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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章马良此人

    孟毅得了曹十四娘的心意,嘴上不说,心里还是很开心的。

    十四娘身材玲珑有致,性格活泼开朗,除了有些刁钻,爱挖苦人外,还是很好想处的。

    想到她白皙的酮体,心里一片火热,于是跑到水缸旁,把脑袋一下子沉浸下去,让自己清醒了好一会。

    孟毅忽然想起家里没有了吃食,这个时间点只能去酒肆。

    带着大量财货,不方便去酒肆,就转弯抹角的去了张府厨房的后面,那里有个窗户,正看到一个壮汉在烹饪羊肉,香气从里面飘出来。

    在唐朝,羊肉是上流社会吃的最多的肉类,尤其是西北。

    在北方小麦的种植面积越来越大,慢慢替代粟米,成为主食。胡饼与面汤,成功占领人们的一日两餐。

    孟毅踮着脚小声喊道:

    “良子哥!良子哥!”

    这个壮汉正沉浸在烹饪中,好半晌才看到窗户外的孟毅。

    这个壮汉,叫马良,是张府的厨师,也是孟毅的邻居。

    一米八多的大个子,五大三粗,长的还过得去,就是稍稍显老。

    明明只有二十岁的年纪,看上去都快四十了。

    据马良自己说,他是东汉忠成侯马援,马伏波的后人。

    孟毅表示不全信,在西域姓马的太多了,到三国时期,马腾就养育了不少儿郎,尤其是锦马超。

    当时羌人被马超征服,好多崇拜他的,都给自己取了一个马的姓氏。

    现在依然很多羌人姓马,都说自己是马腾或者锦马超的后人。

    马良没有当兵却当了一个橱子,你还甭说,这小子做的有模有样,尤其一道“浑羊殁忽”,做的那简直绝了。

    浑羊殁忽一般百姓吃不起,皇室贵族乐意用这道菜彰显尊贵身份。

    唐朝皇帝在宴请有功之臣时,就是一道压轴大菜。

    每当皇宫设宴的时候,就会按照就餐人数去宰杀活鹅,去掉鹅的毛和内脏,然后把调制好的糯米饭和香料塞进羊的肚子里。

    接下来,在宰杀一头羊,剥掉羊皮,去掉羊的内脏,然后把鹅塞进羊的肚子里,把羊放在火上烤,

    这里需要大量的调料,有些香料,孟毅听都没听过,更没见过。

    等羊肉烤熟后,拿出羊肚子里的鹅肉进食。

    你没看错,那些贵族只吃鹅肉,至于羊肉,心善的主家会让下人分食,这样的主家太少,一般的都会选择丢弃。

    这就是所谓的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

    平常百姓,就算生活在河西养了牛羊的家庭,一年也就那么几个特定时间吃到肉食,

    有些人家长年吃麸皮或者野菜,脸上全是菜色,肚子上一道道青绿绿的肠子清晰可见。

    马良算是张府的家生子,从他爷爷那辈就在服侍张公义潮。

    在张公义潮,客居长安的那段时间,马良的爷爷带着全家,也居住在那里。

    马良的爸爸在长安娶得婆娘柳氏。

    柳氏一共为马家生了两个孩子,一个是马良,一个是马小草儿。

    那马小草儿比马良小四五岁,是个懂事的小姑娘,也是一个苦命的孩子。

    因为在生小草儿时,柳氏难产撒手而去,当时张公义潮已经去世将近三年,府里都是翁氏在操持。

    翁氏无所出,没有威信,张府管理开始松散。

    马良的爸爸就开始沾染不少的坏习惯,还结识了一些富婆。

    柳氏难产,马良爸爸不争气,又给富婆当了面首,富婆去江东,也准备把马良的爸爸带走。

    这把马良的爷爷气的,一着急上火,突然得了急病,死去了。

    撇下一个五六岁的马良和一个刚断奶的小草儿。

    翁氏看到张府整天鸡飞狗跳的,也不愿在这里待着了,准备把房子一卖,回娘家生活。

    在回娘家之前,遣散了仆人,又拜托娘家堂叔翁皓,联系了一个靠谱的西域商人,把马良和小草儿送回了沙州。

    马良能长这么大,多亏吴家。吴家曾与马良的爷爷有约定,孙子辈如有异性,当结为夫妻,并写了婚书。

    吴家三辈单传,到了第三辈的人,名字叫吴云泰。

    这吴云泰是个俊俏的小伙,于是就成了小草儿的未来夫君。

    他现在也是依靠张府生活,小伙子长得精神,又有责任心,懂的一些拳脚功夫,张淮鼎就提拔他,成了总护院,负责张府的安全事宜。

    马良因为小舅子是总护院,也跟着沾光。

    他经常从张府往家里捎带一些吃食,没有哪个不开眼的去管,也就阴总管说一两句,让马良不要太张扬。

    孟毅找马良也是想沾点便宜。

    他与马良属于不打不成交。

    想当初,孟毅刚来张府,住进府后的坊市,好多人都来欺负他,尤其是武布城的三个儿子。

    当孟毅好好收拾了他们之后,武家儿郎就找到马良,戳弄着马良去收拾孟毅。

    马良是橱子,手下的摔打功夫也不孬。

    小时候没有大人护持,没少在坊市打架斗殴。

    打遍坊市无敌手,又因为他打架时,不管不顾,拿到啥趁手,就用啥做武器,俗称敦煌战神愣良子。

    可碰到孟毅,愣良子老实了,因为干不过呀,毕竟他打架全凭血勇,又没有经过专业训练,哪是孟毅的对手。

    孟毅把他打服后,也知道这个一米八大个,是个实心眼的人,与他打架,也是别人撺掇的,便请他喝了一次酒,了结之前的误会。

    从此往后,马良就成了孟毅的好朋友,好哥们。

    马良看到孟毅,傻笑起来,拿起案板上的哈密瓜,狠狠地啃了一口,挑衅的冲他挤眉弄眼。

    孟毅双手合十:

    “良子哥,来点吃的呀!”

    看到孟毅在耍宝,心里很得意,瞅瞅边上没人,就把一盘菓子递了出来。

    孟毅眼前一亮,他来到这个时代,唯一入眼的吃食就是这菓子。

    有一次,马良偷偷带出一点,送给孟毅去品尝。

    孟毅就喜欢上了这个菓子。

    这菓子制作精美,放在手心去看,如同一个工艺品。

    佐料也各式各样,甚至有水果味的。

    孟毅高兴的接过盘子,迫不及待的捏了一个放在嘴里。

    一瞬间,又香又甜又糯的味道充斥整个空间,牙缝里有股痒痒的感觉,这滋味太爽了。

    “真TM的好吃!竟然是红豆砂的!”孟毅赞叹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