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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好兄弟徐达!

    干掉了两个蛮夷,扒掉了对方身上的盔甲和衣物、装备,赢政才有心思去看这两个蛮夷起的马。

    被他打中肚子的那匹倒是还好,缓过来之后,已经能够站起来了,不过看向赢政的眼神,似乎是有点害怕,虽然赢政并没有去控制他,但他却站在原地一动不敢动。

    至于被他用破碗划开肚子的那一匹,却是明显已经不行了,血流了一地,这会已经只有出气儿,没有进气了。

    而更让赢政在意的,是周围逐渐围过来的灾民,这些人足足有三四百人,从他们的眼神里,赢政看到了贪婪、羡慕、渴望,以及对他的忌惮。

    如果不是亲眼看到他刚才亲手杀了两个蛮夷,估计这些人早就一拥而上,抢了他的战利品。

    想到刚才从两个蛮夷口中听到的消息,再想想目前的处境,赢政看向这些人,冷声说道:

    “我需要二十个属下,你们自己比试,赢的人,连他的家属在内,可以跟着我吃肉,至于其他的人,可以允许你们喝口汤。

    当然了,我不希望看到流血,如果有谁打死了人,那就不要怪我心狠。

    怎么样,你们可愿意?”

    并非赢政心狠,不愿意与众人分而食之,而是这里的人实在是太多了,根本就不够分。

    而且,从了解到了这里的朝庭竟然是被蛮夷掌控之后,他就决定了,他要造反。

    一番权衡之下,与其大家都吃不饱,还不如趁着这个机会,收揽一批小弟。

    至于他们会不会忠心于自己?

    呵呵,只要让他们知道,跟着自己有吃的,自己就算是打他们,都不一定能把他们打走。

    果然,赢政这话出口之后,老弱妇孺们自动退到了一边,而在场的八十多个男子,几乎是不约而同的,就打在了一起。

    几乎是打在一起的第一时间,这八十多人就自动分成了不同的小团体,有的一看就是兄弟,而有的,刚应该是同乡之类的。

    最先开始的,就是这种小团体之间的战斗。

    因为赢政事先说了不许杀人,所以这些人打的虽然激烈,但下手都还算是有点分寸。

    毕竟,赢政已经事先说好了,就算是打输了,也能有碗肉汤喝。

    大家都是为了一口吃的,又没虽的仇恨,如果不到万不得一,谁又想无故杀人呢?

    随着一群人战在一起,很快,赢政就注意到了一个年轻人。

    他的战装斗能力并不算特别突出,便让赢政之所以会注意到他,是因为赢政发现,这人似乎天生就是为了打仗而生的。

    以赢政的经验,很容易就能看的出来,他并没有学过兵法。

    但是,他带着自己的三个同乡,或重点突破、或分而击之,或示敌以弱诱敌深入,每一次,他都能根据对手的情况,快速找到最合适的应对方法,打倒对方。

    而且,赢了之后,也不知道他用了什么方法,总是能把对方队伍里的最强者,招降到自己的队伍。

    因此,不到半柱香的时间,他的三人小团队,已经发展到了十个人,成了还站着的团体里面,最大最强的一支。

    看到这里,赢政不停的频频点头,这个人,他一定要纳入自己的麾下。

    而这个年轻人,也没有让他失望。

    很快,所有的战斗结束,这个年轻人的团体,也已经发展到了十三人。

    看着最终站着的二十个人,赢政大笑着走向他们。

    “哈哈哈,好,你们二十人,以后就是我的手下了,只要你们好好跟着我,有我一口吃的,就有你们的一口。

    自我介绍一下,我叫......朱重八。”

    他本来想说自己叫赵政,但又想了想,自己既然穿越到了这个世界,还是叫这个世界的名字算了。

    而他的话说完了之后,听到以后跟着他能一直有吃的,面前的二十人都是眼前一亮。

    “拜见大哥!”

    “哈哈哈,好,以后都是自家兄弟,不用客气。”

    说完之后,他又看向那个年轻人。

    “你叫什么名字?

    哪里人士,刚才看你一招一式之间,颇有章法,是否习过武?

    而且,看你带着兄弟左冲右突之间,也颇得兵法之要,可曾习过兵法?”

    看到赢政单独问自己的名字,年轻人的脸色一下子激动的涨红。

    “回大哥的话,我叫徐达,乃濠州人士,出身于农家,自幼喜欢武枪弄棒,也算是学过一点不登大雅之堂的武艺。

    至于兵法,却是未曾学过。”

    (作者知道朱元璋与徐达自小相识,为了推进剧情,这里给改了,勿喷!谢谢!)

    一听对方乃是濠州人士,赢政心里一阵惊喜。

    这特么还是老乡啊,真是天助我也!

    “哈哈哈,原来你也是濠州人士,我们乃是同乡,没想到我们濠州竟然有你这样的少年英雄。

    今日你我能结为兄弟,真是一大幸事啊。”

    一听两人乃是同乡,徐达脸上也是激动的涨红。

    刚才对方瞬息之间制服了两匹正在冲锋的战马,杀死了两个官军,他可是都看在眼里呢。

    没想到,这样的人,竟然是自己的同乡。

    可恨,这样的豪杰,自己竟然从未听过。

    如今能和这样的豪杰做兄弟,真是自己的幸运啊。

    想到这里,徐达的表情更加的激动。

    看透了徐达的心理,赢政欣慰的拍了拍他的肩膀。

    “以后这二十个兄弟,就有你来照应。

    走,我们一起吃肉去!”

    一听到可以吃肉了,所有人都兴奋了。

    尽管大多人知道自己只能喝点汤,但在这个年代,能喝上一口肉汤,也是难得的幸福了。

    因些,所有人都兴奋的上前帮忙。

    在众人的帮助之下,很快就将那匹快要死掉的马拉到了河边。

    赢政用他从蛮夷那里收走的刀,很快就将马处理好,并切成了块。

    而众人这时候,也已经找好了柴火,生好了火。

    只是,想要煮肉的时候,才发现了问题。

    四百多个灾民,竟然连一口锅都凑不出来。

    还好,最终,有十几户人家,带的还有陶罐。

    要不是这十几个陶罐,他答应众人喝口汤的许诺,今天只怕就要落空了。

    而这十几户人家,也因为贡献了陶罐,而意外获得了吃肉的机会。

    十几个陶罐里面全都放在肉,新收的小弟们都派出去,一边看着罐子里的肉,一边维秩序之后,赢政和徐达两人,围着一个火堆,手里拿着肉串儿,一边说话,一边烤肉。

    手里的肉已经开始冒出热气,但徐达看赢政还没有说话的意思,便忍不住了。

    “大哥,同为濠州人士,徐达竞不知濠州有大哥这样的豪杰,真是孤陋寡闻啊。

    今日大哥赐肉之恩,小弟铭记在心,以后大哥但有吩咐,小心必万死不辞。”

    听到徐达说话,赢政无声的笑了。

    他虽然穿越到了朱无璋的身上,但灵魂已经不是一个人了。

    别说他不知道原身的崛起路线,就算他知道,他也必定不会照着走一遍。

    因为他的目标,是要超越原身。

    既然他能穿越到这具身体之上,就说明原身真的是凭着一个破碗的开局,最后做了皇帝。

    只要稍微想一下,他就知道,原身到底经历了多少的苦难和挫折。

    如果他只是照着原身的路线再走一遍的话,他顶多不过取得和原身一样的成就。

    想要超越原身,就必须要走出属于他赢政自己的路。

    而要做到这一步,就必须有大量有能力的人来帮助他。

    以他目前所了解的情况,鞑子是根本就不把汉人当人看。

    汉人已经被逼到活下去都成问题了,大范围的造反,可以说已经是必然的了。

    区别只在于时间早晚而已。

    换句话说,大争之世,马上就要来了。

    像徐达这样的人,在大争之世到了之后,是必然会有一番成就的。

    赢政甚至猜测,以两人同乡的关系,徐达很可能,也是原身手下的大将。

    有了这个猜测之后,赢政就已经下定了决心,这个徐达,自己必须要让他死心踏地的跟着自己。

    而要做到这一点,只请他吃顿肉,是远远不够的。

    自己还需要在各个方面,征服他。

    这也就是为什么,赢政刚才一直不说话的原因。

    他需要让对方,来先开这个口。

    因为有能力的下属,从来都不是求来的。

    因此,徐达说出这一番效忠的话之后,赢政马上就笑了。

    “哈哈哈,徐达兄弟,你这话说的可不对。

    我朱重八算个哪门子的豪杰啊!

    只不过是一个,连爹娘都养不活的可怜人罢了!

    之所以走到今天,都是被狥日的世道给逼的。

    我们一家人,本本分分,辛苦了一辈子。

    可是爹、娘、大哥,却活活饿死在我的面前。

    他们死了之后,我不仅没钱给他们买棺材,甚至连给他们下葬的地方都没有。

    要是不是邻人可怜,给了三尺坟地,他们就只能暴尸荒野,任那野狗分食。”

    或许是因为穿越到这个身体的原因,他也不自觉的继承了一部分原身的感情。

    说到这里,他的心情,也不由的低落下来。

    看他情况低落,徐达也跟着无奈的叹气。

    “哎,没想到大哥这样的豪杰,竟然也有这样可怜的身世。

    这狗日的世道,真的是不给人活路啊!

    大哥,你说这世道,怎么就变成这样了?

    我们只是想踏踏实实的活着,怎么就这么难呢?”

    听到徐达的疑问,赢政不加思索的说道:

    “因为鞑子!”

    “鞑子?”

    “对,这些鞑子,只知道骑在我们的头上,做威做福,无尽的压榨。

    他们根本就不把我们汉人当人,所以我们才会活的这么难。

    今年濠州大灾,官府不给钱粮震灾就算了,还一直催逼各种税款。

    他们这是想让我们死啊!

    就像今天,那些灾民只不过是因为没有力气给他们让路而已,就被他们用鞭子抽,用马撞。

    他们根本就不在乎,我们汉人的死活。

    而我甚至连他们的路都没挡住,只不过是因为多看了他们一眼,他们就双马对着我冲锋,想要杀死我。

    也是为了活命,我才不得不拼死反抗。”

    赢政说完了之后,徐达又想起来早些时候,赢政只是一招,就打翻了两匹马。

    虽然他也算是自小习武,但这份武力和绝对的冷静,他自认自己目前是做不到的。

    想到这里,他心里的敬佩之情,更多了三分。

    “大哥,如今你杀了官兵,官府那边,早晚都会知道的。

    你有想过,下一步要怎么办吗?”

    听到徐达这么问,赢政转头认真的看向他。

    “虽然我杀这两个鞑子官兵乃是为了自保,但杀了就是杀了。

    我的打算,是既然杀了这两个鞑子官兵,那就继续杀下去。

    既然鞑子朝庭不把我们汉人当人,那我就杀光他们,我们自己来坐这个朝庭。

    徐达,你愿意追随我吗?”

    赢政这话说完之后,徐达直接被震惊的愣在了原地。

    他之所以出来逃荒,是因为大灾导致家里实在是活不下去了。

    但他的想法,是等灾情过了之后,继续回家种地。

    之所以认下对方当大哥,一是因为吃了对方的马肉,二是因为对方的武艺实在是让自己佩服。

    至于他说的万死不辞,在他的认知里,如果大哥以后跟谁打架了,他徐达一定第一个上。

    但是,大哥刚才说的是什么意思?

    他要造反?

    那自己......

    看徐达呆在了原地,赢政并没有催促,只是专心的摆弄起了手里的烤肉。

    他相信,徐达这样的人,在这样的世道里面,一定不会甘于寂寞。

    如今自己帮他点燃了这个火苗,赢政相信,他会做出自己的选择。

    果然,赢政刚把手里的肉烤好,耳边就传来了徐达的笑声。

    “哈哈哈!

    说实话,大哥你刚才那番话,真的震到我了。

    但是,我徐达也是说话一口唾沫一个叮的汉子。

    刚才已经说了,大哥但有吩咐,我必万死不辞,那就不会装怂。

    既然大哥想要掀翻了这朝庭,那我徐达,陪着大哥便是!”

    听到徐达斩钉截铁的话,赢政露出了他来到这个世界以来,最开心的笑容。

    “哈哈哈!

    好!

    我们兄弟一起,掀翻了这个朝庭!

    来,吃肉!

    一切,都从吃掉这匹鞑子战马的肉开始!

    将来,我们还要吃下整个鞑子的江山!”

    “哈哈哈!

    好!

    吃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