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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八章最可恨的人

    下午放学时间到了,苏小明没有像前几天一样,留下孩子们练习唱歌。

    并且还很严肃地对蓝小宛说:“小宛啊,你看,昨天已经给你完整地纠正了整首歌的唱法了,今天你就自己在教室里练习一下吧。

    为了给你一个良好的练习环境,我呢,就到村里随便走走看看。你加油啊,我看好你哦!”

    说完,看着被放走的孩子渐渐远去的背影,施施然就出了校门。身后的教室里试探性地响起了歌声:

    “妈妈,月光之下,静静地,我想你了......”

    出校门的时候,四点的太阳还在尽责地向大地挥洒光芒,不过苏小明知道,很快它就会落到后山的阴影之后。

    九丫还在奋力挥动扫帚清扫小操场。嗯,真是个勤快的孩子,打扫完小操场,就可以和你的小宛姐姐一起回家了。

    给又勤快又礼貌的小丫头点点头回过礼,顺手拿起校门边的一根短木棒,用力挥动一下,又在左手敲两下,嗯,不错,挺沉的。

    远远的看着蓝顺到了家门,看了看紧闭的家门,又和站在旁边的二柱妈说了几句什么。然后踮起脚,从窗户里拿出一根塑料棒,转过他家的屋角就看不见了。

    果然,还真是出现了这个场景!心里忽然就砰砰紧跳了几下,赶紧跟上吧!特意穿了一身浅绿色的衣服,就是想做一个隐蔽的跟踪者。

    当然,就算是暴露自己,找不到最后的真相,也绝不能让顺子离开自己的视线,哪怕是从此后天天盯着自己手上的十二葫芦娃,也绝不能让那个孩子出事。

    就看那神秘的玩意能在这黎村呆多久,实在不行,豁出去找全村的男人把后山梳一遍,不信找不出你个王八蛋。

    一边心里咬牙切齿,一边看着前面那个舞着棒子、蹦跳前行的矮小身影,还得尽量装着没事瞎逛的样子,远远的跟着进了后山。

    进了后山,树木草丛就多了起来。那就好,蹑手蹑脚地远远跟着,那孩子还是那么欢快,唱着不在调上的歌儿,惊起一路的麻雀。

    已经走了不短的一段路了,看看就要到前世顺子出事的地方,苏小明越发小心谨慎起来,不敢发出半点声音。

    其实这时候就算发出点声音,在那孩子的变调的歌声掩护下,也不会被听见的。

    顺子停了下来,左右看了看,转身在路边的一棵老柞树下,掏出jj就放水。

    忽然,树后边就窜出来一个人,手里举起一个麻布袋往顺子头上就罩了下去!

    “混蛋!”苏小明大喊一声,紧紧握着短棒就冲了上去。

    那人听到喝声,猛然一惊,竟然还是一把就把麻袋背到肩上,沿着小路往前疯跑。

    五十多米的距离,也就一转眼的事,苏小明看看就要追上那个贼子。

    谁想这时候那人把麻袋往地上一扔,手里不知从哪里摸出来一把尺半短刀,雪亮亮地就对着苏小明。

    麻袋在地上缓缓蠕动,可是却听不到顺子的哭喊声。

    苏小明心里就揪了起来,心里暗恨自己不该让孩子冒这样的险。不过现在最恨的,就是面前这个黑脸络腮胡子的壮汉了。

    左脚在地上狠狠一蹬,短木棒半举在胸前,斜指那汉子。那人看来也不是善茬,举着短刀也扑了上来。

    在短刀临身那一刻,苏小明猛地身子一侧,手中短棒狠狠就挥了下去。

    苏爸在教苏小明拳术的时候,就告诉苏小明,眼要看得准,手要动得快。格斗的事,电影里都是哄观众的,哪有身上捅成了筛子还能生撕活人的事?

    苏小明就觉得,苏爸的话很契合多年后的一部电影。那部电影里有一句话苏小明一直记得很清楚:天下武功,无坚不破,唯快不破。

    “咔嚓!”前臂骨断裂的声音响起,很脆,也很响。苏小明前冲的身体也用肩膀狠狠撞上那汉子的胸口。

    那人闷哼一声,终于倒了下去,砸到地上溅起一阵灰尘。

    苏小明这才弯着腰大口大口地喘气,险些都站不住了。虽然只是电光火石的一刹那,但在苏小明的心里,却似乎是过了一个世纪。

    又挥起短棒在那人的小腿迎面骨上各来一下,让那人彻底失去了抵抗力。才赶紧打开麻袋口,抽出袋口的一根绳子,把那人的双手死死绑住。

    难怪那贼子速度那么快,这绳子绕着袋口穿过,只要拽着两头一抽,袋口就会牢牢收束起来。

    小心地把顺子从口袋里扶出来,那孩子眼睛紧闭,呼吸却还平稳。再在他颈侧摸了一把,颈动脉跳动有力,这才真正放下心来。

    又看一眼那贼子,一双阴鸷的眼睛兀自狠狠盯着自己。

    苏小明走过去,一把将那人的黑漆漆的鞋子扒下,忍着直冲鼻子的酸臭味,将两根鞋带解了下来。

    将那人的两个脚拇指也牢牢绑住了,回头看到昏迷的顺子,忍不住一脚踹到那贼子的小肚子里:

    “你用了什么?怎么孩子昏迷不醒?”

    那人闷哼一声,被踹得滚了半圈,咬着牙一声不吭。

    这就更是怒不可遏了,抬脚又踹又踢,这口气要是出不来,能憋死个人。

    直到那人再被踢得满头满脸血,才停下来。估计手脚被绑住了,再逃不了了。

    背起顺子往回走。估计贼子用的是乙醚一类的东西,得赶紧把顺子带回去。

    怕是要连夜送去镇上,可别留下什么后患。

    ……

    胡三刀觉得今天怕是就要栽在这个山旮旯里了。

    不过,这人吧,该享受的都享受了,做上这一行,死了就该下地狱。

    那小子下手真狠,也真快。想想自己当年打服一条街的时候,只要出刀,就一定连挥三刀,直到对方彻底失去反抗的能力。

    所以才有了胡三刀这个浑名。后来街上不好混了,就走上了这条道。

    有些地方的人极度重男轻女,或者是结婚多年没有孩子,就会偷偷买一些幼儿当亲生的孩子养。

    胡三刀是跟一个狱友混上这条道的。这条道来钱快啊!

    只要找到合适的货,一个男孩就是几千,货色好,买主又有钱的话,要价上万也是有的。

    胡三刀人狠,行事也极为小心狡诈,为了怕受到牵连,都是一个人走单帮。

    而且打一枪换一个地方,绝不在同一个地方出手两次。

    下手的地方基本选那些交通不太便利,但摩托车好跑的地方。只要得手了,往摩托车后座一绑,一溜烟就跑。

    这回在这个村子蹲了三天,带来的几个硬饼子都吃完了。正好,有找食吃的鸡送到了面前。

    那就不用客气了,叫花鸡做法简单,找个偏僻点的地方,大快朵颐。

    本想着冒险进村里,找到目标就下手,谁想就在等着天黑点的时候,一个目标就出现了。

    可杀出来的那个狠角色彻底断送了胡三刀的发财梦,眼下就是个等死的局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