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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约翰尼(五)

    当胡成杉与爸爸提着大包小包的包裹与行李箱,并把这些物件一股脑儿地全部塞进PASSAT的后备箱,汽车发出了轻微的响声,像是低声痛苦的呻吟。

    楼道的电子门禁在他们背后“滴滴”上锁,冰冷的铁门彻底将他们与楼上的家分割开来。胡成杉吃力地提着一个行李箱,回头望了一眼楼道的铁门,透过有机玻璃可以清晰地看见内里门厅歪七八扭停放着的自行车。

    他的心中莫名地忽然起了一种预感:

    自己,爸爸还有妈妈,他们再也回不到这个家了,这也将是他最后一眼看向这个他生活了将近十年的地方。

    “走吧?”爸爸将一个大号的包裹塞进了后备箱,抹了把额头的薄汗,看向站在那里,手中提着行李箱的胡成杉。

    “嗯。”胡成杉低下头颅,举起行李箱朝已经爆满了的后备箱中塞。但是后备箱已经塞不下任何东西,哪怕是一瓶矿泉水,每一寸角落都已被塞满。

    爸爸将行李箱从胡成杉手中接了过去,走到副驾驶位旁,打开了副驾驶位的车门将行李箱扔了进去。

    行李箱砸在人造革座椅上发出“嗵”的闷响。爸爸又“嘭”地一声关上了车门。

    “走吧。”但这次是一句淡淡的陈述句。

    ---

    银色的大众疾驰在高速公路上,这辆轿车的速度已经远远高于高速规定的最高速度。只有在经过区间测速路段与监控区域路段才会降下车速。

    高速上的车辆并不算多,但胡成杉坐在后座上仍然觉得心脏在剧烈地跳动着,尤其是在PASSAT开过测速区间时,爸爸便会将油门猛地一脚踩到底。他的身子便会突然深陷在椅背之中,人造革刺鼻的化学味道与劣质空气清新剂混合的味道便会一同折磨他的嗅觉神经。

    引擎的轰鸣分贝与他胸腔中的心跳频率呈正比例增长。这辆大众PASSAT在四车道的高速公路上频繁超速变道,数次双边的后视镜在惊险超车时与满载的重型卡车和油罐车仅差毫厘之间堪堪擦过。

    胡成杉心中的惊骇让他甚至想突然在后座上大喊起来。

    但理智还是最终控制了他几乎失控崩溃的情绪,他的眼睛死死盯着车前方的道路。

    爸爸还在沉默地开着车,一言不发。胡成杉觉得爸爸简直是疯了,“也许是爸爸太想早日赶到河内见到妈妈了吧。”他想着,这狂暴的速度与爸爸在胡志明市送他上学时的开车状态判若两人。

    在胡志明市的马路上,他最喜欢坐在副驾驶位上,放下车窗,听着马路两旁小商小贩人声鼎沸,闻着能让他疯狂分泌唾液的炸春卷的香味随着时间的推移渐渐充满整个车内的空间。

    大众再次与一辆蓝色SUV擦肩而过强行变道,SUV愤怒的喇叭声被这辆时速几乎要到达200km的大众PASSAT甩在后面。喇叭声因为大众超高的时速而在空气中被拉的很长,即便经过五六秒,胡成杉的耳畔仍然回响着拉长呕吼着的鸣笛声。

    车载音响中不知名的越南情歌终于放完了,缠绵的歌词与曲调直听得他耳朵发腻,甚至产生了轻微的反胃感。

    音响中静默了片刻,突然其中飘出了令他感到有些熟悉的曲调,吉他与贝斯交织的声音前调响起,背景音夹杂着轻微的架子鼓的金属音。前调较长,这支乐队的主唱并不急于唱出第一句歌词。

    略带空灵的音调与舒缓的歌曲节奏像一双无形温暖的双手,抚平了胡成杉躁动不安的内心。让他整个身子跌入了轻柔的海洋。

    带着乡村摇滚风格的前调终于在2分多钟后演奏完毕,主唱用他稍有沙哑的声音慢慢唱出了第一句歌词:

    Onadarkdeserthighway

    行驶在昏黑的荒漠公路上

    Coolwindinmyhair

    凉风掠过我的头发

    Warmsmellofcolitasrising

    温馨的大麻香弥漫在空气中

    ………

    沙哑的男声唱着一句句的歌词,搭配那舒缓的伴奏。如同深绿的罗勒叶碎一点点地撒进了一块渐渐融化的黄油液块,被融化的黄油一丝丝地包裹住一般恰到好处,

    …………

    UpaheadinthedistanceIsawashimmeringligh

    抬头遥望远方,我看到灯光闪烁

    Myheadgrewheavyandmysightgrewdim

    我的头越来越沉,视线也变得模糊

    Ihadtostopforthenigh

    我不得不停下来寻找过夜的地方

    Thereshestoodinthedoorway

    她站在门口招呼我

    ………

    轻慢的节奏让胡成杉的记忆再次被点醒,他想起来了,他的脑海中忽然浮现出了这首歌的名字,《HotelCalifornia》,翻译过来也就是《加州旅馆》,那个代课的英语老师在那天上午的英语课上放过这首上世纪的摇滚巨作。那支乐队的名字他也记住了,Eagles,老鹰。

    很奇怪的一件事,胡成杉的英语学的差强人意,英语成绩一直徘徊在班级倒数。水平仅限于勉强认全26个英文字母,说几句早中晚问候语和“Good”,“OK”。

    他自认没有语言方面的天赋,但是这个单词与那首歌的英文单词却一直清晰刻印在他的大脑记忆层上。

    《加州旅馆》这首摇滚乐直到胡成杉的名字变成约翰尼·胡,在他有时擦拭完一天中最后一个高脚杯,将Firework中最后一方地板上发黏的啤酒渍用拖把拖去之时,约翰尼会瘫坐在调酒台旁的吧台椅上,后背靠在大理石台壁上,戴上耳机,闭上眼睛听着这首慢摇的音节振动着他左右两旁的耳蜗。有时甚至会靠在吧台旁听着这首歌沉沉睡去,让这首歌在他周身回响整夜。

    他的耳机中会一直单曲循环着这首歌,甚至会将耳朵听得生疼。

    在他曾经听不懂那些歌词时,那个男人还在他身旁揉乱他的发顶。可当他已经能听懂那些歌词时,那个男人却早已不再待在他的身旁。

    只有在这首长达7分多钟的MTV版的《加州旅馆》在他耳旁荡彻时,他才能与那个男人有种短暂时空交会的感觉,男人问他想吃什么的声音,会在这首歌的背景声中穿越时间的封印幽幽地传来。

    记忆中的人是可恶的,他们会在特定的时刻来侵扰你,而你却无能为力,时间阀门是单向的,里面流淌着如水的命运,永不会倒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