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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一章 五王决战(三)

    狗天才一直都金承手下的大红人,也就陈冬刚来的那一会被吸引了不少人气。

    但是!他到底还是一条公狗!

    当初在城里的居民们谁不知他们的金承大人最喜欢母狗,不对!应该说是热爱雌性。

    所以鹿巅峰很早就安排他的女儿小鹿妖到金承的身边,之前也一直都是其侍女的身份,从未向外人展现过自身的实力。

    他们灵鹿族不同于普通的鹿妖族,有着属于他们自己的天赋宝术,乃是一大强族,最大的特点就是对天地灵气有感,天生便能灵活的驾驭灵气。

    鹿巅峰父女是他们族中天赋最强的一脉,不同于鹿巅峰的阵法天赋,小鹿妖擅长各种各样的妖术,靠施展法术妖术之流战斗,这类的修士又称作法师。

    这次远征,就是小鹿妖展现锋芒的时刻。

    别看金承原本在城里拥有后宫三千,现在出来远征还不是从三千变成三百了,最后陪在他身边的,说不定只有寥寥几人罢了。

    妖精的世界是很残酷的,想要追随在强者的身边只有自己也成为一定程度上的强者。

    鹿巅峰知道自己就要迈入晚年,未来也不会有什么更大的突破了,所以一直在将自己的那份资源给他的女儿修炼,同时很早就开始一点点的传功于她,不然以他的道行早就成为妖魔了。

    他只是希望小鹿妖将来能够稍微的跟得上金承的脚步,有一天能够修成正果,然后自己顺便还可以做金承的便宜岳父。

    “不如这第三场就让小女参战吧!也好让大家见识一下小女的实力,我将她直接提拔到将领的位置相信有很多人不理解。”

    鹿巅峰提议道,这是在金承面前表现的好机会,绝不能错过了。

    “侄女的修为倒是有这个资格上场,但对面好歹也是一族的大王,战斗经验丰富,就怕个万一,因为接下来我们可输不起了啊!”

    熊无敌觉得不妥,接下来的两场战斗还是派他的两个跟班会更稳一点。

    “哈哈!无妨,我早就想到了这一点,铭刻了一个灵雨阵在小女身上,将此阵祭出,灵雨会化作枪矛攻击敌方,同时也可以化作甘露补充我方的妖力,其中更是有我的力量,保证能立于不败之地!”

    鹿巅峰将小鹿妖唤来,指向她的鹿角道,这鹿角是他们灵鹿族一身的精粹所在,就是靠着灵鹿角,才能让他们远超一般的鹿妖族。

    “可这样不是在作弊吗?是不是有点不讲武德?”

    陈冬勉强还算是个正人君子,尤其是这场比试还是他提出来的,说好了只是一对一的,现在出动两个人的力量就算赢了也实在是胜之不武。

    “陈冬兄弟这你就不懂了,我看对面除了那个被天才军师吹捧得很厉害的蜥蜴王外,还有两个活了不知多少岁月的老妖怪,他们之一接下来很有可能上场,你还是涉世太浅,不懂这些活得久的老妖怪是何等的阴险狡诈!我这么做只是为了防他们一手。要是陈冬兄弟还是无法释怀,那就把我铭刻的阵法当作是一种兵器,反正一样都是外物,而且之前可没说比试不能用兵器的啊!”

    鹿巅峰说得有理有据,陈冬完全没办法反驳。

    他只能暗暗腹诽:说别的老妖怪阴险狡诈,你自己也是半斤八两,看来用不了多久也要迈入阴险狡诈的老妖怪行列。

    有了鹿巅峰的底牌,最后大家一致同意让小鹿妖出战,他们也想看看小鹿妖有些什么本领。

    “爹爹,那我上场了!”

    小鹿妖整装待发,身穿淡绿色战裙,裙摆短得可怜,露出一双光洁白嫩的大腿,双手将一根特别的法杖抱入怀中,深深的嵌入自己高耸的双峰之间。

    虽然有些不礼貌,但这根法杖其实是他们灵鹿族死去的祖先强者的灵鹿角制成的,别看表面上朴实无华,其天生便是灵器的级别,乃是他们的祖传之宝,名为鹿灵杖。

    而这个祖传之宝拥有一个特点,那就是它不是靠上一代的首领传给下一代的,鹿巅峰就从来没有用过它,因为里面寄宿着他们灵鹿族祖先的残魂,它会自己认主,选择最有资质又适合的后人。

    这要是不适合的人拿着它,鹿灵杖便会躁动不安,里面的残念还有可能冲出,折磨不法之人的心志。

    但它在小鹿妖的怀里可谓是极其的安分,一点晃动都没有,看来小鹿妖就是他们祖先认可的有资质又合适的后人了,就是总感觉还有什么别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