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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异乡一心

    宛市的车间里白天也亮着灯,手臂长的灯管在陶璧的眼里已不是稀罕物。她只是在想,把这么明亮的东西请到自己家里,她还要努力多久?

    陶璧住在厂里的宿舍,十几个来自五湖四海的女孩子住在一起,每个人操着不熟练且带着浓重滴地方口音的普通话交流,经常是鸡同鸭讲,陶璧学历最高,领悟能力最快,有时免不了要充当翻译。

    使用公用电话,这在通话五分钟一块而工资只有三百一月的时候,实在有些奢侈了。两相比较之下,写信更适合这群年轻的女孩。

    这项重要的工作除了宿舍里学历最高的陶璧的,无人能胜任。

    每个月的两天假期,陶璧竟难得有休闲的时间。从一张张信纸里抬起晕花的眼,一个想法突然从陶璧的脑海中窜了出来。

    有偿写信不是更好?打电话平均算下来要两毛钱一分钟,她帮忙写一封信最少也要十几分钟!而且,帮别人写信总是占用自己的休息时间。

    陶璧心思立马活络起来,初步拟定了收费方式。

    等待舍友回来的七七八八了,陶璧将写好信递到她们手里,换好睡衣的盘腿坐在床上提出自己的想法。

    “各位姐姐妹妹,大家都是出来挣钱的,我理解大家思念家人的心情,我也一样,本来我们从五湖四海聚在一起,也算是缘分,帮大家写信也是举手之劳。”

    陶璧几个成语用下来,宿舍里几个年轻女孩都在心里对她竖起了大拇指,真不愧是读了那么多书的人!

    “众位姐妹可能没有注意,我写一封信最少也要十几分钟,最长要写四十分钟,今天为了帮你们写信,我连饭都没吃。”

    陶璧话音一落,她隔壁床比她小三岁湘西女孩李艳梅马上递了个馒头给她。

    陶璧伸手接过,在胸中酝酿了一下午的话突然不知道该怎么开口,只是想到电灯,想到自己要早点把电灯请到家里去的愿望。陶璧又清了清嗓子,“给大家写信,占用的是我个人的休息时间,而且那也是辛苦活,我想,如果以后大家再找我写信,一张信纸一毛钱。”

    “陶璧,帮我们写信你怎么还收起费来了?你这样做人不行啊。”

    对面床的女孩只比陶璧大一岁,却已经是宿舍里年纪最大的了。她说话直爽,性格要强,隐隐有一种宿舍大姐做派。

    她一反驳陶璧,宿舍里马上响起了七七八八的附和声,“就是,陶璧,你怎么能这么做人呢?”“平时姐姐妹妹喊的亲热,到头来,这份情谊还不如一毛两毛钱。”“陶璧,你这人做人太差劲了。我以后不会再理你了。”

    陶璧无所谓的笑笑,“我只是提出我的意见,你们当然也可以有自己的想法。”陶璧说罢,拉上床帘,再不管外面的议论。

    陶璧明显能感觉到舍友的疏远,不管她们是出于本心还是被人唆使,陶璧都不打算解释。

    宿舍里唯一对她心存善意就是李艳梅了。陶璧感激又感动,只是在外人面前,她反而会刻意与李艳梅疏远。

    不用帮忙写信休息天,陶璧起了个大早,她来宛市已经有一段时间了,除了厂区附近,她还没去过别的地方。

    白T恤,黑色喇叭裤,头发高高的扎起,脚上一双白球鞋,年轻人能敏锐的抓住当下最流行的元素。

    陶璧直接走出厂房,她不知道自己要往哪里走,不过她却记得自己走过的路。

    从厂房走出来的路叫明月路,她右拐走进了安康路,现在她走在成华路上。

    陶璧用脚步丈量着这座陌生却充满了朝气的城市,耳边突然传来一声年轻惊慌的“让开,快让开”的叫声。

    陶璧抬头一看,一辆三八大杠正歪七扭八的朝她冲来,骑在车上的年轻男子衣角飞扬,年轻英俊的脸上满是惊慌,几颗黄豆大的汗珠正挂在他脸上,下一刻,三八大杠停在陶璧的面前,年轻男子松了口气,陶璧却叫出声来,“脚,你压着我的脚了。”

    “啊。”男子一低头,拽着三八大杠立马调转了一下方向。

    “对不起,我真不是故意的,我还没熟练,要不,我赔你一双鞋吧?”年轻男子抬起头,飘逸的头发在空中画出一道漂亮的弧线,莹润的黑色在太阳底下泛着光。

    “不用,回去洗洗就好了。”

    陶璧不想因此停下探索宛市的脚步,绕开闯祸的三八大杠和它的主人往前走,还没走几步,男子推着车追了上来。

    “我压到了你脚,我知道这附近有个诊所,我带你去看看吧。”

    “不用,走走就好了。”

    “你要去哪里,我送你去。”男子拍了拍三八大杠的后座,露出两颗洁白可爱的虎牙。

    “我自己一个人走走。”

    “一个人走太闷,还是两个人一起吧,我叫南衡,你叫什么名字?”

    陶璧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上了那辆陌生的三八大杠的,多年以后她砸吧嘴巴回味此事,只笑着得出一句总结,“当时她脑子抽了。”

    回响南衡的车技,陶璧生怕自己被摔下去,将双手的劲道攒到了双手上,紧紧的抓住了后座。

    此后人生的几十年里,陶璧不止一次的回想那个下午。从脸庞刮过的风,轮子底坑洼的路,陌生的男子载着她朝未知的方向奔,眼前的宽阔的挺拔的背,和鼻尖陌生又清新气息。

    陶璧恋爱,那个骑着车冒冒失失差点撞倒她的男子不知什么时候走进她的心里,也许是那天的阳光正好,或者是那天他的衣裳很白,飞扬起来的衬衫像极了一个凯旋归来的披风,更甚者,是他愿意载着她在每一个天晴的日子穿遍周围的大街小巷,陪着她去做别人眼力无聊又无趣的事。

    陶璧恋爱了,和南衡,一个同她来自一个乡却在异乡有缘相识比她小三岁的男子。

    林业被她暂时放逐在心的一角,

    陌生的宛市,到处挤满人的城市,要找林业,无异于大海捞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