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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章 雷会长归来

    第二天,天刚蒙蒙亮,雷振宇就已经悄无声息地出发了。

    他彻夜未眠。倒不是因为身边的美人,而是因为即将到来的凶险。

    就凭一盒金子,他回到雷蒙德家族的小镇上,就能化险为夷、重新夺回原本属于的他东西?

    总不能穿越拿了赌王的剧本吧,雷振宇心里翻来覆去全是这些胡思乱想,反倒是身旁熟睡的妮可曼给他带来了些许安慰。

    但他却连一句再见都没有说,只是在离开部落好几百米后,才深情地回头看了一眼,在晨曦中轻声说了句:

    “我们会再见面的。”

    ……

    一路上,欧文博士都在不停问着各类问题,当然,这些问题都是极其负能量的。要说其中最让人摸不着头脑的问题,当属这个:

    “我就想问,巴克去哪了?”

    “不知道啊,可能迷路了。”罗德里有一搭没一搭地回答道。

    “他是条狗啊!狗怎么会迷路?”

    “那就是被阿帕奇他们吓着了,毕竟连我们都吓个够呛。”

    “那它更应该呆在主人旁边了!”

    “那你想要听什么答案,你说嘛!”

    “我……我觉得这是一个凶兆!”

    罗德里听到这,突然停下了脚步。南欧人,向来也是十分迷信的,他略微有些紧张地问道:“凶兆?何以见得?”

    “我也说不清,总之,越靠近港口小镇,我就越觉得后背发凉……”

    雷振宇听到这,忍不住大喝一声:“说够了没!那你回还是不回?”

    欧文博士嘟囔了一句:“回回回,凶什么凶……”

    四人加快了脚步,在离小镇还有半天路程的一个河流拐角处停了下来。河床上遍布着大小不一的脚印,说明这一片已经有雷蒙德的人巡逻了。

    这时,欧文博士突然举起手来,说:“各位,我有一个提议!”

    雷振宇耐着性子说:“没问题,博士请发言。”

    博士却不说话,小心翼翼地在自己的随身行李里翻找着什么东西。

    雷振宇慢慢睁大了眼睛,他看到博士从包里掏出一个发着红色亮光的物件。

    那是……红宝石?

    “博士,你拿来的这东西?”雷振宇严厉地问道。

    “啊!你还真的去偷了!”罗德里在一旁大喊道。

    雷振宇狠狠地瞪了一眼罗德里,说:“你早就知道?为什么不告诉我?”

    这时,博士不慌不忙地说:“别急,我又不会私吞。我的提议就是,把这颗红宝石献给雷蒙德,估计他就会原谅我们了,我们继续什么乡村什么合作社,管你叫什么名字,只要能尽快去上游找金矿就行。那个印第安猴子酋长不也说了吗,坐船三天三夜,我们还等什么?真想和雷蒙德扳手腕啊?凭什么?就凭我们几个人?”

    “所以你就去偷?”雷振宇脸色铁青地说道。

    “你说这么难听做什么!这些宝石本来就是大自然的,不属于任何人,说不定那个猴子他也是从其他部落偷来的……”

    突然,欧文博士的鼻子狠狠地被揍了一拳。

    “出……出血了!雷振宇,你疯了吗!你敢打我!”

    “我不仅要打你,回到小镇,我还要以美国的法律起诉你,叛你个十年八年!”

    “你自己偷印第安人的女人,春宵一刻值千金,怎么就不准我们偷个小宝石了?有你这么当领导的吗?”

    雷振宇作势又要打,却被小柴拉住了袖子。雷振宇低头一看,小柴眼泪汪汪地看着他。

    这时,罗德里也来劝架,他走上前想要帮欧文博士的鼻子止血,博士却一把推开他,说:“你别碰我!我还没说你,你竟然去给那些印第安猴子看病,你知道不知道他们身上多脏!多少美国人因为他们携带的邪恶物质发了疯、失去了性命!”

    雷振宇胸中的怒火更加旺盛了。印第安人明明是美国白人的侵略者带来的天花病毒的最大的受害者,怎么到了他口中,美国白人反而成了受害者。

    但他没有再动手,也没有再说什么,毕竟小柴在一旁。

    四人之间的气氛降到了冰点,博士用大衣紧紧地裹着那颗红宝石,自己一个人在最前头走着。

    “看来,他是铁了心要给雷蒙德交投名状了。”罗德里对雷振宇说道。

    雷振宇阴沉着脸,说:“放心吧,他不敢。博士和那些人一样,谁赢,他们跟谁。在这之前,他不会蠢到冒着站错边的风险,还把财宝拱手送出。”

    “但愿你永远都是对的,雷振宇先生。”

    罗德里的口气中充满了嘲讽和不信任。

    这四个人就这样低着头、带着各自的怒气和怨气,来到了小镇围墙的大门外。

    大门缓缓打开,最先看到雷振宇的人一屁股坐在了地上,然后屁滚尿流地冲到雷蒙德的屋子里,大声喊道:

    “雷……雷会长他回来了!”

    雷蒙德缓缓放下啤酒杯,打了一声酒嗝,轻声说道:

    “你刚才说什么?什么会长?”

    那人知道自己情急之下说错话了,连忙改口:“是雷振宇那个混蛋,他竟然还敢回来。现在就在北边的大门外!”

    雷蒙德突然放声大笑,“好好好,快让他进来。我们好好叙叙旧。”

    ……

    雷振宇走在最前头,本来一行四人的关系就很微妙了,现在夹道的看客们一言不发,一双双阴沉的眼睛只是跟着雷振宇向前,没有一声欢呼,也没有一句议论,甚至个个面无表情。

    人群中有一张熟悉的面孔,是走之前治疗昏迷的雷振宇的医生李可。雷振宇惊讶地发现,李可不仅没有之前精神,甚至脸颊深陷下去,有营养不良的迹象。

    他可是医生啊,怎么会不知道自己身体发生了什么。

    雷振宇焦急地找寻着雷蒙德的踪影,他很想知道走的这段时间究竟发生了什么。

    但在人群的尽头,他看到了另一张可怕的脸庞:

    杰克陈。

    雷振宇有一种原始的冲动,想要停下脚步,但他的理智战胜了恐惧。

    “你好啊,雷先生。”没想到刚走到能听见杰克陈说话的距离时,杰克陈就率先发话了。

    “……”雷振宇却一言不发。

    “没想到你恢复的这么快,之前是怎么了?有人说是某种古老的诅咒,我想不会吧,我们中国人不信这一套鬼神之说。怕是吹了风,着了凉,现在没有大碍了吧?”

    雷振宇心里的怒火快要喷涌而出,但表面上,他只是笑笑,仍不说话。

    “雷先生不辞而别,我们还以为你是跑回纽约了呢。话说,这也不失为一个好办法,毕竟你如果跪在那些大清上等人面前,他们搞不好还真会允许你重新当所谓的首席翻译,毕竟你英语还是说的不错的嘛。呃,还是说,你现在连话都说不出了?”

    这时,罗德里朝前走了一步,说:“我们是去找金矿了。”

    此言一出,整个围观群众纷纷惊讶地叫出声来。

    “金矿!他们是去找金矿了!”

    “终于有人愿意迈出这一步了,不然我们来这里干什么!”

    “这段时间光给雷蒙德家族做牛做马了,如果找到金矿了,我第一个不干了!去他妈的,我要去淘金!”

    “就是,谁要给他们雷蒙德家族打工啊!我们可都是来这发大财的!”

    ……

    雷振宇继续沉默地注视着这一切,同时摸了摸衣服下装着黄金的盒子。

    还不是时候掏出来。

    突然,小镇广场的另一边,传来一阵爽朗的笑声,所有人的目光投了过去。

    是雷蒙德,他终于出现了。

    在他身后,则是一袭白色西装的亨利·史密斯。

    这么久了,他那件西装还是一尘不染,看来他在雷蒙德的小镇享受着最高级别的待遇。

    “欢迎过来啊,我们的大英雄!”雷蒙德大声喊道。

    “大英雄?”众人窃窃私语,怎么雷蒙德对雷振宇的态度突然一百八十度大转弯。

    “大家不知道,是雷会长替我们担负了所有的所有!”雷蒙德站上一个酒桶,拍了拍手,声音雄浑有力,充满着领导力和鼓动性。“当时他身体突发情况,我劝他不要去,不要去,但他坚持要去,去寻找我们在这里齐聚的原因——育空河金矿。”

    众人瞪大了眼睛——原来是雷蒙德都知道!

    “但这也怪我,最开始,是我拜托雷会长前去寻找金矿。我还记得我说,金矿这个消息是你雷会长带给我们的,那么,找到金矿的责任也自然落到了你的肩膀上。谁知,他后面身体竟然有了那样的遭遇……”

    说到这,他的语气中竟充满了痛心疾首。

    好演技啊,雷蒙德,你不会跟恶魔也做了交易,给了你奥斯卡影帝或者拉玛西亚的演技吧?雷振宇在心里暗暗嘲讽道。

    “但今天我们都看到,雷会长的身体已经恢复了,他的跟班罗德里也说了,他们的的确确是去找金矿了……”

    雷蒙德从木桶上跳了下来,边走近雷振宇,边说道:“那么,金子呢?”

    不用雷蒙德再说什么了,全小镇的目光都集中在了雷振宇身上,就连亨利·史密斯都踮了踮脚,想要亲眼看看究竟是怎么回事。

    雷振宇却不打理雷蒙德,他绕开雷蒙德,走到了亨利·史密斯面前。后者有些许紧张,不知道雷振宇要做什么,但雷振宇非常得体地在不远处停下了脚步。

    他从衣服里掏出装满黄金的首饰盒。

    “史密斯先生,您见多识广,想必可以判断这盒黄金的真伪。”

    亨利·史密斯脸色一变,急忙走上前,拿起其中一粒黄金,突然面露喜色,大声喊道:

    “是黄金!确实是黄金!”

    小镇一下子就沸腾了,所有人把手上的铲子、锤子和马桶搋子丢到了天空中,不管男女全都抱在一起,甚至还有人激情地拥吻着身边的男性同胞。这一刻,性别也不重要了,什么都不重要了,因为——

    所有人都要发财了!

    当晚,雷振宇成了小镇的英雄。

    所有人都过来敬他酒。

    但雷振宇却没有喝醉,倒不是因为他穿越后酒量大涨,而是因为——

    没有一个人叫他一声“雷会长”。

    但他从这这些人的眼睛里可以看到,原先跟随他的人,几乎当场就想跳槽回来。

    但他们不敢。

    “趁我不在,雷蒙德一定做了些什么。”雷振宇心想,但他也不着急。

    这场仗要慢慢打,急不得。

    雷振宇耐心地和每一个上来敬酒的人干杯,他喝了太多太多的酒了,以至于不停地要去上厕所。

    雷蒙德在不远处观察着他的一举一动,见他狼狈地不停跑厕所,雷蒙德按捺不住地微笑起来。

    但雷蒙德不知道的是,厕所的隔间里,可不止雷振宇一个人。

    “喂喂喂,你能再过去点吗!”

    “嘘,不要说话,被人发现了很尬尴的。”

    ……

    雷振宇和罗德里挤在隔间里,彼此的呼吸都近距离喷在对方的脸上。

    好在,罗德里动作很麻利,他找准雷振宇胃部的穴位,使用冲穴大法,狠狠一敲,雷振宇突然感觉到浑身一股热浪,整个人像是被点燃了一样,汗不住地往下掉,同时,胃里一阵翻江倒海,好不舒服。

    “你再呆一分钟左右,估计就能吐出来了。你这样吐,不会太难受,因为你的身体已经超高速在运作,很多感官都被屏蔽了……”

    “贤者时刻吗?”

    罗德里一愣,他知道雷振宇又在说些自己听不懂的话了。他摇摇头,走出了厕所。

    托神医罗德里的福,被冲了穴的雷振宇屡次回到酒桌,越战越勇,仿佛任督二脉被打开了一样,唯一的缺点是时不时就想吐,但跟平时喝多了吐不同,这种呕吐非常舒服,就像是身体知道你在帮它的忙,于是它给你的回应也是温和的。

    千杯不醉!

    雷振宇看着眼前趴到在地的众人,还有不远处高高在上看着他的雷蒙德和亨利·史密斯,举起了酒杯,干了最后一杯酒,然后往桌上一趴。

    他开始了装醉。

    罗德里和欧文博士早就得到了雷振宇的命令,等他喝得不省人事了,负责把他送回房间。但谁知道雷振宇太重了,这两人竟然拖不动他。

    “怎么办?”罗德里问。

    “还能怎么办?原地办了呗!把他拖上楼梯,楼上就有几间客房。”博士说。

    “可是……客房不安全吧?”

    “那有什么办法!总不能让他睡在这堆呕吐物和尿液里吧?”

    罗德里说了句也是,两人三二一用力,把雷振宇拖上了楼梯,但奇怪的是,雷振宇格外的沉,两人拖到一半都精疲力竭。

    “他怎么这么重,看不出来啊!还是他口袋里带了什么东西啊!”罗德里假惺惺地抱怨道。

    然后,他斜眼看见欧文博士一副恍然大悟的表情——罗德里明白,今晚的任务他已经完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