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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 | 身在罗马的人看不见罗马

    其实陆吾一开始不是这种十分像人的作风。也是知恩图报、敬爱师长、尊老爱幼的大好青年。他师傅把他从一个弱肉强食的丛林里捡回去,给他安身之地。就如同他栖息的那棵大树前,寒来暑往,树青树荣,落叶归根,虫吃烂叶鸟吃虫,不知不觉间滋养了土上土下许多生命。过去常是,蝉鸣惊了午夜幽梦,踏雪碎了冬日浅眠。这些人自然谈不得讨喜,但陆吾从不觉得厌烦。至少相比从前寡淡旁观的日子,如今的寡淡旁观似乎强上许多许多。

    如果非要说他师傅师兄是什么性格,大概就像如今宋时的书呆子吧。但因为没有功利性,仿佛他们存在的意义只是作为载体把自己的所知所学传授和应用。跟着他的师傅师兄一起呆的时间久了,最开始有些跳脱的性子也得到了收敛。

    他如今倒觉得,他只是潜移默化中照猫画虎罢了。

    与师兄们专修一门不同,师傅要他“博通”,就是什么都要学,什么都要听。所以堂堂课他都得听。师傅讲学时介绍他时说新来的小孩子是外界的,算是贵客。师兄们疼他年幼,无人照养,对他更加迁就温和。

    见到他们,陆吾才明白,那些安静的夜晚中,自己偶然间抬头瞅瞅头顶的星辰闪耀变换,心里空落落的时候,也许是无意识地渴望着如他们一样的眼光——如他们一样或神往、或欣喜或感叹的微笑。

    也不知道那群傻子师兄除了星象和惊叹欣喜,到底在看什么。

    但是,至少他年少时意识到这种不同的时候是把他们放在神坛上敬重、乃至敬畏的。就如同偶入神国的凡人,对于神明诚惶诚恐、满心神往。不过多谢他的师傅,他觉得凡人和神仙的差别就在于,神仙知道和会的东西得多一些。如果学会了神仙会的东西,那就能想神仙之所想。自然就可为神仙之所为。这样,虽然不是神明,但也庶乎近之。旧神将衰,新神未升。总之,那时在他眼里,神明与凡人之间的差别,不过是师与生的差别。

    这种理所应当的安逸和错误的认知,持续到他师傅砍下那个研究蛊毒的师兄的头。

    他的未来尚有变数,接触到的人却生而尘埃落定。尘埃落定的人和未来充满可能性的人是不一样的。前者大环境已经确定了,心境若是再与世无争些,可能以后也不会有什么大的改变。但后者两手空空,尚待有立锥之地,原先有的已经不够用,但又不太喜欢听那些所谓“尘埃落定”的人的劝告。往往就会吃亏、自讨委屈。

    特别好特别好的戏折子里也会出现一些无厘头的傻人,这些多是写折子戏的人头脑里的懒虫发作,下意识跨过了这种脸谱化的人物的思考。最后凑起来,就成了一个扁平而无关紧要的角色。这样的角色平平无奇,却又必不可少,甚至时常会靠这样的人推动剧情发展。不过令人庆幸的是,好的写手会把这些招人恨或者不爱不恨或者恨透了或者爱死了的人放在适当的位置。虽然并不想通过这些人物达到或表情达意或针砭时弊的目的,但能忍则忍,能用则用。毕竟写手也有鞭长莫及的地方。

    陆吾自从接触了戏折子,下意识认为自己就是那些戏里最主要的人。无论结局是喜是悲,总与他有相似之处。可他慢慢发现,不是这些戏里的人与他有相似之处,而是他看戏时的心态一直没变过——下意识总把事情往扁平里想,仿佛这样就能万事大吉。而事实上,由于写戏的人总喜欢圆满,最后往往真的万事大吉了。于是,他也就觉得自己是对的。

    他一直在做自己的事,却又好像无所事事。所以才能是随便一部折子戏里的人。

    曾有些日子,他总渴望平静,总渴望事情快点结束。就像经常被爹打骂的农家姑娘,假使这个姑娘的家临近学堂,再再假使这个姑娘有幸上了学,在厚厚的帷幔之后只听圣贤书,看不见先生偶尔瞥来的上下打量,同窗们好奇的眼光。同一学堂里男孩子们一开始还会好奇,但用不了一个月,他们的好奇心就消耗殆尽了。姑娘等到所有人离开了之后,才背起笔册,慢吞吞地回家,去面对爹的说教。而爹能说什么呢?无论姑娘知道的道理变多与否,都是日复一日的陈词滥调、口水棍棒罢了。这样的姑娘总是不安的,总渴望安定,于是搜罗了许多皆大欢喜的无厘头故事,读来安慰安慰自己,同时更加惴惴不安。这时候,一句“这故事不错,想不到你也喜欢”就足够让姑娘铭记终生。

    再说这个假使的姑娘。好多年以后,姑娘知道了爹那些没来由的打骂都源于一个久远的爷爷。那这位爷爷的影响不可谓不深远。毕竟总角与总角之间的岁月,足够跨过千山万水。虽然是夸张了些,但陆吾觉得,总有能十几年跨越千山万水的朝代,到了那个时候,这些打骂无论是形式还是核心,究竟意义何在?好米和蚀米总是要分分类的。那这好的部分该怎么分?分类总是要用人的,分米分久了,总要直直腰,说说话,这时候总要腰疼的。同样的劳作,腰不疼,大概是更强健些,既是强健,那就该多出些力气,把说话的力气也匀出些放在分米上。好米里已经掺进坏米了,最多就是把坏米尽量挑出去,让那些坏米尽量少。人吃了坏米吃多了要去看郎中的,看不巧就看仵作的小刀面饼大红伞了。分米分不好也是不行的,就得懂得分米的窍门是什么。总不至于跟这些米聊聊天、说说话,就分好了吧?假使真能这样,说不到米姑娘米小子心坎坎上也是不行的。话说回来了,那又会是谁分呢?

    如果真说起来,姑娘也是有错的。爹习惯了挨打,于是习惯打姑娘。可姑娘大约一定不习惯挨打,这时候真是该说一句:“爹,我不习惯你教我的时候能骂不劝,能打不骂。”有趣的是,随着姑娘越长越大,爹似乎开始反思了,未操棍棒,说话像教书先生般胸怀天下。外人面前温文尔雅,不过偶尔如同原形毕露,破马张飞。这下姑娘更不习惯了。

    如此看来,这个“假使的姑娘”多半是个笑话。

    世上的事情并不总是非黑即白,就连简单的一句话还有双关暗指,何况这光怪陆离的世界里发生的事情呢?今设有一乞丐收了商贾贵胄的财宝,施舍的人眼里,理所应当乞丐跪谢再造之恩。假定这是一个落魄才子,有心上之人在勾栏里等着赎身,乞丐何如?又假定这是个爱装乞丐的皇亲,乞丐又当如何?再假定一旁有个乞丐嫉妒,红了眼,当场与这受赠的乞丐厮打了起来,其余的乞丐是何感觉?再再假定这赠出的财宝是赃物,那说他是商贾是假,说他是贵胄也是假,又当何如?

    书里许多黑白都是人定的,杀人偿命,欠债还钱。教一个丐帮头子听剿匪的传闻,众口铄金,言匪贼窝里有肉有酒,美人如云,说不定丐帮头子喝多了,当场掀了破碗,晚上便上山做了匪贼。然地位微末,未害一人。没多久被义士一棒子打死,还拖到刑场上当众砍了,徒留脖子上碗大个疤,倒也不一定。

    这“假使的头头”也是贪酒了,仍旧是个笑话。

    如此看来,若世间多些假使,就多了些笑话,或者就快活了些。

    想到这,陆吾挑了挑眉,突然笑了。

    倒也不错呀。

    他还记得当时自己在脑子里编出这种狗听了都要倒三天胃口的故事的时候,正躺在他师傅硬邦邦的肚皮上。他躺了三天,尸体涨起来了,一直在放气,他的脑袋就像搁在了装满死鱼的船上。正好,编完了,天亮了,起身拍拍土,把师傅埋回去。他师傅的麻袋跟别的师兄是一样的,短一截,宽一点,身子躺下了,富余的地方用来放头。要放现在,针线何止能绣花?太监的小兄弟都能一针针能接回去。可是他那时候能用的就是又长又粗的骨针,缝东西用一条条的兽皮。真要缝起来,就得一圈圈不断在脖子上找好肉。总不能把他师傅的脖子戳成马蜂窝吧?好歹也是像爹一样的头头,不能这么干。

    嗐,没事儿瞎编什么故事,什么“像爹一样的头头”,成何体统。

    哦,那时候好像还没体统吧?虽然陆吾不是什么讲究人,但严谨一点总没错。

    就说“这像什么话”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