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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一章 最大的柳家

    “我的天呐!”高可彤看着我的胳膊惊讶的问道,“小林,你这是咋整的啊?咋这么严重呢?”

    我摇了摇头,对着高可彤无奈的苦笑了一下:“我短信里不是说了么,让狗给咬了,等会再跟你慢慢解释。我先介绍一下,这位是我跟你提到的王意。阿意,这位是出马仙高可彤。”

    身旁的阿意听到我的话,礼貌的跟高可彤握了握手:“可彤妹子是吧,我是王意,你叫我阿意就行。”

    高可彤笑着点了点头:“嗯嗯,阿意,初次见面,请多关照啊,以后说不定还会一起抓鬼呢。”

    我这个无语啊,这灵异圈都是一帮怪兽,我这成天躲鬼都躲不过去,人家还成天掂心抓鬼呢。

    高可彤的话刚说完没多久,她的手环就跟着散出了一团绿气,只见那团绿气慢慢的汇聚成了一个男人的形状。

    这男人黑背心花裤衩一脸痞子相,不用说也知道,这是高可彤的贴身护马常八诺。

    常八诺朝着阿意露出了一个流氓的标准笑容:“阿意是吧,可算见到你了,你就是王家现存的后人吧。”

    我本以为阿意会接受不了这痞气十足的常八诺,可我错了,阿意不光没有一丁点的排斥,反而一脸的赞赏:“嘿嘿,这位仪表不凡,一身王霸之气的莫非就是可彤妹子的贴身护马?果然是道行高深,法力无边。没错,我就是现存不多的王家后人,我叫王意。还不知兄弟名号呢?”

    这话里一半都是拍马屁的成分,我以为常八诺能听出来的,可我又错了,我没想到这哥们竟然厚着脸皮活生生的接下了阿意的马屁,而且丝毫没觉得尴尬。

    只见常八诺蹭了蹭鼻子,然后一脸赞赏的拍着阿意的肩膀说道:“哈哈,好说好说,我叫常八诺,比你虚长几岁,你叫我八诺哥就行,看你小子是个好苗子啊,好好修行,以后肯定会成大器!”

    于是乎,这俩货一副相见恨晚的样子在一旁就唠上了,反倒把我和高可彤整得挺尴尬的。

    “小黑,你把胳膊给我看看。”还是高可彤先想起来了我的伤,连忙凑到了我身旁慢慢的把我胳膊上的布条解了下来。

    就算是见惯了血腥伤口的高可彤在第一眼看见我血淋淋的肩膀时也不由得又吃了一惊:“你这伤口的形状和间距来看,不像是狗咬的啊,好像是比犬类还要大的大型动物咬的,你该不会让狮子啥的咬了吧!”

    我苦笑了一下,心想大姐你想象力咋那么丰富呢,我在哈尔滨这地方还能让狮子给咬了?咋滴,我爬动物园里喂狮子去啦?

    肖依晗看见了我的表情,也知道是自己想多了,尴尬的笑了笑,然后叫了一旁还在跟阿意唠嗑的常八诺一声。

    常八诺听到了高可彤叫他,也跟阿意搬了个凳子坐了过来。

    “八诺哥,这伤挺严重的,得麻烦你帮帮忙!”高可彤对着常八诺说道。

    常八诺一副无所谓的样子,笑着说:“地马说的哪去了,什么帮不帮的,咱俩把小林治好了就是。”

    高可彤以前跟我讲过,出马弟子立堂子出马以后,他们在堂口里就是担任地马的身份,也就是堂口的代表,所以堂口的仙家都会叫出马弟子为地马,不过这是题外话,所以也就到此为止。

    只见高可彤还是像之前那样,拿了一把香灰走了过来,念道了几句我听不懂的咒语后,将香灰一把贴在了我的伤口上。

    而常八诺也趁此机会,长吸一口仙气后,吐出了一杆绿气。

    那绿气在空中快速液化,一点不落的敷在了我伤口的那层香灰上,随后我就觉得我的胳膊渐渐暖和了起来。

    过了大概五分钟,胳膊已经没有了酸麻疼痛的感觉,又过了五分钟,高可彤掏出了湿巾把我胳膊上的香灰慢慢清理干净。

    只见那香灰下,四个血窟窿的表面已经开始结疤,估计用不上几天就会恢复了。

    “行了。”高可彤松了一口气,“这样你的伤口用不上两天就可以痊愈了。”

    我欣喜的晃了晃胳膊,发现竟然真的一点都不疼了。

    这让我对仙家的能力又多了几丝敬佩,于是我连忙对着高可彤和常八诺作了个揖说道:“真是太感谢可彤妹子和八诺的帮助了,也不知道怎么报答你们才好。”

    高可彤连忙说道:“谢什么啊,也不是什么大事。”

    常八诺也跟着说道:“可不么,我家地马都说了不是什么大事。如果你真的想感谢我们,就去给堂口上三炷香吧。”

    早就听说出马仙修的是善果福缘,今天可算是见识到了。

    我的伤在他们眼里不算什么,可如果去医院的话没几千块根本下不来,而且这样的伤解释起来会相当麻烦,相比之下,这三炷香我是肯定得上的。

    于是我点了点头,走到了供桌前上了三炷香后,又诚心的拜了三拜,这才站起了身。

    “可彤妹子、八诺哥,这么晚了还打扰你们也不好,那我和老黑就先回去了,改天请你们吃饭!”还没等我说话,阿意就已经开口要走了。

    我看他都要走,而且也确实很晚了,于是也没说什么,又感谢了一遍高可彤以后,便跟着阿意离开了。

    “老黑,你对出马仙了解吗?”回宿舍的出租车上,阿意沉默着思考了许久,这才对着我问道。

    “好像也没多了解,就是以前听说过,高可彤是我见到的第一个出马仙,很多出马仙的事还都是她告诉我的呢。”我想了想回答道,“诶,对了,你问我这个干啥啊?”

    阿意笑了笑:“没啥事,就是问问,我以前也见过几个出马仙,跟高可彤的都不一样。怎么说呢,高可彤她家的堂口要比我以前见过的大太多了。”

    “就是那供桌上的牌位吗?”

    阿意摇了摇头:“她没跟你讲过吗?那牌位是另外一码事,她家堂口是那蛇形供桌上贴着的红纸。”

    “啥?”我惊讶不已,“我一直都以为那红纸是装饰呢,也没问过啊,感情那才是常柳的堂口啊!”

    “你可真的优秀啊。”阿意无奈的苦笑道,“你听谁说出马仙供的是牌位了。出马仙真正的堂口其实就是一张堂单,也就是那张红纸。那是出马仙出马时领路师父画的,里面有四梁八柱,由兵马道隔开,分六路长老分堂口和一个大堂口。虽然外表看上去就是一张简单的红纸,可实际上,里面的世界就相当于一个次元口袋,是一个单独的不属于三界的空间。平时堂营人马就安歇在这里,而出马弟子每次出马看事时也都是靠着调动堂单上的堂营人马来办事的,所以事后凡是堂单上有名字的仙家都会得到香火善缘。也正是因为人家仙家修的就是这一法子,所以出马弟子看事只要有善缘、并且获得了仙家同意后,他们就算一分钱不收也会干。相反,如果没有缘分或者仙家不同意,那就算架挺机枪逼着他们干他们也不会干。而阴阳先生不一样,阴阳先生只要是遇见了并且能力范围之内的就得干。因为保持每一个人命运不发生改变、一生不受妖邪侵扰就是我们的职责,可能这也是阴阳先生和出马仙的差别吧。”

    我恍然大悟,感情出马弟子是这样的,可笑我之前还一直以为那些牌位才是堂口呢,看来是我自己想差了,于是我继续问道:“那你说高可彤的堂口比一般的大?这又是怎么回事呢?”

    “说的就是这事。”阿意皱着眉头回忆道,“我记得我以前见过的堂口都比这个小。就这么跟你说吧,我以前见过的堂口如果说有一个镇那么大的话,那高可彤的堂口大概得有一个县城那么大。再换个意思说,她家的堂口很可能是整个东北最大的柳家。”

    “最大的柳家?”我不解的问道,“难道出马仙还有其他柳家?”

    “你以为呢?”阿意点上了根烟,长吸了一口跟我说道,“东北如果每一类仙家只有一个堂口,那出马仙这一行当也不会这么出名了。其实每类仙家都有很多的堂口。就拿柳家来说吧,柳家大教主名为常天明常老太爷,其麾下有无数弟子。而这些弟子也都会有很多很多的弟子,以此类推。这些弟子起初是在山上修行,等有了一定的道行,快要面对仙劫的时候,他们就会成群结队、拉帮结伙的下山来找具备仙缘慧根之人出马看事,这样就形成了一个堂口。而高可彤的柳家,应该就是常老太爷亲自下山建的堂口。所以说,高可彤的堂口,是整个东北最大的柳家堂口,因为常老太爷应该就安歇在高可彤的堂营里。”

    “你这么说也不对啊。”我又多了几丝疑问,于是对着阿意问道,“出马仙出马看事不是为了积攒功德吗,可常老太爷都那么位高权重了,它还能有什么仙劫啊?再说了,我也没听过高可彤说过常老太爷是她堂口大教主啊!”

    阿意笑了笑说道:“你听谁说的大教主就不用积累功德了?无论是南边的阴阳先生,还是北边的出马仙,与其说他们看事拿的报酬是钱,倒不如说就是那么一份功德。人生在世要背太多的因果了,如果我们不注意,我们就会乱造出许许多多的恶因,这都会影响我们的以后,不论是今世还是后世,我们早晚有一天会背上属于我们自己的恶果。而仙家教主们的任务就是帮助苦海中的人们脱离因果的恶性循环,让苦海中的人们解脱,这就是他们明明可以去天上当个神仙,却甘愿在人间当个教主的原因。”

    阿意的意思让我恍然大悟,原来仙家积累功德不光是为了增长自身道行那么简单,还有为了帮助人们脱离因果的恶性循环这一说。

    虽然听着挺复杂,但如果套用到现实就是一个非常好理解的东西,就假如今天张三杀了李四,那么下一世就很有可能李四会反过来杀了张三。

    这样的话,虽然李四还了前世被杀的因果,可也背上了这一世杀张三的因果,所以下一世还是会被杀,这就成了一个恶性循环。

    而仙家能做的就是尽可能的阻止李四在这一世杀了张三。

    这样的话,这种恶性循环就不会存在了,虽然外人眼里这是一种费力不讨好的事,可实际上,正是因为仙家们的做法,才使得苦海里又少了一份罪孽。

    当然,仙家们自然不会像我说的那样无聊,成天去管一些乱七八糟的事,他们管的都是比较严重的因果。

    就好比那天的戊汶路,常八诺带着同族将戊汶路的所有亡魂都送下了阴间,使他们可以从新投胎不再害人。

    这样的做法无意间就改变了很多人的因果,原本会死的人不用死,原本已经没有后世的鬼又有了后世……他们将很多人的因果扶上了正轨,这种做法,在我的眼中,简直就可以用伟大来形容。

    想到了这一层,我的心里又是一种说不出的感觉。

    为什么本属于我们自己的因果,却要仙家帮忙才可以回到正轨呢?假如我们自己严厉要求自己,不造恶因不就好了吗?为什么我们自称拥有最高智慧的人类却连这一点都办不到呢?

    我把我内心的想法告诉了阿意,阿意笑着跟我说道:“这个问题我也问过爷爷,你知道他老人家怎么回答我的吗?”

    “怎么回答的?”

    “爱恨情仇扰人心,善因苦果怨难平,这就是苦海啊骚年!”

    我认真的思考着阿意的话没有出声,可终于等我想明白的时候,车也到了。

    阿意给了车费,带着我下了车后并没有直接回寝室,而是找了一家二十四小时的烧烤店,点了些串子啤酒,又跟我吃上了小烧烤。

    此时正是夏天,所以即使是后半夜,烧烤店也仍然有人在大声的吆喝着喝酒,酒杯的撞击声和隔壁那几个爷们的大嗓门,让我的心里也跟着放松了不少,这才是哈尔滨啊!

    “对了阿意,刚才的事还没解释明白呢!”我拿着桌子上的一串猪腰子边撸边跟阿意问道,“你还没跟我说呢,你从哪看出来的常老太爷就在高可彤家的堂口的呢?”

    “之前你不挺爱动脑袋的么,怎么这两天又不行了呢!”阿意喝了一口冰哈啤,打了个嗝接着说道,“你想想,普通的出马弟子,常老太爷会把自己的儿子安排过去当护马吗?普通的出马弟子,常老太爷会拿出一甲子道行赐给高可彤一条仙臂吗?”

    我顺着阿意的话这么一想,好像还真是这么一回事。

    阿意见我恍然大悟的样子,又叹了口气:“唉,上回你跟我说的仙家口中的劫难,我还没什么顾虑,可今天这事一过来,我感觉我都有点力不从心了。”

    “怎么了?”我听到阿意的话心里也是挺惊讶的,毕竟这么多事过来,每一次阿意都是我的心里支柱。只要他不倒,我感觉我就还能抗,可如果他倒了,我估计我也挺不了多久。

    阿意又喝了一口酒后,这才说出了他的困扰:“你想啊,仙家刚给咱们提个醒,说未来有大劫得咱俩去面对,可这才过去不到两个月,你就碰着这么一档子事。我到现在都不怎么明白,为啥一条黑狗身上会有浮罗气。这也就不说啥了,那双格鬼煞又特娘的怎么回事?之前我猜的没错的话,那这只双格鬼煞不应该是被那个幕后的人给带走了吗?怎么又会出现在这里,还抢走了浮罗气。这次你差点挂掉这么大的事,不可能没人知道,别人不说,苍道长肯定知道,可他那头怎么没动静呢?仙家也应该知道,可仙家也没来啊。这我就想不明白了,明明是他们想安排咱们去顶劫,可现在劫没到,你就差点死了。他们竟然没有任何动作,这是什么意思?”

    阿意的困惑,我其实也想到了,只不过我没有说出来而已。

    正如他所说,以苍道长的能力不可能不知道我出事了,毕竟他那得到消息的速度比我这都快,可他跟仙家都没有任何动静,这就有点匪夷所思了。

    可这么想也不对啊,上次戊汶路的时候,阿意不是说我命数未满,不会出事的吗?而且这一次我不也没什么大事吗?那既然这样,人家为啥还要管我呢?阿意又是为啥来救我的呢?

    我把我的疑惑告诉了阿意,谁知阿意一听,鼻子一哼又不乐意了:“你真特娘的以为你是啥主角呢?上次那是因为我找爷爷算过你那两天的运势,所以才编了个理由让你自己来。毕竟你还太嫩,如果啥事我都跟着掺和那你啥时候能练出来啊?命格这东西确实是有,你也确实是多灾多难的命,所以你不到三十岁之前是不容易死的这个属性确实在,但这不代表你不会残疾!如果这次我没来管你,你是有可能活下来,但你这一身零件还健不健全就不一定了!”

    我感觉我都让阿意给我吓的流冷汗了,阿意的话没毛病,而且也不和蛇兆年的话有什么冲突。

    正如他所言,不死不代表完整,如果这次不是阿意来得及时,我就算不死也很有可能会被那畜生给我咬成个残疾人。

    那这么一说,阿意纳闷的并不只是我要死了仙家和苍道长都没啥动静,而是说我都要残疾了,仙家和苍道长都不管。

    原本说好了要我们去应劫,可现在看来,完全没顾及我是否健全。

    想到了这,我也闹心了起来,现在遇见的对手一个比一个猛,弄得我一次比一次危险,可直到现在我的道行还是那么回事,老是感觉长进太慢了,搞得我每次都应付不过来。

    虽然说道行这东西不是一朝一夕就能练出来的,可还是感觉很失望,原本还以为仙家要我们去顶劫,至少也会照顾一下我们,可现在看来根本就没把我当回事,这样的局面,我怎么可能放的下心来。

    “唉!”阿意见我一脸愁容,也跟着叹了口气,随后便转移了话题,“今天遇见那双格鬼煞的能力,不知道比咱们干掉的那一只要强了多少倍,这还没跟咱们打呢就给了咱们一个下马威。不瞒你说,这个幻术我好半天才解开。”

    听到了这话,我的好奇心立马被带动了起来,就连刚才的忧愁也暂时被抛到了一边。

    要说我中的幻术是我初次激发的浮罗眼的地方,那阿意中幻术以后去了哪呢?

    “你中的什么幻术啊?”我还是没有忍住,问了出来。

    阿意狠狠的吃了口串子后才叹了口气:“唉,十年浩劫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