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读小说 » 历史军事 » 明歌汉骨 » 第二十二章 北上摸鱼

第二十二章 北上摸鱼

    说起制作踏张弩,到是让方楠颇费了一番脑筋,最后他决定到市面上去看看,到底能够找到什么材料。

    可是走了几家铁匠铺,不但没有成品出售,也没有人愿意为他打制。

    原来无论是踏张弩,还是环臂铁甲和山纹甲,这些装备都属于军械,朝廷是不允许民间私下打制的。

    所以也没有人敢为了点小钱,就去冒那个险。

    后来,方楠想到博物馆中,元朝时期蒙古骑兵身着的护甲,于是就换了一个思路,他让铁匠根据人体形态,打制一种能够覆盖脐部以上躯体的半身甲。

    护肩和前片是一个整体,只须用皮绳在后背系紧便可,内衬牛皮穿着起来不但快捷,而且也很舒适。

    正面四毫米厚度的防护力,比同时代欧洲板甲都强,刀砍枪桶都不会破损。

    这种铁甲不但制造简单,而且还节省时间,缺点就是防护面积小了些。

    老铁匠给方楠出了一个主意,为护甲配上牛皮裙甲,在腰部和裆部镶嵌上铁片,这样一来甲胄的防护性又提高不少。

    虽然每套要他六两银子,但方楠还是感觉非常满意。

    安排完铁甲打制,方楠又跑到城外寻找工匠,组织人手制造弩具和短剑。

    城内人多眼杂,老铁匠能给打制盔甲,那可是因为设计新颖,只要不把组件放在一块,任谁也看不出是什么东西,容易应付衙役盘查。

    但剑和弩都太过显眼,只好找个偏僻的地方打制。

    方楠想到在战争发展史上,战术变化都是以武器装备特点为基础,才进化出新的体系。

    考虑到自己人手不多,方楠琢磨也就只能在装备上找补一下了。

    看到桌子上摆放的六个五十两银锭,老木匠牙关一咬。

    “狗子,叫你大爷来升火炉,这活咱们接了。”

    “哎~”

    青年人兴奋回了一声,几步就跨出房门。

    正定城内商埠众多,有木匠爷俩做向导,生铁,木炭,很容易就采买齐备。

    苏钢虽然卖到二两三斤,但方楠还是买下五百斤,这样也就保证了短剑和弩弓的品质。

    可惜找不到合适作弩弦材料,只好用韧性好的丝绸代替。

    在购买药材同时,他还在药铺中,发现纯度很高的硝石和硫磺。

    这两样东西是制作火药的主要材料。

    方楠顺便买了几十斤,准备回去提纯后自制两个土雷,说不上今后什么时候就能用得上。

    有了苏钢,这次做的踏张弩,弩弓是钢木混制的,所以只须一根,不但体积变小了,而且也更加轻便耐用。

    几个工匠手艺还不错,不但制做很认真,而且还将弩具各部分比例,调整的更为合理。

    同时还使用了“柘木”,使新弩的性能更加优良。

    方楠在闲暇之余设计出一种三刃箭头,安装到箭杆上,这样一来,即便是防御强度高的环臂铁甲也能破开。

    正定府厄守着井陉要道,现在京城被建奴围困,北直隶烽烟四起,很多商旅都由这里入晋,城内显得更加繁华热闹。

    方楠和牛秀才早上察看了一遍铁甲打制进度,然后在城中的商埠区中闲逛。

    看到街边的茶肆高朋满座,两个人一时兴起,也进去凑了个热闹。

    牛秀才今天换上件蓝缎道袍,头上戴着顶四方平定巾,这么一打扮,他还真有了点文人气质。

    因此,两个人受到小二殷切照顾,帮助他们在说书先生旁边寻了一张小桌。

    让方楠意外的是,这个时代说书先生,很有与时俱进的意识。

    此时他正在讲述,申甫率领由市民组成的新军,在卢沟桥与建奴血战的故事。

    说书先生添油加醋,讲的是唾沫横飞。

    一群看客也是聚精会神倾听,随着曲折的情节,不时表显出惊叹,和扼腕叹息的情绪。

    第二段说到赵率教中伏的时候,方楠忽然想到袁崇焕,估计这时他已经抵达京城了。

    若是历史正常演变下去,他也快被崇祯扣押,等到秋后就凌迟处死。

    说起袁崇焕为人,在历史上褒贬不一,方楠也不想去分辨。

    但建奴进行这么大的军事行动,加上蒙古部落控弦,皇太极一共调动了十余万人。

    这是多大的动静,他作为蓟辽督师竟然没有发觉,说出去谁信呐。

    所以说,袁崇焕在乙巳之变中“失职”,是显而易见的。

    虽然在诏狱中关押到八月,直到关宁军交接稳定之后,才将他凌迟处死。

    看来是一点也不冤屈。

    由此可见,崇祯并不是什么绣花枕头,在政治上是有一些手腕的,并非孟浪之人。

    方楠一边听书,一边琢磨着建奴在北直隶转了一圈,抢的定然是盆满钵满,只要自己小心点,这次去京城混水摸鱼的捞一下,至少也能弄到一些钱财货物。

    若是不了解战役进程的人,拿捏不好时间和地点,恐怕此行就是一趟赔本的买卖了。

    想到这里,方楠不禁莞尔一笑。

    “啪”

    醒木重重落在了桌面上。

    听到观众的惋惜声,方楠知道申甫战死了。

    十天时间转瞬即过,连大川都能将三本兵书背全。

    看到他们都是顶着黑眼圈,方楠知道这些功夫没有白费,同时也为兄弟们能认识几百个大字,而感到高兴。

    经过这么一番填鸭式学习,他相信每个人对战场拼杀,都能有一个新的认识。

    分发完甲冑,众人嘻嘻哈哈穿到身上。

    检查一遍没什么问题,都脱下来放到新买的马车里,然后套上了重新缝制过的裘皮大氅。

    虽然显得干净整齐,但方楠仍是感觉兄弟们的身上,还存有一股乡土气息。

    说难听点,那就是无论怎么看,他们都还是像一伙刚从山里跑出来的土匪。

    方楠带人驾着两辆大车,又买了八匹健硕驮马,便由官道向北而行。

    浒山和吴彪这两个老军伍,尝到了“齐心协力”的甜头,无形中对冲击式步战,建立起信心,现在已经对训练着魔了,好似又回到军伍之中。

    他俩率领众人在马车之后列队行走,喊着号子时快时慢。

    看似像是玩闹,但却使队列在运动中变化得更快,同时也逐渐齐整。

    购买的八匹驮马,原本就是用来练习骑乘。

    一众兄弟连拉带扯兴奋爬上马背,极其狼狈的晃动着身体,感受着驾驭“乐趣”。

    好在驮马性情温顺身形较矮,即便摔下来也只会擦伤些皮肉。

    方楠之所以不买好一些的马匹,主要原因是品像上乘的骏马,价格上要比驮马和挽马高出不只是一星半点。

    他手里的银子,除去打制武器和装备,所剩还不到千两,平摊到每个人的身上不过几十两,如果居家生活的话,到也能让一家几口人衣食无忧。

    但像他们这样外出“讨生活”,除了补给还有伤病药材和器械方面的花消,可就得精打细算了。

    别看驮马相对粗矮,可却皮实耐糙不挑吃食。

    这些人每天虽然连走带跑累得精疲力竭,但总是乐此不疲骑上去“颠簸”一会。

    过了保定府,路上各地勤王的卫所兵就多了起来。

    河南的,江苏的,南直隶的,口音五花八门,每天都能遇到五六支,都是赶向涿州集结。

    一个总旗的边军,在后面追了上来,为首的百总面目赤红,带着满身酒气,骂骂叨叨用雁翎刀指着浒山。

    “都它娘的是干什么的?”

    “不知道前面正在打仗吗?”

    “赶快掉头滚回去!”

    “一群要钱不要命的家伙!”

    原来,百户是将他们当成走商的马帮了。

    方楠闻言心中一乐,他看这个军官并没有什么恶意,转头向丁成使了一个眼色。

    丁成嘻皮笑脸跑到军官面前,点头哈腰的说道:“军爷,军爷!我们刚贩完布,这是返回大同,只能走这条路呀!”

    军官斜眼看了一眼丁成:“回广昌绕着走,再向前走小心老子将你们当奸细抓起来。”

    闻言,丁成的脸上立刻露出慌恐之色。

    他双腿微曲,在怀中掏出一锭十两重的银子攥在手中。

    苦着脸向军官央求道:“军爷行行好吧,小人上有百岁老娘,放小的们过去吧!”

    军官突然面孔一抽,将银子抓在手里。

    用手指狠狠点了一下丁成的额头。

    “你小子太不老实了,以后若再胡扯,小心点别让人给砍死了。

    “你老娘一百岁呀?一百岁的那是你的奶奶。”

    “走走走……”

    军官一挥手,带人扬长而去。

    丁成揉着额头,看着军官的背影唾了一口。

    小声骂道:“你姥姥的!”

    方楠忍着笑意,拍了一下丁成的脑袋:“以后说话别乱扯。”

    “没事!”

    “送出十两银子,不扯一下蛋就太亏了!”

    丁成嘻笑着跳上了马车,突然一只手摸在他的头上,瓮声瓮气的喊了一声:“孙儿乖啊!听奶奶的话!”

    “哈哈哈哈”

    吴石头装出一副豁牙露齿的形象,方楠被逗得没有忍住,笑了出来。

    “眼见路上的官军越来越多,再这么走下去,麻烦肯定会更多。”

    想到这里,方楠取出在正定城中买的“官路舆图”。

    明朝商贸交易十分繁荣,大江南北商帮多如牛毛。

    有心之人便刻印全国各大地区的道路图册,便于商人在外行走。

    虽说绘制不够详细,但这时对方楠来说,却如获至宝。

    在他记忆中,现在北上京城,不只有保定,涿州,良乡这条官道。

    沿太行山东麓由紫荆关向北,应该还有一条。

    果然,方楠打开图册,很快就找到几十里外,由定兴通向紫荆关的道路。

    这几天他搜肠刮肚,回想“已巳之变”的进程,估计皇太极用不了多久,便会撤离京城,率军攻打山海关了。

    看样子还要抓紧赶路,建奴现在四处搜刮,正是最肥的时候,去晚了可就什么也捞不着了。

    方楠与刘为可短暂接触,发现在明末这个时代,仍旧是以仕大夫文官集团为主流的社会。

    像自己这种在林子里走出来的人,即便有人提携你,也就只能走军伍的路子。

    将来成长空间并不大,所以他决定先乘乱弄些财货。

    除非……。