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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研究员与作家

    翌日清晨。

    李暮雨简单吃过早饭,便乘车前往首都西郊。

    西郊山里有片别墅区,陈武清的家就在那里。

    驱车往西再开二十分钟,即是远近闻名的研究院。

    研究院拥有悠久的历史,几乎与共和国同步诞生。

    纵观共和国的发展历程,到处都能看见它的身影。

    烈阳共和国独占烈阳洲,乃是当今世上第一大国,亦是当今第一强国。可烈阳人们从未忘记,共和国刚成立的时候,也曾经历过风雨飘摇的岁月。时逢存亡之秋,诸多仁人志士挺身而出,其中便有学界领袖艾寅坦先生。放弃南陆洲优越的科研条件,艾寅坦毅然决然地回归祖国,联合爱国科学家们创立研究院,誓与初生的共和国同生死共存亡。

    战争时期,研究院以国家为依托,主要从事军备研发工作。借助卓群的科研水平,共和国的军队装备精良,始终遥遥领先于海外诸国,为赢得自卫战争的胜利提供了坚实保障。基于对国家的巨大贡献,研究院获得了无尽殊荣,诸多骨干成员被授予“烈阳贤者”的称号,院长艾寅坦更被誉为国士无双。可由于常年的超负荷工作,艾寅坦早已身患重疾,没过多久便与世长辞。

    作为一名科学家,艾寅坦拥有美好的愿望,即让研究院成为自由、独立、能为国家乃至全人类造福的机构。在战火纷飞的年代里,研究院为保国泰民安,始终与国家牢牢绑在一起。当战争彻底结束以后,时任国家元首则受邀来访,与病榻上的艾寅坦秉烛长谈了整夜。

    那次长谈之后,研究院便开始转型,研究员不再兼任政府公职。作为共和国的基石,研究院依旧参与军备研发,也逐渐开始涉足民用领域。通过出售民用专利技术,研究院逐渐有了造血系统,继而拥有了经济独立能力,如此才得以与政府完全脱钩。

    历经百余年的时间,昔日小小研究机构,已经成为超然的存在。在共和国的领土范围内,研究院享有极大的自主权,甚至坐拥独立的武装力量,即人们耳熟能详的“科研保卫队”。至于院里的研究员,则无外乎是人中龙凤,而陈武清便是其中的青年翘楚。

    “叮咚!叮咚!”

    门铃响起,陈武清推门而出,对李暮雨露出笑脸。

    研究员穿着立领衬衫,模样看上去文质彬彬。

    金边眼镜架在鼻梁上,将那对眼睛映衬得智慧深邃。

    “哥,今儿有啥好玩儿的?!”李暮雨单刀直入。

    “你看了就知道了!”陈武清卖了个关子,带李暮雨走向屋后。

    别墅的后院里,智能割草机呼啸飞奔,欢快地收割着冒头的青草,而当来到陈武清的面前时,则十分乖巧地闪身避让。行至巨大遮阳伞下,研究员拎起一条护臂,极为随性地抛给李暮雨。

    “看着就像打架用的玩意儿!”李暮雨接住护臂,只觉触感柔软坚韧,应由特殊纤维织就,指尖和拳面处则配以防护材料。

    “照着它来一拳。”陈武清帮李暮雨束紧系带,按下护臂内侧的按钮,指指旁边的一块木板。

    按钮激活之际,护臂开始震颤。

    李暮雨尝试弯曲右肘,便感觉护臂开始蓄力。

    他好奇地往前走了几步,卯足力气使劲挥出右拳。

    伴随着一声高分贝脆响,那块硬木板竟四分五裂!

    “哎呦!”

    李暮雨受惯性所累,差一点摔个狗啃泥。

    待他看清木板的惨状,讶异之余也面露惊喜。

    “人体助力护具,这东西怎么样?”陈武清帮李暮雨解下护臂。

    “有这玩意儿,我能打十个!”李暮雨右臂生疼,脸上却挂着笑容。

    “你自己先废了!”陈武清一掌拍下,李暮雨便捂着胳膊哀嚎起来。

    在后院试用了“新玩具”,李暮雨落得心满意足,便随陈武清回到屋内。虽然并非首次来访,可对于学长家的布局,他仍旧感觉叹为观止。科研流程图的旁边,并排挂着秀丽山水画,完美印证了“艺术和科学总在山顶重逢”的名言。窗台上的高科技花盆,能自动调解土壤和水分,却只种了些廉价的仙人球。破烂的便笺本躺在地上,前一页还写着伟大格言,后一页就变成了荤段子,让人猜不出屋子的主人在想什么。

    “人体助力护具,这是其中一个组件,还有护腿护胸头盔啥的。”陈武清取了两瓶汽水,将其中一瓶丢给李暮雨。“这东西本来是做科考用的,最近这些年开发了战斗型。”

    “反作用力有点儿大,杀敌一千自损八百,一般人还真扛不住。”李暮雨揉着酸痛的右臂,脑子里突然间灵光一闪。“难不成这人体助力护具,就不是对付普通人用的?”

    “没错,一般人扛不住,得有一定身体基础。”同为秦教授的门生,陈武清知道李暮雨有课题在身,今天拿出来的东西也是早有准备。“最大的买主是超能人口局,用来对付异能者嫌疑人。”

    “异能者的身体素质有多强?”李暮雨眨了眨眼。

    有关异能者的问题,秦教授布置过课题,李暮雨更想自行钻研,或是与上官凝漪共同探索。只是话赶话说到这里,面对明显了解内情的学长,他也不介意顺带手打听打听。

    “每个人体质不同,也不能一概而论。”陈武清翘起二郎腿,大口大口喝着汽水。“不过从平均值来看,确实比普通人强不少,所以那些异能者犯事儿,普通安治局警员不好收拾。”

    “所以才会有超能人口局。”李暮雨闻言心里有了数,也明白了人体助力护具为何强度奇高。“古人之所以敬畏异能者,是因为压倒性的力量差。可是到了近代,科技水平上来了,异能者优势就小了。”

    “没错,对于大多数异能者来说,身体再强也扛不住火器。”陈武清伸出食指,抵住自己的太阳穴。“人能站在食物链顶端,决定性因素还是脑子。异能是一种特殊工具,使用得当能服务人类,像我们院里就有不少......”

    “叮铃~叮铃~”

    “欸?!”

    陈武清正自神侃,突然听到一阵铃声,待他将目光投向监控,登时如弹簧般从沙发上跳起来。研究员原本模样懒散,此刻则迅速整好衣衫发型,旋即抓起手边的简易操作台,驱使机器人将一双女士拖鞋摆到门口。

    “我说,你俩干脆复合完了。”李暮雨挤出坏笑。

    “大人的事儿,小孩儿别管!”陈武清两眼一瞪。

    过得片刻功夫,一名高挑女子走进门,她只比李暮雨矮一丁点,身穿黑色背心迷彩长裤,脑后留着清爽的中短发,麦色肌肤表面肌肉线条鲜明,周身充盈着富有力量的美感,这便是陈武清的前女友夏琼。

    夏琼是一名作家,今年刚好三十岁,去年春天不知因为何事,与相恋多年的陈武清分手。可即便已经成了前任,她仍旧隔三差五地上门,倘若晚餐后的气氛足够到位,也不时会留下来共度良宵。

    “你们这算哪门子分手?”

    “等你长大以后就懂啦!”

    每次李暮雨这般发问,都会得到相似的回答,久而久之彻底没了好奇心。

    按照他粗浅的恋爱经验,这大概是种特殊情趣,唯有局中之人能够体味。

    “喔~~小雨,好久不见!”夏琼凤目环顾,而后笑着走向李暮雨,将欣喜若狂的陈武清晾在旁边。

    “姐,别来无恙。”夏琼的声音虽不娇嫩,却有着成熟的悦耳磁性,令李暮雨听着打心眼里舒服。

    “可别跟你哥学,生活不能自理。”夏琼无视沮丧的陈武清,直接上手收拾猪窝一样的屋子。

    夏琼嘴上唠叨个不停,将各式物件不断归位。

    两名男士想来打下手,直接被轰到了角落里。

    不出十多分钟的功夫,客厅的面貌焕然一新。

    “我先去整理稿子,你俩把排骨化上,回头我下来做饭。”其时已是下午四点,夏琼分配好了任务,扭头爬上二楼的书房,俨然一副女主人的姿态。“小雨盯着他,该干啥干啥去,别跑厨房里裹乱。”

    “哥,走吧,化排骨。”李暮雨目送夏琼上楼,扭头望向陈武清。

    “今儿我露一手,让她吃现成的!”陈武清明显不打算消停。

    “你可想清楚了......”

    “你就等着瞧吧!”

    陈武清丝毫不听劝,打开冰箱拎出一包鸡翅,大摇大摆地迈进了厨房。望着自信满满的学长,李暮雨凝眉思忖片刻,又从冰箱里取出一些排骨,偷偷拿了个盆放在阳台泡上。

    ......

    “你这是想毒死我?”

    一个小时以后。

    夏琼盯着一盘焦黑的鸡翅,眯起眼睛露出和善的笑容。

    “探索总是会伴随意外的......”陈武清尴尬地挠了挠头。

    “呼......算了,今天吃素吧。”夏琼无奈地吐了口气。

    “姐,阳台上有化好的排骨。”李暮雨弱弱地插话。

    “机灵的小家伙~~”夏琼揉了揉李暮雨的脑袋,哼着小曲走向阳台。

    “......”

    望着手捧排骨走进厨房的夏琼,陈武清面无表情地盯着李暮雨。

    李暮雨却是眼观鼻鼻观心,直勾勾盯着墙上的山水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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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晚上不陪着他,他肯定老寂寞了。”

    “谁让他瞎逞能,把鸡翅烧糊了。”

    白色跑车驶入老城区,停在朱宜宾胡同西口。

    李暮雨和夏琼道别,心情舒畅地回到家中,毕业旅行的第二站就此结束。他本已吃过晚饭,待看见李亮坐在桌边,正就着酱肘子啃烙饼,一个没忍住便拿起筷子开始加餐。

    “你跟那个小郁,最近怎么样啊?”李亮给孙儿添了碗绿豆汤。

    “这事儿您就甭操心啦!”李暮雨一阵头疼,准备跳过这个话题。

    “赶明儿再请她来做客呗!那丫头我挺喜欢的!”

    “人家是个大忙人!平时哪儿有这闲工夫!”

    “你是男的,你得主动点儿!”

    所谓凡事就怕念叨,李暮雨刚吃过加餐,便接到郁歆的电话。

    “你刚才给我打电话啦?”听筒里传来元气满满的嗓音。

    “我应该是昨天给你打的吧......”李暮雨面无表情地回应。

    “不要在意那些细节......找我什么事儿呀?”

    “我就想问问你,附近有什么好玩儿的地方。”

    “嘿!那你可问对人了!吃喝玩儿乐我在行!”

    提及首都的旅游胜地,郁歆顿时变得滔滔不绝。

    适逢她准备外出采风,便邀李暮雨结伴同游。

    “南边的千羽山?那个白羽蔷薇的观赏地?”李暮雨只觉有些耳熟。

    “对对对!就是那花妖出没的千羽山!”郁歆的语调猛地高了八度。

    “......花妖?”听到那突然兴奋的声音,李暮雨有种不好的预感。

    “本来要和同事去的,结果他们临时有事,干脆咱俩一起去呗!”对于被放鸽子这件小事,郁歆似乎颇为不满。“听说夜深人静的时候,美丽的蔷薇花会变成迷人的女郎,吸引那些迷途的羔羊......”

    “......停停停,你先说,哪儿见?”

    “明儿早上七点,南城根儿公园!”

    面对郁歆的热情邀约,李暮雨爽快地应下来。

    毕业旅行的第三站由此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