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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良驹有名

    大黄马昂起脑袋,迈着六亲不认的步伐,悠哉悠哉地小跑。

    秦妙与吕臻一前一后,一同坐在宽大的马鞍上,神态各异。

    刚刚从杜恪那里敲诈来了五千两银子,吕臻心情大好,口中哼着小曲,幻想以后的快活人生。

    刺史和梁王早前为我上书请功,算算日子,顶多再有一旬时间,朝廷的封赏就会下达雍州。舅父王敦想必会从中斡旋,回京升官可谓指日可待!

    再加上这五千两银子,等我回洛阳之后可以置办些产业,娶几房媳妇,余生不问世事,但求潇洒自如,岂不美哉!

    正所谓,苟全性命于乱世,不求闻达于诸侯。与其像小说里的穿越者那样干天干地,不如默默当个富二代、官二代,享受妻妾成群的生活。

    这特么才叫爽文!

    吕臻想得入神,脸上浮现出龙王般的歪嘴笑容。

    与恩公的满面春风不同,秦妙反而显得局促不安。

    她不仅不会骑马,甚至从小到大,连马都没见过几次,如今坐在这头庞然大物的背上,心里自然是害怕的,葱葱玉指抓紧了马鞍的一角。

    而且大黄马今日不知是不是吃错了草料,一路上时快时慢,又蹦又跳。就这样颠啊颠的,总会将秦妙的身体颠向恩公的怀抱。

    由于吕臻牵着缰绳,两只手臂环绕住秦妙,在马儿的使坏下,两人少不了一番亲密接触。

    “殊卿?”

    察觉到秦妙紧绷的身子,吕臻询问道:“可是觉得哪里不舒服?”

    秦妙转过白皙透红的小脸,说道:“奴家没有不舒服,只是有些害怕……”

    “咴儿!”

    说话间,大黄马突然高亢地嘶鸣。下一秒,它竟耍性子狂奔起来,在竹林间横冲直撞,大有将两人甩下马背的势头。

    “嗯啊!”

    秦妙娇哼一声,惯性使她猛地向后倒去,撞在吕臻的胸膛上。

    吕臻眼疾手快,一只手揽在秦妙的腰间,防止她摔下去;另一只手勒紧缰绳,大喝一声“吁”,及时控制了它的行为。

    大黄马这才慢慢停下,烦躁地挥动马蹄。

    再低头看向秦妙,见她轻咬下唇,像小猫一样倚靠在自己怀里,身子发出微微颤抖。

    一股强烈的保护欲倏地涌上心头。

    吕臻前后两世,见过不少模样精美的女子,她们各有所长,可没有任何人能像秦妙这般,一个简单的眼神,就能让人心生爱怜。

    “你没事吧?”

    秦妙用手轻抚胸口,一对青涩的胸脯起伏地厉害,良久才回答道:“多谢恩公关切,奴家没事。”

    “那就好。”吕臻颔首,从马鞍的一侧取下皮鞭,不情不重地在大黄马的屁股上抽了一下,骂道:“你这畜生乱发什么疯?”

    “噗……”大黄马微微偏头,漆黑的眸子里流露出某种情绪,接着打了个响鼻,又把脑袋转了回去,顺便甩了一把油光发亮的鬃毛。

    一副不屑的样子……

    “什么鬼?”吕臻大惊。

    他居然从一匹马的眼睛和动作中,读出了类似于“竖子不足与谋”的意味来……早就听富平县长傅青说过,这匹马颇通人性,可未免太瘆人了吧!

    真怕它哪天开口说话:大师兄,不好了!师傅、二师兄和三师兄都让妖怪抓走了……

    趁着吕臻还在发呆,秦妙干脆窝在他的怀里没有起来,小脸恢复血色之后红扑扑的,还挂着幸福的微笑。

    “太阴娘娘果然无比灵验……”少女心中暗喜。

    “建国之前果然可以成精……”吕臻心中吐槽。

    不再多想,吕臻两腿一夹马腹,大黄马不情不愿地跑了起来,这回倒是老实了许多。

    “恩公,它刚才是怎么了?”秦妙重新坐好,轻声问道。

    “不晓得,也许是抽风吧。”吕臻随口回答。

    “唔……”秦妙略作思考,又道:“我听人说,有灵性的活物有了主子之后,要从主子那里讨一个名字,恩公不如给它起个名吧。”

    “起名?”吕臻重复道,不由得撇了撇嘴。

    这才穿越几天啊,我都给多少人取名取字了?干脆转行当算命先生得了。

    “凭恩公的文采,定能给它起个响亮的名字。”秦妙开心地说。

    响亮的名字那可多了:爪黄飞电、赤兔、的卢、乌骓、绝影……不行,这些名字已经有人取过了,显得没有创意。

    吕臻摸着下巴思考:这匹马是胡马与中原马的杂交品种,通体棕黄,肌肉结实,可惜血统差了点,又容易抽风……

    “有了,就叫它小杂种!”吕臻一拍大腿,说道。

    “嗯?”秦妙一愣。

    “逗你的。”吕臻笑道:“依我看,育沛騚最为合适。”

    色近琥珀谓之育沛,四蹄皆白谓之騚。

    “育沛騚……”秦妙喃喃道。

    “咴儿!”

    大黄马没来由地叫了一声,却没像刚才那样发狂,而是稳稳载着二人,在官道上纵情飞奔。

    “恩公你瞧,它喜欢这个名字。”秦妙惊喜地说道。

    “哈哈哈,果然是匹灵马!”吕臻对它的成见一扫而空,挥舞着皮鞭高声笑道:“育沛騚!育沛騚!”

    在主人的一声声呼唤之中,育沛騚展现出惊人的脚力,宛如一支离弦之箭,绝尘而去。

    ……

    吕臻是申时初回家的,五千两白银是酉时末送来的。

    为了表达诚意,杜恪不惜亲自驾车,领着四名手持木杖的家仆,来到都尉府。

    在门口轮值的恰巧是姚佺与郭岙,一个脸上带着骇人的刀疤,一个背宽如虎、腰壮如熊,看上去都是一等一的狠角色,威慑力堪比两只活的大虫。

    自从他们担负起看门的职责,路过都尉府门口的行人都少了三成。

    杜恪看向牌匾,再三确认这里是都尉府,而不是土匪窝后,对着一名家仆勾了勾手,道:“你去上前通报。”

    “啊!我?”家仆当即受宠若惊,用手指着自己反问道。

    “废话!”杜恪佯怒。

    “是……”家仆只好提溜着脑袋去了。

    “干什么的!”没等这名可怜的家仆靠近,郭岙便大声喝问。

    他一开口,脸上的横肉都在摆动。

    “咕噜……”家仆咽了口唾沫,吞吞吐吐地回答:“劳……劳烦大哥通禀都尉,我家主……主人来见。”

    “话都说不清楚,瞅你这丧门样儿。”郭岙皱起眉头,不怒自威道:“你倒是说你家主人是哪个啊,不然让我怎么去通报?”

    “我家主人乃大中正。”也许是大中正的名头让他有了几份底气,家仆说话终于利索了。

    郭岙打量了一番杜恪,说了句“等着”,转身进去了。

    不多时,这位汉子推门走了出来,后面跟着吕臻和苟坎。

    “哎呀,大中正光临敝府,有失远迎!”吕臻笑呵呵地抱拳说道。

    “岂敢岂敢,都尉折煞在下了。”杜恪先是作揖回敬,然后伸手对着马车,说道:“答应都尉的东西,在下如约送到,请过目。”

    “大中正哪里话。本官信不过谁,都不能信不过你啊!”吕臻摆了摆手,看似轻松的样子,“苟翁,且去查验一下。”

    你这叫信得过我?

    杜恪额头上的青筋动了动,却只得恭敬地回道:“能得到都尉如此评价,在下深感荣幸。”

    “大中午过谦了。”

    几名家仆将装满白银的五个箱子搬了出来,杜恪走上前将其一一打开,容苟平检查。

    虽然吕臻已经将此事告诉了苟平,但亲眼看见这么多白花花的银子,这位老人还是觉得浑然如梦。

    五箱银子,每箱一百两。

    “恩公,数目都齐着呢,没问题。”经过查验,苟平回到吕臻身边说道。

    “好。”吕臻轻轻点头,看向杜恪道:“大中正真乃一言九鼎,弘农杜氏也是名不虚传啊!”

    “都尉过誉了。”杜恪笑得格外勉强。

    五千两银子对于弘农杜氏而言,的确不算什么大事,可杜恪即便身为族长,在这种私事上,也没有权力让整个家族掏钱。

    因此,这些钱都是从他自己的府上出的。

    这样看来,五千两就不算小数目了。

    两人又客套了几句。

    直到吕臻使出了逐客大法:“府上早已备下了饭菜,大中正不如吃过再走?”

    反正钱也花了,不如就与这小子吃顿便饭,若能打好关系,也算让我杜家多一条路子……杜恪这样想着,决定接受吕臻的邀请,但出于礼节,还是得客套一下:“这……在下岂不是叨扰了。”

    谁知吕臻回道:“也是,那本官就不强人所难了。”

    “在下告辞,还请都尉留步。”杜恪看似平淡如水,心里却在怒骂吕臻没有教养。

    “不送。”

    赶走了杜恪,吕臻这才吩咐卫乙等人将银子搬进府邸。

    “恩公,这些箱子里装的是什么?”苟坎恰好从厢房出来,看着一箱又一箱的东西被人抬进主房,仰着脑袋问道。

    是我后半辈子的荣华富贵、老婆本!

    吕臻看了他一眼,笑道:“想知道?”

    “嗯嗯!”苟坎努力点头。

    “那你答应恩公,以后不吃烧鹅了。”

    苟坎听罢,撒腿就跑,一溜烟不见了人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