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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超级富二代

    “周末聚聚啊!”听筒里传来掉渣饼一样的大嗓门。

    “行啊!什么位置?”李暮雨想都没想便答应下来。

    “钟楼街!老地方!”

    “成!明儿晚上见!”

    在李暮雨的朋友里面,有两人与其关系最铁。

    其中一个是发小唐威,另外一人名为刘建光。

    刘建光在家中排老三,大哥二哥皆是优秀商人,至于其父刘福寿董事长,则是国内顶级财团“金炳集团”的现任掌舵人。刘建光外貌出众,为人处事极富情商,年少时便常出入上流交际圈,深得诸多富商巨贾们的喜爱。

    初中毕业以后,刘建光无视家中安排,报考了平民公立学校,因此与李暮雨成了前后桌。尽管身为超级富二代,刘建光却从未看扁李暮雨,加之两人脾气秉性颇为相投,久而久之便成了关系极好的哥们。

    如这样的周末小聚,可以说是家常便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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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翌日下午。

    李暮雨来到钟楼街。

    此地位于市中心的商圈,因街区内的旧钟楼得名。

    过去几十年经历过多次翻修,如今是首都最繁华的步行街。

    刘建光口中的老地方,便是这里的某家餐厅。

    挤出汹涌的人潮,途经翻新后的钟楼,路过服装专卖店,李暮雨走进某幢高层建筑,见礼仪小姐早已在门口恭候。乘贵宾专梯来到顶层,他随礼仪小姐踏入长廊,踩着昂贵的石料往前走,不多时来到某个包间门口。

    “刘先生打扰啦,李暮雨先生到了。”

    礼仪小姐按响对讲器,轻言细语地通报一句,待听到门锁的开启声音,则优雅地摆出请进的手势。李暮雨踏入包间,只见屋内装潢精致考究,而在靠墙的长条沙发上,则坐着个四仰八叉的年轻男子。

    “小雨,来啦!”

    刘建光容貌英俊,鼻梁如山峰般挺拔,浓眉之下生着双桃花眼,再配上价格不菲的行头,俨然一副玉树临风之姿,唯独其发型显得古怪至极,竟是将头发朝上方拧成螺旋。

    “噗!你咋也整个大粪头啊!”李暮雨曾嘲笑过卢峰的审美,如今见自家好友整了同款发型,则登时爆发出没心没肺的大笑。

    “粪你大爷!这是今年最流行的甜筒头!”刘建光嗤之以鼻,朝李暮雨高高竖起小拇指。

    “你赶紧换个发型,要不最近别想泡妞了。”

    “你这百分百铁处男,还教训起哥来了?”

    平时在公开场合,哥俩尚且人模人样,私底下却完全没个正形,只因在三年的高中生涯里,他们是彼此最忠实的损友,早已习惯了互相揭短拆台。高中毕业以后,李暮雨去了首都大学,刘建光则去了所私立学校,两人的见面次数有所下降,可彼此间的相处模式却未改变。

    “唉,生活无趣啊......”点燃一根昂贵的香烟,刘建光骂骂咧咧地抱怨起来。“简直是浪费青春,都想直接退学算了!”

    “你敢退学,叔叔还不弄死你。”李暮雨身体微微后仰,极力反抗着难闻的二手烟。“你以后得继承家业,好歹也得镀层金不是。”

    “还是高中时候好,作业全能抄你的。”刘建光抛了个媚眼。

    “连我名字都抄上了,害得我跟着罚站!”李暮雨翻了个白眼。

    “你给齐筱雅办宴会,我借你别墅用,咱俩清了!”刘建光据理力争,随后突然来了精神。“唉,我问你,跟齐筱雅还有联系嘛?”

    “联系个屁,都多久了。”李暮雨抓起几枚腰果,一股脑地塞进嘴里,口中声音含混不清。“各有各的生活,别互相裹乱了。”

    “倒也是!有那上官小妞儿在,前女友就是个屁了!”刘建光眉毛轻挑,露出贼兮兮的表情。

    “凝漪我可没啥指望,况且这样就挺好的,也不需要非谈朋友。”李暮雨将满口腰果咽进肚子。

    “我跟你说,这男女之间吧,无非那么点儿事儿!”刘建光搭住李暮雨的肩膀,以前辈般的口气谆谆教导。“甭管什么浪漫什么情调儿,全都是最后那事儿的铺垫!”

    “成天就知道琢磨下三路!”李暮雨露出满脸鄙夷。

    “不过要我看吧,整这虚头巴脑的,对你俩也未尝不好。”刘建光吸了口香烟,往李暮雨脸上吐了几个烟圈。“省得你精虫上脑真给她办了,赶明儿让人扔潮黑河里喂鱼,你哥我还得跑过去帮着收尸!”

    “你当是旧社会啊,还扔潮黑河喂鱼……”

    “你就不听劝吧,哪天真挨收拾,后悔都来不及……”

    今天晚上的小聚,刘建光不止叫了李暮雨,同时还另外请了几位朋友。其时未至黄昏,受邀的人们都没到场,哥俩在包间里呆得无聊,便决定先去钟楼街上逛一圈。

    离开高档餐厅,两人钻进路边的小巷,很快寻到一家熟悉的店铺,各自点了份热气腾腾的煎饼。遥想高中时期,他们便时常光顾此店,如今一晃四年时间过去,店主依旧是那个憨厚的大叔,摊出的煎饼也依如往日般喷香。

    “熟悉的配方!熟悉的味道!还这么地道!”刘建光咬着煎饼,英俊的脸孔上幸福横溢,完全没有富家公子的自觉,倒像是个衣冠楚楚的屌丝。

    “咱班同学的老三样儿:学校门口的面馆儿,大马扎街的卤煮摊儿,另外就是这家煎饼店!”李暮雨扬起脖子,打了一个韭菜花味道的嗝。

    “那卤煮摊儿老板,后来也不干了,真是可惜了。”刘建光叹了口气。

    “听说是因为老婆失踪,就带着孩子回老家了。”李暮雨想起某些传闻。

    “这一失踪啊,下辈子见咯……”

    “是啊,好好的家就毁了……”

    哥俩走在热闹的街上,一边啃煎饼一边聊往事,不知不觉已是临近傍晚。李暮雨寻思时刚好,便建议刘建光返回餐厅,一不留神没注意前面的路,在转角处跟一名光头男子撞个满怀。

    “没长眼睛啊?!”

    光头男子体形偏胖,颈部缠了条大金链子,看上去三十来岁的模样。此时的他双目圆睁,一面朝李暮雨大吼大叫,一面用力扇掸自己的前襟,试图抖掉黏在上面的煎饼渣子。

    “啊,不好意思。”李暮雨欠身致歉,就准备与刘建光离开。

    “跑什么跑?!”光头男子侧身横跨,挡在李暮雨的面前。

    “没看路,对不住。”李暮雨没理对方的态度,依旧耐着性子道歉。

    “对不住就完了?!你是不是瞎啊!小王八蛋!”光头男子上前一步,伸手揪住李暮雨的衣领。

    “嘴巴放干净点儿!又不是故意的!”刘建光见状面色一沉,拍掉光头男子的胳膊,把李暮雨往后拽了半步。

    “瞪大眼睛看看!给老子蹭成啥样了?!”光头男子眉头倒竖,使劲扯住自己的衣服,伸手指向那几不可见的油渍。

    “咋比老娘们儿还矫情呢?!”眼见人群被争吵吸引,刘建光不由得一阵厌烦,颇有踩到狗屎的感觉。

    “知道这衣服多贵吗?!我告诉你们!五千块!”光头男子两手叉腰,眼睛瞪着刘建光和李暮雨。“你们丫这种底层贱民,论斤卖了都赔不了这我衣服!我呆会儿还得去见贵客,你让我穿个脏衣服......”

    “闭嘴!再买一件儿去!”

    没等光头男子说完,刘建光便截断话头,掏出一沓钞票扔向对方。

    李暮雨有心阻拦,却见刘建光大步走远,只得忙不迭跟上前去。

    ......

    “你干嘛非给他钱啊......”

    “就当我送丫两条烟了。”

    “他明摆着就是找茬。”

    “我懒得跟丫吵,再耽误了聚会。”

    餐厅的包间内,哥俩窝在沙发里,犹自议论着方才的事情。

    恰逢此时,墙上的对讲门铃响起,两女一男相继走进屋内。

    为首的女子容貌艳丽,身穿亮紫色高叉旗袍,浓妆艳抹的脸上笑容妩媚。其后的女孩大约二十岁,生有一张精致的鹅蛋脸,穿着得体的墨绿色长裙,乌黑的马尾垂落于脑后,青涩的模样楚楚动人。末尾的男子相貌平凡,身着廉价的衬衫与长裤,脚下的旅游鞋破烂不堪,看上去相当地不修边幅。

    男子名为杨泰然,妩媚的女子叫做姚云筝。

    两人是刘建光的好友,亦与李暮雨有过几面之缘。

    至于那个年轻女孩,李暮雨却并不认识。

    可从那胆怯的神态来看,大抵是绝少出席这种的场合。

    杨泰然生性随意,寒暄两句便即落座,自顾自地嗑起瓜子,而姚云筝则笑脸相迎,与桌边的哥俩热聊起来。姚云筝其人性格外向,与男性相处时每每勾肩搭背,李暮雨对此始终不太适应。反观刘建光却应对自如,散漫的屌丝模样早已消失不见,摇身一变成了风度翩翩的公子哥。

    “刘公子,我来介绍一下哈。”与刘建光调笑一番后,姚云筝将那年轻女孩拽到身旁。“莫凤娇小妹妹,寒沼市莫家人,去年刚考到首都来念书。”

    “初次见面,我叫刘建光。”刘建光温雅开口,言行举止恰到好处,面部表情没有半点瑕疵,活似一名知书达理的绅士。

    “刘公子您好!”莫凤娇神情扭捏,略显局促地伸出手,随即被刘建光微笑握住,而李暮雨对自家好友颇为了解,则敏锐捕捉到那股飙升的雄性荷尔蒙。

    本次私人聚会,姚云筝请来了两位新朋友。

    如今莫凤娇已到现场,另一人也正赶往钟楼街。

    “钱先生说,他得稍微晚一些,让我跟你赔个不是。”姚云筝开口说道。

    “无妨,就是个私人聚会。”刘建光随性摇头,请几位好友各自落座。

    不过数分钟时间,开胃前菜便被陆续端上桌,皆是价格不菲的珍馐佳肴。三男两女品茶闲谈,场间的气氛轻松惬意,唯独莫凤娇初来乍到,始终保持着拘谨礼貌的笑容。

    刘建光将一切看在眼里,随后表示要失陪片刻,便与李暮雨离开包间。

    迈入狭长的走廊,翩翩公子哥面容变幻,周身重新散发出贱气。

    “你注意到没有,那莫凤娇妹妹,时不时就瞅我!”

    “拉倒吧你,脸上有花儿啊,还时不时瞅你……”

    “你这处男懂个蛋......”行至某处偏僻的电梯间,刘建光将一张镀金卡片塞给李暮雨。“帮我个忙,你从这儿下楼,斜对面儿钟楼大厦……”

    安静的电梯间里,哥俩正交头接耳,秘密谋划着什么。

    几乎同一时刻,贵宾区另一侧。

    在礼仪小姐的带领下,两名男子正在往里走。

    两名男子都是光头,其中一人皮肤黝黑,身材生得相对匀称,看上去五十岁上下。另一人体形偏胖,身穿白色高档正装,颈部缠了条大金链子,正是不久前与刘建光吵架的那位。

    “旺财,一会儿机灵点儿,别给我整幺蛾子。”钱超多侧过脑袋,把钱旺财的领带拉正。“刘家老三虽然还在念书,可早晚是要继承产业的。这回难得有贵人牵线,得给对面一个良好的第一印象,才有机会搭上金炳集团这条大船,听明白了没有?”

    作为近年发迹的商人,钱超多的事业风生水起,可是对子女却缺乏教育。他知钱旺财尚不成熟,有意带儿子出来见世面,又唯恐其坏了自己好事,故而一路叮咛嘱咐不止。

    “爸,我知道啦!你都说八百遍了!”

    钱旺财满脸不耐,低着头按压领口。

    待视线无意间扫过前襟,则看到一缕极淡的油渍。

    那抹痕迹明明几不可见,他的眉毛却拧到了一起。

    作为富商之子,钱旺财颇有优越感,深知自己与芸芸众生的区别。

    他随便一顿简餐,至少都要四五百块,相当于寻常大学生半个月的开销。

    他家有四辆轿车,最便宜的也值一百多万,是平民不敢奢求的昂贵座驾。

    他每次出国旅行,即便没有刻意铺张,也会花掉普通家庭好几年的收入。

    父亲的那块手表,是姜局长送的礼物,每年限量生产一百只,其售价约等于首都郊区的一套房子。即便有人高价寻货,通常也是有价无市,足可谓身份与地位的象征。

    钱旺财非常清楚,穷人与富人之间,存在巨大的鸿沟。

    如自己这般尊贵的生活,是普通百姓望尘莫及的。

    两个世界仅存的交集,无非是穷人们运气好,恰巧降生在了共和国,享受着一样的公民待遇,能够自由出入公共场所,免费使用各种公共设施,而偏偏这些贱民的舒适生活,是建立在富人缴纳的税款之上的。

    目光短浅,缺乏智慧。心无敬畏,肆无忌惮。

    走着富人掏钱修建的道路,乃至用肮脏的食物恶心他。

    钱旺财一想到这些,心里就莫名地火大。

    “贱民......”

    衣服本身就不太脏,钱旺财自不会再买一套,所以刘建光递来的钞票,也就顺理成章地变成了零花钱。在脑中诅咒谩骂一番,他很快调整好了心态,扬起自认为得体的笑容,准备参加接下来的聚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