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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相遇

    “周一程!过来!”程味平笑颜如花坐在地上,朝两三米处蹒跚学步的孩子拍手,引他过来。

    带回来的婴儿也已经一岁多了,孩子也不复开始的瘦弱,在程味平的照顾下,茁壮成长,脸也变的圆润,肌肤白里透红,双目有神。程味平为他取名周一程。此刻他哇哇叫着眨巴起圆溜溜的大眼睛朝程味平走去。他刚开始学走路,心急要快些到程味平的身边,步伐不稳走了两步就要摔倒。程味平反应迅速一把抱住他,他很喜欢这样刺激的感觉,咧开嘴巴呀呀笑了起来。

    “傻呼呼的,再试一遍吧!”“呀呀!”

    程味平将他抱在怀里,看着他瓷娃娃一样的脸,越看越欢喜,是百看不厌。她为孩子取名为周一程,姓不是随她,而是随她记忆里的那个男人,那个男人也姓周,她取这个名字也有纪念故人的意思。

    阳光打在周一程的侧身,把他的小小影子投在地面。他一次次试着走,总是走不到两三步就失去重心,他也不嫌烦,失败了很多次还是不断地尝试。在程味平期待的目光中,终于成功地保持平衡走完了这段几米长的路。

    “好棒!”程味平将周一程抱起来:“真是个努力的好孩子。”她抱着他在屋子里游荡,脚下迈动轻盈的舞步。

    小周一程的小脚丫也摇摇晃晃,兴奋异常。他仿佛在坐太空船,重心忽高忽低使他哈哈大笑起来。他被抱着双臂时而踏上茶几,时而飞到电视机柜子,飞进房间后在程味平书桌上打开的书籍笔记跳舞,最后被程味平放躺在软绵绵的床上。

    “呀呀哇!”他口中发出不成意思的音调,似乎要程味平带他再来一次,在床上也不安生,手脚动动想要爬起来。

    程味平用手指点点他的小脸蛋,坐到床边目光落到刚刚玩闹时被周一程踢倒在书桌上的一本相册。她抿起嘴巴干脆抱起周一程让他坐在自己的腿上,伸手将那相册拿过来。她脸上涌出无限的柔和,伸手抚摸着相册,对周一程说:“这本相册是我最宝贵的东西,我的秘密,就藏在里面。”

    “哇呀!”周一程张大嘴巴傻愣愣地摇晃着脑袋。

    “想看啊?你要好好看好。”程味平自然是听不懂周一程的话,她只是自己想看了,也想找个人听她说说积压在心底从来没有对任何人说过的往事。

    轻轻翻开相册,第一页偌大的相册夹页只放着一张泛黄掉色的小相片,相片里一个正儿八经的男人梳着背头,一身中山装,站在一个公园的石狮子旁。男人年龄很年轻,好像才十来岁,带着一个细框眼镜,方脸大眼,长相斯斯文文却不羸弱,站得笔挺,透过相片都能看出他身上一股英气。

    “这个!就是我的师父,也就是你师公年轻的样子啦!看,帅吧!”程味平把相册放到周一程面前。周一程张开手去拍那相片,却被程味平抓住了小手:“可不准没礼貌!”

    “哦呀!”周一程点点头,也不知道听没听懂。

    “我给你讲讲他的事吧!”程味平看着相片里的男人,眼神变得缅怀:“很久以前的事情了,算起来都十多年了。我第一次遇见他的时候我还是小女孩,待在一个小山村里,那时的我什么都不懂。家里有四个孩子,我排第三,那时候我还不叫味平,而是有一个很土的名字,叫招娣。家里已经生了两个女孩了,总想着下一个就是儿子。那时候大姐二姐早早从学校出来去纺织厂工作,我还想读书,不过家里没有钱。就在小学毕业那年,我收了点番薯趁圩日就挑到县城去卖。”————————————————

    圩日,是一般西南乡镇特有的说法,是一个乡镇约定俗成的日期。每逢圩日,那些小镇的镇民和农民就会把自家种的养的挑了担子赶赴特定的集市摆摊售卖,也有很多商人运来生活用品等到集市售卖。到了那天,镇里的集市便异常热闹。每个乡镇的圩日都不一样,一般是三日一圩。相邻的镇子圩期不重复,这样就能让买卖双方都有较多的交易机会,也称为赶集。

    每逢圩日,镇上必定热闹非凡,各家各户都会出来或买或卖,即使不买不卖出来看看有什么稀奇玩意,凑凑热闹也是很好的。

    这天正是圆山镇的墟日,程招娣早早起了。洗漱过后她绑了两条辫子,从自己的衣服里穿了套旧浆洗得有些发白的麻布蓝衣。严格来说,她的衣服不是她的。家里的衣服她总是穿最旧的,大姐穿不下给二姐,二姐穿不下留着给她,到她身上已经是第三手。有时候她会想若她早点出生赶在大姐前头,兴许就能每年都穿上新衣了。

    吃了两碗白粥配泡菜,趁着时间尚早,程招娣把装好的两筲箕红薯用扁担横着挑了,再往上塞上一顶斗笠加小板凳,走两里的山路赶赴圆山镇的圩日。

    来到集市时,太阳已经爬上云端。有很多人已经摆好地摊吆喝。街道上人来人往,好不热闹。她左右看看,找了个比较合适的位置把担子放下。此前她跟过母亲来过很多次不过这次她独自一人来,对着热闹的场面心里也有些胆怯。女孩子脸皮薄,不敢大声吆喝,将带来的小凳子一放,往两筲箕红薯后一坐便算一个小商人了。

    人越来越多,程招娣东瞧西看,卖小吃摊子的香气四溢,卖米粮的都是木讷的老大爷,卖活禽的档口羽毛乱飞,卖衣服小摊前人们挑挑拣拣。卖新奇小玩意的档子围满了人她看不到里面卖什么只听得人们不时发出惊叹,弄得心里直痒痒,心想等红薯买得差不多自己说怎么也得逛上一遍。

    太阳渐渐升到头顶,越来越像个大火炉,隔着一个天空都把人蒸烤得着实难受。程招娣把那有些不合头型过大的斗笠戴在头上,稍微挡着点毒辣的太阳,随手把两条辫子甩到脑后,汗水也将她鬓边的秀发湿哒哒贴在双颊。她瓜子脸蛋被太阳蒸得粉红,一双明眸扑闪,这个十来岁的姑娘像一颗未熟而沾着露水的李子,青涩而朝气。

    到了中午时分,集市的人开始变少了,很多摊贩客人都回去吃饭了。太阳不知道什么时候躲到了厚厚云里,天色变得暗起来。浅灰的厚云层盖在镇子上空像个大锅盖,把空气闷的半熟了,比刚刚狠辣的阳光也好不到哪里去。

    程招娣待在小凳子上,托着下巴望向还剩下的半筲箕红薯,看来要下雨了,说不得要回去了。她想看看今天赚了多少,于是往怀里掏出装着钱的塑料袋,光天化日下就开始数了起来。她一张一张数,口中念念有词:“一毛,两毛……”正数到六毛,一股风清风吹来,她连忙抓紧了钱紧张地看向周围。

    淅淅沥沥的雨落了下来。

    她抬头看天,云把天上的太阳遮了个严实,她不知道什么时候天色就已经变得阴沉,这时雨一来,连风也带着一股潮湿的气息,原本闷热的空气带着湿气混杂着泥土的腥臭,让人有种心旷神怡的错觉。

    集市露天摆摊的人全都匆匆忙忙地收拾到东西到附近的屋檐下躲雨去了,雨势来得急且大还夹着风,叫人措不及防。

    “怎么落起雨了……”程招娣皱起眉头,来不及把钱放回塑料袋直接塞进兜里,顺手用带来的蛇皮袋将红薯盖起来,再把小凳子压到袋子上免得被风吹走了。她刚挑起扁担,兜里的零钱从敞开的口子零零散散落了下来,被风吹了吹,隐约要跑远了。

    程招娣啊呀一声,顾不得担子,踉踉跄跄弯腰跟着钱跑。那钱也调皮,轻飘飘东一张西一张地跑,她捡了两三张,眼看有几张就越来越远。

    雨点趁着程招娣捡钱的间隙,躲开了斗笠,将她微微出汗的脸扑湿了。程招娣看着东奔西走的零钱,急得眼泪汪汪的,小脸都鼓红了半分。

    这时一个高大的身影出现,也不见他有什么动作,走得两步大手一招就把那差不多自由的钱重新抓捕归来。

    又多了个人来抢钱!程招娣急忙上前揪着那人后背的衣服不让他离开:“哎!钱是我的!”

    那人回过头,程招娣戴着大斗笠,因而不得不把头仰地很高目光才能越过帽檐看清那人的样子。

    捡钱的是一个男人,约莫二三十岁,一头油亮的短发,身上浆洗得发白的色中山装。方脸方眉,嘴角含笑,戴了一副圆框眼镜,透着书生气,身形高大,程招娣只及他胸口。那人手中撑着一把伞,一手抓着程招娣刚刚“出逃”的钱。

    雨水啪啦打在伞面又溅成无数小水珠,他把伞往程招娣头上靠了靠替她挡住大部分雨珠,转而低头望着扎着双辫的程招娣。看到她两颊因为着急激得红彤彤的,刘海和鬓边的秀发因为雨水和汗水湿透贴在脸上,加之紧张而瞪得像铜铃般的大眼睛,这模样着实有些滑稽可爱。

    于是男人咧开嘴轻轻笑了起来,露出银白的牙齿,一个浅浅的酒窝,那里面似乎装着清酒,不浓也不烈,却使人心醉。

    “钱是我……”程招娣只关注她的钱。

    “我知道,我帮你捡回来而已。”男人的声音不高不低,有种温润的柔和,他将钱递给程招娣。

    “哦。”程招娣被他笑得脸更红了,慌慌张张接过钱,把斗笠压低了。挡住他的目光,也不让自己再看他,回头挑好自己的扁担,慌慌张张到一旁的屋檐下躲雨,心直跳不停像是做了什么亏心事。————————————————

    “我躲着雨,那人也跟着来了。我寻思他肯定是来瞧我笑话来了,不曾想他把我那半筲箕红薯都买走了,他问价我也不说,然后他给了我很多很多钱,足够买下十来斤的。我只当他是故意抓弄我的,一句话不跟他说。他买下来红薯却没再和我说话,就打着伞走了。雨停了街上又开始热闹,我把扁担筲箕放到同村熟人处,好好逛了两圈。是为了想再遇到他,还是真的想看热闹?那天街上卖了什么我都不记得了,反正脸是红了半天,一直回到家,家里人还以为我着凉发烧了。”程味平想起往事,脸涌出少女般的红粉。

    周一程啊呜一声,好像在问然后呢?程味平眨眨眼:“从那以后我就没见过他,每逢圩日我都会到镇子摆摊,可惜始终再没遇过他。但是虽然不见面,但还是时常会想起他的。直到一次我真的着凉发烧了,在家怎么也不好,病越来越重不像一般的感冒发烧,家里人想带我去镇里看大夫,我怕被看出是害了相思,一直拖着不愿意去。终于躺床上起不来了,家里才连夜带我去镇里看大夫。那是我第二次遇到他,我才知道他是镇上新来不久的洋大夫,不比那老中医把脉,他看病是要听胸口吃药片和打针水的,那时我病得几乎睁不开眼了……”

    以往的病,找点土方子,煎了喝下去也就没什么问题了,可这次程招娣病了好久始终不见好转。病得六七天,程招娣病情越发严重卧床不起了,家里人决定连夜带她去镇上看大夫。

    程招娣父亲背着程招娣走了老远的路,去过镇上的老中医处让他帮忙瞧瞧,不料老中医外出喝喜酒了,老中医邻居让他来新来的大夫那里看看。

    程招娣在父亲背上晃晃荡荡,又来到一处大夫家。

    “大夫,我女儿她……”

    “怎么拖这么晚才来,是脑膜炎还是暴发型的,已经形成脑疝,很难了。”

    “不是,这小病怎么还弄出个疝来了?大夫,都说你是大城市学过西洋的玩意的,给她打针,吃药丸,求求你一定要救救她呀!”

    “哎!别,大叔你这,你先起来,我尽管试试,不过机会很渺茫了。”

    程招娣病得眼睛已经看不清了,她躺在病床上耳朵传来零零碎碎的话语。听出那个声音,她吃力地睁开眼睛,黑暗中裂开一道缝隙,橘黄色的煤油灯光漏进来,终于再次看到那男人的模样。戴着眼镜的他脸上却没有印象里的笑容,只留着紧蹙的眉间映到她无神的瞳孔,两人对上了眼神。

    男人望着她无奈地叹了一口长气,灯光渐渐昏暗了。程招娣撑不住,缓缓闭上了眼睛。心里还在想,原来他还是个大夫……————————————————

    “有些人就是这样,只见了一眼就可以住到你心里,让你时时想起心里又很难受。第二次见到他,我却快要死了。那时我心想,可算再见了一面,知道他是什么人,省得每天挂在心上。我也知道那时我的模样肯定谈不上好看,被他看到这副半死不活的脸可是丢死人了。幸好快要死了,谅他也不敢笑一个快死的人。要是那时就死了,当真就一了百了,没有遗憾了。”程味平看着相片里的男人痴痴地笑了:“可惜,没能就这样死了。”————————————————

    程招娣的意识渐渐清晰,身处黑暗里感觉有些冷。她动了动手发觉还有知觉,身体很僵硬仿佛被冻僵了。她还没睁开眼睛前思索了一下,自己好像病得快死了,大概这会也死得差不多了要回光返照了吧!耳边传来微风吹拂的呼呼声,身体越来越冷,难道自己是在阴曹?她可怕见鬼了,也不敢贸然睁开眼睛,生怕一张眼看到一群牛头马面和黑白无常。想起这些周围的风声似乎更急,面前还有隐隐的黑影晃动,像极了来索魂的鬼怪。

    “行了!差不多就起来吧!棺材板都被你捂热了!”是那个男人的声音,温和带着疲累。

    程招娣一听这个声音,知道自己不在地府。心下一宽,放心地把眼睛睁开。面前却蒙着一块黄色的纸张,刚刚眼前晃悠的鬼影就是这张黄纸。她伸手把纸拿走,想不到还是贴在自己额头上的,撕下时还有点疼痛。

    映入眼帘的漫天繁星提醒她现在是夜晚。她是躺在一块木板上的,身边放着一盏老旧的煤油灯。扭头看时,那个斯斯文文的男人就坐在横放在地面的铁铲把上歇息。他卷起衣袖,衬衣上面的几颗纽扣都解开了,隐隐约约显出健硕的体格,宽大的衣服下是孔武有力的身躯。胸膛上渗出汗珠,在煤油灯微弱光下起伏。

    看男人衣衫不整,程招娣立马坐了起来,条件反射看了看身上的衣服,所幸没有凌乱的地方,只是穿在身上的衣服质感好生奇怪,像是旧社会的人穿着的女人衫,粗麻的颗粒感让她身上发痒。她一边抓痒一边打量着周围的环境。这定睛看才发现两人身处荒郊野岭,身旁一个还没完成的坟墓,屁股下是一块挺光滑的木板,棺材还放在黑漆漆的深坑里,她不敢往下看。空气传来焚香的味道,周围铺满纸钱。她心里不免害怕,抱着双臂:“这里是哪?我怎么会在这里?”

    男人说:“你家里人已经把你下葬了,我把你挖了出来,将你救了回来。”

    程招娣发出惊叹:“啊?你是大夫,你,我死了也能救回来?”

    男人解释:“我给你吃了特制的药物,你是假死,让你看样子跟死了差不多。”

    “这……你要干什么?”程招娣不明白男人的目的,为什么要救她还要等她下葬呢?

    男人疲累地竖起两根手指:“给你两个选择,一个是躺回棺材,我会让你死得毫无痛苦;第二个是,做我徒弟。”

    程招娣这才发现自己坐着的木板是棺材板,吓得从板上蹦出几步,看那坑里果然有一口打开了没有盖子的棺材,心里不免害怕:“啊?你是疯子吧?还是我是在做梦?”

    “我说的都是真话,你阳寿已尽,我救你是逆命而为。你可以做我徒弟,继续活下去,或者遵从命运死去。但是我得提醒你,做我徒弟一生都会孤孤单单,孤苦凄凉。我知道你很难接受这样的事实,这样吧!给你一晚的时间,好好想想,你有什么问题我都会回答,天亮之前做出你的选择!”男人捂着额头,将自己的脸藏在阴影处。

    夜晚似乎还很长,星拼命闪动,像给地上的人使眼色。

    程招娣也稍微冷静下来问:“做你徒弟是什么意思,做女大夫吗?”

    男人说:“大夫只是我一个身份。我是奇门孤脉的传人。奇门是个小门派,有三脉,分别是贫夭孤,我是孤脉。每一脉一师一徒,我缺一个徒弟。”

    程招娣每个字都听得懂,连起来就迷糊了:“这个奇门是干嘛的?没听说过,是哪个大队的?”

    男人被程招娣逗笑了:“哈哈,大侠故事听说过吧?那些飞檐走壁的武功有听过吗?奇门也算一个门派,不过是很特别的门派,门里的人都练一门叫天眼的神通,可以看到命运的脉络,能预知未来。入奇门的都是错误的人,相应的进入奇门就要付出代价,入门斩命。财富,情缘,寿命对应了每一脉的名称。”

    程招娣脑袋嗡嗡叫,想了半天才问:“是算命的吗?”

    男人想了一会:“你说的有那么点对,不过我们的使命是救众生,世人皆苦,我们跳离命运,就是为了帮助世人躲过大劫难。”

    程招娣有些不耐烦:“什么乱七八糟的,你叫什么名字?”

    男人报出他的本名:“周文生。”

    程招娣想起自己家里人:“我能回家吗?”

    周文生摇头:“不能,程招娣已经死了,从前的身份也已经不复存在。我已经给出你两个选择,没有第三条路。”

    程招娣望着一脸平和的周文生,沉思了半天:“做你徒弟,辛不辛苦的?要做些什么?干些农活我还可以,其他我不会的。”

    周文生仰头望着深空:“学会我教你的所有东西,听我的吩咐,一日为师终身为父你总听过吧?我就相当于你的老师。”

    程招娣心里盘算:“老师啊?有作业吗?”

    “哈哈。”周文生爽朗地大笑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