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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匆匆那年

    “想回到过去,试着让故事继续,至少不再让你离我而去……”

    孙晓悠闲自在地哼着小曲,没想到歌词里不切实际却令人向往发生的事,会发生在自己身上,小时候经常出现的“主人翁”情节再次上演。

    “这时候来根烟就更美了。”

    习惯是无法伴随重生而消失的,孙晓喜欢事儿后一根烟。

    在烟雾缭绕与尼古丁的刺激中大脑会加速运转,有利于思考,但他知道家里没人抽烟,所以也只能压抑住这种冲动。

    走出卫生间,站在狭窄的小客厅中间,记忆中的画面都在孙晓脑海中变得清晰和熟悉,只是比记忆中的样子缩小了几圈而已。

    这时,陈玉兰从厨房走出来,手里还端着一个碗,看到儿子傻站在那里,立刻递到他胸前,语气不容争辩命令道:“趁热,快一口气把它喝了!”

    这种感觉真是太熟悉了,记忆中老妈无论拿什么热乎的都让自己快点吃完,仿佛凉了以后就会变质一样……孙晓正好嘴里不知为什么很干,接过来就咕咚咕咚一口气喝完了。

    温热的暖流入喉,甜甜的,他这才反应过来原来这碗里是蜂蜜水,解酒。

    瞬间,这股暖流也温暖了孙晓的内心,一股无法言诉的感动涌上来。

    “谢谢,老妈。”

    前世,孙晓和母亲的关系很微妙,正如大多数儿子对母亲一样,虽然知道母亲为自己付出很多,但总学不会如何去直白地表达自己对她的感谢和爱,每次回家看到辛苦劳作的母亲,他总想说声“妈,你辛苦了”,或者“我爱你”,但总是无法开口。

    听到孙晓突如其来的道谢,一直盯着儿子把蜂蜜水喝的干干净净,刚刚还口是心非喊着“活该”,却又立刻准备了解酒蜂蜜水的陈玉兰,脸上的表情微微变化了一下,接着催促道:“赶紧吃饭!”

    “遵命!母上大人!”

    孙晓脸上露出痞痞的笑容,顽皮地朝老妈敬了个礼。

    “都多大了,还跟个小孩似的。”

    陈玉兰笑骂了一句,然后一把将宝贝儿子推到饭桌前。

    在您面前,我永远都是小孩啊,孙晓心里默声道。

    ……

    白米粥,手工馒头,煮鸡蛋,还有两小盘自家腌的咸菜,这是孙晓重生后的第一顿饭,不丰盛,但在习惯了胡吃海喝的孙晓眼里,老妈亲手做的就是满汉全席!

    “我爸呢?”

    喝了一大碗白米粥,啃了两个香喷喷的手工大馒头,孙晓拍了拍溜圆的肚皮,大咧咧地打了一个饱嗝问道。

    自己现在就是十八岁,什么风度,什么规矩,怎么舒服怎么来。

    这句问话让陈玉兰脸上的表情一下子就有些严肃,沉声道:“昨天你学子宴,那个想要在小广场边上开饭店的刘老三来了,还随了一千块钱的礼,我想来想去,这不沾亲不带故的,怕他没安什么好心,所以,就让你爸一早把礼钱给人家送回去了,那钱放在我手里一秒钟都不踏实!”

    昨天是我学子宴?怪不得……孙晓瞬间明白了,为什么早上老妈数落自己让他少喝点酒之类的,也似乎能够对上为什么穿越回来也有种宿醉的感觉。

    学子宴就是升学宴。

    在孙晓的老家,高考结束后,不管自己的孩子高考成绩好还是差,考上了一本还是二本或是专科,只要拿到了录取通知书,父母都会大摆宴席邀请亲戚朋友过来吃席,而学子们也会叫上自己的高中同学一起嗨皮。

    很多人第一次喝酒,第一次抽烟,甚至第一次和女生表白都是从学子宴开始的。

    当然,“吃饭”在华夏这个礼仪大国中,向来不是一个很简单的事,而是亲戚朋友联系、交往的纽带之一,自然也少不了随礼。

    不过,按照普通家庭学子宴随礼的一般标准,亲戚会随的多一些,几百或者上千,如果只是普通的朋友或者邻居,也就一两百块钱顶天了,像刘老三这种不沾亲不带故的人随一千块,属实有点多了,所以这里面肯定是有猫腻的!

    此时的孙晓早已经不是十几年前的单纯少年,虽然一脸人畜无害的笑容,但深邃的双眼却透射出不属于这个年龄的成熟。

    他脑子活泛起来,随便一分析,便琢磨出来这里面的道道。

    他老爸孙恒山是个典型的东北男人,不怕事但怕老婆,性情敦厚老实,刚正不阿。

    之前一直在江城卫生局里工作,由于为人老实本分,官场上不够圆滑等种种原因,一直都与升职无缘,所以现在连个芝麻官都算不上。

    但对于想要搞餐饮的刘老三来说,在卫生局里工作的人就算是打扫卫生的,他都不敢小瞧一眼。

    刘老三这一千块钱名义上虽然是以学子宴“随礼”的方式交到老爸手中,但肯定是为了后面“办事”方便打好基础,到时候老爸可就不好推辞了。

    毕竟,吃人家的嘴短,拿人家的手短。

    ……

    “妈,这事你做得对!”

    孙晓立刻赞同道。

    倒不是他也刚正不阿,前一世无论在创业过程中、还是运营公司,他也没少用钱或者其他手段疏通关系,走一下人情世故。

    但如果是别的行业也就算了,现在涉及的可是餐饮行业,卫生一旦出了问题就是人命关天的大事,所以一点都马虎不得,不能贪小便宜吃大亏。

    吃过饭后,孙晓帮着把碗筷端到厨房后,就迫不及待地钻进了自己的房间。

    重新环顾了一遍自己的小窝,孙晓感觉一切都很亲切,看看这,摸摸那,还在角落里找到一把便宜的破旧木吉他。

    虽然音已经无法调准了,但孙晓还是饶富兴致地弹了几首十年后大火的歌曲,脑袋里也闪现出一个想法。

    “其实换个活法,弄个原创歌手当当也未尝不可,感受一下‘夏洛’的烦恼……”

    孙晓不是一个五音不全的人,甚至还有天生磁性的嗓音天赋,在大学期间自学了吉他,也算是拿得出手的才艺。

    毕业后进入一家国企,因为会唱歌还参加了公司的年会,受到领导的一致好评,但屁用没有,工资没涨一分,反倒引来了一群人的嫉妒,勾心斗角的事时有发生。

    不过,凭借脑子里记住的那些十年后才会被创作出来的歌曲,加之长相干净纯粹的少年面孔,这样一股清流,在娱乐圈想有一席之地并不是个难事儿。

    可以幻想,多年以后,可以对着围在自己身旁的追求者说道:“我的才华横溢得有点大,你忍一下。”

    把“原创歌手”当做备选条件后,孙晓把吉他放回原处,然后坐在书桌前,略过对他已经成了“天书”的卷子,目光定格在那日历上面翻式台历。

    除了醒目的日期外,在下面还有一行类似格言警句的小字:

    【比别人优秀,没什么可骄傲的,真正应该骄傲的是比曾经的自己更优秀!】

    这句话就像是生活中很多无法解释的巧合一般,在此时突兀出现,仿佛就是对重返青春的孙晓说的一样。

    “这是在提醒我什么吗?”

    孙晓眉头动动,表情也随之变化。

    “优秀”的定义有很多种,在上一世的学生时代,他除了上课不认真听讲、逃课上网打游戏、偶尔打个架、学习成绩差以外,其他方面都挺优秀的。

    不过,就是这样一个看似插科打诨、不学无术的差生,高考却超水平发挥,甚至都超过了平时模拟总排在他前面的同学,而到了大学以后,还破天荒得过奖学金。

    所以,如果定义优秀的标准单单用“学习成绩”来衡量的话,那么孙晓在大学毕业之前的人生的确算是优秀的。

    不过,当他毕业步入社会后,经历了无数次碰壁与种种冷眼相待后,他才意识到“学习成绩”不是定义“优秀”的唯一标准,甚至都不是最重要的那个因素。

    然而这份觉悟来的有点迟,也让他错过了很多宝贵的机遇。

    “既然重活一回,拥有上帝视角的我就是这个世界的主角,绝不再走从前的那些弯路!”

    就这样,孙晓信誓旦旦地立下了重生后的第一个Flag。

    ……

    接着,他继续探索,在抽屉里翻到了一张通知书,鲜红的封面上写着:燕京邮电大学。

    【孙晓同学,经教育部批准,兹录取你入我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学习。请于8月31日至9月1日,凭录取通知书、报到证和高考准考证来校报到。】

    燕京邮电大学在全国算是一个不错的大学,“211”工程高校之一,计算机相关专业在全国的排名也是很靠前,而且有一点不得不提到,“燕京邮电”并不像其他理工科类院校都是“和尚”院校,燕京邮电大学的女生不少,而且质量也不错。

    “感谢从前的自己,假如重生在高考之前就有些悲剧了……”孙晓腹诽了一句,然后小心将通知书放回抽屉里,这可是他走向辉煌的钥匙。

    重活一世,拥有更多阅历的孙晓知道,好的大学虽然不是决定一个人成功的关键因素,但它里面的资源才是最宝贵的,甚至会一辈子受用。

    人这一生要有两本存折,一本存蓄知识财富,一本储蓄朋友人脉,而大学这个阶段收获的将是最丰厚的一笔。

    就在孙晓思绪泛滥之时,房间外忽然传来老妈的声音:“小何啊,进来吧,不用换鞋,孙晓在房间里呢。”

    有人来找我?

    脚步声渐近,孙晓忽然莫名有些紧张,毕竟刚刚“回来”,从前的一切还没有彻底摸清楚,过去的记忆也是模糊不清,一种怕被识破身份的紧迫感萦绕在心头。

    但转瞬孙晓猛地站了起来,紧张的情绪一扫而空。

    “妈的,我怕个屁啊?老子又没有穿越到别人的人生,睡着别人的老婆,还让别人的孩子叫爸爸。”

    “这是老子自己的人生!”

    这时,房门外也探过来一张胖乎乎的笑脸。

    刹那间,过去一些支离破碎的回忆仿佛拼图般快速拼凑起来,化作动态的影像般在孙晓脑海中放映。

    眼前的胖少年名叫何遇,外号“何胖子”,是孙晓的发小,上一世两人小学、初中、高中都在一个班级,后面大学也在同一座城市。

    只不过到了大学,两人渐渐有了自己的圈子,聚的次数也越来越少。最后,何遇因为学业到战斗种族国做交换生,两人更是几年都难得见上一面。

    有一句话说得好,不知道为什么,有些人走着走着就散了。

    就算是曾经关系很好的发小,很铁的哥们,如果分别在外,少了联络,最后也将成为彼此生命中的过客。

    “晓,你咋这眼神瞅我?”

    何胖子走到正处于回忆中的孙晓身前,胖乎乎的手掌在他眼前摆动了两下。

    “没事,只是头还有点晕。”

    孙晓随便搪塞了一句,听到发小称用熟悉的呢喃叫自己,那一瞬间颇有感触。

    说来也奇怪,虽然上一世认识何遇那么多年,亲眼见证他从一个青涩的胖小伙变成了一个大腹便便的秃头猥琐大叔,但孙晓记忆最深刻的还是他现在这张脸。

    年轻,稚嫩,但很亲切。

    其实孙晓好想对着曾经的发小说一句“好久不见”,但最后还是忍住了,目光从何遇黝黑的脸上移开。

    “谁让你昨天虎了吧唧地喝了那么多酒,喝完啤的喝白的……”

    看着孙晓有些呆滞的表情,何遇以为发小还在遭受醉酒的痛苦,于是哼哼了一声,满脸故作同情的表情,但转瞬表情一变,嘿嘿笑道:“不过我也能理解,昨天咱们班那么多同学一起办学子宴,而虞美人第一个参加的可是你的,你就高兴呗,嘚瑟呗,所以最后吐的稀里哗啦的也是活该!”

    “虞美人……”

    何胖子接着又絮絮叨叨地说了一大堆,但后面的孙晓一个字也没听进去,脑袋嗡嗡的只回荡着这个名字。

    耳边,似乎还隐约听到王菲空灵般的声音。

    如果再见不能红着眼

    是否还能红着脸

    就像那年匆促

    刻下永远一起

    那样美丽的谣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