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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旁门左道(一)

    说时迟那时快,山匪已经拦下马车,李章北束手就擒。

    山匪打开两辆马车的车厢门,发现陆小川和刘三姐的手和脚都被绑着,嘴里被塞上绑匪专用的布团。

    李章北马上恍然大悟:那布团还是李文闯留下的“以防万一”的道具,想不到“匪盗不犯同行”的规矩,又一次被李以文升级利用了。

    这种逼真的戏法效果如何?说出来真怕没人相信——山匪连话都懒得说,直接挥挥手放行。而且,这个戏法据说在马贩子的征途上是屡试不爽。

    但我对故事的真实性坚信不疑,一是因为那个时候信息非常闭塞,各地的土匪或者山匪等相互之间也没有什么沟通;二是因为父亲说过,跟他讲故事的那些人都是拍着胸脯信誓旦旦:以李氏家族的人格担保,故事没有一句假话!

    就这样,从庐州到梧州,本来不到半年的马车路程,李章北愣是走了将近一年。

    第二年夏天,他们终于来到陆小川的家乡——梧州莲花镇。

    根据文献记载,李以文的家乡是藤县大黎里。所谓文献,便是他在狱中写的自述书。但此事有待商榷,因为造反是诛九族的重罪,他应该不会把亲族朋友全出卖了,所以才把出生地写成人烟稀少的藤县大黎里,那个地方可谓是鸟不拉屎。

    据族中长辈的讲述,他们去的地方叫莲花镇,有说荷花镇的,也有说芙蓉镇的,反正广西莲花很多,也不知道究竟是哪个名字。我们就姑且称为莲花镇吧,又好听,又好记,还沾点观音菩萨的仙气。

    回到莲花镇后,陆小川见哥哥陆大山还活着,喜出望外,说欣喜若狂一点不是夸张,准确地说,。

    八年前,陆大山摔伤了腿,昏迷了三天。因为没有得到及时的医治,他的右腿落下了残疾,干农活和做贩运都不如健康人,于是便子承父业开办了私塾。

    陆家院子里有两座木屋,一间做课堂,另一间陆大山自己居住。李章北一家五口,肯定是住不下的,陆大山便赶紧雇人来造房子。

    那些建筑工匠是壮族人,保持着一夫一妻的习俗,当他们发现李章北有两个女人,全都觉得十分好奇。当然,让他们更感到新奇的还有刘三姐的小脚。

    俗话说,两个女人一台戏。

    陆小川和刘三姐的关系,也确确实实在发生了戏剧性的变化。

    在庐州的时候,陆小川虽然是名义上的大老婆,但在日常的争吵中,总是处于下风。毕竟男人是喜新厌旧的动物,从来都是小老婆得宠,大老婆很难占到便宜,更何况,陆小川还被人糟蹋过,没把她踢走就算不错了。

    但在莲花镇就不同,一家人起初的生活,全都仰仗陆小川的娘家哥哥。这些年来寄人篱下的感觉,瞬间就已经荡然无存了。

    那段日子里,刘三姐的日子确实不好过,更何况,她还要照料一个吃奶的李以武。后来,李章北经常外出做生意,一走好长时间,可想而知,刘三姐的日子就更难过了。

    说到这里,我想起一段花边故事,没有任何记载的事情,也不知当讲不当讲。

    传说刘三姐在陆家生活久了,竟然慢慢喜欢上了有文化的陆大山。当时陆大山因为腿有残疾还是一个光棍,陆小川发现这个苗头就乐了。

    要不就顺水推舟成全了两人?那样的话,自己多了一个嫂子,少了一个争宠的对手,那岂不是两全其美吗?

    那个让她恶心讨厌的刘三姐,突然在她眼里变得可爱起来了。最后,在陆小川的不懈努力下,刘三姐终于睡到了陆大山的床上。

    也许,这就是没人记载刘三姐的原因,这种“妹子把丈夫小老婆送给大舅哥暖被窝儿”的事情,在当时那个年代,确实有些不好下笔。

    说真的,关于李以文和李以武小时候的故事很多,很有趣,多得让我没法取舍。但无论如何,我必须写一点他们读书的事情,因为人的成长是离不开教育的。

    一转眼,李以文就八岁了。

    他不仅能说会道,而且还心灵手巧,大人做事情的时候,他只要在旁边看看就学会了。

    那时他已经跟着母亲认识了不少的字,还能背上不少的诗词。

    李以文不是一般的聪明,但他也有一个重大的缺点,那就是做事浅尝辄止。只要是认识的字,他就不想写了,更不用说反复去钻研。

    有时候,陆大山看见李以文在教室门外玩,便叫他进来跟大家一起学习。但李以文根本就坐不住,还是到处乱跑,时不时还给你捣捣乱。

    一天,正在喝粥的李章北放下筷子对李以文说道:“听庐州来的人说,李文安的二儿子李章铜是远近闻名的神童,你跟他同年同月同日生,也未必不如他,待会我去镇上给你买个书包,明天开始你就去大舅的私塾读书吧。”

    “好的!”李以文回答得干干脆脆、斩钉截铁。

    大人们都以为:这样一来,李以文该安心读书了吧!

    ——没有的事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