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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后街凉亭(二)

    墙壁上挂着的风扇轻轻地吹起李葱莲鬓角散乱的发丝。

    在平常的日子里,她一般都会简单地给自己扎一个马尾就出门,今天也一样。

    未有施染脂粉的素颜,一双比普通女孩稍大一点的明亮双眼,微微挤在一起——李葱莲随意地笑了笑。

    “还行,不算那么差。”

    “昨晚,你都去哪了?”

    陈兰秋像母亲一样地咄咄逼人,层层追问。李葱莲咬着筷子,思量了半天,才想好如何去开口。

    “我被她们叫走了,不过,现在事情已经解决了……”

    话还没说完,坐在李葱莲左手边的陈兰秋伸出手,摸了摸女孩的脑袋。再说话时,这位37岁的女工喉咙里多了些沙哑的感伤。

    “昨晚,在加班的时候,我听到好多人都在说你,又跑出去干些不三不四的事情了。”

    “我?”李葱莲默然不语。

    回想起那些人这几天看她的眼神,李葱莲打了个寒战。她还不太熟悉这里,以至于没能第一时间发现那些眼神中隐藏着的端倪。

    嗤笑与不怀好意,在那些眸子的深处,兀自凿毁她的形象。一时间,李葱莲不想再回青白蓝电子厂了,下午,也不想再去上工。

    小馆里面的饭菜上的很快,两个人点的三个菜很快被端了上来。

    清炒土豆丝、酒香菜头以及一份腌笃鲜。小锅翻腾着淡淡的烟气,鲜美的腊肉和笋子煮成的泛白的汤汁,上面飘散着偏黄的油光。

    当热流滑入李葱莲的肠道之中,这从心口经过的暖意才给了她现在正哇凉哇凉的小心脏一点安慰,尽管,原本还算美丽的心情已经被损耗殆尽。

    菜上齐,小馆的老板娘用一只铁桶给她们盛来了米饭,简简单单的吃喝,李葱莲这才发觉自己已经许久没像这样,吃上一顿最平常不过的家常便饭了。

    想到这里,进城打工的女孩心中,第一次萌生出了回家的想法:她想妈妈了。

    一边吃饭,陈兰秋一边孜孜不倦地为李葱莲权衡利弊,她是真的不知道如何去解决这些问题。

    作为一位来自农村的80后妇女,陈兰秋从来没遇到过这样的事情。

    在小村子里,一个女人的名声几乎和她的命等同。

    没有人会去刻意地攻击其他妇人的德行,同住一个村,往祖上推,谁还没些血缘关系呢?大家都不愿意去撕破脸。

    可,一旦有那位女人确真地跟别人家的男人发生点不干不净的关系的话。一种风言风语便会在狭小的村落无形中诞生,直到让那名女性在村子里再无立足之地。

    在现代,她们尚且还有向外“逃命”的机会,陌生的县城以及先进的法律会成为她们最坚实的保护。

    而在古代,打断腿,骑木马,浸猪笼,都是极其残忍恶劣的刑法。

    从并不发达的小县城里面出来,李葱莲和陈兰秋的想法大差不差。两个臭皮匠凑在一起,果然还是无法胜过诸葛亮啊。

    讲到最后,李葱莲的声音越来越小,近乎呢喃细语;陈兰秋的话语渐渐减少,三口白米饭吃下肚子,再刮肚搜肠,也再说不出一个字来。

    吃完饭,三个盘子还能凑出一个菜来。没有胃口的李葱莲被陈兰秋问到要不要打包,女孩说不用。

    于是,陈兰秋兀自找这儿的老板娘买了一个一块钱的塑料打包盒。

    把吃剩下的清炒土豆丝垫在最下面,酒香菜头掰成一个小方格,剩下来的位置,陈兰秋将小锅下面正冒火的酒精棉给压熄,从其中捡出春笋和腊肉,摆了一条。

    晚上,陈兰秋准备拜托食堂里的师傅,或者去找郑红花,接来一个微波炉给这些剩菜打热,又是一餐。

    “葱莲,要不,趁午休,你去找花姐让她想想办法?”

    李葱莲:“~_~”。

    的确,这是没有办法的办法,在青白蓝电子厂,郑红花算不上是独揽大权,也能算得上是只手遮天。

    年老的郑厂长已经开始放权,不问世事。

    如今的厂里,作为一名在厂里呆了快二十年的老会计:魏元征。可以说是真正的“定海神针”。

    至于这些,是陈兰秋听那些喜欢讨论厂里事宜的碎嘴工人们说的,其中内幕,她一个普普通通的一线工人又有什么资格去知晓明白呢?

    回到厂里,距离下午上班还有些许的时间。

    李葱莲和陈兰秋都没有再回宿舍去午休,前者前往郑红花办公的小楼,后者则回到了自己的工位,继续赶工。

    即使现在不忙了,陈兰秋还是更偏爱去多做些,毕竟基础工资并不足以让她去获得改变日子的筹码,顶多照料生活。

    改变现状的筹码,改变生活的筹码,无论它是钱还是什么,无论在什么时候,都是越多越好。

    来到郑红花办公的小楼,李葱莲这一次是深吸了一口气,鼓起胆子走了上去。

    她轻轻地敲了敲办公室的门,里面传来了不怎么亲和的声音。

    “不是让小陈你别来打扰我吗!”

    “花姐,是我。”

    不一会儿,门被打开了,郑红花看了一眼站在门口很是局促的李葱莲,随意地挥挥手,把李给带了进去,把门关上。

    房间里,还有一位戴着金丝眼镜的年轻人,他穿着纯白色衬衫,下半身是一条没有系皮带的牛仔裤,脚上是皮鞋,油亮的大背头,看起来很斯文。

    在他的身前,放着一杯茶水;而在郑红花所坐的那个位置的正前方,摆着四个饭盒,每个里面的菜量都极少,给人一种吃剩下的感觉。

    “介绍一下,小李。”

    “叫陆哥。”

    “陆哥好!”

    “好。”男人回以一个点头,嘴角的笑容帅气而又阳光。

    “你先到外面等一下吧。”

    郑红花朝李葱莲摆摆手。

    “不了不了,郑总,我们不都已经聊的差不多了吗?回头手机上联系就行。”

    陆哥起身就要离开,他走到李葱莲身边,温和地拍了拍女孩的肩膀,把她往办公室里面推了推。

    郑红花:“好吧。”

    “那回头再见。”

    “好。

    “小葱,跟我来。”

    “哦哦。”

    看陆哥走出门去,李葱莲的脸有些红,跟上郑红花的脚步也慢了半拍。

    当郑红花回到自己的靠椅上,李葱莲也在刚刚陆哥所坐过的位置坐下,凳子上留有余温,那茶水尚未冰冷,李葱莲把它推开。

    好像,她还是第一次遇到这么阳光开朗的新都人,他那些自然熟的举动,令人不知所措。

    一时间,李葱莲一心想着陆,都忘记自己来这里的目的了。

    “来这里干嘛?”

    郑红花用筷子轻轻地捅着原本不多却还没吃完的饭菜。每次,她把那些食物送入口中都要咀嚼很久才能把它们咽下。

    不过,正发呆游神的李葱莲丝毫没注意到这点。

    “啊……啊——他刚才来干嘛的?”

    李葱莲指了指身后,那姓陆的男子并没有关上的门。

    “哦,谈生意的,还说什么给他留意些个漂亮的女工。”

    “干什么?”

    “做他女朋友,你做吗?”

    郑红花饶有兴致地看着李葱莲,后者被那双风情万种的眸子给盯的发慌,恼羞欲怒。

    “我?我……我还是算了。”李葱莲摇摇头。

    在她对面,郑红花巧笑两声,也没再难为李葱莲。

    “说说吧,这个时间点来找我干什么的?”

    “花姐,以前,如果厂里面有工人被人造谣,厂里面一般都会怎么处理啊?”

    李葱莲十分谨慎地开口询问。

    “直接开除了呗,这还有啥?”郑红花吃着饭,和李葱莲说出来的话也没经过脑子,脱口而出。

    “啊!”

    一声响亮的惊异声从李葱莲的口中传出。正吃饭的郑红花立马意识到眼前的女工正在讲自己的情况,放下筷子,从一旁的桌面上抽出纸巾,郑擦嘴的同时,劝慰着李。

    “别担心,这件事很快就过去了的。上次我不是都给你讲了吗?在厂里面张贴个告示,然后在收拾收拾那几个刺头,没事的,你别瞎操心。”

    “我听秋姐说,昨天,厂里面还有人在议论我。”

    “哎呀——他们都这样,捕风捉影的。再说了,你又没做过,怕什么?这闲话终日有,不听自然无。回去,啊,安心工作。”

    “行,行。”李葱莲被郑红花说服了,她自己本身从来没做过的事情,别人凭什么来指责她?

    “等这两周过去,五一小长假,我带你去十里海棠上逛街,带你买点衣服,散散心,昂?”

    “真……真的吗?”

    “真的,快回去吧。别瞎操心,你看你,都憔悴了。”郑红花起身送客,“我准备来午休了,中午没睡觉吧?也快回去睡会。”

    最终,李葱莲犹犹豫豫地离开了郑红花的办公室。

    见她离开,郑红花松了一口气,她慢慢地靠倒在椅子上,整个人都卸了劲。

    与其说是睡,倒不如说是直接昏了过去。这几天,她实在是太累了,筋疲力竭。

    回到车间,李葱莲又投身于那些重复且无趣的工作当中。

    电子厂里,没有白天与黑夜,只有白色吊顶上的灯在明暗间带走了一个个普通人的时间。

    而在更多的,新都边缘,还有被当垃圾一般被排出到天市里的,大大小小的工厂,它们当中,日夜不停地发出机械的轰鸣声,齿轮的转动和卡扣音。

    冰凉的金属上,泄露出黑色的机油,在沉重的运转里,它们被残忍地压榨了出来。其最终宿命,是被当作污渍用清洁的试剂,轻轻抹去。

    没有人会记录这一天机油的泄露,没有人会去追查它们生产自哪个品牌,更没有人,记住它们的名字。

    一切一切的功绩,被归属于使用它们的人——这些最底层的劳动人民,被授予荣誉,同时,他们也会被这些怨怼的零件们给诅咒……

    结束了一天的劳动,和结束了几天的劳动几乎没有差别,全是劳累。

    要是时间来到秋冬时分,白昼变短,出门和回去,都将看不到太阳。

    周五,李葱莲大大方方地伸了个懒腰,看着天边即将落下的夕阳,她终于得到了一个闲暇去欣赏。

    没有回寝,李葱莲径直走出了青白蓝电子厂,来到厂子后面的街道,那里有一个凉亭。

    在这里,人们赋予了它最简单也最贴切的名字,后街凉亭。

    早在前几天,李葱莲和陈兰秋在中午一起出来吃饭的时候,她们就已经来过这里,只是路经。

    想起来,那天,陈兰秋晚上吃完了打包带回来的剩菜后,还拉了一晚上肚子。回想起来,李葱莲是又心疼又想笑。

    陈兰秋真的和她的妈妈很像,在节约,这一点上。

    来到近前,亭前,一位上半身格子开衫衬衣,下半身牛仔铅笔裤的高挑女孩正在等待,她有着一张很精美的瓜子脸,高马尾辫。

    这和李葱莲的鹅蛋脸是截然不同的模样。不过,她们都带给他人一种同样的感受:可爱。

    在夕阳的余晖里,冯二娇的身上散发着青春洋溢的气息,比起李葱莲,她看上去更为的有精神,有活力。

    原本,李葱莲准备静静地走上前去。相距老远猛然打个招呼,总是会让人尴尬。没在意料中的是:冯二娇无意间地转头,使她一眼就发现了李葱莲。

    她大大方方地向李挥手示意。李葱莲看到了她那骤然展开的眉头,以及嫣然一笑。

    与这种温暖别离,似乎,已经过了好久。不是几天,也不是几个月,而是几年。

    没敢给冯二娇回应,李葱莲羞赧地低着头,跑到冯的身边,二人拥抱了一下。

    “嗅嗅……葱莲,你好臭啊!”

    “有吗?”李葱莲看冯二娇嫌弃她的表情,有些害羞。

    当经历了一天的工作,被汗水打湿了好几次,又风干好几次的衣服的的确确会带着些味道。这股味道被工装的外套包裹,被午后的晚风吹散,他人若不靠近,也的确是难以觉察。

    “要不……我回去洗洗?”

    “不用,忙碌了一天,你一定累了,先歇会。等下我来叫车,去我家洗。”

    李葱莲在凉亭的角落处坐下,那里没有阳光,一片阴影。同时,冯二娇放下来的书包也没搁在那里。

    不过,冯二娇把自己的背包抓入怀中,来到李葱莲的身旁落了座。一条臂膀如白蛇般柔顺地滑进李的腰间,把她搂住。

    既然相见,万事无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