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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酒吧

    “……4月1日上午,拿了寡姐一条丝袜被发现,但通缉令没反应,又拿了黄金项链,后来送还警局,赏金+3,偷盗成功。”

    “4月1日下午,拿了小菲的连衣裙,放在苏珊大妈家,被小菲发现,赏金+1,偷盗成功。”

    “4月2日上午,邻居家农场拿了两个鸡蛋,邻居没有发现,赏金没有上涨,偷盗失败。”

    “4月2日下午,藏了酒鬼邻居家的斧头,酒鬼邻居完全无视斧头丢失,赏金没有上涨,偷盗失败。”

    “4月2日晚上,放火烧了酒鬼邻居的柴堆,酒鬼邻居怒骂,赏金+2,后偷偷补偿二十美分,放火成功。”

    “4月3日下午,欺骗酒鬼邻居说看到纵火者,反复欺骗数次,引起酒鬼邻居暴怒,赏金+1,后补偿对方一瓶南方葡萄酒并归还斧头,欺骗成功。”

    “4月3日上午,拿光了邻居家的鸡蛋二十枚,苏珊大妈发现后暴怒,后来第二天悄悄放回,赏金+2,偷盗成功。”

    “4月4日上午,拿了小朋友三根棒棒糖,还有四个玩具,每次成功赏金+1,都有补偿,抢劫成功。”

    ……

    午后,马丁躺在床铺上,看着自己在小本本上记载的各种“功德”,然后用火柴点燃了手中纸张,将“罪行”烧的一干二净。

    他已经推算出了神秘通缉令的触发条件和赏金规律。

    自己只要做出偷窃、抢劫、放火等等对他人有实质侵害的事情,就能增加通缉令上的赏金数额。

    其次赏金数额以罪行类别和财产数额而定,其中抢劫、放火之类的重罪增加赏金最多,其次是偷盗、诈骗等等。

    当然,还有杀人之类的等等犯罪行为尚未尝试,他也没有打算尝试。

    由此可见通缉令的赏金增加规则与现实中的犯罪行为侵害程度相似,罪行越邪恶,增加的赏金越多。

    这也从侧面说明,这张诡异通缉令是在引诱他作恶,要将他培养成为一名穷凶极恶的法外狂徒。

    在狂野的西部,法外狂徒看似狂放不羁,快意恩仇,想干嘛就干嘛,美酒、金钱、美女是唾手可得,却非常容易暴毙。

    天天枪口冒烟、刀口舔血的罪恶生活也不是马丁想要的生活,所以他对犯罪行为非常克制。

    “这些天几位邻居看我的眼神都变了,寡姐对我有所察觉,苏珊大妈也警觉了,酒鬼邻居见到我就瞪眼睛……这么下去的话,我迟早会被关入警局,这些伪犯罪行为必须要中止,或者换个方式进行。”

    “总之我不能放弃刷赏金……现在我还是太弱,必须要想尽办法变强。”

    马丁望着天花板,回忆起面对三个法外狂徒时的场景。

    镇上罪恶之事越来越多,遇到野狗道格这种法外狂徒也是迟早的事情。

    如果道格想对小菲下手,自己肯定会拔枪还击,可就算自己能活下来,也绝对保护不了小菲。

    自己之前一直极力避免与法外狂徒的正面冲突,然而在这狂野的西部,再苟都无法躲避法外狂徒。

    一种危机感油然而生,让他明白,自己必须变得更强更快,才能应对这些随时可能出现的危险。

    西部最简单的变强方法便是枪法,好枪法都是子弹喂出来的。

    市面上一发手枪用七号子弹的价格是五美分一发,不算便宜也不算贵。

    马丁穿越以来是连续练枪几个月,枪法是进步不少,但口袋里的那点美金也随着子弹消失了。

    自己虽然靠着通缉令积攒力量,做的却是赔本买卖,补救也很及时,算不上真正意义上的犯罪,要不然邻居们早就鸡飞狗跳,警长会立刻找上门。

    如今穷的连皮鞋开了口都没钱换新的,买子弹也是囊中羞涩,作为堂堂的男子汉,他又不好跟寡姐要,实在是苦啊。

    没钱汉子难,有钱男子汉。

    还是先去挣点钱,恰饭。

    闪银镇位于西部荒原甜水河畔。

    这里地势平坦,植被茂盛,北边是丘陵,南边是平原,喜边环绕着潺潺的甜水河,水草异常丰美。

    小镇也是附近牛仔们最爱的放牧地之一。

    闪银镇虽然治安糟糕,却也勉强维持了安宁,加上人来人往的原住民,也勉强算的上繁荣。

    有了人,酒吧的生意自然不会差。

    无论牛仔、猎人、警察、法外狂徒,还是什么其他工种阶级的人,都会在太阳落入地平线后钻进小镇酒吧。

    他们会坐在被牛仔裤摩擦到油光锃亮的木椅子上,在木桌上小酌上几杯酒水,用酒精来放松心情,麻痹自己的感官,借此卸掉一天的疲劳,还打可以打打牌,用赌博来寻求刺激。

    笼罩在四周的耀眼阳光正迅速暗淡,远处山峦上反射出带着寒意的黑暗正幽幽闪烁着向前移动,越过荒野,爬上山坡,追赶着,抹杀着,掩埋着残阳的最后一缕金红色光芒。

    夕阳如血,许多放牧的牛仔,以及小镇上各行各样的人,或骑马或步行,陆续钻进了闪银镇的白银酒吧。

    踏着夕阳余晖,马丁也推开那扇嘎吱作响的蝴蝶门。

    酒吧变得拥挤热闹,人声鼎沸,觥筹交错,大部分座位上已经坐满了客人。

    空气中弥漫着皮革味、烟味、汗臭味、以及一股寡淡的劣质酒水味。

    辛苦一天的牛仔们举杯畅饮,大声交谈欢笑,讨论着工作,各种有趣的八卦和女人。

    “隔壁小镇叫什么的考古队在白骨荒原发现了一座古代坟墓,他们刚挖开坟墓,就有一只不死者跑了出来,将考古队杀了个七七八八……最后只有两个人跑了出来。”

    “呸,你少扯不死者,我怎么听说是吸血鬼呢?”

    “什么吸血鬼?我可是亲眼看到狼人的……狼人可是由人类变的,他们有着巨大的嘴巴。”

    “上帝啊,你们不应该讨论这些邪恶黑暗的生物……我们有枪根本不会怕。”

    “你真是无知,这些黑暗生物基本上都不怕枪,子弹根本杀不死他们。”

    西部荒野吸血鬼、狼人、不死者之类的话题很受欢迎,其欢迎程度甚至超过了女人,位于牛仔们讨论话题榜第一名。

    甚至有不少人声称自己见过这些怪物,有些人甚至声称参与过猎杀怪物。

    虽然没见过这些怪物,马丁却这些怪物的传说十分感兴趣。

    他猜测自己所穿越的这个西部世界,并不是普通的平行世界,而是经过了魔改,不仅是时间线问题还多出了一些离奇怪异的事物。

    “其实我们镇子也有个怪物,不!她是个幽灵!”

    一个喝的面色通红的老牛仔突然大声道:“就在黑色庄园里,她叫做挖眼夫人,她复活了!”

    挖眼夫人复活?

    这几个字一出口,周围所有人都闭上了嘴,热闹的气氛仿佛立刻凝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