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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尊严

    江愁眠出去了一趟,找一个士兵要了一包烟又回来。

    刚准备点烟,宁可切了一声:“这毒窝子里面要的烟,你也真敢抽。”

    江愁眠的手僵在半空中,把烟捏烂之后,又让门口士兵去找阿莱给自己送了两盒烟,并且谢绝了让医生为自己治疗身体的要求。

    抽了两根之后,江愁眠又咳出来几口血。宁可看得出来,这货根本不会抽烟,无非是仗着眷者的身体素质硬抽罢了。

    按照宁可教的术法,压制好了伤势之后,江愁眠才说道:“你不是想要知道,我为什么要杀金离辉么?我就给你好好讲讲。但是故事有点长,你有耐心听完么?”

    宁可叹了口气:“其实,从来到这个世界之后,我就一直很迷茫。你也知道我是个武夫,没有那么多花花肠子。想了很久,我最后给自己的定位是个旁观者,或者说是个记录者。反正不白来这一趟就行了。耐心这种东西,你不用担心。”

    江愁眠咧嘴笑了笑:“要是所有天人和你的想法都一样就好了。”

    宁可不置可否。

    江愁眠开始缓缓讲述:“其实,我从小就不爱说话,性格孤僻,没有朋友。后来呢,我遇上了一个老师,不是学校里的老师,是一个家教。他帮了我很多,也教会了我很多。但是后来他跟我说,世界这么大,他想去看看。然后我就再也没有见过他,只记得他临走之前和我说的话,多和别人交流,多去认识世界。”

    “其实呢,我的家庭条件很好。从某种角度来说,我是很多人眼中的‘二代’,你能理解吧。但是其实我很讨厌我的原生家庭,你知道为什么么?”

    “很多小说里面,喜欢写一些烂俗剧情。什么富家少爷或者官宦家的少爷,从小身边的人对他敬而远之,所以打小孤独寂寞冷什么的。其实都是扯淡,事实上,我小时候身边就没有缺过朋友。”

    “哈哈,用脚趾想想也知道,小孩子哪有那么复杂的心思。什么人情世故,搞好关系的,不存在的。他们对世界的认知一是源于父母的教导,而是源于自己的喜好。因为我父母都是官家人,而且职位不低,所以我身边的孩子从小就被父母教导和我交好关系。另外,在身边的人还在为了一个十几块钱的玩具努力考满分的时候,我已经可以带着我的小伙伴一起去我家里打电动了。”

    “幸福的童年对吧。如果一直这样就好了。转机是我上初一那一年,我同学中的一个好朋友和我绝交了。其实我身边从来没缺过朋友,一个朋友绝交算的了什么呢?没有任何人离开任何人就活不了了。”

    “但是后来我听到一个传闻,后来那个传闻也被我证实了。我那个朋友的父母都是单位的职工,但是后来下岗了。后来家里米面粮油都缺,孩子上学的学费也承担不起。他的母亲走投无路,去当了站街女。然后被他父亲撞上了,当天他母亲就喝了农药。”

    “没错,他的父母下岗,和我的父母有关系。我的父母早就背弃了他们的信仰,违背了他们的誓言。那个绝交了的朋友我再也没有见过。起初我感觉,父母的事情牵扯到孩子身上是一件愚蠢的事情。但是事实上,我之所以能把我的小伙伴叫到家里打电动,如果我的父母只靠他们的工资,我能过上这样的生活是不现实的。所以,我很清楚,我欠他的。他恨我,也是理所应当的。”

    “我是他们的孩子,过上富足的生活,这是一种幸运。但是他们是我的父母,他们爱我,这又是一种残忍。我在自己年少轻狂,行事张扬的那个时期,都做不到狠下心来去举报自己的父母。更别提我后来虚度的那些年头了,时间真的能够磨平很多东西,尤其是一个人的锐气。”

    “后来遇上的那个老师,给了我救赎,但是这份救赎也只是对我自己而言。然后我就考上了大学,毕业之后考试,当上了公职人员。我想过,不在父母所在的城市工作,后来我遇上了何意柒。”

    “我真的很喜欢很喜欢意柒,她喜欢摇滚乐,喜欢鲁迅,喜欢马尔克斯,喜欢弗洛伊德和拉康,偶像是加加林。谁会不喜欢意柒这样的姑娘呢?当时我和意柒是异地,有天我加班到夜里十点半,看着意柒小脸冻得通红,在下班点到了就没有暖气的办事大厅里等着我。见到我之后从怀里取出来一杯尚有余温的皮蛋瘦肉粥的时候,我发誓我一定要娶她。”

    “因为意柒对盐城很有感情,而且因为我从未讲过我的过去,所以意柒并不理解,很希望我能去她的城市。为了她,我回了我故乡的城市,盐城。当然,是靠的我父母的关系。你也知道,公职人员的调动没那么容易。但是我还是不愿意和父母有太多接触,就求他们给我安排到乡镇上干基层。他们觉得我很有上进心,去基层是要镀金,就欣然同意了。”

    “插一句,后来盐城被一个神秘人爆出来一份资料,里面列出来了很多证据,导致了一批人落马。没错,其中就有我的父母。可以说,直到那会儿我才真正被救赎。”

    宁可眼睛一瞪,好像有些耳熟的剧情。

    江愁眠没有在意宁可的反应,自顾自讲道:“我记得有一次,我和意柒一起出门逛街。因为当时是和我朋友约的多人局,意柒为了我,特意穿上了高跟鞋。走了一段路之后,意柒的脚踝就被磨破皮了。说真的,我很心疼,开始痛恨高跟鞋这种发明。”

    “因为我记得我那个家庭教师的话,多去认识世界。所以当我很不爽的时候,我就想弄明白我为什么不爽。”

    “然后我就去了解了女性解放,了解了性别平权,了解了阶级压迫。我开始认识到,高跟鞋这种不方便的东西就是脚镣,脸上的妆容和古代囚犯脸上的刺青没有什么区别。所谓的自美其实也是一种枷锁,无非是压迫一种不那么刺激的表达方式罢了,多少人是以一种自我安慰的心态去坦然接受的。毕竟,美这个概念,由所谓的时尚所圈定,而所谓的时尚又是被人定义的。搞清楚这个问题之后,我才知道我的不爽来源于哪里。”

    “一了解下去就没个头了。因为对意柒的爱,我尝试着去了解一些东西,并且寻找到了曾经被我父母所背弃的信仰。直到这个信仰在我心底不断扎根,变得和意柒一样重要。甚至……甚至比意柒还要重要。”

    “但是我发现,我没有砸碎这个枷锁的勇气和力量。这使我无比难过。那会儿已经参加工作的我,突然有了一个中学二年级才会有的想法——错的不是我,是这个世界。”

    “但是你知道,作为一个有信仰的人,虽然我没有让这个世界变好的能力,但是我希望从我身边,最起码让变坏的进度变慢一点。意柒很理解我,甚至愿意陪我一起要求自己,一起学习。天呐,怎么会有这么好的姑娘?”

    “就在我严格要求自己的时候,因为一次县里的招商引资,我作为乡镇代表遇上了金离欢。金氏集团的大小姐,屈尊来我们这个小乡镇,我肯定要好好招待。毕竟她一句话,不知道多少贫困户能够摘帽子。然后发生了一些事情,我后来才知道那是她给我的考验。”

    “她给我讲了痛苦大陆,讲了你们至高无上的主。然后给我讲了魂力,讲了眷者。起初我以为她是个什么精神病,直到她在我面前,让自己的手下用一把小口径手枪朝自己连续射击,然后用一支钢笔偏折了子弹。就算那个手枪的型号,子弹出膛速度并不快。但是她用的只是一支钢笔!一支钢笔!一支他妈的钢笔!”

    “对你们而言,我是一个土著,一个地球土著。你们这些‘天人’,都是异世界降临的,甚至在你们的世界,我们的世界可能只能算得上一个幻境,一个泡沫,我们都是按照一个固定逻辑运行的npc。但是对我而言,这就是我从出生,吃饭,睡觉,上学,长大,生活的地球。”

    “我的人生中,灰暗的东西居多,但是也有一些美好的东西。你不知道,我第一次给一个贫困户送去八百块钱的时候,他握住我的手有多么紧。你不知道工厂里那些臂膀上沾满汗水的年轻工人,是多么强壮有力。你不知道那些老照片里,梳着粗大麻花辫,在田里挥汗如雨,皮肤黝黑的女性有多么美丽。你不知道那些麻木的电子厂流水线工人,休班时间顶着一整个社会的歧视与嘲讽,去烫的杀马特发型,到底有多么浪漫主义……”

    “但是你们这些‘天人’来了,带来了魂力和眷者体系。做一个眷者好么?当然好,现在的我能轻松承受30个g的加速度。你知道这意味着什么么?这意味着一个人只要成为眷者,就能轻松具备一个王牌飞行员和宇航员的体质。往大了说一个方面,眷者体系能让人类的星海时代提前一百年到来。”

    “但是你们那至高无上的主,那该死的主,让这份力量,只能通过痛苦获取。众生皆苦,有生皆苦。人在这个世界上生存,本来就要被动的承受苦难。可是这个体系扩散开来,为了利益,人们所要背负的苦难,就要因为一部分强大的人的欲望,永无止境的增长下去。甚至对待痛苦,会变被动为主动。而这种主动,也是因为生存的压力,实际上无非是一种更加隐秘的被动罢了。”

    “而且本身历史是螺旋上升的,他赖以上升的根基之一,就是无论王侯将相还是贩夫走卒,只有一条烂命。可是,当这个世界上出现高境界的眷者,那很大可能历史会陷入停滞,直到组成这个社会的一部分彻底灭绝。”

    “修行的魂力?杀人的病毒!对于现在的社会发展阶段而言,因为上层建筑依附的经济基础,远远不够。所以现有人类的道德水平,只会将魂力体系变成毁灭自己的武器。如果你们晚五十年或者一百年来,可能魂力将成为人类有史以来,从命运那里得到的最大的馈赠。但是没如果,而我也不希望我身为一份子的人类向命运乞讨。”

    “你们天人为什么要挑这个时候临凡?你们凭什么临凡?”

    “从金离欢那里知道魂力的第一时间,我就决定了,我要和意柒分手。因为我要做一件很重要很重要的事情。但是我不是什么天才,我只是一个普通人。我不够聪明,不够有天赋,不够强大。我代表不了地球人,也没有扭转地球人命运的能力。”

    “我要拼上这条性命斩天人,无关命运,只求尊严。”

    “其实我原本以为我没希望做到的,直到我遇见了你。所以尽管你也是天人,但还是谢谢你,帮我给地球人找回来一点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