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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狼王的礼物——狗头金

    把绳子收好,杨哲整理了一下衣服。“行了,你儿子也救出来了,送我回去吧~”

    相处两年,巴克早已经能听懂杨哲用汉语说的一些词汇。

    将崽子递给白狼,它护送着杨哲回到了小木屋。

    杨哲用刚刚吃剩的鱼招待了巴克,同时给它显摆着自己两年淘金的成果。

    “看到这些了么?”杨哲拿着一根金条,指着河水“从河里弄出来的~”

    说着,又拿出了一块像是驼峰模样的金块递给巴克。

    “这个东西很值钱,当然你也不值道什么叫值钱!”

    “反正呢~”他拍着巴克的脖子,晃着金条,满足的说道“有了这些,我也可以和你一样,拥有自己的豪宅、地盘、迎娶白富美,走上狗生巅峰!”

    “不对,是人生巅峰!”

    没有理会杨哲的啰嗦,巴克甩开他的手,从房梁上取下一块被腌制过的鹿肉叼着离开了。

    “你是真的狗啊~”看着屁颠屁颠离开的巴克,杨哲哼了一声“来我这吃就算了,还带打包的!”

    “不过···”杨哲扭头看向房子,里面还有他准备的熏鱼咸鱼鹿肉等等东西,都没吃完呢。

    “等我走了,这些东西也都是你的!”

    第二天上午,杨哲收拾好了东西,坐在河边的石头上发呆。

    视野里,一个时钟正在倒计时。

    还有半个小时,他就要离开了。

    在这里的两年,他都快成野人了,如果不是强迫自己和巴克说汉语,他都快丧失语言功能了。

    突然,巴克带着狼群来到了他身边。

    在巴克的口中,明显叼着东西。

    “你别给我叼块鹿角啊,我不要那玩意儿!”

    当巴克走近,杨哲才看清楚它叼着的不是什么鹿角或者兽肉,而是一块石头。

    用手一抓,卧槽,好重!

    “汪!”巴克对杨哲一叫。

    “什么?”

    “汪!”巴克钻进了水里,叼着一小块金色的“石头”钻了出来。

    那“石头”大盖有杏子大小,足足有半斤重。

    “金子?!”

    “汪!”巴克一只爪子拍着它刚刚弄上来的石头,然后又拍了拍带来的那块大的!

    意思是,这石头和这个是一样的。

    杨哲连蒙带猜的,也知道巴克的意思了。

    “不是吧?”他抓起那块带着金色的石头,口中兴奋的喊道“狗头金!!”

    “这尼玛是狗头金啊!!!!”

    狗头金,是天然金块的俗称。

    目前位置,杨哲记忆中的两次狗头金都是在西疆的草原上被牧民发现的。10年11月25日,阿尔泰山下一牧民发现“狗头金”。这块“狗头金”长约19厘米,宽约13厘米,呈扁平状,重约1840克。

    2015年1月30日晚,同样是西疆阿尔泰地区,青河县的一位牧民吃过晚饭,像往常一样出门散步,无意间在地理发现一块狗头金。

    该金块长约23厘米,最宽处约18厘米,最厚处约8厘米,重量达到了7850克。

    狗头金不是纯金,因为金往往和铜伴生,但是在市场上狗头金的价格往往是纯金的十倍以上。

    巴克给杨哲叼来的这块“石头”长约17厘米,最宽8厘米,厚度在5-7厘米之间···

    至于重量···杨哲估算了一下,大盖有个十几公斤重了。

    “这么重,你居然叼了一路?”杨哲感叹的拍了拍巴克的后背,然后走进木屋,将自己挂在上面咸鱼和鹿肉都拿了下来。这些本来就是风干后给巴克一家准备的储备粮,现在先拿来款待一下吧。

    狼群面对他那些腌制过的肉类根本无法控制自己,因为那肉里有它们需要的盐分。

    将那狗头金翻转了两下方向,杨哲的眼睛彻底挪不开了。因为这金块的样子,非常的像一只坐着的阿拉斯加棕熊啊!!!

    杨哲小时候看过一部关于黄金缉私的电视剧,里面就讲了阿尔泰山那边金矿里发现的各种天然金块。

    其中最有名的就是骆驼金和哈熊金。为了那两块金子,阿尔泰地区的阿sir们可是废了老鼻子力气了,还牺牲了人才避免流失国外。

    那么,他这块比哈熊金还重的“棕熊金”那得值多少钱?

    穿越过来的时候,金价大盖400块一克,一公斤40万,如果按照十倍算,一公斤就是400万。

    他这里可是有十几公斤·····

    杨哲根本无法想象,自己有了几千万后会是什么样的一种生活。

    在他刚刚过来的时候,想到的最好结果就是不会死在棕熊和狼群的嘴里,然后能淘到几百克金子让他回去解决掉欠老马的这个呗那个呗,顺便把那个让他当了十年房奴的房子卖掉套现,然后就带着几十万现金离开鸟市去老家生活。

    用二三十万买个loft公寓,没有房贷车贷,随便找个保安之类的摸鱼工作,下班打游戏,放假就去周围郊游,那铁定快乐的不要不要的。

    现在呢?这变化实在是太大,让他有些应接不暇了。

    长得像棕熊的狗头金!

    不管是那些靠炒房收租发展起来的港农还是卖能源积累了大量黄金的狗大户,绝对不会吝惜于花钱买回去装逼的。

    而更可能买下它的,应该是毛子家的那些资源寡头。

    毕竟毛子就是以北极熊自居。

    那些寡头更是把老虎当猫咪,狗熊当宠物的猛人。

    “谢谢你,伙计!”杨哲摸着巴克的耳朵,非常的不舍。

    “如果你还是条狗,我是真的想带你离开,大不了我们去川西买个牧场或者去东北承包山林,总之能让你有足够的地方释放野性。”

    “可你已经是狼王,一个狼群的首领,还有了自己的孩子~”

    “就留下当你的狼王吧~”杨哲起身,看着自己住了两年的木屋。

    “这里面有很多的咸鱼,如果你们缺盐了,就来这里吧!”

    “我能做的,也只有这个了!”

    狼群是缺盐的。

    没有盐,就没有力气,没有力气就没法狩猎,狼群就会减员。

    杨哲留下的那些咸鱼和鹿肉,全都用现代的精盐腌制过。

    对浪去脑袋吸引力不可谓不大。

    当初也正是靠着盐,杨哲才跟狼群打好了关系。

    要不然,光靠巴克引荐还不行。

    有这一屋子的肉干存在,巴克的族群将会很容易度过下一个冬天。等到明年春天,它们的群体将会再次壮大。

    巴克,也将成为这片山谷里当之无愧的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