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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再战 中

    听闻平州被围,乌拉尔勃然大怒。

    “一个小小的皇子也敢跟本统领叫嚣了?简直不知死活,来人,传令下去,五营尽出,本统领要尝尝皇子的血到底什么味道。”

    残忍的舔舐了下嘴唇,他有些迫不及待了。

    范文见状赶紧劝道,“统领大人莫急,万万使不得啊。”

    “又是你这个狗奴才,滚开,不要坏了本统领的兴致。”

    一脚就把范文这个够汉奸踹了个狗啃屎。

    范文从地上拍起来,一把抱住了乌拉尔的小腿,苦苦哀求道,“统领大人使不得啊,统领大人万尊之躯岂能轻易犯险?”

    “小小辽王府无足挂齿,让副统领大人去一趟就是了。”

    “沈京毕竟是镶金旗首府,统领大人倘若不在,容易军心大乱啊。”

    乌拉尔收住了脚步,仔细一想,还真是这么个道理。

    他若走了,这沈京就是群龙无首。

    那些贝勒贝子什么的,万一有個异心,他估计就回不来了。

    还有南边的那个正木旗,一直对沈京虎视眈眈。

    “你这狗奴才说的也没错,召副统领.....”

    .....

    平州城外。

    天空中又下起了细雪。

    安排好布防之后,陈冲见到了辽王。

    “王爷,你不该来此的,太危险了。”

    大军冲杀,他不敢保证自己能护得住这位王爷。

    更何况镶金旗可是有九重天高手,他自己能不能活下来都是个未知数。

    如果不是因为粮草即将断绝,他是万万不会如此冒进的。

    “危险什么,他们还敢杀了我不成?”

    武佑权是经过深思熟虑的。

    黑水部九重天高手众多是不假,但是大部分的九重天高手是那上三旗之人。

    剩下为数不多的九重天又被正木旗分走了一半,也即是说镶金旗的九重天高手也没几个了。

    就这几个九重天还分为好几个势力,都对那统领之位虎视眈眈。

    黑水部不像武朝,他们不讲人伦,没有道德。

    但凡有机会登上那统领之位,绝对不会手软。

    乌拉尔他敢亲自率军出击?

    小概率事件而已。

    听了辽王的分析,陈冲还是眉头紧皱。

    “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啊。”

    “万一他真的来了,本王自有后手。”

    至于是什么后手,他没有说,陈冲也没问。

    火药坊管事走了过来,没说什么,只是点了点头。

    等他退去,武佑权难得的笑了出来。

    “进城吧,清理干净了好等我们的客人。”

    “是。”

    经过一番调教的辽王府众将士每一个都是三重天之上的好手,甚至还有四重天五重天之人。

    镶金旗虽说高手也不少,又有顶级战甲,可是面对八重天为首的辽王府将士,犹如土鸡瓦狗一般一触即溃。

    两炷香的功夫,就被杀了个七七八八,包括当初那个小头目。

    一剑,只用了一剑,大好的头颅冲天而起,至死还睁大了狗眼。

    “清理干净了?”

    “幸不辱命。”

    “传令下去,不准对城中百姓烧杀抢掠,违者军法处置。”

    “王爷放心,卑职已经交代过了。”

    视角掠过远方,武佑权嘴角浮起一丝微笑。

    “那就好,待会儿本王请你看烟花。”

    .....

    乌拉尔留守沈京,范文就没这个好运了,他以监军的名义跟着一千镶金旗精锐支援平州。

    这一千人看着不多,却是镶金旗的半数家底。

    东北之地一直流传着一句话:黑水不过万,过万不可敌。

    这等浑身裹甲的精锐,哪怕镶金旗财大气粗也就不到两千。

    如今为了剿灭辽王府,乌拉尔也算是拼上了多半个家底。

    “不就一个小小的皇子么,也用得着让本统领亲自出马?”

    带队的是镶金旗的一个副统领,满脸傲气,一身反骨。

    “你这狗奴才是不是在乌拉尔面前说了本统领的坏话?这等天气,耽误本统领喝美酒玩女人,真是该死。”

    “统领大人冤枉奴才了,这都是乌拉尔统领的意思,奴才也是奉命行事。”

    范文点头哈腰,活生生的一副奴才相。

    虽说在镶金旗没有了人格,但是他却拥有了富贵,拥有了地位。

    除了那几位统领,他也算是几人之下万人之上了。

    白花花的银子,娇滴滴的美人,生活也算富足奢侈。

    不比在那武朝郁郁不得志强得多?

    汉奸?

    等哪天镶金旗入关,夺了武家的皇位,他范文就是开国功臣。

    封一个镇武公,也不是难事。

    镇武公,想想都让人热血沸腾啊。

    到那时,谁还敢说他范文是汉奸?

    史书?

    胜利者的玩具罢了,想让那些史官怎么写他们就得怎么写。

    文人墨客骨头硬?

    玩笑罢了。

    只要刀架在脖子上,他们跪的比谁都快。

    他们如果真的不怕死,会一次次的衣冠南渡?

    就跟这些年一样,只要镶金旗骑兵出动,那些汉人一个比一个跑得快。

    什么家国什么妻小,为了活命全都可以舍弃。

    他范文算是看透了,什么青史留名什么忠君爱国都是狗屁。

    拿到手的享受过的,才是真的才是最实在的。

    想着未来的美好前景,范文雄心勃勃。

    “统领大人,前方想必就是辽王府的杂碎了。”

    大大的“辽”字,迎风招展,哪怕是千步之外,也看得一清二楚。

    “乳臭未干的杂毛,本统领这就去取他项上人头。”

    “勇士们,随本统领杀!”

    “杀杀杀!”

    千余骑兵良将,声势倒也浩大。

    看着远方声势震天的敌军展开了冲锋,陈冲大手一挥,辽王府众将士也都严阵以待。

    “不急,等本王号令。”

    武佑权双眼微闭,开始操控着念力调动天地之间的灵气。

    千步之内的雪地之中,隐隐约约的点点念力犹如一个个火星,编制出了一个屠杀大网。

    睁开眼,敌军已到五百步之处。

    “王爷。”

    “不急,再等一等。”

    四百步。

    三百步。

    “准备。”

    听到王爷的命令,陈冲大吼一声,“弓箭手,准备。”

    三百余名弓箭手,每人手上一个炸药包,火折子已经亮了起来。

    两百步,更近了。

    千余重骑兵的浩荡之势,犹如排山倒海一般。

    马蹄溅起的雪泥肆意飞扬,凛冽的刀锋,冰寒的枪头,带着死亡之风扑面而来。

    “放!”

    “放!”

    一声令下,三百多个点燃的炸药包冲天而起,朝着敌军就砸了过去。

    范文愣住了,这是什么东西?

    那位副统领也懵了,这是在侮辱他?

    好歹扔点石头什么的吧,扔一个布包什么意思?

    哪怕布包带着火花又如何?

    这些火花吓得住身下的骏马?

    开玩笑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