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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总有一壶清酒填你过往心酸

    室外风声作响,雾隐抱着小土狗与佟次顾并肩坐在旅馆的地毯上面,只有角落里的小台灯散发橘黄色的暖调。

    佟次顾端着刚刚从便利店买来的白酒悠悠喝着,雾隐侧头,看着在昏黄灯光里闪烁不明的侧脸,慢慢开口

    “知道我为什么对你感兴趣,为什么请你吃饭吗?”

    佟次顾轻笑,带着自嘲和戏谑

    “总不可能是为了我的人格魅力吧!”

    雾隐将小土狗放到地上,双手后伸撑在地上。眼里的点点星光碎成芯片

    “因为你手上的红绳。”

    “红绳?”佟次顾将右手举起,看着带在手腕的红绳露出深思的表情。

    “认得康正,康老师吗?”

    “康正老师,谁不认识啊?古筝界的大家。”雾隐盯着佟次,没有放过他脸上任何一个细微的表情。然后看到他在说出名字的一瞬间坐直了身子。

    “你这样的红绳我也有,所以,你懂我的意思吗?”雾隐坐直身子,看着眼前男人的脸色由白转向黑,再慢慢低落下去

    “一个红绳能说明什么问题,这样的红绳只要愿意去买,随处可见吧!”佟次顾不自觉的捏紧了酒瓶,捏的指甲发白。

    “你知道我说的不单单是这个红绳。”佟次顾低下头,整个人笼罩一片阴霾。

    沉默良久,佟次顾开口说话,带着极大的勇气

    “我知道你不是傻子,哄你也没用,你既然知道康正老师,也有康正老师的手链,就应该知道向凯。”

    “流行乐的集大成者,听说弹奏最好的小提琴。”

    “嗯,正是家师,我在十二岁的时候就跟着他学习吉他了,那时候康正老师还算年轻,一手古筝演绎的如痴如醉,不像是凡人能够演奏出来的东西。她小时候就和我的老师是青梅竹马,在我十五六岁的时候就结婚了,所有人都说他们是天作之合、郎才女貌。我原以为他们会一直这样幸福的走下去。但是啊!世事难料,在我二十岁那年刚考上音乐学院的时候,康正老师早产,得了产后抑郁,那段时期,正是我老师的事业上升期,在世界各地巡回演出,所以没有太顾得上早产的康老师,抑郁症加重,整日恍恍惚惚。后来,后来,他们那个早产孩子大病一场,早早夭折。康老师对她的婚姻死了心,和家师离婚,听说是搬来了云城,在这儿浮浮沉沉了数年。前不久,家师出了车祸,抢救无效死亡···受他所托,让我来云城再叫她一声老师。”话说完,佟次顾猛地灌了一大口白酒,白酒的辛辣灼烧着五脏六腑,带着令人沉醉的美感。

    雾隐没有说话,只坐在地上给熟睡的小土狗一下一下的顺毛

    那边的佟次顾丢掉喝空的酒瓶,用力往远处扔去,酒瓶与地面撞击发出“叮铮”的响动,吓到了顺梦中的小狗,小狗动了一下尾巴,打了一个寒战。

    “因着康正老师是学古筝的,所以我通过你手茧的位置,判断出你也是学古筝的。这也是为什么我非要跟着你的原因。”佟次顾盯着一脸恬静的雾隐,一只手伸着去找身旁的新酒。

    “你这副样子,不适合见我的老师。我也不知道她对向凯老师是什么样的情感,不敢贸然将你引荐”

    “我知道,但我只有这一个愿望了,我想着见过康老师之后,我应该就没有留在这里的必要的,它我还没有起名字,你带走吧!我也放心将他交给你。”雾隐安然的侧脸一变,看着眼前半开玩笑半是认真,像没有骨头似的佟次顾指着呼呼大睡的小狗,眼里意味不明。不过二十八九的脸上早已长出细纹,带着怀才不遇的颓废,全然不似刚才路上嘻嘻哈哈的男人。

    斟酌良久,雾隐开口,言语没有依据

    “你不过才二十几,怎么就有皱纹了?”

    听到这话,佟次顾愣了一下,双手颤抖的去摸眼角,嘴角的颤抖遮不住崩溃,一瞬间,那个高大的男人萎靡下来,不负当年的风华。

    “对呀···我怎么才二十几就长皱纹了?曲回会不会嫌弃我,我···我这么这么快就老了?”说话颠三倒四,不知所云。

    雾隐看着抱着自己手臂哭泣的男人,没有说话,只是拿起一罐新的啤酒,将它打开。

    “其实酸涩的酒是不好喝的,比起恍惚,我更喜欢清醒,清醒能让人看清很多恍惚时看不清的事。”

    佟次顾从手臂中抬起头来,苦涩溢满空间。

    “小姑娘,要听一个故事吗?我知道不该对一个一个陌生人掏心掏肺的说这么多事,但我好想没有人可以诉说了!”嘴里迷茫冲洗着男人的脆弱

    然后,没等雾隐回答,佟次顾自顾自的说下去“很久很久以前,有一个小男生出生在一个很幸福的家里,父母恩爱,小男生作为家里唯一的孩子被千宠万爱着长大,他十岁那年一发不可收拾的喜欢上了吉他,甚至不惜自学线谱,希望自己能弹得一手的好曲子,一开始父母是不愿意的,但哟不过少年的倔强,在他十二岁那年请了一个老师专门教他学吉他。十七岁,正是常人考大学的时期,男生却非要去什么不知名的酒吧去唱歌,并为此和家人闹翻,逃学两年去街头卖唱,养活自己。十九岁,男生遇见了一个十七岁同样被家里千宠万爱长大的少年,他们在接头结缘,在大雪里相爱。那一年,男生终于醒悟,回去磕头给父母道歉,想要回学校学习,男生也算争气,经过一年不懈的努力,考上了还算可以的音乐学院。二十岁,男生喜欢的少年十八岁,男生弹着自己最喜欢的那首《发如雪》给喜欢的少年表白。二十四岁,男生大学毕业,考取了最好的音乐届最高的研究生学位,靠自己的投资赚取了人生第一桶金,开了属于自己的小酒吧,最喜欢干的事就是去自己的小酒吧给自己的小男朋友唱歌。二十六岁,男生的父母让相亲,早早结婚,男生以各种理由拒绝,最后在父母的威逼下,败下阵来,带着自己不喜欢的女生招摇过市,男生的小男朋友不喜欢,肆无忌惮的挥霍男生为数不多的喜欢。二十七岁,男生研究生毕业,因表现优异,被留校任教。二十八岁,男生第一次对吼了自己喜欢的少年,对他说了很多难听的话,还说自己不可能去娶一个男人回家摆着,那天之后,那个小男朋友再也没有出现,后来,听说,那个小少年被父母送去国外读书,被街边的喝醉的小混混欺辱,数十刀插入他的肚子,刀刀致命。当男人收到消息,看到昔日笑容灿烂的少年悄无声息的躺着太平间,男生懦弱的不敢上前,只能远远的看着,解释自己只是他的同学。二十九岁,男生对家里说自己喜欢男生,气倒了父亲,男生为救父亲买了大半身家,最后也没有救回来人,母亲接受不了现实,也郁郁寡欢,很快病倒,也走了。再后来,他的老师也走了,这世间只留下了男生一个人,苟延残喘。”

    听完故事,雾隐一下一下的拍着佟次顾的后背,只问了一句话

    “男生是爱那个小少年的是吧!”

    佟次顾反问自己说

    “爱吗?我不知道,但我只记得,在没遇见他之前,自己不喜欢任何一个同性,在遇见他之后,除了他谁都不喜欢。喜欢一个人真的是错的吗?”

    “不是错的,可能你们的缘分没到。”雾隐冷漠的脸上浮现温柔,带着令人沉醉的舒服的嗓音一遍遍安慰。

    “小姑娘,你知道吗?我喜欢的那个男生还有很好听的名字,叫沐曲回,曲回。”佟次顾声音带上虚张声势和骄傲,试图掩饰内心的不安。

    “有没有听过一句话?”雾隐小声询问,佟次顾回头,醉意的脸上带了迷茫

    “取次花丛懒回顾,半缘修道半缘君,取回,次顾,当真是一对顶好的名字。”

    佟次顾的脸上露出破碎,终于呜咽出声······

    佟次顾在喝醉之后絮絮叨叨的说了很多不着边际的话,说自己害怕死亡,害怕孤独,想自我离开又不敢;说小土狗是沐曲回送的狗生的,生了四个呢,但是死着只剩这一个了;说要开新的酒馆;说要去找沐曲回;说要将小土狗送给雾隐;说自己要听那首最好听的《发如雪》···

    雾隐将一床厚被盖着喝得一塌糊涂的、睡在沙发边上的佟次顾身上。然后拉过小板凳,唱了那首他最喜欢的《发如雪》,待人睡去,带着小土狗留下纸条,轻声关门离去。

    室外风沙作响,室内一片静谧。佟次顾的眼角分明挂着未干的泪。

    作家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