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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相依为命

    二月,泠雨。

    其时正值初春,总有落木萧萧,亦有生机待放。

    河边泥泞的滩涂上,两男两女并排前行。

    手里握着钢管与木质长矛,身上背着同款深棕色背包。

    正是李暮雨、唐威、林彤欢和隗迷四人。

    离开上个城镇后,四人便陷入荒郊野岭,沿途再没碰见过任何村镇。虽偶有废弃建筑可供落脚,更多时候却只能蜗居山洞,抑或是干脆自建简易草棚。好在身旁有河流相伴,既保证了饮用水的供应,也给他们提供了充足的食物。

    挖野菜,摘野果,捞河鱼。

    抓刺猬,追野兔,蹲竹鼠。

    置身荒郊野岭,吃饭是头等大事,而为了满足生存所需,四人也为此绞了尽脑汁。他们多少有些生存常识,可毕竟都是现代都市青年,在捕捞与狩猎方面总显得有些蹩脚。

    唐威在乡下生活过,便砍了些粗壮树枝,削尖后放到火上烤至五分干燥,如此便做成了称手的叉鱼工具。李暮雨为方便狩猎,曾以软木和软线为材,尝试着制作简易弓箭,然却屡屡以失败告终。

    对于失败的原因,李暮雨始终不明要领,总以为是自己手艺不精。直至大半年以后,他幸得某位工匠少女点拨,才知弓的张力源于弓体本身,理应选用坚硬的木料制作弓体,再取缺乏弹性的材料制作弓弦。

    简单来说关键在于选材。

    当然这些也都是后话了。

    置身荒郊野岭,获取食物变得很困难,无机盐的摄入更是匮乏。李暮雨拥有相关知识,也很清楚盐分的重要性,便利用绑匪提供的针线包,请林彤欢做了几个密眼网兜。

    每天傍晚扎营前,四人都会弄些树枝,将密眼网兜挂在河边,翌日启程时往往能收获些小虾米。李暮雨把虾米烤火烘干,碾成粉末后装进玻璃瓶中,便做成了没有咸味的简易食盐。

    抛开其他因素不谈,最能满足口腹之欲的,其实还是霍兹犬的肉块。犬肉既有美味的口感,又富含足量的营养,同时还极为便于贮存,而对于已经觉醒的兄弟俩,则更是补充灵能的绝佳食材。

    在通常情况下,若非是被逼急眼,野生动物很少招惹人类,尤其是手持武器的结群者,唯独霍兹犬总会主动找上门。所以即便能避则避,四人仍旧打死了不少恶犬,光洁的霍兹犬肉块也塞满了背包。

    四人皆为都市青年,一朝来到这片废土,过上了忍饥挨饿居无定所、随时都有可能丧命的生活,惶惶不安地寻找回家的线索。短短十多个日夜,他们便迅速适应了环境,如今正抱着更加平稳的心态,走在荆棘满布的寻乡之路上。

    对于绑匪所谓的考验,四人始终都没有头绪,也没找到有用的线索,内心自是疑虑重重。共和国的记忆盘桓心头,化作一把锋利的双刃剑,在不断酿出思乡之苦的同时,也成了他们鞭策自己的最大动力。

    四人来自不同的城市,有着各自不同的经历,脾气秉性也截然不同。在这片废弃之地上,两男两女摒弃了隔阂,过起了相依为命的生活,非但没被严酷的环境吞噬,反而在这个过程中愈发强大。

    这些日子以来,四人的体质明显改善,两个女孩原本稍显柔弱,如今不仅体力逐渐充沛,连身材都变得更加健美。至于李暮雨和唐威,不仅体格变得愈发强壮,就连感官也变得愈发敏锐。

    当然变化绝不只局限于肉体。

    实则还有内在的心念与精神。

    身陷泠雨之前,兄弟俩根本不会战斗,如今却习惯了挥舞钢管击杀恶犬,周身渐渐散发出浓郁的铁血之气。至于两个姑娘家,虽然没被打磨成霸王花,神经却已经大条了许多,在女汉子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四人生于文明社会,习惯了太平的日子。

    一朝身陷泠雨,生活就此不同。

    面对接踵而至的洗礼,性情也随之逐渐改变。

    他们相扶相依,彼此相依为命。

    心中共同的终点,是那遥远的故乡。

    ......

    又是一天傍晚。

    四人寻了个山洞,便准备安营扎寨。

    清理山洞,铺放睡毯,准备炊具。

    林彤欢和隗迷的动作干净利索。

    捡柴,觅食,取水,巡逻。

    李暮雨和唐威的身影迅捷矫健。

    再也见不到手足无措的场面,只剩下心照不宣的默契协作。

    每一项工作都趋于完美,仿佛是与生俱来的本领。

    “咕嘟咕嘟咕嘟......”林彤欢捧着饭盒,大口大口地喝起肉汤。

    “来点儿干货!”唐威剥了一大块寒山薯,殷勤地递给林彤欢。

    “咋就没人给我剥呢......”隗迷在旁边酸溜溜地说道。

    “自己动手,丰衣足食。”李暮雨自顾自地狂炫狗肉。

    “唉,没人疼,没人爱......”隗迷嘴巴一撅,摆出难过的模样。

    隗迷曾是会所招待,言行难免矫揉造作,举止也时常显得轻佻,却绝非吃不得苦的娇娇女。实则除去口舌之快以外,这女子一直在努力适应环境,也一直在尽力与同行之人搞好关系。

    对于这样的同伴,其余三人自然乐于接受,对那些小任性也相当包容。眼看隗迷又要开始表演,李暮雨便三两口吃完肉,涮了几根野菜塞进对方嘴里,并适时提醒对方后半宿要守夜。

    “那我先睡!半夜叫我!”隗迷见夜色渐深,便拉着林彤欢进了山洞。

    “不用火了我就灭了。”唐威端着铁锅站起来,用刷锅水浇灭了篝火。

    “你们歇着吧,我值第一班。”李暮雨捏着钢管,在洞口旁坐下来。

    基于安全考虑,最开始的几个夜晚,四人始终保持篝火不灭。可如今他们彻底改了习惯,只因霍兹犬不仅不怕明火,反倒容易被夜晚的光亮吸引,也由此引发了一场始料未及的打斗。

    在夜幕的压制下,人类的视觉极大受限,反观霍兹犬却灵活自如。面对突如其来的状况,李暮雨和唐威被动迎敌,虽然险险地赢下了战斗,事后却也禁不住一阵后怕。

    所谓吃一堑长一智,他们充分汲取教训。

    一到黄昏便会寻找落脚点,守夜的时候也不再点篝火。

    “应该是没怪物......”

    “开始练吧......”

    李暮雨攥着钢管,专心地盯守了半天夜,待听见洞内传出鼾声、周围也没有奇怪的动静,便缓缓将注意力集中于体内。身陷泠雨的生活固然辛苦,可他总会像这样挤出时间,抓紧一切机会练习灵能操控之法。

    从觉醒到现在,已经过去将近十天,李暮雨常感觉尾椎发热,料来是背后的灵核接近成型。如今动用灵能时,腹部的灵核会向外放射出三条红线,其中一条从丹田下方朝肚脐延伸,另外两条各自朝大腿延伸。

    虽然长度只有几厘米。

    可这毫无疑问便是灵纹。

    意味着觉醒正在不断深入。

    随着觉醒的推进,灵能系统渐露雏形,连带着肉体也产生变化,常常会产生难以描述的感觉。在李暮雨看来,如果用通俗的语言来解释,大体相当于给一名战士添加了法力条。

    觉醒之初,新生的灵核容量有限,若用意念使劲“挤压”灵核,便会将仅有的储备消耗一空。随着时间的推移,人体的“法力上限”日益提升,则有更多施展灵能的机会。与此同时,受益于泠雨的特殊环境,人们的“法力回复速度”远超寻常,凭呼吸与进食便可保持元气满满。至于那些新近生成的、只有几厘米短的灵纹,则似乎与“施法速度”密切相关。

    在李暮雨的感官里,灵核好比是一片湖,灵纹则是向外延伸的支流。刚刚觉醒的时候,他总认为自己缺乏技术,难以让灵能在体内快速流转。可随着觉醒的推进,他才发现“打水”固有快慢,主要原因还是在于“水源”的远近。如果能像焦叔那样,让灵纹遍布自己周身,那么当手掌需要灵能时,便可轻松从灵纹中提取灵能。

    “这算是练偏了吧......”

    “可又不能不练啊......”

    这些日子以来,李暮雨日夜苦修,专注于提升“施法速度”,可当发现灵纹的作用后,他才明白倘若彻底完成觉醒,自己近期的训练便是无用之功。然此时离完全觉醒尚有差距,他也只得耐着性子继续修炼。

    毕竟身处危机四伏的泠雨,提升战力是最迫切的需求。

    遥想学生时代,李暮雨便着迷于异能,而如今一朝完成觉醒,他的好奇心更是有增无减,实践训练亦是满足好奇心的途径。前半夜没有异状,他便不知疲倦地练了半宿,待隗迷睡眼惺忪地来接班,便只看到一个欲仙欲死的男人。

    “认真的男人最有味道了。”隗迷一眼望去,便知李暮雨一直没闲着,便半是赞美半是调笑地抛了个媚眼。

    “确实挺有味道......”李暮雨抖了抖发臭的衣服,无精打采地挥了挥手,回到山洞里倒头就睡。

    深沉的梦境之中,他再次置身星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