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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城外战

    尽管江显辰不想和牧云起动手,但是锦绣的血海深仇不能不报,而且幕后之人的身份也着落在牧云起身上,观他言语,恐怕即使打败了他,他也不会说出那人的身份。

    虽然牧云起很强大,江显辰二人胜算不高,然而听了牧云起的话,江显辰确认一点,他不会动手杀自己,因为他既然两边都不想得罪又想抽身事外,那自己的小命就有保障,可以说这是一场没什么太大危险的比斗,江显辰还想着最好能通过牧云起引出幕后之人。

    从牧云起话语中,江显辰分析出幕后之人也不想杀自己,他的目的应该是那本神秘功法,既然没有生命危险,江显辰不介意拿牧云起磨练自己,只有不断与强大的敌人交手,人才会更快成长。

    锦绣自是以江显辰马首是瞻,当江显辰说要去城外与牧云起交手时,锦绣一句话也没有说,只是默默提起手中宝剑,跟在牧云起身后。

    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探虎穴兮入蛟宫,仰天呼气兮成白虹。

    江显辰走在去城外的小路上,脑子中浮现出这首诗,虽然时令不应景,但是一股肃杀之气,随着诗词油然而起,江显辰握刀的手紧了又松,深呼吸一口气,慢慢的往前走去,身后跟着锦绣,二人一边走,一边调整着自己的呼吸。

    两个人虽然江湖经验都不多,但偏偏彼此越来越默契,也许相同的目标真的会让人紧密联系在一起吧。

    路虽长终有尽头,行虽缓终有止处。

    前方牧云起的身形已清晰可见,此时的牧云起还是保持着刚才的和善,肥胖的身躯就那么站立在林间,四周的风吹拂着他的衣摆,却吹不散他挺拔的身姿,远远的就给了江显辰极大的压力,好一派宗师风范,比之马巍山不知强了多少。

    江显辰抽刀出鞘,锦绣也随之抽出了宝剑,两人一左一右,锦绣没什么打斗经验,江显辰也没有指望过她,他依靠的,从来只有自己。

    牧云起是一个江显辰必须全力以赴的对手,他走到牧云起十步之前,先是拱了拱手,然后直接将刀插在地上。

    牧云起挑了挑眉,不知江显辰想做什么,但是他很自信,这许多年他一直都是这么自信,所以他脸上依然挂着和善的笑容,他不想伤害江显辰,毕竟江家那位家主的厉害,他一个落魄的马贼头目,并不想亲身领教,想要从这个错误中抽身,唯有打败江显辰,所以他也很大度,他要在江显辰全力以赴之后打败江显辰,让他知难而退。

    江显辰刀叉于地,没有飞刀出手,而是解开了自己的衣服,当江显辰解开外衣扔在地上的时候,牧云起和锦绣都吃了一惊,锦绣还夸张的捂住了小嘴,因为江显辰外套下竟然是一副贴身的甲胄。

    牧云起不禁莞尔,江显辰竟然身穿甲胄行走江湖,这不是怕死到一定份儿上还真干不出这种事,只是当江显辰将甲胄一件一件解下扔在地上之时,牧云起脸上的笑容也在一点一点消失,直到面沉如水,因为那些甲胄竟然沉重非常,每一件都可以将城外的土路砸出一个小坑。

    这不是让牧云起最惊讶的,最令牧云起惊讶的是这小子竟然一边脱甲胄,一边自言自语说的话。

    “这些甲胄既是我的防护,也是我修炼的一部分,我从离家开始就一直穿着这一身甲胄,只有当我觉得实在难以力敌的对手时才会将它们卸下,这算是最笨的一种武夫的修炼方式了吧,我甚至都想过可能没有机会脱下它们就被人取了性命,还好,牧当家是个肯给年轻人机会的人,而我也是一个值得牧当家认真对待的对手!”

    牧云起听了江显辰的话,很认真的点了点头,因为就在江显辰脱下甲胄之后,牧云起也感受到了江显辰浑身散发的气势和战意!

    牧云起端正神色,缓缓举起双手,大袖之下的那双手白白嫩嫩,实在不像是一个杀人无算的马贼的手,倒像是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的手,左手上还带这个玉扳指,牧云起看着自己的双手,眼神中满是自恋和满意。

    “我牧云起自幼习武,家传绝学百步神拳,如今以练到返璞归真的境界,江少侠小心了。”

    江显辰也看着牧云起的那双手,将刀从地上拔起,舒缓一下筋骨,挽了个刀花。

    “江显辰,家传宝刀,吹毛断发,领教了!”

    江显辰足下一点,如一道流星扑向牧云起,刀光划过,竟于白日里也好似一道火光,速度比之对战马巍山时不可同日而语。

    牧云起面对江显辰这一刀,不闪不避,双掌相对,竟是空手夺白刃的起手式,想要给江显辰一个下马威。

    江显辰见牧云起如此托大,怒气顿生,手腕连抖,硬生生是将刀剑抖出一个刀花,就要将牧云起双手搅烂。

    牧云起却是怡然不惧,双掌毫无畏惧的与江显辰宝刀相交。

    手掌与刀身相碰竟然发出了金铁交击之声,双方都是一击即退,江显辰刀势一收,后跳远离牧云起,刀指对方,眼中满是惊骇,片刻后才惊疑的问道。

    “你手上戴的什么?”

    牧云起也也跳出战圈,看了看自己的双手,略微皱眉,听到江显辰的问话,呵呵一笑。

    “这是天蚕丝炼制的手套,乃我牧家家传之宝,与我牧家百步神拳相辅相成,不过恐怕还是不如江公子的宝刀锋利啊!”

    江显辰真是吃了一惊,这种天蚕丝是一种极其罕见的材料,号称水火不侵,刀枪不入,如今让自己碰上了,以往仗着宝刀之利的优势恐怕要大打折扣。

    江显辰一甩刀身,右手平卧宝刀,左右脚不丁不八,一个连续刺探步拉进与牧云起的距离,手中运刀如剑,连续刺击牧云起上中下三路。

    这正是江显辰结合前世西洋击剑而开发的招式,身形与脚步结合,讲究的就是:快!

    再加上江显辰如今远超以往的速度,这一式使出来直让人眼花缭乱,刀光似鬼如魅,根本分不清哪是虚招,哪是实招。

    牧云起却是不愧超一流高手,变拳为掌,护住周身要害,每每刀锋及身,必能以掌拍击刀身,脚下步法展动,在江显辰刀光之下险象环生,但偏偏豪发无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