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8章 少年王子
南云秋无处可躲,临机一动,抬起双脚迎接来刀,竟然牢牢夹住了刀面,又准又快。
死太监愕然失色,挣扎几次居然抽不出来,急的哇哇乱叫。
盐丁们见盐工真的冲过来,好像不是演戏,慌忙抽刀举枪,迎击敌人。
“弄死他,快快,弄死他!”
严有财眼看形势不妙,又抽不出刀,忙不迭让另一个扮作铁骑营侍卫的下属动手。
此时,南云秋已经没有再躲的空间。
大头被盐丁们拖住,眼见又有个身穿铠甲的人持刀上前,对准了囚车,再这样的话南云秋就活不成。
他对南云秋印象很好,感情很深,而且是南云秋一次次为他们兄弟打下地盘。
大伙能有今天的好日子,离不开人家的仗义援手。
绝不能眼睁睁看他死在自己面前。
大头万般无奈之下,选择牺牲自己,他猛然抽回刀,狠狠掷向马屁股,大马负痛,大声长嘶,撂开四蹄拉车狂奔。
如此,南云秋躲过了严贼等人的屠刀。
而他却因突然撤刀,被僵持中的对手砍中肩膀,顿时皮开肉绽,血水直冒。
“快追!”
严有财气急败坏。
徒步是追不上囚车的,他们总共只有两匹马,严有财和假侍卫慌忙上马,挥刀去追疯狂往西乱跑的大马。
其他人则被大头纠缠住,远远甩在身后。
郊野的西侧,一群人正策马狂奔,架鹰驱犬,也像疯了似的嗷嗷乱叫,战马渐渐形成合围之势,夹住中间那只口吐白沫的野羊。
一匹白马,一袭白衣,一个少年郎收起弓箭,随手抛给后面的跟随,摇头懊恼道:
“还以为是个大家伙,又瘦又小,白忙乎。”
跟随背起弓箭,安慰道:“小王子,大楚地贫民瘠,哪能比得上咱们大草原,到处都是深山密林。此地一马平川,无遮无掩,能有只瘦羊就不错了。”
“说得也是,聊胜于无,就当是过过瘾吧。”
随从们都知道,他们的小主子酷爱射猎,哪天不打几头猎物就浑身痒痒。昨晚才跟着他来海滨城,一大早就浩浩荡荡出城,想来荒郊野外过把瘾。
“小王子快看,有情况!”
众人刚刚还四散开,发现有情况,瞬间形成护卫阵型,把小主子拱卫在中间。
训练有素,动作迅捷,让人叹为观止。
“大惊小怪,不过是一匹惊马,两个军卒在追赶。”
少年郎目力极好,手下只是看到有情况,他却分辨地更清晰。
不对,是囚车,两个军卒要杀车中人。
“走,过去看看。”
“小王子,那是他们大楚的事,咱们还是不要插手为好,毕竟咱们是客人,大王子不许咱们抛头露面。”
少年郎似乎讨厌他大哥管头管脚,不悦道:
“都是天下事,不平就当管。别人已经身陷囹圄,他俩还穷凶极恶要追杀人家。依我看,要不他俩不是寻常的官兵,要不车中人就不是寻常的犯人。”
属下们听完,觉得不是没有道理。
犯人装在囚车里就是要去受审,军卒的职责是把犯人安全送到目的地,像此时的场景,让人不得不产生小主子同样的疑虑。
这些属下是少年郎的心腹亲随,都知道小王子爱打抱不平,替挨欺负的人出气。
他们也清楚,小王子不是江湖侠客,之所以如此侠义,也是因为埋在胸中的愤恨无法纾解,期盼能有他一样的侠义之人横空出世,出手帮助他。
小王子身在王庭,而王庭对他而言,不过就是辆宽大豪华的囚车!
到嘴的猎物岂容脱逃?
严有财猛抽马鞭,死命追赶,不曾留意远处的人群。
在海滨城,他也没将别人放在眼里,熟料今天碰上了硬茬子。
“拿箭来!”
少年郎伸出手,随从连弓带箭送到他手中。
此时,马车的速度渐渐放缓,两个军卒包抄靠近,他们只顾着囚中人,丝毫没发现,前方驻足注视了他们许久的人。
眼看前面的那个军卒已经靠近囚车,劈出手中刀,少年郎弓如满月,羽箭劈开空气,箭尾就像游动的小蝌蚪。
眨眼之间,军卒惨叫滚落马下。
紧随其后的严有财看见手下在地上挣扎,以为遇到了伏击,慌忙趴在马背上观察。
当发现有群人追赶过来,吓得灵魂出窍,仗着胆子喝问道:“大胆刁民,敢阻挠官家办案,不知死活的东西!”
少年怒了,抬起弓箭冷冷道:“狗东西,找死!”
严有财见吓唬不到别人,屁滚尿流,猎物也不要了,打马就跑,哪里还去管奄奄一息的手下。
自己先逃命要紧。
“可恶!”
小王子纵马踩死那名倒霉的军卒,挥舞弯刀,劈开了囚车。
还不等被救之人开口言谢,就说道:“没事儿,你走吧。”
“敢问尊姓大名,在下云秋感谢尊驾救命之恩。”
“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此乃人生快事,若是言谢便没了颜色。云秋,名字挺动听的,赶紧逃命去吧,有多远逃多远。”
南云秋见对方不肯透露姓名,又瞧见他们的架势,知道白衣少年肯定家世不凡,不方便说出名姓,便也不强求。
但是他不想逃走,还有大事要做。
“救人救到底,尊驾既然救了我,在下还有事相求。”
旁边的跟随恼道:“你好生不识抬举,我家主子救了你,不求报答,你还在絮叨什么?赶紧走,别扰了咱们的兴致。”
南云秋倔强道:“在下本无意打扰,可的确需要你们帮我,倘若肯再施以援手,在下自将投桃报李,有重要发现要告诉尊驾。”
少年郎此刻才勉强端详着南云秋,长得很英俊,而且招人喜欢,尽管是讨价还价的做派,倒是不恼。
这种事很少见,这种人也很少见,他觉得比打猎还有意思。
“说吧,什么事?”
“我要进城!”
“你疯了,如果我没猜错,他们就是押解你进城的。既然有幸脱了险,就应该远走高飞,为何还要再入险地呢?”
南云秋面色深沉,戚戚道:
“城内还有我唯一的亲人,如果我走了,她肯定会伤心。城内还有我最好的朋友,他是个乞丐,我还没和他道别呢。我答应过他,哪天如果离开海滨城,临走前一定会去看他。”
“有情有义,他们有你这样的亲朋,应该感到很欣慰。好,这个忙,我帮。”
少年郎颇为感动,因为他有亲人却没亲情,至于朋友,一个也没有。
他很羡慕南云秋,沉默片刻,笑中带泪答应了。
属下们很纳闷,小主子兴师动众出门,刚打了头瘦羊,就掉头返回,完全不像是平时的风格。
哪里来的犯人,竟然能轻易改变他们的王子!
快到城门口,南云秋担心被人认出来,心里忐忑不安,上次进城时就被吴德刁难,还勒索了锅底黑。
少年郎看出了他的担心,却云淡风轻,告诉他没人敢拦,要是觉得过意不去,到门口他把头稍微低低就行。
南云秋很诧异,又打量了少年郎,年纪和他不相上下,英姿勃发,明眸皓齿,轮廓分明,非常的英俊。
可是眉宇之间的神色,又不像是中州人,难道是异族?
他们究竟是什么来头,看排场,比程百龄还要厉害。
果不其然,离城门还有二三十丈远,守城的盐丁就慌忙驱散门口的行人,搬开路障,自动闪开大道,大伙畅通无阻。
奇哉怪也!
“有什么重要的发现要告诉我?”
进入城内,来到僻静处,即将各奔东西时,白衣少年勒马问道。
南云秋指着那匹纯白如雪一样的坐骑,问道:“它跟你多久了?”
“快五年了吧,我天天骑它,你问这干什么?莫不是还要打我马的主意吧?”
“尊驾误会了,在下哪敢再得寸进尺?在下的意思是说,您不能再骑它,会伤到你的。”
“你还懂马?”
少年郎很吃惊,这匹马威武雄壮,耐力好,速度也快,是他的心爱之物,形影不离。
可不知怎的,半个多月前,在草原上的一次射猎中,突然前蹄弯曲,失去平衡,将他甩出三丈多远。
幸好是跌在茂盛的草窠上,额头上撞了个包,腿上蹭破点皮。要是在两军对敌的疆场,早就被取了脑袋。
他找几位马医仔细看过,什么毛病也没有发现。
此事萦绕在心头许久,始终挥之不去。
“在下不敢说懂马,但是养了很多年马,多少有些经验。尊驾的马确实有问题,还是趁早换掉的好,否则危急时刻会酿成大祸。”
少年郎惊诧道:
“是嘛?我爱马,却不如您懂马,能说说你是怎么发现它有问题的吗?”
我来告诉你吧……
死太监愕然失色,挣扎几次居然抽不出来,急的哇哇乱叫。
盐丁们见盐工真的冲过来,好像不是演戏,慌忙抽刀举枪,迎击敌人。
“弄死他,快快,弄死他!”
严有财眼看形势不妙,又抽不出刀,忙不迭让另一个扮作铁骑营侍卫的下属动手。
此时,南云秋已经没有再躲的空间。
大头被盐丁们拖住,眼见又有个身穿铠甲的人持刀上前,对准了囚车,再这样的话南云秋就活不成。
他对南云秋印象很好,感情很深,而且是南云秋一次次为他们兄弟打下地盘。
大伙能有今天的好日子,离不开人家的仗义援手。
绝不能眼睁睁看他死在自己面前。
大头万般无奈之下,选择牺牲自己,他猛然抽回刀,狠狠掷向马屁股,大马负痛,大声长嘶,撂开四蹄拉车狂奔。
如此,南云秋躲过了严贼等人的屠刀。
而他却因突然撤刀,被僵持中的对手砍中肩膀,顿时皮开肉绽,血水直冒。
“快追!”
严有财气急败坏。
徒步是追不上囚车的,他们总共只有两匹马,严有财和假侍卫慌忙上马,挥刀去追疯狂往西乱跑的大马。
其他人则被大头纠缠住,远远甩在身后。
郊野的西侧,一群人正策马狂奔,架鹰驱犬,也像疯了似的嗷嗷乱叫,战马渐渐形成合围之势,夹住中间那只口吐白沫的野羊。
一匹白马,一袭白衣,一个少年郎收起弓箭,随手抛给后面的跟随,摇头懊恼道:
“还以为是个大家伙,又瘦又小,白忙乎。”
跟随背起弓箭,安慰道:“小王子,大楚地贫民瘠,哪能比得上咱们大草原,到处都是深山密林。此地一马平川,无遮无掩,能有只瘦羊就不错了。”
“说得也是,聊胜于无,就当是过过瘾吧。”
随从们都知道,他们的小主子酷爱射猎,哪天不打几头猎物就浑身痒痒。昨晚才跟着他来海滨城,一大早就浩浩荡荡出城,想来荒郊野外过把瘾。
“小王子快看,有情况!”
众人刚刚还四散开,发现有情况,瞬间形成护卫阵型,把小主子拱卫在中间。
训练有素,动作迅捷,让人叹为观止。
“大惊小怪,不过是一匹惊马,两个军卒在追赶。”
少年郎目力极好,手下只是看到有情况,他却分辨地更清晰。
不对,是囚车,两个军卒要杀车中人。
“走,过去看看。”
“小王子,那是他们大楚的事,咱们还是不要插手为好,毕竟咱们是客人,大王子不许咱们抛头露面。”
少年郎似乎讨厌他大哥管头管脚,不悦道:
“都是天下事,不平就当管。别人已经身陷囹圄,他俩还穷凶极恶要追杀人家。依我看,要不他俩不是寻常的官兵,要不车中人就不是寻常的犯人。”
属下们听完,觉得不是没有道理。
犯人装在囚车里就是要去受审,军卒的职责是把犯人安全送到目的地,像此时的场景,让人不得不产生小主子同样的疑虑。
这些属下是少年郎的心腹亲随,都知道小王子爱打抱不平,替挨欺负的人出气。
他们也清楚,小王子不是江湖侠客,之所以如此侠义,也是因为埋在胸中的愤恨无法纾解,期盼能有他一样的侠义之人横空出世,出手帮助他。
小王子身在王庭,而王庭对他而言,不过就是辆宽大豪华的囚车!
到嘴的猎物岂容脱逃?
严有财猛抽马鞭,死命追赶,不曾留意远处的人群。
在海滨城,他也没将别人放在眼里,熟料今天碰上了硬茬子。
“拿箭来!”
少年郎伸出手,随从连弓带箭送到他手中。
此时,马车的速度渐渐放缓,两个军卒包抄靠近,他们只顾着囚中人,丝毫没发现,前方驻足注视了他们许久的人。
眼看前面的那个军卒已经靠近囚车,劈出手中刀,少年郎弓如满月,羽箭劈开空气,箭尾就像游动的小蝌蚪。
眨眼之间,军卒惨叫滚落马下。
紧随其后的严有财看见手下在地上挣扎,以为遇到了伏击,慌忙趴在马背上观察。
当发现有群人追赶过来,吓得灵魂出窍,仗着胆子喝问道:“大胆刁民,敢阻挠官家办案,不知死活的东西!”
少年怒了,抬起弓箭冷冷道:“狗东西,找死!”
严有财见吓唬不到别人,屁滚尿流,猎物也不要了,打马就跑,哪里还去管奄奄一息的手下。
自己先逃命要紧。
“可恶!”
小王子纵马踩死那名倒霉的军卒,挥舞弯刀,劈开了囚车。
还不等被救之人开口言谢,就说道:“没事儿,你走吧。”
“敢问尊姓大名,在下云秋感谢尊驾救命之恩。”
“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此乃人生快事,若是言谢便没了颜色。云秋,名字挺动听的,赶紧逃命去吧,有多远逃多远。”
南云秋见对方不肯透露姓名,又瞧见他们的架势,知道白衣少年肯定家世不凡,不方便说出名姓,便也不强求。
但是他不想逃走,还有大事要做。
“救人救到底,尊驾既然救了我,在下还有事相求。”
旁边的跟随恼道:“你好生不识抬举,我家主子救了你,不求报答,你还在絮叨什么?赶紧走,别扰了咱们的兴致。”
南云秋倔强道:“在下本无意打扰,可的确需要你们帮我,倘若肯再施以援手,在下自将投桃报李,有重要发现要告诉尊驾。”
少年郎此刻才勉强端详着南云秋,长得很英俊,而且招人喜欢,尽管是讨价还价的做派,倒是不恼。
这种事很少见,这种人也很少见,他觉得比打猎还有意思。
“说吧,什么事?”
“我要进城!”
“你疯了,如果我没猜错,他们就是押解你进城的。既然有幸脱了险,就应该远走高飞,为何还要再入险地呢?”
南云秋面色深沉,戚戚道:
“城内还有我唯一的亲人,如果我走了,她肯定会伤心。城内还有我最好的朋友,他是个乞丐,我还没和他道别呢。我答应过他,哪天如果离开海滨城,临走前一定会去看他。”
“有情有义,他们有你这样的亲朋,应该感到很欣慰。好,这个忙,我帮。”
少年郎颇为感动,因为他有亲人却没亲情,至于朋友,一个也没有。
他很羡慕南云秋,沉默片刻,笑中带泪答应了。
属下们很纳闷,小主子兴师动众出门,刚打了头瘦羊,就掉头返回,完全不像是平时的风格。
哪里来的犯人,竟然能轻易改变他们的王子!
快到城门口,南云秋担心被人认出来,心里忐忑不安,上次进城时就被吴德刁难,还勒索了锅底黑。
少年郎看出了他的担心,却云淡风轻,告诉他没人敢拦,要是觉得过意不去,到门口他把头稍微低低就行。
南云秋很诧异,又打量了少年郎,年纪和他不相上下,英姿勃发,明眸皓齿,轮廓分明,非常的英俊。
可是眉宇之间的神色,又不像是中州人,难道是异族?
他们究竟是什么来头,看排场,比程百龄还要厉害。
果不其然,离城门还有二三十丈远,守城的盐丁就慌忙驱散门口的行人,搬开路障,自动闪开大道,大伙畅通无阻。
奇哉怪也!
“有什么重要的发现要告诉我?”
进入城内,来到僻静处,即将各奔东西时,白衣少年勒马问道。
南云秋指着那匹纯白如雪一样的坐骑,问道:“它跟你多久了?”
“快五年了吧,我天天骑它,你问这干什么?莫不是还要打我马的主意吧?”
“尊驾误会了,在下哪敢再得寸进尺?在下的意思是说,您不能再骑它,会伤到你的。”
“你还懂马?”
少年郎很吃惊,这匹马威武雄壮,耐力好,速度也快,是他的心爱之物,形影不离。
可不知怎的,半个多月前,在草原上的一次射猎中,突然前蹄弯曲,失去平衡,将他甩出三丈多远。
幸好是跌在茂盛的草窠上,额头上撞了个包,腿上蹭破点皮。要是在两军对敌的疆场,早就被取了脑袋。
他找几位马医仔细看过,什么毛病也没有发现。
此事萦绕在心头许久,始终挥之不去。
“在下不敢说懂马,但是养了很多年马,多少有些经验。尊驾的马确实有问题,还是趁早换掉的好,否则危急时刻会酿成大祸。”
少年郎惊诧道:
“是嘛?我爱马,却不如您懂马,能说说你是怎么发现它有问题的吗?”
我来告诉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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