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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找到他

    林一手里提着一直血淋淋的剥了皮的兔子,坐在火堆旁烤了起来,望着那滋滋冒油的兔肉身体不由自主的发出来舒服的呻吟。

    今天是莫名其妙来到这片草原的第三天了。前天自从林一抱着必死的心态朝着岩浆倒下后,眩晕感使林一昏死,等他醒来时已经出现在了草原上,不仅仅天已经黑起来了,林一自己也已经饿的前胸贴后背,还好书包里有零食,里面有些薯片,瓜子,饼干,棒棒糖什么的,还有一瓶饮料。林一把饼干和薯片吃掉勉强充饥,又狠狠的灌了一大口饮料解渴。吃饱喝足林一把剩下的东西收拾起来,包括那剩下的半瓶饮料以及吃剩的各种塑料袋儿。人生地不熟的,早做准备早周全嘛!在往书包里面塞的时候,想起来自己包里好像有一把水果刀,没错是有一把,是林一从知道天下大变醒来那天准备的。立马掏出,手里拿着刀,安全感莫名的往上涨。吃饱喝足后,林一掏出手机,果然手机就剩下最后那么一格电量了,尝试拨打电话,连信号都没有,更别说联网了。

    林一虽然没有什么野外生存的经验,但是现在是网络社会嘛还是了解过一些野外生存的知识的。知道天黑要生火,一个是防止蚊虫鼠蚁,一个是驱赶野兽饿狼,还能照明。从书包的肩带割开一个小口,在里面取出一点一点海绵,在地上捡一块儿石头,快速撞击水果刀,撞了半天,发现水果刀是不锈钢的。老老实实的钻木取火吧。钻了有一个小时,终于出现点火星子,林一迅速的拿着海绵把火星子接住,放在嘴边吹了吹,等火着起来放进了早就准备好的火堆里。

    一夜很快就过去了。

    这一夜林一睡得很不踏实,心里惦记着亲人,思考着自己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考虑着该怎么回去,还担心着野兽,又被一些被火光吸引来的小虫欺负着。后半夜冷的时候还要起来添柴。好不容易熬过一夜,林一庆幸自己还活着。

    经过一夜的考虑,林一认为,自己出现在这里的原因,应该与自己的异能有关。至于自己该如何回去靠着搜索自己那贫瘠的野味求生知识林一认为应该先找到河流,顺着河流走。而如何找到河流就得先确认方向,怎么确认方向呢?当然是用手机了,手机上有指南针嘛,但是手机的电量可能撑不了太久,所以还是要找替代确定方向的方法。就用太阳来替代指南针好了,昨晚林一看见来白斗七星,说明自己还在北半球,现在只需要等太阳升起方位就全部ok了。

    林一决定了自己就赌朝着南方走。既然自己已经是主角了,那么赌一下人品什么的应该不会太差,向南寻找河流,然后跟着河流一直走下去。林一就这么一直走着,渴了忍着因为饮料所剩不多了,饿了倒是可以磕点瓜子,不过瓜子也没有多少就是了。边走边在想着,既然我的异能能把我带到这里,那能不能把我带回去呢?能把我传送到这里的异能就是空间系的了。所以我的异能一定是空间系喽。那我还真是主角呢!虽然笔记上没有详细的记载,但是空间系一定很稀少就是了。在向南的路上,林一无数次的研究自己的异能,各种口号也喊了,各种造型也摆了,没用。

    一个人走在荒芜的草原上,入眼全部都是绿色的草,心中充满了孤独,寂寞,茫然,彷徨。让林一坚持下去的可能就只有对家人的渴望了。只有坚持下去才能见到自己的亲人,如果在这里死去,没有人能找到。

    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这是林一必经的一步,没办法逃避。进,希望渺茫,退,必死无疑。

    林一在南下的途中捡到几块鹅卵石,这可是好东西,虽说没有燧石那么容易产生火星子,但是也比钻木取火方便多了。临近傍晚林一发现了附近有不少地洞,不像蛇洞的洞口窄小,反而和兔子洞很像,但是已经晚上了还是等明天再说吧,先点火。

    昼夜交替,平安夜。

    根据林一的回忆,记得兔子是夜间动物,一般都是凌晨觅食,白天休息。林一决定赌一把抓了这种兔子,不然零食总有吃光的时候,现在不准备生物之后肯定会后悔。都说狡兔三窟,林一先在周围逛了逛把所有的兔子洞口都弄塌,只留下两个看起来是直的洞口。咱一哥也不会做陷阱,只能用最原始的办法喽,烟熏法。正好昨晚的火还没熄灭。在附近收集大把的青草,湿树枝,烂树叶,把火堆移到一边的洞口,准备点燃。在点燃前先去另一边把包儿里倒干净,林一还是很有自知之明的。以他的身手估计是跑不过兔子。不用估计,肯定跑不过。至于用手抓兔子从来没有的事。他决定用书包堵在洞口,在上面稍微放开一点缝隙,让阳光透进去,让里面的兔子知道,这里就是出口,等待着兔子自己钻进来。这还不够保险,他还准备了很多块儿石头以防万一。虽然不大,但是砸死兔子还是绰绰有余的。

    万事俱备,点火。随着火焰的燃烧,烟雾逐渐飘起,有些飘向天空,有些则飘进洞里。虽然飘进洞里的烟雾不多,但火堆就在那里,烟雾源源不断的飘进去。很快兔子就受不了了,没有什么其他的意外,也许是野外的兔子,也从未想过会有这么阴险的人,竟然拿烟熏兔兔。兔子去了很多的出口,但都被堵死。只有一个地方有着一些光明,飞快的往那里跑去。林一紧张的抓着书包的两个角大大的撑开书包的开口,眼睛则死死的盯住洞口。看见兔子钻进书包,马上身体压了上去,封住书包的开口,随手拿起准备好的石头。一下又一下,狠狠的朝书包砸下。直到书包里的兔子不在动弹,林一方才停手。

    看着书包里血肉模糊的兔子,林一很是恶心,但眼里满是欣慰。这是他靠自己,亲自动手在野外准备的第一份食物。虽然外观不好,但想到兔子肉还是很好吃的,就不是很在意外观了。

    并没有找到水,所以只能用地上的土稍微把书包里的血迹清理一下。把模糊的兔肉装进那一袋薯片吃剩下的袋子里,放进书包保存好,继续南下。

    夜幕降临,林一熟练度捡拾柴火,快速生气火焰,把去了皮毛的兔子用木棍穿过一头插入土里放在火堆旁开始烧烤。

    “啊!真香啊!”

    就在林一在草原上靠着火堆吃烤兔子的时候,华夏各地所有的异能组织已经乱作一团。

    “找到他,不惜任何代价”

    PS:一哥被人盯上了哦,到底是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