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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遍身女装者,尽是读书人

    甲板上,一个长得肥肥胖胖的妇人,在三个丫鬟的陪同下吹着河风,欣赏着河岸的风景。

    “就是她……”

    锦儿抬手指了指。

    “走!”沈长安轻喝了一声。

    “公子……”锦儿忍不住拽了拽沈长安的衣袖,一副可怜兮兮的样子:“奴婢不是怕她,只是不想给夫人招惹是非。”

    “所以,我让你家夫人不要出面,我来替你出这口气……”

    之前,锦儿下楼买酒菜,因为这艘船比较大,所以配备了厨房,为船上的客人提供各类熟食与食材。

    锦儿在走下楼梯时,不小心撞到了一个正好路过楼梯口的妇人,令得对方差点摔倒。

    “对不起……”锦儿赶紧道歉。

    本是一桩小事,而且锦儿也及时表达了歉意。

    没料那妇人却不依不饶,不仅辱骂锦儿野丫头,甚至还蛮横地抬手扇了她一记耳光。

    锦儿忍气吞声,没与对方计较。

    因为她心里明白,一旦闹将起来夫人必然会出面,她不想给夫人招来不必要的是非。

    在沈长安的坚持下,锦儿一起来到了那妇人身前。

    “这位大婶,是不是你打了我妹妹一耳光?”

    妇人侧过头瞟了沈长安一眼,又瞟了锦儿一眼,不由口沫飞溅道:“原来是兄妹俩,难怪一个个没教养。”

    她是生气沈长安唤她大婶。

    虽然她本来就是。

    一听此话,锦儿终于忍不住了。

    骂她也就罢了,这下把替她出头的沈长安也一起给骂了,她自然不能再忍气吞声。

    “骂谁没教养?你才没教养……”

    “哟,谁家小丫头,这牙尖嘴利的……”

    这时,一个肥头大耳,商人模样的男子带着两个下人走了过来。

    “老爷……”

    站在妇人身侧的三个丫鬟分别唤了一声。

    那妇人却像疯了一般,张牙舞爪冲向锦儿:“死丫头,敢骂老娘?看老娘不撕烂你这贱人的嘴……”

    “啪!”

    这时,现场响起了一声响亮的耳光声。

    一记大耳光,扇得那妇人原地转了半圈,半边脸当即肿了起来。

    她本来就胖,这下子更是胖涨得半边眼睛都看不见了,全挤进了肥肉中。

    出手的,正是沈长安。

    他本就是过来找麻烦的,结果那妇人竟然骂锦儿贱人,此时不出手,更待何时?

    “娘子……”

    那满脑肠肥的商人惊呼一声,迅速冲到妇人面前。

    “啊……”

    这时候,那泼妇方才感觉到了痛一般,捂着脸发出了一声猪叫般的尖叫。

    商人急急掉头,冲着那两个下人怒喝:“还愣着做甚?把那小子给老爷抓起来。”

    “是!”

    两个下人齐齐应了一声,随之凶神恶煞一般,一左一右扑向沈长安。

    “公子小心……”锦儿惊呼一声。

    “砰!”

    “扑通!”

    结果,好两个家伙连沈长安的衣衫都没挨到,一个被踢飞,另一个被沈长安拽着拳头一拽,当场便摔了个狗啃泥。

    那肥胖的商人吓了一跳,赶紧拉着妻子退开两步,结结巴巴道:“反了,反了,你敢当众行凶,我要报官,报官抓你!”

    “老爷,你要替我做主哇……”

    那泼妇更是一屁股坐到甲板上,蹬着腿,一副悲天抢地的样子。

    “报官?”沈长安一脸讥讽地笑了笑:“好啊,那便让船家找个地方靠岸报官,看看到底谁坐牢。”

    “还能是谁?”商人怒声道:“这么多人亲眼所见,是你先出手伤人……”

    “那又如何?”沈长安冷冷道:“我乃堂堂举人……”

    此话一出,商人不由脸色一惊。

    因为沈长安并没有穿举人服饰,那商人以为他不过就是一介普通书生,才敢如此嚣张。

    要早知对方是举人,他又怎敢如此放肆?

    沈长安继续道:“大明律以及大诰皆有明确的规定,百姓不得着锦绣、绫罗、皮靴,巾环不得用金、玉、玛瑙、琥珀等饰物。

    而你……还有地上那个泼妇,身为商人商妇,何德何能敢穿锦绣绫罗,头戴金玉玛瑙?”

    一听此话,那泼妇当即不嚎了,下意识抬手悄悄摘下头上的玉钗。

    那商人也一头冷汗,结结巴巴不知该如何辩解。

    的确,朝廷有这样的规定,不按规定穿戴便是违律。

    比如有这么一桩公案:

    当年,应天府有个出名的歌姬,唤作曹二姐,长得人比花娇,歌舞技艺样样出众,引得不少公子哥儿痴迷于她。

    其中有位肖公子与曹二姐关系最为密切,那是因为肖公子的父亲是个高官。

    没料天有不测风云,肖公子的父亲不知犯了什么事被革职罢官,成了一介布衣。

    肖公子抑郁之下去找曹二姐,想要在美人那里寻求安慰。

    哪知,曹二姐却避而不见,往昔里的山盟海誓瞬间化为泡影。

    肖公子一怒之下,把曹二姐告到了官府。

    告她另结新欢?

    当然不可能,本就是风尘女子,另结新欢不是很正常的一件事么?

    肖公子告的是曹二姐的着装。

    按明律,为了与民妇区分,教坊司乐艺女,须戴青万字顶巾,系红绿褡裢,乐妓戴明角冠,穿皂褙子。

    乐妓家属,男的一律戴绿头巾,上街只准走左右两边靠边走,不得行于路中间。

    但那曹二姐乃是名姬,平日里结交的大多是达官贵人,无论是着装还是首饰,自然会超出规定范畴。

    再加上有心人推波助澜,曹二姐最终被判了个收监两个月,这还是有人暗中说情的结果,否则判个两三年也有可能。

    类似的事件还有很多,但几乎都发生在洪武、永乐年间。

    随着岁月的推移,规矩终究还是被人打破,从朝堂到民间,已经很少有人去注重关于服饰的规定,甚至形成了一股攀比之风。

    商人穿绫罗绸缎成了常态,民间妇人佩戴金玉珠翠者比比皆是。

    更有甚者着奇装异服招摇过市,其中不乏名士,乃至于在一些地方形成了风潮。

    有人为此写了一首诗:“昨日到城郭,归来泪满襟。遍身女装者,尽是读书人。”

    此类人,被人戏称为:服妖!

    但不管民间的风气变成什么样,大明律、大诰并未修改过相关的规定。

    凡事就怕较真。

    只要律法未改,商人穿绫罗绸缎便是违律。

    沈长安揪着这一点,自然理直气壮。

    按社会阶层来说,士农工商,沈长安乃是士,地位最高。对方为商,地位连个普通百姓都不如。

    一旦闹到官府,结果可想而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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