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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活着真好

    薛旺眯着双眼,肉呼呼短粗的手指有节奏的在船上的桌子敲着。

    然后张开两片厚厚的嘴唇,慢声慢气地对薛雍说:“纪峰唐门三手修罗唐世源被轻颜救了回来,唐世源心机,能力,见识,武功,处处都比你强,你是不是对为父很不满呀?认为唐世源死在仙残山才有利于你的发展?”

    “儿不敢。”薛雍赶忙答道:“儿对轻颜和唐世源很服气,儿子再修炼十年也拍马也赶不上他们这两个人。”

    薛旺笑了笑,眼睛眯得更小了。说道“在为父面前还有什么不能说呢?你是我看着长大的,你心里想什么当我看不出来吗?”

    “父亲明鉴,儿子只是觉得唐世源回来会威胁父亲的地位,外面都流传唐世源才是红袖楼的接班人,他才配得上这个副盟主。”薛雍恨恨道。

    “住口!别人怎么传都行,有一点你要记住,君子性非亦也,善架于物也。王者之道,不是你自己的能力有多强,而是要会用人,自己抓住关键点就可以了。”薛旺那眯起的眼睛突然睁开,露出了精光。

    薛旺:“红袖楼还是薛家的红袖楼,猪养得再肥也不要怕,只要杀猪刀握在你的手里就好。”

    薛旺抬起头目光飘向远方道:“凡事干嘛要亲力亲为呢?他对权力有欲望就给他,他喜欢美女就给他,他对财富有欲望就让他贪好了,无论贪多少到头来还不是给你忙活,屠家灭门以后还不是都是你的!”

    一边说还一边的“哈!哈!”大笑了几声,那一身的肥肉随着笑声剧烈地抖动起来。

    薛雍感觉背后冒起一股寒气,忽然发觉别人眼里昏庸蠢笨的红袖楼副盟主,昏庸原来只不过是披在他身上的伪装而已。

    他赶紧岔开话题道:“父亲!您对今天现在的形势怎么看?噬星魂者组织和风涣门我们选哪边站队呢?噬星魂者已经拜访咱们几次了,许下的利益想想就心动。”

    薛雍又眯起了眼睛,转头看向船舵边那个站着的,肩上扛着一个赤裸上身的昏迷男人的白衣红袖美女问道:“颜儿,你怎么看?”

    轻颜淡淡一笑,轻声道:“二叔,我父亲不是说过吗,小孩子才做选择,强者通吃,强者选择都要。”

    薛旺满意的点点头,看向薛雍道:“知道差距了吗?”薛雍朝霍轻颜竖了竖大指,张了张嘴,没出声做了一个“服”的口型。

    轻颜的目光一直飘向仙残山方向,然后把扛在肩上的赤裸上身的男人随手一抛,丢在地上道:“唐世源起来吧,别装死了。”

    唐世源一骨碌迅速跪下,施礼道:“多谢大小姐亲自涉险,救了在下,在下在仙残山无时无刻不想念轻颜,对轻颜小姐的敬仰如滔滔江水。”

    他的话才说了一半,薛雍就和他一起说道:“连绵不绝,又如黄河泛滥,一发而不可收拾。”然后鄙视道:“唐世源你能不能换句词,拍马屁,说来说去都是这句?”

    唐世源一本正经的严肃道:“不忘初心是我做人的宗旨,始终如一是我诚实的本色,在大小姐面前,唐世源永远是一颗坦荡荡赤裸裸的无暇赤子之心。”还举起了左手竖起了两根手指。

    “真够恶心的,住嘴吧你。”轻颜正色道。

    薛旺招了招手,一艘巨大的飞艇缓缓地靠了过来,飞艇的太阳帆嘶嘶地冒着烟,时不时的还有火苗冒出,这艘飞艇上的九人都一袭蓝衣、红袖,大红袖子上都绣着一条邪恶的黑龙。

    九人一起施礼,其中一人道:“红袖楼福盟分舵副舵主刘涛拜见轻颜大小姐,拜见薛副门主,拜见唐舵主”。接着又道:“小人办事不力,未能完成任务,让大小姐涉险,请副门主责罚。”

    薛旺笑眯眯的朝远处挥了挥手道:“你们现在还活着已经很难得了”。又朝远处大声喊道:“万寨主别来无恙啊!三峰岛落日寨的朋友可否过来一叙。”

    虬髯壮汉万金利重重地哼了一声道:“你们红袖楼的手伸的可真长,要不是我二当家的明察秋毫,三峰岛落日寨今天已经改旗易帜成为你们红袖楼的走狗了吧。”

    薛旺斜了一眼薛雍:“你干的好事!”薛雍赶紧低下了头,不敢看薛旺的眼睛。

    万金利旁边的笑面人魔桀洛笑眯眯的开口道:“红袖楼真是好大的手笔,我们三峰岛落日寨十八个峰,其中十一个峰主都收了你们红袖楼的礼物,可惜了他们,有命拿没命花啊。”

    薛旺笑眯眯地说道:“三峰岛落日寨最可怕的人从来都不是大当家万金利,也不是白枫,而是你笑面人魔,不过好像你是噬星魂者组织的人吧!你进落日寨难道不是时刻想着祖龙殿遗址的宝藏吗?”

    笑面人魔桀洛也是胖子,但他却和薛旺胖的很不一样,薛旺胖的很纯粹,不光胖,而且看上去很蠢笨,桀洛看上去却胖的很精明,是个灵活的胖子。

    桀洛道:“我想的事很多,有时我想做皇帝,但怕寂寞,有时我想当凡间宰相,但怕事多,有时我想当财主,又怕人偷,有时我想要老婆,又怕罗嗦,有时我想烧肉吃,又怕洗锅,现在我甚至还想打你一巴掌,可又怕惹祸。”

    桀洛道:“唯独我不想祖龙殿的宝藏,因为我想活着。”

    一个人若是真的想活下去,无论诱惑多大,痛苦多大都是可以忍住的。这是句简单的话,但却有很复杂深奥的道理,只有经历过生死考验,有饱尝痛苦经历的人才能了解。

    “祖龙殿遗址的地图不是在唐世源身上吗?当初他就拿着那张破图才混进皓阳书院的。”一个突兀的声音响起,两个突兀的人。

    来人是一根“竹竿”。

    他骨瘦嶙峋,皮包着骨头,骨头支着皮,他的个子很高,又瘦,活脱就是一根竹竿,一阵风就能吹走的竹竿,他就是封灵村的教书先生孔默晟。

    唐世源看到孔默晟,一眼就认了出来,突然面带愧色。

    孔先生曾经是他的恩师,他活到现在,只有在皓阳书院的时光才是他远离算计欺骗,远离勾心斗角尔虞我诈,活得最轻松自在,最快乐的时光。

    孔默晟因为中毒,外貌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从外貌上,任何人也已经看不出他就是那个读书一百年,行走九万里,悟成佛心,道骨,儒身的皓阳先生。

    但他轻生死,重信义,身上还是自带着一股侠气,一股血气,一股义气。

    就因为这个世界上还有这样的人,有这么样的一股气,正义才能永存,人类才能生存到现在。

    人的眼睛里有了沙粒,就会流泪的。

    唐世源眼里没有沙,但他已经泪流满面了,膝盖一软就跪了下去,朝着孔默晟“咚咚咚咚”的磕头,流泪是因为愧疚,流泪是因为喜悦,他为自己亲手把化骨噬心散放入他的恩师杯中而愧疚,他为孔先生还活着而喜悦。

    因为有红袖楼的人在场,他不敢叫出先生的名字,因为他太知道红袖楼想得到那两个功法玉简的迫切,也知道红袖楼的不择手段。

    孔默晟看了看唐世源,叹了一口气:“既已错了,又何必再错,心已死了,人又何必再死?仇恨已够多,又何必再添新仇?血已流得够多,又何必再流?唐世源记住你曾经是皓阳书院的学生,现在好好活着吧,与其愧疚不如多做一些为师曾经教过你的,只有活着有些事情才能实现,活着真好,真好啊!”

    然后扭头对远处的轩辕晓风说道:“你是不是觉得我太软弱?不能杀伐果断快意恩仇?”

    轩辕晓风道:“天养老人曾对我说过,仇恨并不能为人带来荣耀,带来的只有痛苦,只有毁灭。仇恨也并不是非报复不可的,世上有很多种情感都远比仇恨更强烈,原谅比伤害更可贵,报仇,这两个字,已不知害了多少人了,江湖中因仇而死的人,每天不知有多少。又凭添了多少新的仇狠。”

    顿了一顿又道:“不过天养老人还说过,虎狼妖兽只为了生存才杀人,人却可以不为什么就杀人,人杀死的人,要比虎狼杀死的人多得多了。所以遇到不平事,怕案而起,匹夫之怒,血流五步也是快意恩仇值得敬佩的事。”

    孔默晟道:“说得真好呀!我这个教书匠感到很惭愧,育人无数,却没把人教会感恩。还好,在这里我还有一个学生,叫大壮,他昨天在封灵村失踪了,我掐指一算,应该被人掳到了这里。”

    他继续对轩辕晓风问道:“轩辕门主可见过我的学生?”

    轩辕晓风拱了拱手道:“不瞒孔先生,那个少年,也就是您要找的大壮,昨天是被我的门人带了回来,具体情况我还要问问晓晓。”说罢他的目光看向了轩辕晓晓。

    轩辕晓晓看都不看轩辕晓风一眼,直接对着孔默晟施了一个礼道:“晓晓见过先生,大壮无恙,他正在我的府里做客,我现在就叫人把他送过来?”

    孔默晟道:“人没事儿就好,大壮是天养老人的弟子,他去帮你们仙残山办事儿,如果徒弟出了什么事情,他跟我要人,我也只好和他一起找风涣门要了。”

    在场的人都心里一惊,天养老人的徒弟?这个消息太劲爆了,天养老人居然有传人了?红袖楼都没有得到过这个消息。

    薛旺眯着的双眼却一直看着轩辕晓晓道:“轩辕姑娘,江湖传闻轩辕晓风见死不救害死过你的哥哥,姑娘可否考虑一下,加入我们红袖楼呀!我的副门主之位可以让给姑娘,如果姑娘拜我们门主为师,以后整个红袖楼就是姑娘说了算了。”

    “一个副门主?再画一个门主的饼,你们红袖楼真是打得一手好算盘呀!我看晓晓姑娘应该加入我们焚魔岭皓天居,红袖楼的副门主怎么能和焚魔岭皓天居的少主夫人相比呢?”

    一辆由八十匹雪地麒麟驹拉着的豪华宫殿出现在众人眼中,刚才说话的是一个面色白净,五官清秀,身穿锦衣的青年人。他就是焚魔岭皓天居的少主霍十三,他旁边还站着霍十一和皓天居的三长老雁过拔毛霍旺。

    “少主夫人?谁给你们的勇气?轩辕晓晓以后将是我们梁国的皇后,我劝你们都不要打她的主意了,否则。。。嘿嘿嘿嘿。。。”说话的是一个锦衣青年,还有一个灰袍老者影子一样跟在青年的后面,在他俩的前面是头戴紫金冠,身穿黄蟒袍的中年人,锦衣青年的舅舅梁万成。

    在不远处,黄艺的一道目光始终没离开过孔默晟的脸,那目光想看穿他的心事。

    这还是那个人吗?那个自己心心念念的恩人孔默晟。

    当年那个有着黝黑的肤色,伟岸的身材,直插斜鬓的剑眉,凌厉的眼神。还有着邪恶而俊美的笑容,却又自带着一种威震天下的王者之气,书卷之气,浩然正气的孔先生吗?他到底是经历了什么?自己的心为什么突然地好痛?

    是什么让他变成了现在这个鬼样子?

    “叔叔是你救了我吗?你叫孔默晟吗,我叫黄艺,你等着艺儿我长大吧,我长大了要嫁给你做老婆,你一定要记住,你的老婆叫黄艺啊!”当年一个小女孩儿对一个大人的承诺。

    现在的他虽然一直把微笑挂在脸上,但他的嘴角为什么会时而抽搐一下?自己的心为什么也会跟着抽搐?

    他......是流泪了吗?他眼角那抹晶莹应该是泪吧,越坚强人就越脆弱吧。

    在另一处,莫承熙靠在冰凉的石墙上,每个看见他的人都觉得他在微笑,嘴角还带着有一股傲气。

    他时而飘一眼孔默晟,时而深情专注地盯一眼黄艺,他是个浪子,无心,无根,却有很多生死与共的朋友,孔默晟就是他亦师亦友的朋友。

    当年他一把蚀刃刀,挑战天下人,曾经挑战到皓阳书院,由于控制不住蚀刃刀的力道,伤了很多人,孔默晟不但没有责备教训他,还教了他刀道的道理,并请他喝了增加功力的九品诚食酒。

    莫承熙冷漠,安静,寂寞,像一块拒绝融化的坚冰,但他的心却是滚烫的。他独孤,比城墙上的砖更孤独,更疲倦,但他要等的那个黄艺就在身边,在心里。

    虽然她正和自己一样深情的瞅着别人。

    他忽然觉得这么多年练刀一点意义也没有,如果让他重新选择,也许他会选择和她仗剑走天涯。

    感受到他的心意,蚀刃刀委屈地嗡鸣一声。

    欲将心事付瑶琴,知音少,弦断有谁听?风吹起她乌黑浓密的头发,也吹乱了她的心事。

    心动不如行动?

    黄艺眼睛漆黑明亮,皮肤细腻光滑而白嫩,婀娜惹火身材夹杂着青春少女清醇气息,天真无邪的天使面孔,让任何人不敢直视。

    “咔嚓”一声凭空出现了一道闪电,晴天哪来的闪电?不是闪电,是一把剑,剑平直、细长、带尖、两面有刃,泛出紫色光芒。

    能拿这把剑的人武功一定非常高,否则是不但保不住这把剑还会丢了性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