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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北美乡村合作社

    一场盛大宴会,一天休息回血,一天分头筹备。

    三天过后,一栋已经废弃的小屋被重新拾掇干净,补上了破烂的窗户,大门和墙壁简单刷了下漆,配上一个用鲜绿色漆刷成的招牌:

    所有人都在招牌下畅饮着啤酒,雷振宇和雷蒙德甚至还交换了各自最喜欢的民谣:

    “他今天不再爱她了,

    他们在他的门上放了花圈,

    很快他们就会把他带走,

    他今天不再爱她了……”

    ……

    “如此生活30年,直到大厦崩塌,

    夜幕覆盖华北平原,

    忧伤浸透她的脸……”

    两人各自唱着自己喜欢的歌曲,也不知道是雷振宇的自动翻译能力太过出色,还是音乐无国界不需要听懂歌词,总之唱完以后,两人都泪流满面。

    就在雷振宇抹着眼泪时,一只肥大的手拍了拍他的肩膀,他扭过头,发现是一张熟悉的、愤怒的脸:我们尊重敬爱的欧文博士。

    “借一步说话。”欧文博士把雷振宇拉到一旁,义正言辞地问道:“你现在到底在做什么?你还记得我们为什么来这里吗?”

    雷振宇耸耸肩,说:“我们不仅没有被拉去挖矿,还和雷蒙德家族达成了合作,三天就建好了办公室,这难道不值得的庆祝吗?”

    欧文博士理都没理他,径自低吼道:“我之所以跟你来,是因为你说这里有金矿,要带我淘金发大财!我想请问,金矿呢?别说金矿了,你连铲子都没有买一把吧?”

    欧文博士指着不远处头顶的那个绿油油的招牌,语气更加激烈了:“还叫什么农村合作社,我甚至都不知道世界上存在这个英文单词!虚头巴脑,有什么用!”

    他又指了指雷振宇手上的啤酒,大声呵斥道:“上帝在上,三十几个弟兄跟着你,你却喝酒唱歌,没有一点责任感,你怎么对得起我们这些员工的?”

    听到这,雷振宇心里乐开了花——这胖子,到了阿拉斯加都不见瘦一斤的,自己半夜喝着啤酒、吃着抹了热黄油的烤面包、兄弟们装修办公室时他却在邮局谎称算账一算一整天,真当大家不知道啊。

    但雷振宇没有戳穿他,只是拍了拍欧文博士的肩膀,一声不吭地回到办公室门口。欧文博士虽然生气,但也不敢伸手拦下雷振宇,只好跟了上去。

    回到众人喝酒唱歌的招牌下,雷振宇清了清嗓子,拍了拍手,现场立马安静下来,雷振宇接着大声说道:

    “各位同事,和雷蒙德家族的合作伙伴,耽误你们一些时间。刚才,我们西太平洋公司的CFO,对目前的公司情况提出了比较大的挑战,我想我们第一次全体会议聚在这里,要不就首先解答他的疑问,大家有什么意见吗?”

    大家面面相觑,只有小柴心领神会,往前迈了一步,装作天真地问道:“请问雷会长,CFO具体的挑战是什么啊?”

    雷振宇见小柴当了托儿,心里百般感谢,也由衷地觉得这孩子聪明,他接过话茬,接着说道:

    “我们的CFO觉得大家太偷懒了,不去挖矿也就算了,竟然还在这里玩过家家,喝着啤酒唱着歌……有一部电影大家没看过,也是差不多的意思,不过是吃着火锅唱着歌,下一秒他们的马车就被麻匪劫了。我们的CFO估计看过这部电影,替我们居安思危,担心我们再这样下去就要破产了。”

    欧文博士脸涨得通红,虽然完全听不懂雷振宇在说什么,但他明白自己成了背锅侠,或者说是热锅上的蚂蚁。但他正准备解释,雷振宇就继续说道:

    “我现在就来解答一下:成立北美乡村合作社,是为了开展以下三个业务:”

    “首先,第一个业务是农业,也是乡村的根基。我们中国人颇为擅长种地,这不,兄弟们都带来了小麦种子,可以用来出口或者做成面包;雷蒙德家族一直在种马铃薯,但似乎我们带来的种子可以收成翻番,当然这个也需要实验一下才知道;甚至团队里还有人带了黍稷种子,这类作物可以用来酿造黄酒……”

    说到这,雷振宇意味深长地看了一眼众人,但可惜无人能知晓他的良苦用心。

    要知道,酒这个东西在美国,可不是一般的商品。20多年后,禁酒令就颁布,也就意味着1896年的北美人民早已习惯了酒精消费。

    靠中国最古老的黄酒,再造一个茅台的市值?也不是不可能嘛。

    “其次,第二个业务是零售。虽然这个时代没有互联网,但底层的一些商业逻辑是不变的。不管是美国人还是中国人,试问谁不喜欢贪便宜?但要把价格打下来,人/货/场缺一不可。这里面学问比较大,需要一些时间摸索,初步来看,百货商场是最合适现在这个时代的经营方式……”

    经过几天的相处,大家都习惯了从雷振宇的口中听到各种各样稀奇古怪的名词,但似乎这人有一种魔力,让人忽略这些怪异的、时代所未曾出现过的措辞,反而集中在他画的大饼上——

    百货商店,一百种商品,如果真的可以做到,简直是把这片冰天雪地变成了雪上乐园!要知道,现在这里堪比某个需要粮票才能交易的时代,可以任由人们选择的商品,甚至不超过十根手指头。

    如果真能做到,雷振宇就是这片土地上的圣诞老人。

    “最后,第三个业务,也是最重要的业务:流量。人是万物的尺度,也是一切商业的根基。只有经过你店铺的人流量提升了,店铺的转化率才有了分母。记住,酒香不怕巷子深,那是富二代编造了几百年的谎言。管你的酒多好喝,如果没有第一个人喝上第一口,它就是变了质的矿泉水。所以我们要不遗余力地引入移民,让这个根据地越来越繁华……”

    听到这,底下人纷纷举起酒杯,他们已经被说得一愣一愣的,但隐约还能记住一些词汇,什么几百年的谎言,什么不遗余力,什么繁华……

    只要给大众一些模棱两可、却又听上去可燃可憧憬的概念,大众就会自嗨起来。

    于是,所有人开始了自嗨,他们一齐朝着那个模糊的、不能完全听懂的、却异常诱人的未来干杯。

    “干杯!”

    雷振宇也干了一杯烈酒,他转向欧文博士,笑眯眯地问道:“不知道我的解答,博士是否满意?”

    谁知博士早就掏出了笔记本,在上面奋笔疾书,生怕漏记了雷振宇的指示。

    “别记了,博士。你是一个好人,但不是一个聪明人。听我说,一切都是第二天的事情了!今天,先让我们不醉不归!”

    说罢,雷振宇仰头喝下了一大瓶威士忌。虽然1896年的酿造技术无法跟现代相比,度数最多不过十几度,喝起来和啤酒没有太大区别,但众人们还是被雷振宇的酒量和豪迈所折服,就连雷蒙德都甘拜下风,一边喝采一边鼓掌。

    一整夜,他们围着篝火跳舞、唱歌,仿佛雷振宇描绘的那个未来,一觉醒来就能拥有。

    但第二天一大早,人们发现雷振宇绝不是在纸上谈兵。

    阿拉斯加凌晨四点的太阳还未升起,但却有一盏煤油灯已经亮了起来。

    那是雷振宇在勘探着小镇不远处的一片肥沃的土地。他发现土地里胡乱种着一些马铃薯,明显缺乏灌溉和施肥。

    随后他又视察了小镇的基础设施,发现大部份的房屋都有倒塌的风险,就连最结实的市政中心的木质结构都已发霉,让人连走进去的欲望都没有。倒是镇上唯一一座教堂,得益于一名未知姓名的虔诚的神父维护,还算干干净净、漂漂亮亮。

    最后,他来到了港口。港口没有任何动线可言,本该让水手自由行走、进货的栈道,如今堆满了各类杂物,他简单地翻看了一下,全是不值钱的破烂,不仅阻碍了行走,还有失火的危险。

    这里成了垃圾堆啊,雷振宇嘟囔着,他心想,难怪雷蒙德家族快活不下去了,这些西方人,不懂得经营生活,光知道烧杀抢掠。

    又过了一会儿,当北美乡村合作社的一名男社员尿急冲出住所时,眼前的一幕让他的晨尿缩回了小腹——

    他们的CEO,雷大会长,正拿着一支拖把,在地上一丝不苟地画着某种图案。

    空气中满是煤油的味道。

    雷振宇把一桶煤油,都当作了墨水,在地上龙飞凤舞。

    直到天空破晓,晨曦穿过海浪,照在这个寒冷、偏僻的世界尽头,不情愿起床的人们却如同被什么使命感召了一样,纷纷涌上了街头——

    因为有三团火焰,像是天降一般,熊熊燃烧在小镇的中心。

    原本安静、破败的小镇,如今人声鼎沸,街道挤满了人,全都目瞪口呆地看着火焰中心的那个男人——

    雷振宇。

    他大声冲众人喊道:“兄弟们,今天又是新的一天,也是北美乡村合作社成立分部的第一天!”

    他指了指左边地上的火圈,火圈隐约看上去,似乎是某种形状……

    “在我的左手边的火圈,代表着刚刚成立的农业分社。公司库内全部的种子,所有的灌溉工具,以及我脑袋里关于农业的所有知识,只要有人站出来,全都归他领导!”

    “在我的正前方的火圈,代表着刚刚成立的商业分社。公司的全部可售商品,未来新移民所带来的商品,以及进出口贸易,只要有人站出来,就由他来领导这个分社!”

    “最后,在我的右手边的火圈,代表着刚刚成立的增长分社。该分社可以合理地调用合作社和公司的全部资源,用于总人口的增长。记住,人越多越好,只要有人站出来,这个光荣的使命就属于他了。”

    说罢,雷振宇拍了拍手,大声喊道:

    “想清楚的人,就走进对应的火圈里吧!”

    话音刚落,商业分社和增长分社的火圈就已经有人纵深跳入。

    雷振宇定睛一看,商业分社火圈里站的人是从纽约过来的一名华人,他记得这人名字叫作董获,在火车上时就展示了自己的特点——贪财。他对雷振宇如何卖出公司的【淘金期权】尤其好奇,无数次希望拜师雷振宇,却被其他人讥笑是个舔狗(当然,当时他们的说法是跟屁虫),内心不够强大,每次也都退缩了。但这次,他还是站了出来。

    雷振宇虽然不喜欢他,毕竟有传言,这人贪财到了连同伴的行李都偷。但既然他愿意站出来,雷振宇也不拦着。

    雷振宇又一看,在增长分社的火圈里站着的,是雷蒙德家族的人,不是别人,正是雷蒙德的铁杆兄弟——高个子大卫。他的全名是大卫·雷蒙德,算是雷蒙德远方表弟。据说,他是雷蒙德家族里唯一双手粘过血的人,曾经亲手杀死过森林深处的一名印第安游兵。也不知道是不是受了雷蒙德的指引,他毫不犹豫地跳进了增长火圈里,高昂着头颅,一副目中无人的样子。

    很快,众人也都冲进了这两个火圈,大火熊熊燃烧着,驱散了清晨的寒冷,也给每个人的颜色里增加了可以燎原的希望火苗。

    但雷振宇身旁的农业分社火圈,却无人问津。

    火圈的火焰越来越弱,煤油要燃烧殆尽了。

    “怎么,没人对种地感兴趣?”雷振宇明知故问。

    他知道,这些来到北美新大陆的人,从DNA里便是鄙视农民,轻视农业的。又在长期的教育中,深受美式教育的荼毒,迷信冒险、掠夺和运气,不再信仰脚踏实地和自然和谐。

    即便是中国人的种地天赋,也敌不过童年的耳濡目染。

    但突然,有一个人颤颤巍巍地举起了他的手。

    雷振宇一看,这不是团队里最年迈的老唐吗?

    老唐今年已经六十多岁了,是前义和团里最年老的成员。所谓家有一老,如有一宝,在这里却完全不是。

    老唐既不能打架斗殴,也没有读过书,不怎么识字,来历还不太明郎。

    人们只知道,他一定是团队里唯一的第一代移民,通过某种方式,从大清来到了美利坚。也正因为如此,老唐没少别人欺负,说他是旧封建,是辫子男,是满人的走狗……但他倒也豁达,只要还给碗饭吃,受点委屈没什么。

    “老唐,你举手是……?”雷振宇问道。

    “我报名农业分社,但这火实在太旺了,我不敢跳进去……”

    从其他两个火圈里,传来了一阵阵讥笑。

    雷振宇却没有搭理那些人,他快步走过去,用自己的身体挡住了膝盖高的火苗,把老唐扶进了火圈里,甚至连裤腿的火苗,他也毫不在意,确定老唐站稳了,他才处理挂在自己身上的火焰。

    这一刻,也不知道是肃然起敬,还是看傻了眼,反正三个火圈都寂静无声。

    雷振宇收拾好烧出了洞的衣服,看着眼前的全体社员。

    这人数也太失衡了,农业分社的火圈里,还是只有老唐一人。

    一个人,种个毛的地啊。

    他瘪了瘪嘴,突然拍了下自己的脑门,大声说道:

    “哎呀,刚才忘记说了,镇上的所有女性朋友们,都自动分配到了农业分社,但女士们穿着长裙,实在不方便进入火圈,大家都知晓便可。”

    瞬间,也不知道这些人身手何以如此矫健,农业分社的火圈里已经堆满了年轻小伙儿。

    个把月的寂寞,甚至对某些人来说,是一辈子的寂寞,都需要在阿拉斯加这片热情、开放的土地上得到一定的释放。

    文雅点说,男女搭配,干活不累。

    雷振宇一眼看过去,三个火圈里的人数差不多了。

    只有雷蒙德没有动。也难怪,在他自己内部的演讲里,他是放下身段和雷振宇合作的,这里仍然是他的地盘,这份合作也是他赏赐的。

    此刻,他站在房屋的阳台上,冷眼看着一切。

    雷振宇丝毫不在意,甚至连看都没看他一眼,反倒是兴奋地搓搓手,然后张开双臂说道:

    “各位!第一个跳进火圈的人,便是分社的组长!请各位组长半小时后清点好人数,到教堂跟我汇报!今天我们就需要制定好这个Q的OKR,时间紧迫,不要辜负了好时光!”

    说罢,他又补了一句:

    “燃起来!点燃自己,照亮他人!兄弟们,这是我们的福报!”

    ……

    众人兴奋地散开来,各自找到了自己的小团队和组长,紧锣密鼓地交流了起来。

    只有雷蒙德狠狠地拍了一下栏杆,他一边走下楼,朝着教堂走去,一边小声嘟囔着:

    “雷振宇这人不简单……不过他不久就会知道,谁才是这里的老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