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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没事的,快来嘛!

    “雷蒙,在我即将步入黄泉之时……”

    一个少女如清泉般的声音发出:

    “我祈求你能大发慈悲,满足我临终前的一个不情之请,那就是让我做一回女人,体验一次诸神恩赐的欢愉。”

    她清澈的眼神中毫无惧意,哀求中甚至略带挑逗,似乎牢牢掌控着局面。

    “诸神赐予我如此美妙的皮囊,倘若就这么完璧归天,那便是对这份神赐的亵渎,更是对诸神的藐视,恐怕死后不会得到救赎,怨魂在野外终日游荡。”

    说着,她撩起散乱毛糙的及肩披发,在脑后高高挽起马尾,露出姣好面容。

    “你是女的?”

    雷蒙声音冷漠,疑问句说得像是陈述句,“我干的那些事,你都知道了?”

    “我手无缚鸡之力,不代表我的眼睛被蒙蔽,耳朵被堵塞,心智被污浊。”

    女子继续诉说着:

    “自打你从地狱门前活转回来,队伍里的猪猡便一个接一个离奇身亡,要不是因你还值几枚银叶,恐怕猪夫们早就将你我抛尸荒野,省的遭那长途跋涉的辛苦罪。”

    这个世界,人们称呼奴隶为“猪猡”,就连奴隶自己也不以为耻。

    相对的,奴隶贩子通常被称作“猪夫”。

    借着月色,雷蒙瞥了一眼囚车外呼噜震天的猪夫。

    他名叫保罗,此刻正挺着个大肚子倚靠车轱辘坐着,因醉酒不省人事。他怀中的酒囊倾斜着,兀自滴着残留的酒液。

    黄昏时,这个倒霉蛋猪夫被他雇来的两个自由骑手灌醉,两匹母马和现钱全被卷走,他一夜之间濒临破产。

    雷蒙的计划里,本没有杀死她的项目。

    他甚至刚刚才知道眼前这瘦小的,皮肤白的像蜡一样的猪猡,竟是个女的。

    雷蒙不杀她,倒不是因为什么特殊的原因,而是这一路上,她是唯一一个没有欺负过自己的猪猡——她没有抢过自己的面饼,没有趁着自己睡觉时尿在自己嘴里,更没有在别人捉弄自己时嘲笑或者起哄。

    她从始至终很安静,一直置身事外,也许偶尔在他被欺负的时候,流露出过一丝不易察觉的怜悯。

    雷蒙一直以为她心地善良,至少不坏,毕竟看着像个孩子。

    “雷蒙,莫非你在怀疑我的诚意?放心好了,队伍里只有保罗知道我是女人,准确说是女孩。”

    她特意强调了“女孩”二字,拉长了音节,嘴角浮现一抹狡黠。

    “要知道,在这么一个队伍里,女扮男装容易,但是站着尿尿却非易事,现在你知道为什么保罗每次去拉屎都要带上我了吧,嘿嘿,可不全是你们想得那般龌龊哟。”

    雷蒙不喜欢女孩说话时阴阳怪气的腔调,那和她年纪太不相称,简直像个妓女。

    没有第一眼识破她的女儿身,就已让雷蒙心生警惕,更何况简短几句对话,雷蒙就意识到眼前这个看上去只有十四五岁的女孩,内里却蕴藏着远超她年龄的老成灵魂。

    雷蒙有些明悟,之前被他无意忽略掉的细节渐渐浮出水面:

    为什么一开始只有她这个猪猡能享用囚车运输的待遇。

    为什么只有她的衣服布料最多,且没有破洞,关键部位还遮盖得严严实实,甚至只有她一人配穿鞋子……

    “是你结果了他们。”

    女孩瞥了一眼囚车内的高大尸体,“起初我还以为你只是为了泄愤报仇,但是今夜比尔他们灌醉了保罗,偷走了马匹远遁,而你又杀死了这个傻大个,局面瞬间对你最为有利,我就知道事情没有那么简单。”

    女孩接着道:“让我猜猜,你应该是算准了一切,肯定有所图谋!告诉我,你想让保罗带你去哪?千万别跟我说,你只是担心路上粮食不够果腹,才铲除了其他竞争对手?”

    “你的临终遗愿是又多了一条么?”雷蒙的声音依旧冰冷。

    “哈哈,你不提醒我倒要忘了,既然你不愿意讲,那就算了。今夜月色撩人,夏风暧昧,正是浪漫的好天气,你来做一次男人,而我则做一回女人,完事后要杀要剐,两不相欠,随你开心。”

    难以否认,眼前的女子虽然貌同乞丐,一双脏手却像是从泥土中崛起未绽放的花朵,肮脏却充满生机。

    她那对浅蓝色的眸子里满是掩盖不住的狐媚妖艳,脚踝处裸露的肌肤白腻如雪,月光下泛着醉人的荧光,远不似那一双碳堆里滚过的脏手般拒人千里。

    倘若她好好梳洗打扮一下,应该颇有几分姿色。

    只是这丫头话里话外,可有一点死到临头的畏惧?

    雷蒙喉结滚动,身体随之燥热起来,血液仿佛被点燃,身体个别挂件如雨后春笋般破土昂扬,迸发出勃勃生机。

    雷蒙努力克制,试图保持清醒,他前世的记忆犹如一个饱经风雨的船长,正使尽浑身解数保持风暴中的航船不被怒涛和狂风倾覆。

    雷蒙之所以会有前世的记忆,是因他是一个新鲜的魂穿者,相对的,这具躯体的“原主”曾是乌斯王廷边军的一名少尉,姓氏不详。

    “原主”因一次外出巡防时受到不明族群攻击,除他一人之外其余九人全军覆没。

    而他侥幸返回营地之后性情大变,眼神空洞,木讷不言,如同行尸走肉一般,已然不具备一名军人应有的最基本的素质。

    任务失败,损兵折将,但分管雷蒙的中尉念他往日有功,免其死刑。

    然而军法无情,死罪虽免,活罪难逃,因雷蒙早已散失了家人,中尉便将其低价卖给了奴隶贩子,任他卑微地苟活残喘,自生自灭。

    这在边军,实则算是一份莫大的恩情。

    奴隶贩子几经转手,雷蒙最终落在了保罗手上。

    那时的雷蒙已能说几句话,比如饿,尿尿等,若不留意,看上去和其他猪猡也没什么太大分别。

    那时保罗正好要运送一批猪猡前往王都奥鸿亚廷城,见他身材壮硕,孔武有力,又是一名边军军官出身,价格还十分便宜,索性便买了下来。

    保罗动的心思是将雷蒙包装成角斗士,送往王都供王公贵胄消遣——那些豪门富翁最爱看各色人等与猛兽搏斗。

    如果能侥幸赢上两场,保罗分得的酬金足够他自己一年花销,并且还能还清早先所欠的大笔债务。

    然而,自从雷蒙入队,还没等保罗一行人抵达王都,霉运和噩梦便接踵而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