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章马良此人
孟毅得了曹十四娘的心意,嘴上不说,心里还是很开心的。
十四娘身材玲珑有致,性格活泼开朗,除了有些刁钻,爱挖苦人外,还是很好想处的。
想到她白皙的酮体,心里一片火热,于是跑到水缸旁,把脑袋一下子沉浸下去,让自己清醒了好一会。
孟毅忽然想起家里没有了吃食,这个时间点只能去酒肆。
带着大量财货,不方便去酒肆,就转弯抹角的去了张府厨房的后面,那里有个窗户,正看到一个壮汉在烹饪羊肉,香气从里面飘出来。
在唐朝,羊肉是上流社会吃的最多的肉类,尤其是西北。
在北方小麦的种植面积越来越大,慢慢替代粟米,成为主食。胡饼与面汤,成功占领人们的一日两餐。
孟毅踮着脚小声喊道:
“良子哥!良子哥!”
这个壮汉正沉浸在烹饪中,好半晌才看到窗户外的孟毅。
这个壮汉,叫马良,是张府的厨师,也是孟毅的邻居。
一米八多的大个子,五大三粗,长的还过得去,就是稍稍显老。
明明只有二十岁的年纪,看上去都快四十了。
据马良自己说,他是东汉忠成侯马援,马伏波的后人。
孟毅表示不全信,在西域姓马的太多了,到三国时期,马腾就养育了不少儿郎,尤其是锦马超。
当时羌人被马超征服,好多崇拜他的,都给自己取了一个马的姓氏。
现在依然很多羌人姓马,都说自己是马腾或者锦马超的后人。
马良没有当兵却当了一个橱子,你还甭说,这小子做的有模有样,尤其一道“浑羊殁忽”,做的那简直绝了。
浑羊殁忽一般百姓吃不起,皇室贵族乐意用这道菜彰显尊贵身份。
唐朝皇帝在宴请有功之臣时,就是一道压轴大菜。
每当皇宫设宴的时候,就会按照就餐人数去宰杀活鹅,去掉鹅的毛和内脏,然后把调制好的糯米饭和香料塞进羊的肚子里。
接下来,在宰杀一头羊,剥掉羊皮,去掉羊的内脏,然后把鹅塞进羊的肚子里,把羊放在火上烤,
这里需要大量的调料,有些香料,孟毅听都没听过,更没见过。
等羊肉烤熟后,拿出羊肚子里的鹅肉进食。
你没看错,那些贵族只吃鹅肉,至于羊肉,心善的主家会让下人分食,这样的主家太少,一般的都会选择丢弃。
这就是所谓的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
平常百姓,就算生活在河西养了牛羊的家庭,一年也就那么几个特定时间吃到肉食,
有些人家长年吃麸皮或者野菜,脸上全是菜色,肚子上一道道青绿绿的肠子清晰可见。
马良算是张府的家生子,从他爷爷那辈就在服侍张公义潮。
在张公义潮,客居长安的那段时间,马良的爷爷带着全家,也居住在那里。
马良的爸爸在长安娶得婆娘柳氏。
柳氏一共为马家生了两个孩子,一个是马良,一个是马小草儿。
那马小草儿比马良小四五岁,是个懂事的小姑娘,也是一个苦命的孩子。
因为在生小草儿时,柳氏难产撒手而去,当时张公义潮已经去世将近三年,府里都是翁氏在操持。
翁氏无所出,没有威信,张府管理开始松散。
马良的爸爸就开始沾染不少的坏习惯,还结识了一些富婆。
柳氏难产,马良爸爸不争气,又给富婆当了面首,富婆去江东,也准备把马良的爸爸带走。
这把马良的爷爷气的,一着急上火,突然得了急病,死去了。
撇下一个五六岁的马良和一个刚断奶的小草儿。
翁氏看到张府整天鸡飞狗跳的,也不愿在这里待着了,准备把房子一卖,回娘家生活。
在回娘家之前,遣散了仆人,又拜托娘家堂叔翁皓,联系了一个靠谱的西域商人,把马良和小草儿送回了沙州。
马良能长这么大,多亏吴家。吴家曾与马良的爷爷有约定,孙子辈如有异性,当结为夫妻,并写了婚书。
吴家三辈单传,到了第三辈的人,名字叫吴云泰。
这吴云泰是个俊俏的小伙,于是就成了小草儿的未来夫君。
他现在也是依靠张府生活,小伙子长得精神,又有责任心,懂的一些拳脚功夫,张淮鼎就提拔他,成了总护院,负责张府的安全事宜。
马良因为小舅子是总护院,也跟着沾光。
他经常从张府往家里捎带一些吃食,没有哪个不开眼的去管,也就阴总管说一两句,让马良不要太张扬。
孟毅找马良也是想沾点便宜。
他与马良属于不打不成交。
想当初,孟毅刚来张府,住进府后的坊市,好多人都来欺负他,尤其是武布城的三个儿子。
当孟毅好好收拾了他们之后,武家儿郎就找到马良,戳弄着马良去收拾孟毅。
马良是橱子,手下的摔打功夫也不孬。
小时候没有大人护持,没少在坊市打架斗殴。
打遍坊市无敌手,又因为他打架时,不管不顾,拿到啥趁手,就用啥做武器,俗称敦煌战神愣良子。
可碰到孟毅,愣良子老实了,因为干不过呀,毕竟他打架全凭血勇,又没有经过专业训练,哪是孟毅的对手。
孟毅把他打服后,也知道这个一米八大个,是个实心眼的人,与他打架,也是别人撺掇的,便请他喝了一次酒,了结之前的误会。
从此往后,马良就成了孟毅的好朋友,好哥们。
马良看到孟毅,傻笑起来,拿起案板上的哈密瓜,狠狠地啃了一口,挑衅的冲他挤眉弄眼。
孟毅双手合十:
“良子哥,来点吃的呀!”
看到孟毅在耍宝,心里很得意,瞅瞅边上没人,就把一盘菓子递了出来。
孟毅眼前一亮,他来到这个时代,唯一入眼的吃食就是这菓子。
有一次,马良偷偷带出一点,送给孟毅去品尝。
孟毅就喜欢上了这个菓子。
这菓子制作精美,放在手心去看,如同一个工艺品。
佐料也各式各样,甚至有水果味的。
孟毅高兴的接过盘子,迫不及待的捏了一个放在嘴里。
一瞬间,又香又甜又糯的味道充斥整个空间,牙缝里有股痒痒的感觉,这滋味太爽了。
“真TM的好吃!竟然是红豆砂的!”孟毅赞叹道……
十四娘身材玲珑有致,性格活泼开朗,除了有些刁钻,爱挖苦人外,还是很好想处的。
想到她白皙的酮体,心里一片火热,于是跑到水缸旁,把脑袋一下子沉浸下去,让自己清醒了好一会。
孟毅忽然想起家里没有了吃食,这个时间点只能去酒肆。
带着大量财货,不方便去酒肆,就转弯抹角的去了张府厨房的后面,那里有个窗户,正看到一个壮汉在烹饪羊肉,香气从里面飘出来。
在唐朝,羊肉是上流社会吃的最多的肉类,尤其是西北。
在北方小麦的种植面积越来越大,慢慢替代粟米,成为主食。胡饼与面汤,成功占领人们的一日两餐。
孟毅踮着脚小声喊道:
“良子哥!良子哥!”
这个壮汉正沉浸在烹饪中,好半晌才看到窗户外的孟毅。
这个壮汉,叫马良,是张府的厨师,也是孟毅的邻居。
一米八多的大个子,五大三粗,长的还过得去,就是稍稍显老。
明明只有二十岁的年纪,看上去都快四十了。
据马良自己说,他是东汉忠成侯马援,马伏波的后人。
孟毅表示不全信,在西域姓马的太多了,到三国时期,马腾就养育了不少儿郎,尤其是锦马超。
当时羌人被马超征服,好多崇拜他的,都给自己取了一个马的姓氏。
现在依然很多羌人姓马,都说自己是马腾或者锦马超的后人。
马良没有当兵却当了一个橱子,你还甭说,这小子做的有模有样,尤其一道“浑羊殁忽”,做的那简直绝了。
浑羊殁忽一般百姓吃不起,皇室贵族乐意用这道菜彰显尊贵身份。
唐朝皇帝在宴请有功之臣时,就是一道压轴大菜。
每当皇宫设宴的时候,就会按照就餐人数去宰杀活鹅,去掉鹅的毛和内脏,然后把调制好的糯米饭和香料塞进羊的肚子里。
接下来,在宰杀一头羊,剥掉羊皮,去掉羊的内脏,然后把鹅塞进羊的肚子里,把羊放在火上烤,
这里需要大量的调料,有些香料,孟毅听都没听过,更没见过。
等羊肉烤熟后,拿出羊肚子里的鹅肉进食。
你没看错,那些贵族只吃鹅肉,至于羊肉,心善的主家会让下人分食,这样的主家太少,一般的都会选择丢弃。
这就是所谓的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
平常百姓,就算生活在河西养了牛羊的家庭,一年也就那么几个特定时间吃到肉食,
有些人家长年吃麸皮或者野菜,脸上全是菜色,肚子上一道道青绿绿的肠子清晰可见。
马良算是张府的家生子,从他爷爷那辈就在服侍张公义潮。
在张公义潮,客居长安的那段时间,马良的爷爷带着全家,也居住在那里。
马良的爸爸在长安娶得婆娘柳氏。
柳氏一共为马家生了两个孩子,一个是马良,一个是马小草儿。
那马小草儿比马良小四五岁,是个懂事的小姑娘,也是一个苦命的孩子。
因为在生小草儿时,柳氏难产撒手而去,当时张公义潮已经去世将近三年,府里都是翁氏在操持。
翁氏无所出,没有威信,张府管理开始松散。
马良的爸爸就开始沾染不少的坏习惯,还结识了一些富婆。
柳氏难产,马良爸爸不争气,又给富婆当了面首,富婆去江东,也准备把马良的爸爸带走。
这把马良的爷爷气的,一着急上火,突然得了急病,死去了。
撇下一个五六岁的马良和一个刚断奶的小草儿。
翁氏看到张府整天鸡飞狗跳的,也不愿在这里待着了,准备把房子一卖,回娘家生活。
在回娘家之前,遣散了仆人,又拜托娘家堂叔翁皓,联系了一个靠谱的西域商人,把马良和小草儿送回了沙州。
马良能长这么大,多亏吴家。吴家曾与马良的爷爷有约定,孙子辈如有异性,当结为夫妻,并写了婚书。
吴家三辈单传,到了第三辈的人,名字叫吴云泰。
这吴云泰是个俊俏的小伙,于是就成了小草儿的未来夫君。
他现在也是依靠张府生活,小伙子长得精神,又有责任心,懂的一些拳脚功夫,张淮鼎就提拔他,成了总护院,负责张府的安全事宜。
马良因为小舅子是总护院,也跟着沾光。
他经常从张府往家里捎带一些吃食,没有哪个不开眼的去管,也就阴总管说一两句,让马良不要太张扬。
孟毅找马良也是想沾点便宜。
他与马良属于不打不成交。
想当初,孟毅刚来张府,住进府后的坊市,好多人都来欺负他,尤其是武布城的三个儿子。
当孟毅好好收拾了他们之后,武家儿郎就找到马良,戳弄着马良去收拾孟毅。
马良是橱子,手下的摔打功夫也不孬。
小时候没有大人护持,没少在坊市打架斗殴。
打遍坊市无敌手,又因为他打架时,不管不顾,拿到啥趁手,就用啥做武器,俗称敦煌战神愣良子。
可碰到孟毅,愣良子老实了,因为干不过呀,毕竟他打架全凭血勇,又没有经过专业训练,哪是孟毅的对手。
孟毅把他打服后,也知道这个一米八大个,是个实心眼的人,与他打架,也是别人撺掇的,便请他喝了一次酒,了结之前的误会。
从此往后,马良就成了孟毅的好朋友,好哥们。
马良看到孟毅,傻笑起来,拿起案板上的哈密瓜,狠狠地啃了一口,挑衅的冲他挤眉弄眼。
孟毅双手合十:
“良子哥,来点吃的呀!”
看到孟毅在耍宝,心里很得意,瞅瞅边上没人,就把一盘菓子递了出来。
孟毅眼前一亮,他来到这个时代,唯一入眼的吃食就是这菓子。
有一次,马良偷偷带出一点,送给孟毅去品尝。
孟毅就喜欢上了这个菓子。
这菓子制作精美,放在手心去看,如同一个工艺品。
佐料也各式各样,甚至有水果味的。
孟毅高兴的接过盘子,迫不及待的捏了一个放在嘴里。
一瞬间,又香又甜又糯的味道充斥整个空间,牙缝里有股痒痒的感觉,这滋味太爽了。
“真TM的好吃!竟然是红豆砂的!”孟毅赞叹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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