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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同学会谋杀案(四)

    随着二二、凡凡、悦悦三位男同志去到大厅玩暗杀神,剩余的六位同学开始了推理。

    女仆和厨师二人表示为了避免二二少爷的死亡现场被破坏,他们两人将会在3号房间守护现场,完成仆人的职责,确保在警察到场后能够找回真凶,并要求六人离开3号房间并不要返回。

    在从3号房间出来后,33开始组织起来最后的推理工作,找出凶手并予以制裁。

    33:大家先安静一下,目前已经死去了3人,我们需要找出杀害他们的凶手或者嫌疑人,我认为我们一定要将嫌疑人区分出来并剥夺他们的行动能力,避免可能发生的进一步杀人事件,再由警方对情况做最终的认定。

    33:我们先把两起案件分开来讨论,先从悦悦的死亡开始,刚刚我们互相查看了各位的随身物品,都是些首饰,日常用品,无法得出结论,那就继续对口供吧,大家好好想想再说。

    33:我先讲吧,我的视角里久久、六六、悦悦确实是最早离开1号房的,我收拾完回到厨房处时,我是一个人去的,久久六六两人当时也确实是在厨房。

    六六:我和久久的视角一样,悦悦没有和我们一起去洗碗,我们洗玩碗后你们就全部出来了,悦悦去哪里了确实没有印象。

    久久:我没什么补充的。

    妍妍:我和33出来大概隔了两三分钟吧,我出来的时候大家都在,过了一会悦悦的死亡通报就出来了。

    一一:我和洋洋一直和二二还有昏迷的凡凡在一起,直到听到悦悦死亡才从里面出来的。

    洋洋:没有异议。

    33:首先我觉得要明确一个问题,悦悦死在2号房去的时候门没有开,那么这里面除了死亡以外的其他事件会通报吗?

    文书哲:“其实说的很清楚呀,如果玩家本身能完成的事情我不会用通报来表现,凡凡的昏迷是因为他自己是没办法发现自己昏迷了的,死亡通报则是单纯的为了明确死亡时间和方式。”

    33:OK,那我觉得案件发生的时间和死亡时间会存在时间差,本来按照最开始的想法只有一一和洋洋有作案时间,现在包括我在内的我们五人都有了作案时间。

    六六:你的意思是存在共犯?但是按照战斗规则,如果现在还有3人以上的犯人,那他们已经没有必要掩饰自己的身份了,我认为最多只剩下2个犯人,或者是单人作案。我我觉得可以排除我和久久的嫌疑,我和久久的立场一致,一一和洋洋的立场一致,但是我和久久没有去3号房作案的能力,除非我们四个人串供。

    久久:我不是犯人,我又一直和六六在一起,我觉得他说的没有问题,我认为他至少不是犯人。

    妍妍:我认为犯人就是一一和洋洋,他们从头到尾只能互证,在我们从房间出去后偷袭悦悦然后将他拉到2号房杀死。

    一一:妍妍你别血口喷人,我们两个一早就去了3号房,从头到尾你们都没有人说在走廊上碰到过我们,我们在房间内如何精准的判断什么时候该出去杀悦悦才不会被发现,这个作案手法没法完成。

    洋洋:是的,假设我们是犯人,我们没有办法去操纵悦悦的行为,万一他做出预料之外的行动这案子就没法做了。在我听你们那边的描述,我觉得33和妍妍反而嫌疑比较大,很有可能是在悦悦从厨房会餐厅时两人碰面将其拉到2号房然后杀害,再出来混入人群中

    久久:目前来说嫌疑人就在一一洋洋两人和33、妍妍中一人两个方向了,具体哪个推论是正确的暂时我们不管。我们应该先来讨论第二个案件。

    六六:第二个房间应该可以说是一个密室,在我这边的角度看来,门锁从内可以直接反锁,从外开锁或者上锁都需要钥匙,最后在二二的尸体旁发现了钥匙。目前了解到的情况仆人认为只有一把钥匙,但是如果二二自己配的有钥匙,或者存在万能钥匙类型的东西就不存在什么密室。

    33:我认为二二作为死者应当和犯罪者没有关系,他从来没有说过有多把钥匙这件事,那不应该将这个问题纳入考虑,而且其实没有必要讨论密室的问题,如果一一洋洋两个人没有说谎,那么从头到尾只有他们两个和两个死者存在过直接相处。

    33:最大的嫌疑人就只能是他们了,通过窒息和下毒的方式让两人在他们离开后能够完成延时杀人,再编了一个二二要自己躲着的理由,虽然对手法有些解释不清楚的情况,但是没有其他人可以怀疑了,加上之前的推理,犯人不超过2个,我认为可以结案了。

    久久:我认为没有什么问题,把他们绑起来和尸体放在一起,我们四个躲在1号房间里等明天警方来处理吧。

    洋洋:我肯定不是我,有没有可能是他们两个在房间内自己争执起来最后同归于尽了呢,我现在都怀疑是不是你们四个都是犯人了,我觉得还需要再斟酌,我觉得要不还是把三三妍妍和我们一起捆起来,这样绝对保险。

    一一:不行,我信不过你,洋洋我们一起躲在4号房去吧。

    正当一一准备与洋洋一同跑向4号房时,久久向二人发出了“战斗”指令,在其余三人的加入下,2人束手就擒,被“绑着”加入3位“死者”的桌子去了。

    文书哲:“经过了一系列的折腾,你们终于揪出了你们认为的凶手,并将2人捆在了柱子上,请问你们是否4人待在原地等待着警察的到来并结束这一个晚上。”

    保持活动状态的妍妍、33、久久、六六四人对最后的安排还在纠结。

    33:我觉得要不还是4个人一起吧,就算有坏人也有办法反制。

    六六:我觉得还是22分好一点,就算有一边出了问题另一边也能保下来,说实话虽然一一、洋洋被关起来了,但其实你们两个的嫌疑并没有完全消除,万一有什么东西能放翻3个人呢。

    久久,我们不是还有4个带锁的房间吗,要不一人一把钥匙自己藏好。

    妍妍:我们要不还是派个人盯着一一和洋洋吧,捆着不代表不能跑掉。

    三种不同的入夜办法和是否盯梢成为了困扰他们的最后一个决定。

    最终,四人选择将妍妍、33放在一个房间,二二在外盯梢嫌疑人,久久自己一个房间。

    文书哲:“是夜,二二的别墅火光冲天,大火烧到第二天中午才停息,经过警方的勘察,最终的尸体是一一、二二、33、洋洋、久久、六六、凡凡、悦悦,根据调查通讯记录,当天二二还邀请了另一位名叫妍妍的女性前来家中,但这位女性目前已失踪,无法寻找。”

    文书哲;“那么,恭喜妍妍成为本次《同学会谋杀案》的最终生还者,完成了自己的复仇愿望,感谢所有人对本次测试工作的支持,有什么问题或者希望都可以找我,现在,你们可以自行复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