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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电弧的作用

    下午,老妪尸体的盆骨被梅林砍坏。

    倒不是他没有用心记,而是男人跟女人的骨架存在不少差异。

    山德鲁哼了一声:“这老妪是五十个铜币买的,就只有骨头还值点钱,先扣你三十个铜币吧!现在看我来。”

    他拿起刀子,开始肢解。

    夜幕降临,皓月当空,宛如地狱的一天终于过去。

    梅林在水井边来回清洗了七八遍身体。

    如果不是山德鲁呵斥,他估计会洗到天亮去。

    “没出息!一点点尸臭都受不了么?有的地方还吃人呢!活人死人都吃!”

    听到吃人,如果换一个场合,梅林不会有什么反应。

    但小院前边的作坊里,可是躺着一地的死人!

    他立刻捂着喉咙,呕吐起来。

    肚子里早上吃的那点东西,中午就吐完了,下午到现在,吐的全是酸水。

    山德鲁也没有继续逼迫。

    与尸体打交道,的确需要一段时间来适应。

    等习惯了,就好了。

    他叮嘱几句,抓起桌上的烈酒,抿了一口,然后离开作坊。

    又不知道去哪儿快活了!

    梅林的鼻子尖的很,今早上,他可是闻到了脂粉的香气。

    当然,这和他无关,他也不想去山德鲁去过的那些场所。

    眼下无人,正好可以研究巫师天赋。

    他盘膝坐下,开始冥想。

    被迷雾包裹的冥想池并无多少变化,那颗火种源立方体也是昨日的模样。

    梅林以意念注视立方体,将金色电弧激发。

    接着睁开眼睛,伸出右手,看着跳跃的电弧,也不犹豫,立刻将左手握着的一大块马蹄铁拍在电弧上面。

    这块铁,是他清理作坊时从一具尸体怀中搜到的,比薄菜刀要重一些。

    死者生前估计是个铁匠,正好可以派上用场。

    梅林准备将它变形成为一把匕首,试试锋利度和坚韧程度。

    手枪这种超越时代太多层次的科技产品,可不宜过早暴露。

    匕首的话,倒是无所谓。

    电弧雀跃,没入马蹄铁。

    锈迹脱落,铁块飞速蠕动,直接跳过立方体这个步骤,变成一把单刃匕首。

    梅林握着匕首,来回挥舞几下,觉得不太趁手,继续控制它变形。

    脑袋微微晕眩,有些站立不稳,应该是魔力又耗尽了。

    他摇了摇头,盘膝坐下,开始冥想。

    半个小时之后,匕首终于变得趁手。

    梅林收回电弧,用它与菜刀对砍。

    当!当!当!

    一连三下,最后一下还冒出了火星。

    菜刀倦刃,匕首也留下了些许划痕。

    硬度没有出乎预料,锋利度也还行。

    他稍作思忖,再度闭眼冥思,激活立方体上的电弧。

    嗡~!

    匕首吸收了电弧,轻轻震颤一下,表面的划痕立刻复原。

    寻常金属融入电弧之后,就如同获得了生命,可以快速恢复原有形貌,同时也能携带梅林注入电弧时期望得到的一些特性。

    比如,让金属变成手枪,它就真的变成手枪,而且可以击发。

    但射击的原理,跟火药爆炸不同。

    它消耗的是魔力!

    这点,也在情理之中。

    如果真能无中生有变出火药,梅林反而会意外。

    除开这些特性之外,变形之后材料的强度也会根据梅林的意念获得一定程度的强化。

    这种强化,受制于材料本身。

    比如马蹄铁和薄菜刀本身都是碳钢或者铁,变形之后,它们的强度也跟正常的钢铁差别不大,就是结构更加稳定均匀。

    此外,受电弧影响,钢铁变形之后只能是钢铁,金银变形之后只能是金银,不会改变材料的本质。

    电弧就像一台蕴含无数代码的电脑,甚至具备人工智能。

    不是穿越前科幻小说中的人工智能,而是大数据时代的数据检索。

    梅林的任何念头,都能准确无疑的传递给闪电。

    闪电则会根据材料本身的特性,尽力满足梅林的要求。

    自动手枪,便是如此诞生的!

    想要掌握这门魔法,知识储备一定要充足。

    梅林收回电弧,坐在藤椅上细细思索。

    之前的那把手枪还有很大的改进空间。

    比如,将火光和爆炸声消除,转而以纯粹的魔力驱动弹丸,把手枪内部的结构重新构造一番,让其拥有更长的枪管,引导弹丸前进,朝着类似电磁武器的方向发展……

    他可以肆意妄为的发挥想象力,用火种源立方体进行验证,极短的时间内便可发明出即使是穿越前的现代社会也不曾具备的先进科技设备。

    不过,就目前来说,这门天赋有一个致命的缺陷——

    它只对纯金属,或者合金生效,非金属材料没有任何反应!

    血荆棘城的冶炼工艺相较而言,不算落后,但也先进不到哪里去。

    梅林若是要大展身手,还需要亲自参与冶炼工艺的改进。

    可他并不擅长这些,只是知道一些大而空的概念。

    知识储备和想象力决定这项天赋的上限,而金属冶炼工艺,则是它的下限。

    梅林并不着急,他可以慢慢来。

    巫师拥有悠久的寿命,即使只是学徒,在中世纪背景下,也能轻易活上八九十岁。

    以他现在的精神力天赋,将来绝对会突破学徒层次,获得生命升华,甚至追逐正式巫师才有资格探索的永生之境。

    漫长的岁月,足够他积累知识,改善工艺。

    ……

    法环历335年,5月19日,小雨天气。

    梅林正在独自解剖尸体。

    经过一个星期的磨炼,他已经可以独当一面。

    山德鲁当起甩手掌柜,吩咐他解剖剩余的尸体,自己不知道跑哪儿去逍遥了。

    5月31日,天气晴朗。

    梅林已经解剖完了所有的尸体,包括最近新到来的两具。

    山德鲁翻开钱袋子,从里面拈了几枚银色钱币出来:“这个月干的不错,暂时给你发五枚银币的工钱。之前扣的两百个铜币,先记着。工钱不是按月发,而是按处理尸体的数目来计算。倘若一年都没处理一具尸体,那就一个铜子儿也莫得!”

    血荆棘隶属绯焰帝国,地处南方,主要流通的货币有四种——

    魔石,金币,银币,铜币。

    金币银币都是一盎司(约三十克)一枚,兑换比例为1:100。

    银币与铜币的兑换比例是1:1000。

    魔石与金币的兑换比例,则要看地域。

    大体上来说也是1:100。

    山德鲁给他的五枚银币,购买力与穿越前的五千块相当,算是一笔小财了。

    “给你放一天假。记着,别把钱浪费在娘么肚皮上,也不要去巫师学院附近。”

    “好的,山德鲁先生。”

    这段时间,梅林与山德鲁同吃同住,偶尔也交流一些魔法知识。

    但可惜的是,山德鲁也不会冥想术,跟他一样,冥想时只摆出姿势,其它的全部交给巫师天赋。

    山德鲁所会的两个魔法,一个骷髅操控,一个骷髅复苏,都是亡灵魔法,需要对应的天赋才能施展。巫师学徒只能学习与自身天赋契合的魔法,等到晋级见习巫师之后,才能打破这层桎梏。

    梅林自然无法学习亡灵魔法。

    山德鲁不知道他的魔法天赋,也不想知道。

    只要按时完成工作,山德鲁便不会限制他的自由,随他去外面浪荡。

    就连之前让他装哑巴的计划,也搁置了。

    主要是梅林性格沉稳,比之一般的小孩嘴巴要严实很多。

    他知道什么话该讲,什么话不该讲。

    反复试探几回后,山德鲁对他也就放心了。

    梅林拿了银币和钥匙,离开作坊,朝着城西的铁匠铺走去。

    他现在才十四岁,自然不会拿钱进酒馆。

    他想要去买一些铁器。

    五枚银币买钢剑肯定不够,但如果是锄头,马蹄铁,菜刀等,还是能买上一堆的。

    买这些东西,可不是为了实验魔法,而是为了赚钱。

    山德鲁对他还算不错,但他不想长时间操弄尸体。

    如果能够学习山德鲁掌握的两个亡灵魔法,倒是可以继续忍耐,留在尸体作坊。

    但他已经知道学徒不能跨天赋学习魔法,也就没有长久留下的必要。

    借助火种源立方体赋予的能力,他完全可以成为一名铸剑大师!

    在血荆棘,档次最低的骑士钢剑,也要五十枚银币。

    而单手骑士剑的重量仅仅三磅,双手长剑,重量也就翻了一倍。

    这点铁,直接买几个锄头,几把菜刀,就足够了。

    受制于落后的冶炼工艺,血荆棘城的铁,价格比铜要贵一点。

    一千枚铜币的重量是三十五磅,可以购买三十磅的生铁。

    锄头菜刀这些都是成品,价格稍稍贵些,一枚银币只能买上二十五磅。

    这还包括刀把的重量。

    梅林在铁匠店参观一番,将骑士剑的外观和参数牢记在心后,就匆匆前往咕噜巷。

    制作骑士剑,肯定不能在尸体作坊,必须要单独租一间房子。

    梅林现在是黑户,去其他地方租房,要身份证明,租不成不说,还会惹上麻烦。

    但去咕噜巷的话,就没这个顾虑了。

    三十几岁的老板娘瞅着他的死人脸:“哪里人?”

    “必须要登记吗?城西作坊,山德鲁的徒弟。”梅林将一枚银币放在柜台上。

    老板娘听到山德鲁这个名字,面色顿时有些难看起来:“你租房可以,但不要把一些不干不净的东西带回屋里。要租多久?”

    “五个月!”

    “刚好一个银币。咱们这儿的规矩,必须一次结清……”

    “我知道,现在可以给我钥匙了吗?”

    租了房,梅林只是将铁器放在这里,并未立刻开始铸剑。

    他在周围的集市悠转一圈,正午时分,才返回作坊。

    山德鲁不在,尸体也处理完了,他继续冥想。

    铸剑的事情急不得,还需好好学习一番。

    主要是剑柄和剑鞘的制作。

    一把剑好不好用,除了锋利和韧性之外,剑柄也是重中之重。

    这些相对于剑身来说很简单,但梅林不会,必须要学。

    晚上,山德鲁带了一个女人过来。

    浓妆艳抹,前凸后翘,风尘味很足。

    她身上散发着淡淡的魔力波动,应该是个巫师学徒。

    巫师,哪怕只是学徒,容颜较之常人,也要衰老的慢一些。

    因此,梅林不能确定女人的大致年纪。

    有可能三十几岁,有可能跟山德鲁的外貌一样,五六十岁。

    “死鬼,你竟然带我来这个鬼地方?呕——!”她捶打一下山德鲁弱不禁风的胸口,作势欲呕。

    山德鲁哈哈一笑:“又不是让你来看尸体的。梅林,给你介绍一下,这位是丽莎。丽莎,他是我收的徒弟梅林。”

    梅林立刻弯腰行礼:“丽莎小姐,您好。”

    他本来是想叫师母的,但绯焰帝国并没有这种称呼,只能改口叫小姐。

    丽莎忽然上前一步,捏了捏梅林脸颊:“死鬼,这面具,你怎么给徒弟带了?可是辛苦了我一个晚上,耗费整整一瓶魔法胶水,一盆上好的橡胶才制作出来的。”

    不,不是人皮面具?

    梅林愕然。

    他一直对这面具很排斥,但碍于山德鲁的吩咐,又不得不带着。

    未曾想,这竟然就是个橡胶面具……

    山德鲁指了指自己的脸颊:“他脸烂了,见不得人,就带个面具遮一下。好了别说这些了,梅林,你收拾一下,跟我出去吃点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