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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三章 从诺尔瓦来的“鸟学家”

    现在常闻北的战利品是两把枪和四把刀,外加三个手榴弹和那根棍子。他对自己的表现很满意,鲁特达远却没有这么想。他觉得这个幸运的倒霉蛋应该不断进取,不然就失去了魔鬼训练的初衷。

    他变成一只白猫,从一辆自行车下钻过去,迈着优雅的步子边走边叫唤,这引来了不少野兽的垂涎,它们虎视眈眈的望着这个无辜的生物。鲁特达远像是不知道危险,径直走了出去。

    常闻北没见过他一边走猫步一边猫叫的样子,感觉是有什么意外要发生。

    不久后,他回来了,带来了一个怯头怯脑的男生,穿着奥莱特的衣服,身上背了好几个袋子,无一例外都已经鼓得装不下任何东西。跟着鲁特达远的指引,他来到了车棚,起先看到了大象感到很意外,见那个大家伙没有攻击他的意思便放下警惕。

    他看到了坐在电瓶车后的常闻北,小心翼翼的挥手。

    常闻北注意到对方在和他打招呼,便挥手回应,事后看了看自己的衣服。

    没搞错吧,他明明穿了军服的。

    他又向鲁特达远递来询问的目光,鲁特达远则视而不见,不知道在搞什么鬼,只是坐了下来舔爪子。

    常闻北又看向这个不速之客,他抱着一块圆形的石头,正在打量一只停在树梢上的喜鹊。喜鹊正抬着翅膀清理羽毛,被男生盯着很不好意思,就像你在洗澡的时候被别人偷窥到了,喜鹊被看得烦了,便离开了。

    气氛一时之间进入尴尬之中。常闻北见男生没有进攻的意向,就连鲁特达远也没有示意他对男生发起掠夺,他有点纳闷,也只能静观其变。他发现他把鲁特达远当成了军师般的角色,总之他自己绝对不能轻举妄动,对方对梦境的了解涉及到方方面面,而自己只是个初入江湖的新兵蛋子。

    白猫变成了鲁特达远。男生见白猫不见了,没有急着去找,而是若无其事的掏出一本牛皮本,另取一只油画棒,在本子上写着。男生的做法和鲁特达远有些相像,但却不能成为他带男生来的理由啊。

    男生正在画一只斑鸠,斑鸠好奇的望着男生,二者像长久未见的故人。就在这时,开太阳了。早晨下了一场无预兆的毛毛雨,本来还飘着片片乌云的天空现在已经被太阳照出了一条天路,乌云四散,更多鸟类飞来,叽叽喳喳的像村头的情报团。阳光打在男生的身上,发丝透出一点栗棕色来,照亮了他同样是棕色的眼睛。常闻北发现他的瞳色很好看,是棕色里泛着一丝金黄,对此对他的警惕心降低了不少。

    常闻北忍不住开口,他发现自己要是再不和对方交流就要开始吐槽了:“你在画画么?”

    男生亮起自己的本子:“嗯,我在写生,这是一只珠颈斑鸠,我家曾养殖过这种鸟,但是这里的斑鸠和我家的不一样。

    当然了大哥,这是梦境而你面前的鸟是只野兽,比起正常的野鸽子它的头上还加了个鸡冠,翅膀上还长了一对爪子别跟我说你没看见,常闻北吐槽。

    说到野鸽子……

    常闻北不争气的眼泪从嘴角处流了下来:“你不介意我们把它当午餐吧?”

    “当然,又不是我养的,”男生合上画本,“它在我们那儿不是保护动物,它们已经泛滥成灾了,在家庭聚会的那一天,烤鸽子肉是必不可少的美食,已经成为一种传统了,即使它是斑鸠,但是这里是梦境而不是现实,做什么都不被法律包庇,不包括杀人。前两天还有一个人把山给烧了来着……”

    “而且如果你饿得快死了,吃老虎也不犯法的。”

    就当常闻北拿起棍子准备捉鸟时,他疑惑的看向男生,西方还有吃鸽子的传统?

    “你是哪里人?”

    男生回答得毫不犹豫:“诺尔瓦。”

    常闻北此刻的心情就像吃纯黑巧苦得不行时,突然吃到了糖心夹心,他万万没想到,鲁特达远竟然为他送来了一个免费的富豪大腿给他抱。

    富豪似乎知道常闻北想的什么,于是轻笑:“但是我没钱,我是个出了名的穷鬼。”

    常闻北显然不信:“我不信,早就听说诺尔瓦是最富的国家,物价比伊思还高,简直高得离谱!你要是这么没钱你是怎么活到现在的?而且富豪都像你这样低调,有些还乐于体验外卖小哥的日常,并且不亦乐乎。”

    这让男生很懊恼:“你说得对,可我也只能这么说,我的出生地是在诺尔瓦,国籍也是那儿,但是我从很小的时候就不在那里生活了,我是在远海念的书。”

    “好吧”,鲁特达远不知什么时候不见了,常闻北没有了这个监视器,行动更加自如了,他得意的举起手枪装腔作势,“给我看看你的画,我就可以考虑饶你一命。”

    男生举起双手投降,支支吾吾的递给他那本牛皮本。

    常闻北接过本子,比巴掌稍微大一点。

    男生探过头来好心的为他介绍:“这是我的第三本画本了,之前我都在记录花草。”

    常闻北翻开第一页:“你还精通花草?”

    “没有没有”,男生摸着鼻子,放下了一些戒心,“就是感兴趣而已,我对大自然的魅力一向都是来者不拒,记录完了植被之后,就选择记录动物,先从鸟类开始。”

    “你看,我得为你介绍这只,它的全名是黄腰柳莺,是全书的起点,”男生得意的介绍着,他点着鸟的尾巴,“很漂亮吧,没人会不喜欢这么一只小巧的鸟。我用彩铅给它上的色,但是由于没有找到合适的色号,我只能用这种偏绿的黄色彩铅,不得不说它的绿色成分太多了,这种鸟的固有色应该是嫩黄色的,由于纯度不高所以看上去有些偏向黄绿色。”

    “哦,对了,这只我画的最像,我还是有些画家的天赋的,”男生往后翻了几页。

    “这是一只八哥。你见过八哥吗?这种鸟很常见。”

    “没有,我觉得它很像乌鸦,”常闻北坦白。

    “你这么认为倒也正常,这可不能怪我的画技,这种鸟远看确实很像,因为它们两种鸟都是全黑的,八哥的腹部反光我用了暗蓝色。其实乌鸦也不全是黑的,它们的羽毛其实会反射出蓝色的光。你是外行,可能看不出差别,它们二者的模样还是有很大不同的。”男生翻着本子喋喋不休,“这是一只渡鸦,是乌鸦里我最喜欢的一只。”

    说到一半,他削弱道:“给你一个忠告,别惹乌鸦,它们很记仇。”

    常闻北听着耳机里的翻译,老实巴交的点头。

    男生似乎想起了什么,他咋咋唬唬的问道:“你是明都人,还是翠星山的?”

    常闻北:“明都。怎么了?”

    “没什么,你知道翠鸟吗?”男生突然从袋子里又掏出一本画本。“那是我最喜欢的鸟,它们生长于明都,但是已经是保护动物了。我们那儿很少有人知道它们,我认识的人只知道蜂鸟,那是世界上最小的鸟类。”

    “我也很喜欢蜂鸟,它们的速度也很快,扇动翅膀时就像蜜蜂采蜜。可是我还是更喜欢翠鸟,这是毋庸置疑的。”

    常闻北想象了一下翠鸟的样子,他这个明都本地人都不太了解这种鸟,只知道它们通体翠绿色,也是因此而得名。”

    “哦,我知道翠鸟的原因是,我专门研究过它们。上个暑假我刚从明都回来,虽然没有细玩,但是我去了动植物博物馆,那种鸟可棒极了,有一种纯天然的水墨画的韵味。”

    常闻北真想早点学到里世界语,因为他总觉得翻译器翻译得不靠谱。对方实在是太多话了,不和他接触倒还以为他是个安静的美少年,实则是个话唠,因此翻译器总是在卡带。男生和他认识的其他敌人都不一样,他不想为自己的学院争光吗?而且还不惜命。尽管对方是敌人还是和他交谈了起来。

    抱着敌不动我不动的态度,常闻北决定,要是对方到最后都没有对自己有害,那么与他交个朋友也不是不行。

    毕竟友谊第一,比赛第二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