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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第一把枪

    去丛林之前,陈元得去一趟之前地面看到的那个野生墓地。

    他把兜帽戴好,遮住大半张脸以后,就出发了。

    不过离开之前,他用大量石块堵住了发光蘑菇到他家的路,看起来就像这个方向根本没有路一样。

    前往洞口这段路,他熟门熟路,很快就来到了地表。

    墓碑比较多的那一小块地方,电闪雷鸣,白茫茫的雾气萦绕整个区域,僵尸和恶魔眼在里面横行霸道,周围没什么人,大家都离得远远的。

    陈元则直接进入了白雾里,然后在地面仔细寻找,不一会儿他就找到了目标——一朵红色的花。

    阿比盖尔的花。

    用镐子挖出阿比盖尔花以后,他用手触碰花瓣,一个戴着花朵做装饰的鬼魂出现,它对陈元表达了亲切,又化作狠厉的恶鬼攻击靠近陈元的僵尸和恶魔眼。

    陈元把一个铁砧放在地面,然后制作了一把掘墓者铲子。

    这玩意只能在墓地做,比起镐子,这东西挖土贼快,这次去丛林,刚好全是淤泥,这东西指定好用。

    搞定铲子后,陈元敲走他的工作台,就溜走了。

    没事还是别在这里待,鬼魂和僵尸的怪叫声,还有恶魔眼的凝视感,真的让人感觉压抑的想发疯。

    离开墓地以后,陈元找了方向埋头往前冲。

    他穿的鞋子的特性是持续奔跑会逐渐达到最高速度,也就加快他本身的移速40%。

    所以很多人在身前一道人影掠过,还没反应过来,陈元已经跑远了。

    在鞋子的加持下,他的移速来到四十八公里每小时左右,这也是陈元敢冒头的原因。

    那个中年人小队在出生点没堵到他,应该会想到他去了别的地方,但是想不到他还会跑出来。

    早期的小队,也没多牢固。

    总不可能动员几百人来抓他吧,也不至于那么闲吧。

    天色渐渐暗下来了,陈元还在赶路。

    远远的他看见一片金灿灿的沙漠,倒是没想到会路过这里。

    他的脚步并没有停,丛林的宝藏箱里不缺空瓶子,没必要在这里浪费时间。

    用时四小时,陈元终于穿过了沙漠。

    而沙漠的边缘,是一点点绿洲。

    在绿洲里休息了一下,吃了点东西,陈元召唤出史莱姆坐骑,这附近,已经没有看到任何人烟了。

    经过绿洲后的一小时后,巨大的灌木出现,繁茂的植被遮盖住满是淤泥的地面。

    陈元知道,他到了。

    新手的死亡地带,丛林。

    小心的击杀了飞扑过来的丛林蝙蝠,四周到处都是水坑,里面是大大小小的食人鱼。

    史莱姆的特性,使得史莱姆坐骑会漂浮在水面上,倒是避免了陈元拿自己喂食人鱼的下场。

    找到一处往下的洞穴,陈元召回史莱姆坐骑,把绳子绑在地面上的大榕树枝丫上,他顺着绳子一点点滑落。

    索性有阿比盖尔攻击旁边追击下来的蝙蝠,而丛林随处可见的史莱姆因为皇家凝胶的缘故不会攻击陈元。

    脚下踩在实处后,陈元丢开手里的绳索,拿着附魔剑,小心翼翼的往前推进。

    矿工头盔让他的眼睛不被地下的黑暗所影响,但是这里是丛林。

    当陈元听到翅膀震动的声音时,脸色一变,赶紧找了个角落把自己藏了进去。

    约一米多高的巨大黄蜂,在洞穴里飞行着,它们会用尾刺攻击敌人,并且会导致敌人中毒。

    陈元安静的等黄蜂离开后,才小心翼翼的从凹槽里爬出来。

    窸窸窣窣的爬动声传来,他来不及细想,已经用钩爪抓住下方的树木,弹射出去。

    一株食人怪,张合着嘴,在他原本站的地方出现,没逮到血肉,又缩回淤泥里。

    对于他的跳开,食人怪深感可惜。

    “呼”

    陈元呼出一口气,继续往下。

    很快他找到了目标,生命水晶。

    而且是两颗,挨着不远。

    但是下方的地形比较空旷,两只巨大的黄蜂嗡嗡的飞行着,地面也有两株食人怪,在地上爬来爬去,似乎是感觉到有新鲜的血肉在附近。

    陈元把来时的路用石板堵住,又把脚下也全部堵住,留出一个小口,拿出弓箭,开始小心的射击。

    由于他的攻击,阿比盖尔似乎也意识到下方的是敌人,从石板下飞了出去,靠近两只黄蜂开始撕咬。

    但是阿比盖尔的伤害,想较于黄蜂,还是比较刮痧的。

    总之刮了半小时后,陈元揉揉发麻的手,四只怪物总算刮死了。

    确认了一下下面是个大水潭,陈元召唤了史莱姆坐骑跳了下去,至于在水里跳来跳去的尖刺史莱姆,它们不会攻击陈元,但是陈元为了他们的毒刺,痛下杀手,喜提两颗生命水晶和五枚毒刺。

    水潭的旁边,是一颗茂盛的丛林生命树。

    这种树木的底部一般都会有宝箱。

    陈元在树干上开了个洞,爬了进去。

    小心的顺着空心的树干滑落到底部,明明是空心的,也是地底下,丛林的树木植物都长得很茂盛呢。

    怪物也是。

    生命树底部,是一个常春藤箱子,陈元打开一看,果然有他想要的东西。

    三发猎枪。

    这也是他跑这一趟的主要目的。

    比起更诡异的猩红之地,丛林虽然危险,但是在他获得皇家凝胶后,这种危险已经减半。

    箱子里除了三发猎枪以外,还有一个雷管,五瓶大血瓶,两瓶蓝色的药水和两块黄金矿锭。

    陈元全部都拿走了。

    每种东西总有它的用处,先带走再说。

    离开生命树以后,陈元又顺着发光的丛林孢子找过去,弄到不少丛林孢子,他还需要毒刺,但是黄蜂显然惹不起,所以只能欺负不会还手的尖刺史莱姆。

    食人怪能从植株根本伸出去的距离有限,卡好距离以后,陈元也杀了不少,它们会掉一种藤蔓,这个也是陈元要的材料。

    丛林果然很富有,没多久,陈元又弄到了十个生命水晶和五个宝箱,至此,他在简单模式中,生命已经满值了。

    宝箱的东西倒是没什么值得一提的,不过还是尽量带走了。

    带不走的他都弄了标记,然后埋起来了。

    最主要的还是生命水晶这个不可再生的资源,肯定有一大部分人,没办法使用到,这是陈元冒着危险来丛林的主因。

    接下来……就是护甲了。

    等弄好护甲以后,他也该去迎接一下真正属于这个世界的boss了。

    史莱姆王这种东西,在这个世界可只是不值一提的小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