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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六章 决斗

    阿西达握紧手中的弯刀,***的手臂肌肉隆起,

    “凭手中长刀,凭我阿西达在羌胡一族的威望。”

    说着,阿西达霸气的走到场中,望着众首领,面色凶狠的道,

    “有哪位首领不服,咱们可以按照羌胡人的传统,来一场比斗。”

    “不过,诸位首领知道,我阿西达出手,向来不留余地,全力以赴才是对对手最大的尊重。”

    阿西达扫视众人,“谁敢与我一战?”

    众首领撇了撇嘴,最终还是无人敢直视阿西达。

    阿西达狂妄一笑,转头对北宫翎道:“大首领,你看到了吧,整个羌胡一族,唯有我阿西达有资格成为你的男人。”

    “有没有资格,可不是你说了算。”一声清冷的话语打断了阿西达。

    北宫翎面沉如水走上前来。

    原本她对长相野蛮的阿西达就没有什么好感,此刻阿西达趁羌胡大敌当前提出要娶她,更让她感觉自己是被要挟了。

    身为羌胡大首领,北宫翎自有她的傲气。

    事实上,作为一个女人,而且是非常漂亮的女人,要统治几十万生性好战的羌胡部下,北宫翎的内心要比外表看起来强大得多。

    “按照父亲的遗训,你想娶我为妻,至少在武力上得超过我。”

    北宫翎镶金宝刀一抬,直指阿西达,“让我来看看,是谁给你的勇气。”

    周围的众人很自觉的后退一圈,将中间的场地围成一个比武场。

    阿西达一把脱去上身的战袍,露出一身结实的腱子肉,身体微微下蹲,如草原上的恶狼一般盯着前面的北宫翎。

    北宫翎静立场中,身体也缓缓舒展开来,犹如蓄势待发的猎豹。

    阿西达动了,大吼一声,弯刀直指北宫翎。

    阿西达在肌肉力量上绝对是要超过北宫翎的,这一刀势大力沉,弯刀斩出带着猎猎风声,丝毫没有留手的迹象。

    北宫翎也是身经百战才稳坐大首领之位,岂会被阿西达的攻势吓到,只是一个侧步,身体一扭,便躲开了阿西达竖劈的一刀。

    紧接着宝刀一挡,架住阿西达回扫之势,手臂一抖,借力将阿西达给震退开来。

    阿西达这本也不过是试探一击,见北宫翎轻松破解,心里也冷静下来,知道北宫翎并不好对付。

    下一刻,阿西达改为双手持刀,一个箭步再度冲到北宫翎身前,以霸王斩金之势照着北宫翎头顶劈了下来。

    这一次,阿西达的刀法虽然仍旧势大力沉,但并没有全力施展,弯刀砍下,被北宫翎架住之后,立刻借着反弹之势再度劈下。

    狂暴的攻势连绵不绝,竟然让北宫翎无暇躲避,只能同样双手举刀横着招架。

    眨眼之间已经劈了十几刀,看得周围观战的众首领一阵咂舌。

    不得不说,阿西达虽然长得不怎么样,但是身体天赋绝对是羌胡人中最出色的。

    如此高速而又大力的攻击,顿时让北宫翎的俏脸上泛起红晕,额头上也冒出了汗珠。

    但是北宫翎也不弱,终究还是扛住了十几次的连续攻击。

    趁着阿西达调息换气的间歇,北宫翎一个后撤步,退出了阿西达的攻击范围。

    “不过如此,”北宫翎扬了扬手中的镶金宝刀,“现在看看你能不能接住我的攻击。”

    话音刚落,北宫翎身子一矮,左手从腰间掏出一柄半尺长的匕首,

    右手的镶金宝刀反握,刀背靠在自己的小臂处,

    肌肉匀称的小腿乏力,身子犹如猎豹捕食一般,瞬间就蹿到了阿西达的身前。

    阿西达下意识的举刀去斩,却见北宫翎根本没有出刀,而是绕着他的身体擦身而过,

    “咻”的一声,北宫翎的人影已经出现在阿西达身后。

    阿西达这才感觉腰间一凉,抬手一摸,手上一片殷红。

    自己腰间竟然被北宫翎一个回合就用匕首割开一条口子。

    好在阿西达身体素质强悍,肌肉纤维紧致,北宫翎这一匕首并没有用上力气,腰间的口子并不深。

    “阿西达,你不是我的对手,现在跪下认输,你仍是我羌胡一族中出色的勇士。”

    北宫翎高冷的声音从身后传来。

    一击命中,她并没有乘胜追击,作为羌胡的大首领,即便阿西达对自己图谋不轨,北宫翎仍旧不想让羌胡损失这样一个人才。

    然而北宫翎的一番话,却大大刺激了阿西达。

    阿西达从十几岁起便开始征战,纵横草原多年从未有过败绩,将一个末流的部落直接拉到了现在的高度,能够与大首领的羌王部落一较高下。

    以阿西达狂妄自大的性格,如何甘心一直屈居一个女人之下。

    “北宫翎,看来是我小看你了,还以为能轻松将你打败,让你成为我的女人。”

    “既然你死战不从,那就别怪我心狠手辣,你若战死,这大首领之位,依然是我阿西达的。”

    阿西达眼中杀意升腾,手臂上的肌肉隆起,脖子上青筋暴起,大吼一声,挥刀朝北宫翎狠狠杀来,

    这一次,阿西达确实没有任何留手,招招都是杀招。

    骑兵弯刀在他手中划出一道道夺目的寒光,那寒光笼罩北宫翎全身要害,

    围观的人脸色凝重,都不敢言语,很显然,他们知道这一战已经上升为生死之战。

    如果阿西达胜出,羌胡的大首领就要换人了,

    而如果阿西达身死,那北宫翎在羌胡一族中的声望将达到顶峰。

    在全民皆兵的游牧民族中,崇尚武力是世代不变的真理。

    北宫翎眼睛微眯,脸色也慎重起来,面对阿西达的刀影,不退反进。

    镶金宝刀同样被她舞出一道道金色的刀影,两片刀影相交,兵刃交击之声不绝于耳。

    阿西达刀法势大力沉,北宫翎身法灵动诡异。

    双方战了几十个回合,谁都没能奈何谁,不过北宫翎明显气息不匀,在体力上吃了亏。

    阿西达却越战越勇,已经状若癫狂,见北宫翎双手扶膝喘气,趁机大步上前,手中弯刀高高扬起,试图毕其功于一役,一刀斩杀北宫翎。

    然而阿西达这全力的一刀刚刚扬起,双手扶膝的北宫翎突然嘴角扬起一丝冷笑。

    原本弯曲的双腿一蹬,身体斜斜的蹿出,竟是主动朝着阿西达身上靠去。

    而阿西达因为手臂太过舒展,在北宫翎已经欺近身前那一刻都还来不及缩回。

    胸前空当大开,北宫翎俏丽的魅影在阿西达身前一闪,随后单脚点地一个旋转,

    人已经从阿西达手臂下穿过,绕到了阿西达身后,

    与此同时,一声“噗呲”声响起,在北宫翎身后,一蓬血雾喷射而出。

    阿西达高举的右手无力的耷拉下来,左手捂住胸腹之间,缓缓的倒了下去。

    腰腹最为柔软之处,被北宫翎的镶金宝刀划开一个半尺长的口子,腹中的内脏都溢了出来。

    阿西达虽然勇武过人,但实战之中,显然北宫翎更为聪明。

    周围的首领见阿西达身死,纷纷跪伏在地朝北宫翎拜道,

    “羌王无敌,羌王无敌!”

    此刻,北宫翎在他们心目中不再是大首领,而是整个羌胡一族真正的王。

    北宫翎以自身的武力彻底征服了众首领的心。

    一甩镶金宝刀上的血迹,北宫翎冷声喝道,

    “传我命令,羌胡一族所有勇士即刻出兵,用来犯之敌的鲜血,滋养长生天赐予的草原。”

    “呀呼呼呼呼呼~~~”羌胡战士群情激昂。

    这一场战斗,不仅没有导致羌胡内乱,反而因为北宫翎展现出的强大战力,让她彻底掌控住羌胡一族。

    各首领立刻返回各自部落,将族中所有能战之士统统带到了金城,听从北宫翎的调遣。

    刘宣大军自进入羌胡领地起,便陆陆续续遭到羌胡骑兵的骚扰攻击。

    这些羌胡人自小在马背上长大,骑术自然要比刘宣的骑兵要精湛,更何况河套地区是他们的大本营,地形对他们极为有利。

    好在清扫河东郡的羌胡人时,刘宣缴获了不少的马匹,目前他手下还剩下的一万多士兵全部都有了坐骑。

    原本的骑兵更是一人双骑,行军速度和追杀羌胡的机动力都大为提高。

    只是进入羌胡领地后,刘宣的大军已经好几天没有像样的战绩了。

    原因无他,河套平原不比河东郡,没法形成有效的包围圈,

    而这些来去如风的羌胡骑兵如果无法包围的话,是很难击杀的。

    北宫翎的确算是个有勇有谋的人物,集合所有的羌胡战士之后,并没有阻止他们与刘宣正面决战,而是化整为零,将整个草原都变成羌胡人的战场。

    反正他们是游牧民族,部落迁徙起来很方便,所以根本不怕刘宣对他们进行扫荡。

    反倒是刘宣因为数次出兵追击被羌胡人引入不利地形,损失了不少人马。

    “看来羌胡人里,还是有能人的。”营寨中,刘宣听着张辽汇报完近期的战况,不由得感叹道。

    贾诩将一份奏报递给刘宣道:“主公,这是属下近几日搜集的羌胡人的信息。”

    “羌胡现任羌王名叫北宫翎,乃是前任羌王北宫伯玉之女,此女也算得上女中豪杰,在接任羌王大首领之后,将一众部落首领治得服服帖帖,羌胡一族内部空前团结。”

    “前些日子,羌王北宫翎打败了前来挑战的羌族勇士阿西达,威望一时无两。”

    贾诩有些赞许的说道:“这北宫翎的确是个人物,在羌胡人心中的威望仅次于他们信奉的长生天,我们抓了许多羌胡人,不管如何严刑拷打,关于北宫翎的信息却无人肯透露。”

    刘宣听贾诩这么一说,不禁笑了起来,

    “他们死都不肯透露,不也是一种透露么?”

    贾诩身体微倾,凑过头来问道:“主公的意思是?”

    “正如你所说,北宫翎在羌胡人心中极为重要。”刘宣手指抓了抓下巴,缓缓的道,“人只要有在乎的东西,就会有弱点。”

    “原本我还没想好怎么才能将羌胡一网打尽,如此看来,北宫翎是个不错的突破点。”

    贾诩眼睛一亮,“哈哈,论洞察人性,贾某真不如主公啊。”

    说罢,迅速从宽袖中掏出另一本册子,快速的翻了几页找到了信息,

    “主公,根据收集的线索,北宫翎应该是在金城,那是羌胡人在河套地区仅有的几座城池之一,也是北宫伯玉的老家。”

    “好,不管北宫翎在不在金城,她总不可能不管她老家的。”

    刘宣站起身来对众将道,“即刻收拢队伍,全速前进,剑指金城。”

    贾诩却建议道:“主公,金城乃羌胡人都城,若是如此前往恐怕容易过早暴露,给他们充足时间准备。贾某建议,我军继续分兵扫荡,但并不与沿途羌胡纠缠,如此,才能突然兵临城下,掌握战争主动权。”

    刘宣听闻大赞,“好,就依文和之计。”

    主意已定,刘宣将一万多人马分成四队,张辽赵云各率一队,吕布率一队,刘宣自己亲率一队,自东向西分为四队一路奔袭。

    五天之后,在北宫翎还没反应过来之时,四队人马突然杀到金城城外,并分别围住金城四门。

    刘宣在四座城门外全部挖了壕沟,并摆上拒马,意图很明显,就是要将城中所有人都困守在城中。

    甫一开始,城中羌胡人见城门被围,立刻组织城中骑兵冲锋。

    只是在城门外如此狭窄的战场上,羌胡骑兵完全无法躲避铁浮屠的冲击,只是几百铁浮屠,便将出城骑兵冲散,后方的猛虎营战士趁机掩杀,将出城的羌胡骑兵杀回城中。

    刘宣剩余一万二千多人,每个城门摆了三千人。

    铁浮屠与猛虎营骑兵也都被分成四份,配合全副武装的步兵堵住四处城门。

    两天后,壕沟拒马布置完毕,赵云来报:“主公,金城四门防御已布置妥当,城中骑兵试图出城攻击数次,皆无功而返,末将观城中兵马已不多,现在攻城,当可一战而下。”

    刘宣却摆摆手道:“不着急攻城,我若是为攻城而来,何必挖壕沟建拒马,兵临城下之时就可攻破。”

    赵云一脸疑惑的问道:“那主公,我等现在要作甚?”

    “等。”刘宣淡淡的道,“让将士们都休息好,慢慢等。”

    “等什么?”

    “等羌胡援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