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以强欺弱,何须理由
雷蒙略一沉吟,坦诚地说道:“只要是我的朋友,我都不会见死不救。”
“那我算你的朋友么?”
这句疑问,勾起雷蒙思绪,让他想起一路上二人的点点滴滴。
虽然雷蒙很提防蒂儿,但是平心而论,蒂儿除了一直不遗余力地勾引自己之外,并没有做什么有损道德或者称之为坏事的举动,甚至对待难民的态度也让他刮目相看。
单纯点说,蒂尔不过就是个身世神秘,无家可归的女孩罢了。
可是说到身世神秘,无家可归,谁又不是呢?
“暂时算吧。”雷蒙挠挠头,退开一步说道。
“真的?”
蒂儿猛地凑近亲了雷蒙一口。
然后,她压低声音到只有二人能听到的音量说道:“那只小白兔,是异兽!”
说完,蒂尔一路小跑带着笑消失在庭院的阴影里。
“异兽?那只小白海棠兔?”
雷蒙脑际忽地浮现出那日奴隶市场上姬不息被人诬陷时的表情,他终于明白当时自己为什么会觉得有些奇怪了。
雷蒙抹了一把被亲的脸蛋,寻思着:“原来那时,姬不息真的动了杀心。”
……
荒丘候哈维·班森最近总是心绪不宁,失眠成了家常便饭。
他推开一左一右两个赤条条的女人,起身披衣步入庭院。
是啊,又到了这个时候。
他抬头望天,一轮圆月高悬苍穹,空气中的气息,温度,还有这个时节特有的虫鸣,都让他情不自禁地想起数年前的那个夜晚。
那一晚,他在楚都城下大军帐中,亲眼目睹二哥在跃上城头不久后,被三根长矛刺穿铠甲,然后如流星划过夜空,短暂而耀眼。
多年来,每到这个时节,二哥英勇无畏的身影以及那悲剧性的牺牲,就会在他脑际燃烧,犹如一道无法磨灭的烙印。
而那一天——二哥的祭日——也成为了他每年如期而至的梦魇。
在兄弟之中,二哥对班森最好。那时的班森甚至认为,自己可以没有父亲,但不能没有二哥。
二哥虽是为乌斯家牺牲,但却是死于楚人之手,此仇不共戴天!
自从乌斯二世登基之后,对旧国质子的监视以及关注,早不如先王乌斯一世。
于是,班森借机收买了哥达,让他为自己提供情报。
只要听说姬不息外出,班森总会想方设法制造“偶遇”,然后趁机对他进行打压和羞辱。
无数次,班森都无比希望姬不息能像个骑士一样向他提出决斗的邀约,这样他就可以光明正大地杀了他,报仇雪恨!
但是姬不息那个孬种,好像一只异化的乌龟,无论遭受多少攻击,都能把头缩进壳里,假装一切都没有发生。
哥达近日传来消息,称姬不息府上来了一个奇怪的人。
这个人不但会说楚地土语,而且身手还非常了得。
班森早就看出哥达在上次交锋中吃了大亏,他喉结上的淤青、眉间的伤口,但凡不是傻子都能看出来。
打不过人家,就只能夸张地抬高对手实力,这种小伎俩也就只能骗骗蠢货。
班森忍着反胃赏赐给了哥达一些钱财,随口让他去调查一下那个怪人的来历。
班森原本并没有把这件事当回事。
没想到哥达还挺机灵,很快通过入城守卫的关系,找到了一个名叫保罗的奴隶贩子。
然后,他采用废掉那个倒霉蛋另一条腿的手段,从保罗口中得知了“怪人”的来历。
一个失忆的边军,听上去像是被野人吓破了胆的孬种,无亲无故。
班森本不会在这种货色上浪费时间,可是今晚,哥达又传回消息,说那个叫雷蒙的家伙居然会诊骨固骨,甚至还让鼎鼎大名的葛德文也折服倾倒!
这就不简单了。
当年“灭国之战”前,二哥就总是告诫哈维·班森,大争之世,人才特别重要,倘若卓越杰出之士当真不能为我所用,那就杀之不要吝惜。
与其资敌,不如斩草除根!
二哥忠告,言犹在耳。
班森主意已定,决定明天就去找姬不息,当着他的面把雷蒙夺过来。
如果那家伙不识好歹,不肯弃暗投明的话,就索性当着姬不息的面把他宰了。
区区一个猪猡,就算杀了他,姬不息能说什么,他又敢说什么?!
……
翌日,雷蒙禀告了姬不息,他打算用葛德文赠送的金币采购一些谷物,送出城去救助那些难民。
姬不息自然支持,不过他不方便出面,便让小项找了两个侍从协助。
几人不便打楚侯的名号,因此都换了平民的服饰,从楚侯府后门出府。
一开始蒂儿也吵着要去,但是当雷蒙告诉她,如果要去,不能穿着美丽的衣裳和裙子,还要易容成丑八怪时,聪明的蒂儿立即打消了非分之想。
雷蒙自个儿留下一枚金币应急,其他都换成了粮食。
总算能为难民们做点事情,雷蒙心中欢喜难言。
按照小项的说法,王都的粮价已经高到匪夷所思的地步。
他记得去年这个时候,一枚金币可以买两车粮食,一车粮食足够五口人家一天三顿饱饭,吃上整整一年。
但是,当今年南方乱起来,难民涌向王都之后,粮价就随着难民潮一路飞涨。
现在一枚金币堪堪只能买半车谷物,还是那种陈谷子麦麸掺杂的货。
要是不细心检查,说不定还能在粮袋里面掏出陈腐霉谷和杂草梗。
“难民为什么都往王都跑?”雷蒙问道。
“‘灭国之战’后,他们的领主没了,现在乌斯二世是天下共主,就等同于他们的领主,所以避难自然要找领主了。”
小项说着:“而且,所有人都知道,奥鸿亚廷城的仓库里谷物堆积如山,据说足足可以吃上一百年。”
雷蒙才不相信这个传言,坐吃山空,即便存粮再多,只出不进也不是长久之道。
雷蒙问道:“难民中貌似没有咱们楚人。”
听到“咱们楚人”四字,小项心里暖烘烘的,说道:
“听说咱们楚地暂时没乱起来,一来是当年失国后,很多楚地名门冒死渡过冥泽,向南迁徙,留下来的大家族人望不足。”
“其次是没有乌斯王廷的王室和大臣愿意去楚地做官,陛下每次派去的守备司令,干不到一年就想尽办法调往异地,或回到王都,因此楚地如今多是以地方乡绅治理,反而比较稳定。”
“三来是楚人普遍安土重旧,讲究个落叶归根,宁可战死饿死在自家门口,也不愿千里迢迢客死他乡。”
“小项,你应该读过很多书吧?”
雷蒙知小项是楚侯府家生子,见他说话很有条理,这几日相处,也觉得他知书达理,举止得体,是个挺不错的小伙子。
“侯爷不禁我们识字读书,总是教导我们不要忘本,因此平日粗略读过几本,上不得台面。”小项有些腼腆道。
“等今日忙完得闲,我也要读读书,到时候烦请你做我师父,不吝赐教。”
“不敢不敢,您吩咐就好。”
“那我算你的朋友么?”
这句疑问,勾起雷蒙思绪,让他想起一路上二人的点点滴滴。
虽然雷蒙很提防蒂儿,但是平心而论,蒂儿除了一直不遗余力地勾引自己之外,并没有做什么有损道德或者称之为坏事的举动,甚至对待难民的态度也让他刮目相看。
单纯点说,蒂尔不过就是个身世神秘,无家可归的女孩罢了。
可是说到身世神秘,无家可归,谁又不是呢?
“暂时算吧。”雷蒙挠挠头,退开一步说道。
“真的?”
蒂儿猛地凑近亲了雷蒙一口。
然后,她压低声音到只有二人能听到的音量说道:“那只小白兔,是异兽!”
说完,蒂尔一路小跑带着笑消失在庭院的阴影里。
“异兽?那只小白海棠兔?”
雷蒙脑际忽地浮现出那日奴隶市场上姬不息被人诬陷时的表情,他终于明白当时自己为什么会觉得有些奇怪了。
雷蒙抹了一把被亲的脸蛋,寻思着:“原来那时,姬不息真的动了杀心。”
……
荒丘候哈维·班森最近总是心绪不宁,失眠成了家常便饭。
他推开一左一右两个赤条条的女人,起身披衣步入庭院。
是啊,又到了这个时候。
他抬头望天,一轮圆月高悬苍穹,空气中的气息,温度,还有这个时节特有的虫鸣,都让他情不自禁地想起数年前的那个夜晚。
那一晚,他在楚都城下大军帐中,亲眼目睹二哥在跃上城头不久后,被三根长矛刺穿铠甲,然后如流星划过夜空,短暂而耀眼。
多年来,每到这个时节,二哥英勇无畏的身影以及那悲剧性的牺牲,就会在他脑际燃烧,犹如一道无法磨灭的烙印。
而那一天——二哥的祭日——也成为了他每年如期而至的梦魇。
在兄弟之中,二哥对班森最好。那时的班森甚至认为,自己可以没有父亲,但不能没有二哥。
二哥虽是为乌斯家牺牲,但却是死于楚人之手,此仇不共戴天!
自从乌斯二世登基之后,对旧国质子的监视以及关注,早不如先王乌斯一世。
于是,班森借机收买了哥达,让他为自己提供情报。
只要听说姬不息外出,班森总会想方设法制造“偶遇”,然后趁机对他进行打压和羞辱。
无数次,班森都无比希望姬不息能像个骑士一样向他提出决斗的邀约,这样他就可以光明正大地杀了他,报仇雪恨!
但是姬不息那个孬种,好像一只异化的乌龟,无论遭受多少攻击,都能把头缩进壳里,假装一切都没有发生。
哥达近日传来消息,称姬不息府上来了一个奇怪的人。
这个人不但会说楚地土语,而且身手还非常了得。
班森早就看出哥达在上次交锋中吃了大亏,他喉结上的淤青、眉间的伤口,但凡不是傻子都能看出来。
打不过人家,就只能夸张地抬高对手实力,这种小伎俩也就只能骗骗蠢货。
班森忍着反胃赏赐给了哥达一些钱财,随口让他去调查一下那个怪人的来历。
班森原本并没有把这件事当回事。
没想到哥达还挺机灵,很快通过入城守卫的关系,找到了一个名叫保罗的奴隶贩子。
然后,他采用废掉那个倒霉蛋另一条腿的手段,从保罗口中得知了“怪人”的来历。
一个失忆的边军,听上去像是被野人吓破了胆的孬种,无亲无故。
班森本不会在这种货色上浪费时间,可是今晚,哥达又传回消息,说那个叫雷蒙的家伙居然会诊骨固骨,甚至还让鼎鼎大名的葛德文也折服倾倒!
这就不简单了。
当年“灭国之战”前,二哥就总是告诫哈维·班森,大争之世,人才特别重要,倘若卓越杰出之士当真不能为我所用,那就杀之不要吝惜。
与其资敌,不如斩草除根!
二哥忠告,言犹在耳。
班森主意已定,决定明天就去找姬不息,当着他的面把雷蒙夺过来。
如果那家伙不识好歹,不肯弃暗投明的话,就索性当着姬不息的面把他宰了。
区区一个猪猡,就算杀了他,姬不息能说什么,他又敢说什么?!
……
翌日,雷蒙禀告了姬不息,他打算用葛德文赠送的金币采购一些谷物,送出城去救助那些难民。
姬不息自然支持,不过他不方便出面,便让小项找了两个侍从协助。
几人不便打楚侯的名号,因此都换了平民的服饰,从楚侯府后门出府。
一开始蒂儿也吵着要去,但是当雷蒙告诉她,如果要去,不能穿着美丽的衣裳和裙子,还要易容成丑八怪时,聪明的蒂儿立即打消了非分之想。
雷蒙自个儿留下一枚金币应急,其他都换成了粮食。
总算能为难民们做点事情,雷蒙心中欢喜难言。
按照小项的说法,王都的粮价已经高到匪夷所思的地步。
他记得去年这个时候,一枚金币可以买两车粮食,一车粮食足够五口人家一天三顿饱饭,吃上整整一年。
但是,当今年南方乱起来,难民涌向王都之后,粮价就随着难民潮一路飞涨。
现在一枚金币堪堪只能买半车谷物,还是那种陈谷子麦麸掺杂的货。
要是不细心检查,说不定还能在粮袋里面掏出陈腐霉谷和杂草梗。
“难民为什么都往王都跑?”雷蒙问道。
“‘灭国之战’后,他们的领主没了,现在乌斯二世是天下共主,就等同于他们的领主,所以避难自然要找领主了。”
小项说着:“而且,所有人都知道,奥鸿亚廷城的仓库里谷物堆积如山,据说足足可以吃上一百年。”
雷蒙才不相信这个传言,坐吃山空,即便存粮再多,只出不进也不是长久之道。
雷蒙问道:“难民中貌似没有咱们楚人。”
听到“咱们楚人”四字,小项心里暖烘烘的,说道:
“听说咱们楚地暂时没乱起来,一来是当年失国后,很多楚地名门冒死渡过冥泽,向南迁徙,留下来的大家族人望不足。”
“其次是没有乌斯王廷的王室和大臣愿意去楚地做官,陛下每次派去的守备司令,干不到一年就想尽办法调往异地,或回到王都,因此楚地如今多是以地方乡绅治理,反而比较稳定。”
“三来是楚人普遍安土重旧,讲究个落叶归根,宁可战死饿死在自家门口,也不愿千里迢迢客死他乡。”
“小项,你应该读过很多书吧?”
雷蒙知小项是楚侯府家生子,见他说话很有条理,这几日相处,也觉得他知书达理,举止得体,是个挺不错的小伙子。
“侯爷不禁我们识字读书,总是教导我们不要忘本,因此平日粗略读过几本,上不得台面。”小项有些腼腆道。
“等今日忙完得闲,我也要读读书,到时候烦请你做我师父,不吝赐教。”
“不敢不敢,您吩咐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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