哑着嗓子问:“谁啊?”
“开门。”顾云霆低沉的嗓音从门外传来,我心里被吓得一惊。
他来干什么?
我站在门口不作动静。
敲门声仍在继续。
声音每响起一次,我脑海中的神经就被牵动一次。
我揉了揉胀痛的太阳穴,本不想理会顾云霆。
但随着顾云霆敲门声越来越大,我眉心似是有什么东西要跳出来似的。
我打开门,顾云霆带着凉气的体温涌了进来。
身体酸软无力,倏得被顾云霆抵在了墙边。
烧还未褪去,全身每一处都泛酥麻的酸痛。
腰处撞到柜子上,疼我冷汗直冒。
我下意识得皱了皱眉,却听到顾云霆冰冷的嗓音响起:“沈南风,今天又去约会了?”
“见到我就这么不耐烦吗?”
顾云霆身上带着酒气,涌入我的鼻尖,气息十分刺鼻。
我下意识地侧过头,想要躲开顾云霆。
只听顾云霆一声冷笑:“呵,是我自作多情了,居还想着来找你。”
我低头不语,如果顾云霆够仔细的话,是能感觉出我此时体温升高,脸色惨白的。
但他只愿意相信他愿意相信的。
他,向来如此。
从不会去探究真相到底如何。
顾云霆走后,我跌坐在地上,身体冷得发麻。
回忆如猛兽,牵动着我的神经。
我在寒夜中抱住自己,自我疗伤。
手上酸软无力,手腕上的手表此时显得格外沉重。
但我不敢取下,我害怕。
害怕看见那道狰狞的伤疤。
我在门口蹲坐了半晌,才动了动了麻木的腿回到床上。
脑袋里的胀痛无时无刻不在触动着我的神经。
我强制自己闭眼,意识却不断将我带回4年前。
“顾云霆,这个地方,你说我该如何设计啊?”
“这个地方我是用玻璃还是木板呢?”
顾云霆很有设计天赋,平时在学校总是一副冷冰冰的模样,甚至经常逃课。
但他的课业总是接近满分,设计的作品各个老教授见了都称好。
所以我在追他的那几年,总是像一个跟屁虫一样追在他身后,总是问着他一些没有任何营养的问题。
但每次他皱着眉解答的时候,我却觉得他那模样帅极了。
呵。
思绪回归,我觉得那时的自己根本就蠢得可笑。
人总是很奇怪,总是在夜深人静的时候会忆起一些糗事。
我现在想起的和顾云霆有关的记忆,竟也成了糗事。
那时候年轻,我总以为这辈子一定得做一些不能让自己后悔的事情。
年少轻狂,见到顾云霆的第一眼我就喜欢,那时我刚进校。
眼睛里对大学校园充满了好奇,走路的时候也不老实,东张西望的。
走路不专心的后果就是,容易撞到人。
果然,在我眼神瞅着篮球场上打球的学长时,撞上了一个坚硬的背阔肌。
我揉着鼻子,双眼不自主地被激出生理性泪水。
被撞的那人就是顾云霆,我犹记得,那天下午阳光正好。
暖黄色的阳光喷洒在少年的白色衬衫上。
仅一眼,我就深深沦陷了。
上课那日,我才知道他叫顾云霆,是一个班的同学。
那时候我高兴坏了。
年少的喜欢总是炙热而笨拙的。
我秉持着近水楼台先得月的想法,每一次上课,我都故意和顾云霆坐在一起。
渐渐地,大家都知道了我的司马昭之心。
顾云霆从一开始的反感到后面的渐渐接受,我用了3年。
第4年的时候,我原本都准备放弃了,因为一直舔着一个人的感觉,真的不好受。
而我好歹也是一个大美女,我也有自尊心的。
于是我那时渐渐远离了顾云霆。
而顾云霆那时呢?
在我第一次上课没有主动坐到他身边的时候,他脸上明显闪过了一丝惊讶。
大学三年,追在顾云霆身后,导致我没有太多的个人生活,朋友也少得可怜。
好在还有一个朋友,她一直坚定地鼓励着我。
我那时对林絮絮说:“絮絮,我准备放弃了,顾云霆他是舔不到的。”
林絮絮本就是一个性格直爽的女孩子,那时她拍着我的肩膀,一起和我骂顾云霆。
正当我们二人骂得起劲的时候,顾云霆冷冷的声音从我身后响起。
林絮絮十分滑头得率先跑开了。
仅剩下我一个人独自面对顾云霆的怒火。
我原以为我的舔狗生涯到此正式结束。
但是他却把我抵在树上,我喉咙上下滚动间,听见顾云霆说:“这就准备放弃了吗?”
我满眼的疑惑,不懂顾云霆想表达什么意思。
下一瞬,他勾起我的下巴,我唇间接触到一片柔软,惊讶得张开嘴。
瞬间被顾云霆攻城略地。
不知道是谁将这一幕拍了下来,学校论坛上被传疯了。
铺天盖的消息全是舔狗校花追爱成功。
我现在想想,唇尖勾起一抹苦笑。
觉得那时候的自己真是单纯得可笑,顾云霆什么都没说,只是一个吻,我就感动得痛哭流涕。
我们之间,就连一句正式的在一起都没有。
我现在甚至觉得,我和他,真的在一起过吗?
临近清晨的时候,窗外下起了雨,伴随着闪电。
闻着清新的泥土味,我心忽地静了下来,烧好像也褪去了。
我索性坐到了窗边,不自觉地点了一根烟。
双眼无神地看着天花板吐着烟圈。
原来,放弃一个深爱的人,心脏,真的很疼。
太阳升起时,我照常收拾了东西去到顾氏集团。
从地铁上出来的时候,正好瞟到了顾云霆的车。
他单手握着方向盘,孟寻南坐在副驾驶,笑容十分灿烂。
我吃下后,沉沉睡去。
我本以为是一场小感冒,吃点药就好了。
但是第二日,我脑袋依旧昏沉。
思考再三还是给孟寻南请了一个假。
“沈总又去约会啊?”
我有气无力得在屏蔽上敲击着:“生病。”
孟寻南却回了一句:“祝你约会顺利。”
呵。
我心里对孟寻南的一丝愧疚感,倏得没了。
夜半时分,房门突然被敲响,我起身时感觉脑袋十分迷糊。
昏昏沉沉的,视线一片模糊。
迷迷糊糊之间,我沙哑着嗓子问:“谁啊?”
“开门。”顾云霆低沉的嗓音从门外传来,我心里被吓得一惊。
他来干什么?
我站在门口不作动静。
敲门声仍在继续。
声音每响起一次,我脑海中的神经就被牵动一次。
我揉了揉胀痛的太阳穴,本不想理会顾云霆。
但随着顾云霆敲门声越来越大,我眉心似是有什么东西要跳出来似的。
我打开门,顾云霆带着凉气的体温涌了进来。
身体酸软无力,倏得被顾云霆抵在了墙边。
烧还未褪去,全身每一处都泛酥麻的酸痛。
腰处撞到柜子上,疼我冷汗直冒。
我下意识得皱了皱眉,却听到顾云霆冰冷的嗓音响起:“沈南风,今天又去约会了?”
“见到我就这么不耐烦吗?”
顾云霆身上带着酒气,涌入我的鼻尖,气息十分刺鼻。
我下意识地侧过头,想要躲开顾云霆。
只听顾云霆一声冷笑:“呵,是我自作多情了,居还想着来找你。”
我低头不语,如果顾云霆够仔细的话,是能感觉出我此时体温升高,脸色惨白的。
但他只愿意相信他愿意相信的。
他,向来如此。
从不会去探究真相到底如何。
顾云霆走后,我跌坐在地上,身体冷得发麻。
回忆如猛兽,牵动着我的神经。
我在寒夜中抱住自己,自我疗伤。
手上酸软无力,手腕上的手表此时显得格外沉重。
但我不敢取下,我害怕。
害怕看见那道狰狞的伤疤。
我在门口蹲坐了半晌,才动了动了麻木的腿回到床上。
脑袋里的胀痛无时无刻不在触动着我的神经。
我强制自己闭眼,意识却不断将我带回4年前。
“顾云霆,这个地方,你说我该如何设计啊?”
“这个地方我是用玻璃还是木板呢?”
顾云霆很有设计天赋,平时在学校总是一副冷冰冰的模样,甚至经常逃课。
但他的课业总是接近满分,设计的作品各个老教授见了都称好。
所以我在追他的那几年,总是像一个跟屁虫一样追在他身后,总是问着他一些没有任何营养的问题。
但每次他皱着眉解答的时候,我却觉得他那模样帅极了。
呵。
思绪回归,我觉得那时的自己根本就蠢得可笑。
人总是很奇怪,总是在夜深人静的时候会忆起一些糗事。
我现在想起的和顾云霆有关的记忆,竟也成了糗事。
那时候年轻,我总以为这辈子一定得做一些不能让自己后悔的事情。
年少轻狂,见到顾云霆的第一眼我就喜欢,那时我刚进校。
眼睛里对大学校园充满了好奇,走路的时候也不老实,东张西望的。
走路不专心的后果就是,容易撞到人。
果然,在我眼神瞅着篮球场上打球的学长时,撞上了一个坚硬的背阔肌。
我揉着鼻子,双眼不自主地被激出生理性泪水。
被撞的那人就是顾云霆,我犹记得,那天下午阳光正好。
暖黄色的阳光喷洒在少年的白色衬衫上。
仅一眼,我就深深沦陷了。
上课那日,我才知道他叫顾云霆,是一个班的同学。
那时候我高兴坏了。
年少的喜欢总是炙热而笨拙的。
我秉持着近水楼台先得月的想法,每一次上课,我都故意和顾云霆坐在一起。
渐渐地,大家都知道了我的司马昭之心。
顾云霆从一开始的反感到后面的渐渐接受,我用了3年。
第4年的时候,我原本都准备放弃了,因为一直舔着一个人的感觉,真的不好受。
而我好歹也是一个大美女,我也有自尊心的。
于是我那时渐渐远离了顾云霆。
而顾云霆那时呢?
在我第一次上课没有主动坐到他身边的时候,他脸上明显闪过了一丝惊讶。
大学三年,追在顾云霆身后,导致我没有太多的个人生活,朋友也少得可怜。
好在还有一个朋友,她一直坚定地鼓励着我。
我那时对林絮絮说:“絮絮,我准备放弃了,顾云霆他是舔不到的。”
林絮絮本就是一个性格直爽的女孩子,那时她拍着我的肩膀,一起和我骂顾云霆。
正当我们二人骂得起劲的时候,顾云霆冷冷的声音从我身后响起。
林絮絮十分滑头得率先跑开了。
仅剩下我一个人独自面对顾云霆的怒火。
我原以为我的舔狗生涯到此正式结束。
但是他却把我抵在树上,我喉咙上下滚动间,听见顾云霆说:“这就准备放弃了吗?”
我满眼的疑惑,不懂顾云霆想表达什么意思。
下一瞬,他勾起我的下巴,我唇间接触到一片柔软,惊讶得张开嘴。
瞬间被顾云霆攻城略地。
不知道是谁将这一幕拍了下来,学校论坛上被传疯了。
铺天盖的消息全是舔狗校花追爱成功。
我现在想想,唇尖勾起一抹苦笑。
觉得那时候的自己真是单纯得可笑,顾云霆什么都没说,只是一个吻,我就感动得痛哭流涕。
我们之间,就连一句正式的在一起都没有。
我现在甚至觉得,我和他,真的在一起过吗?
临近清晨的时候,窗外下起了雨,伴随着闪电。
闻着清新的泥土味,我心忽地静了下来,烧好像也褪去了。
我索性坐到了窗边,不自觉地点了一根烟。
双眼无神地看着天花板吐着烟圈。
原来,放弃一个深爱的人,心脏,真的很疼。
太阳升起时,我照常收拾了东西去到顾氏集团。
从地铁上出来的时候,正好瞟到了顾云霆的车。
他单手握着方向盘,孟寻南坐在副驾驶,笑容十分灿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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