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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武器

    看着锅里逐渐沸腾,我寻思鸡要是不会叫就好了,在露台养一只,没准能实现鸡蛋自由。

    不一会面出锅了,配上珍贵的半杯零度可乐,今朝有酒今朝醉吧!

    一大碗面被我风圈残云地消灭掉,碗里只剩下了浅浅一口汤和碎掉的面饼渣——这叫“福根儿”,最香不过了。

    端起碗正准备一口气干了,窗外忽然又传来一声救命,声音比较遥远,应该是来自南面街道。

    身子不由自主就紧绷起来,食欲也瞬间消失,只好放下碗快步来到露台。

    扶着栏杆刚探出头,全身的毛发便奓了起来,当即一猫腰缩到了护栏下面。通过护栏缝隙朝远处看,街道西头正有一个人飞快地朝东边跑来;这没有什么稀奇的,关键是他身后稀里哗啦地跟着一大串丧尸,纷乱的脚步声连带着地面都震动起来。

    妈的。

    可别往小区里面跑啊。

    那人个头小小的,呼救声听着还很稚嫩,似乎是个孩子。他穿着蓝色T恤,速度快得惊人,转眼就跑出了我的视野,从移动的方向来看,应该是从主路跑到了左侧的马路牙子上;这小哥们多半是要往小区里面躲了。

    真是怕啥来啥。

    我站起来探出身子,只看见队伍末端的几个丧尸跌跌撞撞跑进小区大门。本打算再去北面窗户观察,但转念一想,看见了又能怎样呢?反正既阻止不了他们,也救不了那孩子,还不如考虑一下丧尸如果真的冲到家门口该如何应对。

    我环顾四周,露台正前方和左侧都是护栏,右侧是用来放空调外机的小房子,从这里翻过去就是对门家的露台。墙的高度和我差不多,估计有一米八左右;起跳后双手一撑就能上去,傍晚时候我经常坐在上面吹着小风看星星。

    即便考虑到最坏的结果,丧尸真的冲破了防盗门进入我家,我也完全可以从露台翻到对面房子里;只要藏起来不出声,他们如何能找得到呢。有这个终极后路,就算是被偷家应该也能全身而退了。

    心稳定下来一些,我忽然意识到折腾了大半天、最关键的东西没有准备,武器。热血沸腾地钻回屋子,我也不去观察丧尸们的动向了,依次在房间里乱转起来,搜寻可能用到的东西。

    怎么能把这个忘了,进攻才是最好的防守啊!

    《王氏生存守则》第五条,就这个了!

    我在屋子内进进出出,将可能用到的东西一样一样摆到二楼大厅,坐在地板上思考着如何武装起来。攻击丧尸的话,电影中一般都是击打头部。这个思路肯定是没问题的,人之所以变成丧尸,多半是病毒入侵了脑干、获得了身体的控制权;讲道理的话,只要破坏了脑干,病毒也就无法控制身体了。

    可是我没枪啊!

    如果能像电影里那样一枪爆头,小区里这些老年丧尸估计还不够我练枪的。问题是没枪,想要打破头骨、破坏脑干哪有那么容易;平常做饭剁个冻排骨,不使大劲儿还剁不开呢。

    小区内部又传来了骚乱声,这次我强行屏蔽掉了。

    杀伤不了丧尸,想再多也只是徒增烦恼,还是先提升自己的武力吧。

    既然头骨不好击破,那只能退而求其次了,砍脖子——破坏掉中枢神经、理论上丧尸也就没法行动了。哪怕剩下的脑袋还能咬人、威胁也有限,一个大脚踢飞完事。

    但是砍脖子的话……家里最锋利的东西无疑就是菜刀,但菜刀太短了,脑补一下近身搏杀的场景,危险系数太高,不是良策。

    长兵器的话,卧室有个木质挂衣架的横梁倒是够长,拆下来把一端削成尖的,可以当做长矛使用;但是肯定不够锋利,捅多少下才能把丧尸脖子捅烂啊……

    我惆怅地看着眼前乱七八糟的物件,忽然灵机一动,想起之前曾买过的野营设备。

    那还是在帝都时候购买的。

    当时刚有了车,想着休息时候可以去野营,买了一堆桌椅、工具扔在后备箱里,哪想到一次也没有去成,休息的日子全都躺在床上挺尸了。

    采购的那些设备中有套工具,叫做战术工兵铲,经常户外运动的人基本上都有。

    这是个多功能工具,几节管子组成管身,头部可以组装各种功能的配件,有铲子、鱼叉、多功能小刀,甚至还有破冰锥;并且鱼叉等小配件也可以单独安装在一节管身上面,组装起来是一把长铲子,拆开了就是四把短兵器。

    我唯一使用过的一次,是在小区里面给花盆铲土。也幸好有这次经历,用过之后懒得放回车里,这才带到了家中。

    兴匆匆地跑到一楼,从储物柜中翻出一个迷彩背包。我把东西一样样取出,先将四节管身拧到一起,再安装上铲头,量了一下,长度大概一米出头;铲头扁扁的,像是收窄版的尖形铁锹,共有三面,正面是箭状的宽刃,用来铲土;左面是更锋利的薄刃,用来切菜、杀鱼;右面则是用来锯木头、砍树的锯齿状刃。除此之外铲刃上还有许多小窟窿,看着像是瓶起子、扳手类的功能。

    工兵铲拿在手里略有些分量,管身是黑色磨砂质感,上面有着格子状的防滑纹理。我双手握住管身、虚空挥舞了一下,破空声听起来极具威胁。

    妈的,太爽了。

    小心摩挲着冰凉锐利的铲刃,感觉人类基因中的杀戮欲望都被激起来了,恨不得现在就找个丧尸砍上一铲子。

    我把其余的配件都收到迷彩包里,同宝贝铲一起拎到二楼。

    有了如此趁手的主武器,大厅里这些东西真是有点看不上了。我挑挑拣拣,从中找出一双骑行手套戴在手上试了试。

    手套是半指手套,外层是皮质的,不仅能增加摩擦力、还不影响灵活性,是个不错的装备。

    戴着手套我忽然发现,身上除了手套就只穿了一个大裤衩,这一口咬下去不就gameover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