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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夜不入山

    朝不取水,夜不入山。

    雨桑镇世代流传的一句话,无人知晓流传了多少年,也不知从何而来。

    但人人都视之为铁律,从不以身犯险!

    日头西沉,任平生在山林腹地飞奔,奔跑的方向不是出山,而是相反方向。

    即将消失的烈日没有带来一丝清凉,超负荷的奔跑和焦急早已让他汗如雨下,衣衫尽湿。

    天要黑了!

    入夜的山,是禁地!

    他看见光线一点一点落地山中,心中焦急又紧张。

    从山中捡到的一把绯红色纸伞,和一只坠着金色小铃铛的绣花鞋,让他顾不得“夜不入山”的铁则,一路向山林腹地飞奔。

    “她——竟然进山了!”

    他一眼就认出纸伞和鞋子的主人是谁,才这么大的一个小女孩跑进山中做什么。

    “嗷呜……”

    前方树林传出一声狼嚎。

    任平生眉头猛地一皱,他很清楚狼的谨慎,除非月圆之夜否则不会无缘无故嚎叫,这是它在召唤同类围捕猎物的信号。

    他猛地抽出柴刀再次提速,要在狼群合围之前找到她,这样或许才有一线生机。

    如若独身一人,他并不担心被狼包围,再说在山中打猎已有七年余,也不能笨到被包围才发现。

    担心的是,她还能坚持多长时间。

    找到她,能不能在天黑前出山。

    “找到了!”

    五十步外一个身穿绯红色衣裙的女孩很是显眼。

    她双手握着一截枯枝,一双大大的眼睛转也不转的瞪着一头灰狼,似乎要用凶狠的眼神吓跑野兽。

    任平生稳住身形,没有一下子冲出去,教他读书识字的卓先生曾说:一念常惺,才避去神弓鬼矢。

    时刻保持头脑清醒,才能避开不必要的危险。

    头脑发热,只会错失良机。

    扫视一圈,狼群还没有出现,女孩也很聪明,发现灰狼后先退到另一边岸上,与灰狼之间隔着一条小溪对峙,这些都是优势。

    任平生脑中飞快计算路线,一边顺手砍下两根竹子,用柴刀削尖了一端。

    做好一切重新把柴刀别到后腰,一手握着一根削尖了的竹子猛地从岩石后一跃而出,哇啦啦的发出一阵怪叫。

    “任平生!”女孩楞了瞬间,才认出这是那个沉默寡言的少年。

    灰狼也楞住了,歪着头打量半天,发现冲出来的怪东西似乎是个人,不是野兽。

    “机会!”灰狼发懵的瞬间,任平生奋力甩动手臂,被削尖的竹子像标枪般刺向灰狼。

    “呜……”

    竹枪发出一声呼啸。

    “夺……”

    竹枪擦着灰狼脊背钉在不远处的泥土里。

    “唐圆,快!”任平生冲着女孩大声喊道。

    他根本不理会是否伤到灰狼,他的目的是为了暂时逼开灰狼,防止它突然发狂伤人。

    “任平生……”唐圆声音颤抖,带着哭音。

    “快,我背你!”他低头看见唐圆脚上没有鞋子,脚腕红肿,似乎还扭伤了。

    “嗷呜……”

    灰狼很气愤,发出的嚎叫不再平顺,迫不及待要召集同伴撕碎那个“吓狼”少年。

    任平生没有时间理会灰狼,一把背起唐圆,犹如一头被红布刺激的公牛,头也不转地撒蹄狂奔。

    不敢耽误一丝时间,无论狼群,还是即将降临的黑夜,都是致命的。

    有人说遇到狼,露出后背无异于找死。

    他想说,遇到一头狼露出后背,总比遇到一群狼时再露出后背安全。

    “梭梭……”身后一阵枯叶草木晃动声。

    任平生背着一个十三岁的女孩,速度被拖慢,跑出去不过百步身后就已传来狼群跑动声音。

    “狼群!”

    侧耳倾听,那声音杂乱节奏不一,显然不是一头狼。

    狼群并非直直坠在身后,开始向左右分散,准备合围。

    “任平生,后面有好多狼……”唐圆绝望道。

    “搂紧我,不要向后看!”任平生很冷静,这个时候冷静机敏是最好的武器。

    野兽天生嗅觉敏锐,就如同狗有时会莫名的冲人狂吠,而见到杀狗烹肉的屠夫则夹紧尾巴,瑟瑟发抖。

    狼又不同于狗,它能闻到人身上散发出来的恐惧,对凶兽来说恐惧的气息是无上美味,会刺激它们疯狂进攻。

    狼群围猎和独狼捕猎不同,独狼会选择从背后下手,而狼群习惯先截断猎物前路,一哄而上用尖锐的牙齿撕裂活物。

    “嗷呜……”

    一声急促狼嚎犹如信号,左右两侧包抄的狼几乎同时开始转向,要截断任平生前路。

    “来啊!”任平生目光扫过两头挡住去路的凶曽,握了握手中竹枪,口中又发出一声怪叫向着左前方一头狼直冲过去。

    他的想法很简单,既然狼群要合围那就打乱它们的企图,主动出击赢得一点时间差,先对付一头总比好过同时对付两头。

    他不想与狼肉搏,早早就收起了柴刀,此时间手握竹枪犹如军士冲锋于战场,一往无前。

    竹枪被削的很尖锐,尤其他手中握着的这根竹枪是一根老竹子,末端坚硬,急速冲锋之下威力不亚于凡铁所铸长枪。

    左侧是一头灰白色的狼,年岁不大,似乎经验也不足,完全没有料到那人会冲着它来,按照以往开展工作经验,猎物被包围然后一通撕吧就结束了,没想到会遇到一个这么猛的。

    任平生可没有心情教它怎么捕猎,手中竹枪突刺之后立刻收回,枪尖入肉不过二寸,而后立刻调转枪头迎上右侧一头。

    “呼……”

    右侧一头狼技术显然更娴熟一些,猛地一跃四肢离地,迎面扑来。

    任平生急急调转枪头,向斜上方猛刺,枪尖擦着狼腿而过。

    接连两枪并不致命,任平生想要的结果也不是要杀死所有狼,他要保持竹枪尽可能锋利,狼身上的伤不致命没关系,暂时让它没有威胁才是关键。

    连出两枪之后,他立刻收起竹枪继续狂奔。

    “任平生,你胳膊流血了!”唐圆伸手要按住伤口。

    “没事,不用管,你抱紧了!”任平生感觉手臂一阵火辣辣的疼,这是被狼爪子划到了,他试着用力发现只是皮肉被撕开,没有伤到骨头。

    跑出三五十步,任平生猛地停下谨慎的扫视四周,“不好,还是被包围了!”

    周围不断传来枯叶被踩碎的声音,显然已经被狼群围住。

    “十五头!”任平生仔细分辨四周声音,很轻易就能估算出身边有多少只狼。

    “唐圆,不要怕!”任平生放下女孩,又把柴刀递给她。

    唐圆抬头猛地,轻轻咬着嘴唇似乎下了很大决心,认真严肃地道:“任平生,你走,我不用你管。”

    她小脸很冷漠,像是一个发惯例脾气的叛逆大小姐,巴不得任平生不要多管闲事。

    任平生咧嘴一笑露出洁白的牙齿,手掌落在唐圆头顶揉了揉,说道:“你演这跋扈的大小姐可不怎么像哦。”

    “你会死的!”唐圆阴沉着小脸道。

    任平生笑了笑,吐出一口气,道:“我两岁没了娘,五岁时父亲也没了,之后的这十一年随时可能会饿死、冻死、被野狗咬死,可我还不是一样活得好好的。”

    “这次不一样,这是狼,一群狼!你自己跑还能活!”唐圆突然又问道:“你又何必拼了命也要救我?”

    “唐圆,你还记不记得你七岁那年!”任平生端起竹枪对着狼群,打退一头试探攻击的狼,长声道:“那个下雪的夜晚,在栈阁巷有一个快要饿死的人!”

    唐圆双手平举柴刀,背靠着任平生用刀对着面前狼群,喊道:“我怎么不记得,我好像只是给了你两个馒头,你后来还硬是还给我双份的馒头钱!才十岁的小孩子就犟的像牛。”

    任平生大笑一声道:“当时你说的是借,不是给哦!”

    唐圆脸上有些微微飞红,似被人看破心思的女孩家一样羞道:“我那还不是担心你不肯要!”

    “没错,唐圆!”任平生回头看了一眼唐圆,笑着说道:“我要谢谢你没让我沦落成一个讨饭的乞丐,我当时吃了很多很多雪,越吃越饿越吃越冷,差一点就忍不住敲人家门讨饭!

    我不怕死,可是我怕忍不住饿,当时我想要是忍不住乞讨,那就直接撞死算了。

    我怕,我怕一旦开始乞讨,就会沉沦于那种只要放下尊严就能讨口饭吃的漩涡,那样活着还有什么意义!”

    他围着唐圆不停奔跑,竹枪直刺横扫接连打退七八头恶狼,身上也多了五六道血痕,却大笑着说道:“我爹说受恩于人不能忘,教我读书的卓先生说忘怨不忘恩。我想说我不是报恩,拼命救你不是为了两个馒头,只是我愿意!”

    “哇……”忽然唐圆大声哭了起来。

    “怎么了,伤到哪儿了?”

    唐圆哭的有些岔气,断断续续的说道:“我没伤到,就是想哭!”

    任平生看见唐圆的确没有受伤,才稍稍松口气。

    接连大战,他胸膛快速起伏,呼哧呼哧喘着粗气,身上流淌下来的汗水蜇的伤口疼痛不止,手中握着的竹枪开始出现裂纹,随时可能折断。

    狼群的包围圈越来越小。

    那最后一丝夕阳即将消没。

    黑夜即将来临!

    黑夜中的山,会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