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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赏金猎人,霜狼之力(求追读!)

    不知过了多久,外面的天都黑了,冰冷的地板上,林恩以蜷缩的姿势醒来。

    明明没有做过任何剧烈运动,他却浑身大汗淋漓,脸色通红,青筋暴起,呼吸急促。

    他感觉浑身的血液仿佛在沸腾,以超乎想象的速度代谢循环,身上冒出淡淡白气,使四周的物体上覆盖一层薄薄冰霜。

    并且,林恩原本那双漆黑的眼瞳,此刻也转变成了通透的湛蓝色,散发森森寒意,冰冷至极。

    他脑海中的熟练度面板上,新的技能已经出现:

    林恩·格兰纳达

    “银霜进化法”:一阶(1/1000)

    ……

    根据羊皮纸提供的信息来看,林恩现在,处于超凡者之中,最低级的入门境界,“流星”。

    进化法所提供的力量,源于血脉,乃是由上古术士窃取传说之血而创。

    超凡者的实力强弱,与体内血脉之力的浓度,有着非常紧密的关联。

    “流星”,这个境界最重要的,是要在体内凝聚出“血脉之种”。

    如果只是通过使用魔药,侥幸踏入“流星”,却无法凝聚出“血脉之种”的话,那只能是一闪即过的流星,算不得真正的超凡…

    只有凝聚出“血脉之种”,突破“银月”,获得超凡特性,才能真正拥有踏上强者之路的资格!

    不过好在对于林恩来说,这都不是什么问题。

    他有熟练度面板的帮助,只要努力就能有回报,并且不会遇到瓶颈。

    什么血脉之种?只要给林恩足够的时间,估计要不了多久,他就能顺利将其肝出来!

    “好饿啊…”

    晋升超凡,似乎极大消耗了林恩体内的能量,他现在饿得两眼昏花,眼前发黑,恨不得当众给大家表演一个三口一头猪。

    他拖着虚弱的身体来到门口,将反锁的房门打开,脸色苍白,声音沙哑:

    “飞鹰…飞鹰!”

    听到动静,声音急忙将门打开,见林恩这半死不活的模样,顿时吓了一跳:

    “你溜冰了?”

    哈?这都什么跟什么啊!

    林恩没好气的白了他一眼,捂着胸口咳嗽了几下,用虚弱的声音道:

    “我记得这家酒馆,是有饭菜卖的吧?”

    “你赶紧去给我弄点吃的来,越多越好,晋升超凡,对我的身体消耗太大了…”

    见林恩这副狼狈模样,飞鹰也知道耽搁不得,急忙上前将他扶起,送到床上后,边吃完饭下楼去了。

    不久,他端着两块黑椒牛排,一根法棍,一盘蔬菜沙拉,还有一大碗牛奶,以及半袋鸡蛋走了回来。

    “现在太晚了,厨师都已经下班了,厨房里就剩这么点东西,我全给拿过来了,你看够吗?”

    飞鹰关好房门,将食物放在林恩面前,缓缓道。

    这种时候,林恩也没什么好挑的,一句话也没说,撑着从床上坐起,抓起餐盘中的食物,便狼吞虎咽起来。

    吃完这些做好的菜还不够,他又将目光盯上了那半袋鸡蛋,也懒得将其弄熟,直接全部打进装牛奶的碗中,一口全吞了下去。

    这种未经过处理的土鸡蛋,一般来说,是不能直接生食的,里面有极大的可能感染了沙门氏菌。

    但现在的林恩,也顾不得这么多了。

    况且,他现在都已经初步踏入超凡之路了,身体素质大幅度提升,一点细菌而已,应该算不了什么。

    “呼…”

    成为超凡者后,林恩的消化能力也有了极大的提升。

    刚才因为饿极了,一阵狼吞虎咽,很多食物都甚至没嚼碎,就咽下了肚中,可即便如此,在被强化过的消化系统面前,这也全都是渣渣。

    食物才刚刚下肚不久,林恩就明显感觉到,自己的身体能量得到了极大的补充,苍白的脸色都红润了几分,再度恢复了活力。

    他长舒一口气,心里逐渐平静了下来,从床头柜取出一根香烟,叼在嘴里,用火柴点燃,吞云吐雾起来。

    “林恩,我刚才去厨房的时候,看见有几个赏金猎人也住进了酒馆,不知道是不是来找我们的,谨慎起见,咱们明天一早就离开黑水镇吧?”

    见林恩没事了,飞鹰心里也总算是松了口气,回想起自己之前看到的,脸色担忧,缓缓开口道。

    他倒不是怕了那些赏金猎人,作为一名技艺精湛的猎户,并且还能成为雪狼帮的战斗成员,飞鹰的实力可不弱。

    想要对付那些贪得无厌的鬣狗,对他来说,并不是什么难事。

    他真正担忧的,是教会!

    因为光辉骑士的死,还有人皮地图的消失,恐怕现在教会那边,已经将嫌疑锁定在了他们这几个四散逃走的雪狼帮战斗成员身上了。

    赏金猎人的确好对付,可若是因为他们,引来了教会的关注,使自己从暗处暴露了出来,那可就太不值当了…

    “娘希匹!怎么又是赏金猎人?”

    听到飞鹰这话,林恩忍不住嘴角一抽,心中有些烦躁。

    没办法,在这片混乱的西部荒野上,被通缉的悍匪和赏金猎人之间,就是天敌般的关系。

    他和飞鹰的悬赏,虽然不及道奇,但因为雪狼帮的鼎鼎大名,也还是有上百美元的赏金的,在这个年代的美国,绝对是一笔巨款了。

    因此,现在就单单黑水镇一处,就不知道有多少人,都惦记着他们两个的脑袋…

    “离开黑水镇是没问题,但关键在于,我们能去哪儿呢?”

    林恩用食指轻轻敲击太阳穴,目光闪烁,心中思绪万千。

    光辉教会在西部的势力,那可不是一般的大。

    在三十多年前,那场混乱血腥的南北战争中,据说,就是因为争取到了光辉教会的支持,林肯才成功战胜奴隶主,获得了胜利。

    这种超然的地位,自北方政府掌管联邦后,便一直持续至今。

    就连前不久新上任的总统,法尼·布拉德雷,也与教会关系密切,甚至联邦的第一夫人,都曾是光辉教会中的圣女候选人!

    层层因素叠加之下,导致在这个偏远西部,乃至整个美国,光辉教会的势力都在急剧扩张,若不是有血源教会的牵制,几乎已经可以说是一手遮天了!

    他们想要找人,那可不要太简单。

    纸终究是包不住火的,除非林恩偷渡离开美兰公国,找一个人迹罕至的南非小岛苟着。

    要不然,他无论藏身何处,都注定会被教会找到,唯一能影响的,只不过是时间长短罢了…

    “林恩,你觉得,跟着我回保留地的部落怎么样?”

    “美国人很讨厌我们,在这片土地上造下了无数杀戮,夺走我们的住所,将我们驱逐到保留地,像牲口一样圈禁起来。”

    “但同时,也正因如此,保留地中是没有任何白人存在的!”

    “只要我们能隐藏好行踪,偷偷潜入保留地,想必就算是光辉教会,在没有半点线索的情况下,也绝对是找不到我们的!”

    就在这时,飞鹰目光闪烁。忽然开口,说出了自己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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