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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章 露世

    区分梦境和现实原本就是困难的。有时他会在醒来后很久的某个时刻恍然大悟他方才做了一场梦。

    这天他娘死了,他不知道该怎么办,于是昏昏沉沉睡去了,醒来以后发现娘还是倒在地上,一模浑身都僵硬了。

    好饿,他在这件破烂棚屋里翻来翻去,只剩下了半个饼,他吃下去,险些噎死。

    门被推开了,来人大叫一声,去探娘的鼻息。

    他被娘的东家卖给人牙子了。原来不是梦,都是真的。

    他从那里逃出来,这天是上元灯会。他看到六个衣着考究的人,中间那个带着锦囊的侍女,好像很好偷。

    月白还没反应过来锦囊就被抢了,他也还没反应过来已经被为首的那个女的拎起来了。

    女的居然说要做他师父,看她这样子,以后是吃穿不愁了,这种好事赶紧认了,虽说她人是凶了点吧。

    师父叫他“阿刁”。

    这晚上师父还喂它吃元宵,教他用筷子。这是不知多久以来的第一顿饱饭,阿刁吃得很感激。

    好像很久以前还有一个人喂过他,一边喂一边哼着歌,她的怀抱很暖,好像是冬夜里。那时大抵是染了风寒,像这种孩子冬天染了病一个不当心就死了。

    头好晕,身上不知是冷是热,一身都不舒服,不住地哼唧着,满脸流着眼泪鼻涕。娘仔细地给他擦干净,没多少水,还是每天省下来给他擦一遍身。那时意识多么混沌,他都有时认不清娘。

    好悬好悬,他终于病好了。病好了,就要帮娘做活了,白天动多了,晚上一躺下就睡了。他被憋醒了,娘拿被子蒙着他的头。他挣扎,喊娘,娘不动,娘不说话,娘也不哭。

    那天是别的伙计起夜救了他。娘没有心软,娘真的想杀了他。明明前几天还那么疼他。他问娘为什么要杀他,娘不说话,甩了他一个大耳刮子,他头嗡嗡响,一模鼻子,流血了。他几天都听不见声音。

    娘后来又嫁了人,他叫那人爹,爹总打他,打得没娘狠,他能忍。有一次爹又打他,娘怪叫着去撞爹,娘拿起菜刀剁了爹的那话儿,爹痛苦地嚎叫,血喷到娘脸上,娘快意地笑,把他带走了,到了好远的地方,给染坊做活。娘的手变得青黑,有几天又变得鲜红,一如娘杀了爹时满脸的血红。娘病了。

    他像娘照顾他一样照顾娘,娘一天天眼看着不行了。娘不知看见了什么,有时候哭有时候笑,别人看得害怕,他不怕,他每天都跟娘说话,即使娘只是在自言自语。

    娘不知哪来的力气,忽然掐住他脖子尖叫:“你是谁!你不是我的孩子!你是谁!”

    娘忽然又没力气了,躺倒在地铺上。他学着娘的样子,掐住了娘的脖子。

    “娘……娘……娘啊……”他伤心地哭着,不知哪来的力气越来越有劲,娘就死了。

    不过这也许是他梦到的。以前跟娘一同做活的婶子说他娘真不是东西,孩子病了也不管一下,还是她来给他喂东西吃。娘还经常说,要不是他这个小癫子把她男人杀了,她哪用受这么多苦。

    如果师父也是梦到的,那就梦久一点吧,梦里他吃得饱饭,还有师父和师父的师父跟他玩。

    “阿刁。”师父唤他,“你记不记得一个叫刀欢的人?”

    阿刁摇摇头。

    杨柳清又问:“那你记不记得你是跟谁姓的?你原本就姓刁吗?”

    “我好像是姓刁的,我娘姓牛。”

    杨柳青笑道:“那你没准还真跟这个刀圣有什么关系。”

    阿刁想起什么,又道:“我娘有一次说我不是她的孩子。”

    杨柳清点点头作沉思状,楚楚有些后悔挑起这个话头,谁知道这小孩和他娘的关系这么差,楚楚于是噤声了。算起来,这一车人里有证据确凿的活生生的母亲的居然只有杨柳清一人。

    莫惊春记得自己是有过母亲的。

    莫惊春也和林术一样,从小没有人听他说话,所以记事很晚。清楚的记忆可以追溯到十岁时,那时他叫莫春。

    十岁生辰那天,父母带着他去街上买小零食,那是他记忆中第一次坐马车,他到了一个从没见过的闹市,觉得自己一辈子都没见过这么多人。买了冰糖葫芦,买了糖油粑粑,还买了好多小糖果,蜜饯什么的,他手里提着沉甸甸的零食,吃吃地笑了。吃午饭时,父母说有事要办,从此他再也没见过父母。

    等啊等,等啊等,到入夜了,仍有些闷热,因为正值仲夏。桌子上摆着的是他从没见过的精致菜肴,他没动筷子,等着爹娘回来一起吃。夏天太热了,他穿着短衣裤,手臂和小腿被蚊子咬了好多包,他挠着,心里有点急,挠破了。时间越往后,他越心急,但他不知道怎么办,除了挠,没别的事可做。

    于是哭呀,挠呀,手臂和小腿上被挠出一条条的血痕。因为怕被店家赶走,他哭得很克制,不敢声音大了。

    等到店里除了他没有别的食客了,他才敢放声哭出来。过了许久,有人为他揩眼泪,是只脏兮兮的小手,跟他的手一般大。

    “你哭什么?你走丢了吗?”一个身上有些泥土的男孩问他。

    莫春哭号道:“我爹娘不要我了……”

    “啊!?”小孩不可置信地大叫,又跑到柜台后面去,冲着后厨大喊:“爹!他爹娘不要他了!”

    一个胖胖的中年男人流着一脑门汗从后厨出来,嘴里哎呀哎呀地嘀咕着,坐到莫春对面,胖而短的手指挠着脑袋,犯起了难。莫春察觉到这是决定他将来命运的时刻,捂住嘴,不哭也不挠了。

    “哎呀这,唉这……”胖男人犹豫了许久,一咬牙道:“你当我干儿子来我店里跑堂吧娃儿,有咱一口吃的就饿不死你!”

    莫春的眼泪又止不住地哗哗流:“谢……谢干爹!”

    “娃儿,我是廖老三,你叫什么?”

    “我叫阿春!”

    那脏兮兮的小孩儿乍得了个兄弟,高兴地大叫:“我是廖小飞!”

    从此莫春开启了他为期五年的跑堂生活。小飞上学堂,下学了就教给阿春先生说的话,阿春与他感情很好,胜似兄弟。小飞的亲娘不愿意过这样的生活,很早就跟廖老三离了,带着小飞的妹妹独自谋生,因为针线功夫绝佳,过得十分滋润,偶尔也回来看看他们父子俩,也与阿春熟识了。小飞的娘觉得阿春这孩子老实可爱,有时会送他几件自己做的衣服。阿春来了三年后,廖老三又结亲了,是跟斜对门卖猪肉的许二娘。许二娘对小飞阿春也很不错,并且因为她的职务之便,两个孩子长身体的时候没缺过肉吃,日子切切实实地越过越好了。

    到十五岁,阿春已经长成大小伙子了,还成了廖老三缺不得的副手。这天,一个气质出尘的青年人来了这小店,与这烟火气的小店格格不入。那人束着发,头上绑了条水色抹额,配了柄通体雪白的剑,剑鞘上挂着藕色的穗子,像是小姑娘喜欢的,一身白衣不染纤尘,站得端坐得正,要用个词来形容,那就是“齐整”。阿春惊于此人气度,好半晌才想起来招待客官。

    阿春去问客官要点什么时,那人仿佛被他微微一惊,然后凝神看他,却笑笑道:“小兄弟,我这有份差事,你要不要做?”

    与廖家人相处,实在是开心的,奈何他给的实在太多了。

    原来那“差事”就是照看一个美少女,一点不能动她,不然那人会知道。阿春只是守着她,看看她什么时候醒。

    那人问他:“你叫什么名字?”

    阿春却不说自己是阿春了,他总觉得在这人面前说这么烂大街的名字有些露怯:“我叫莫春。”

    “莫春。”那人重复一遍,“我叫你‘莫惊春’好了。”

    还是读书好,随便加个字听起来好听多了。

    后来……

    莫惊春变得木木的,也许是因为守了林楚楚十年吧。后来这里又多了好多人,他们都呆呆的,叫那个人“主人”,于是莫惊春也跟着叫。

    再到后来,莫惊春偶尔回忆起他作为“莫春”“阿春”生活的日子,好像是发生在别人身上的事。

    主人教会他修行,他便日复一日地修行、看守。每一天守在洞窟外,看着天从破晓到黄昏,看着洞窟的影子的边缘一点一点移动,直到黑暗吞噬了影子。

    心好像一潭幽深寂静的湖水,周遭没有一丝风。

    楚楚醒了,叫他“阿春”。

    寂静的石墙上今天有了回音,他的湖中心漾开一圈圈波纹。

    有时想起从前的事,阿刁和莫惊春都会觉得那算是上辈子了,他们生命的齿轮,仿佛从某个重要的节点才开始转动,在那之前发生的都是无意义的,在那之后他们才开始奔赴所谓“命运”的既定的未知。从前的事,像是清晨叶子上的露水,用一整个夜发生,却在太阳出来时转瞬则逝。

    我知这世事如露水般短暂,然而,然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